第三四章、北都石饶。
云笙的脑海里,“利用”“阴谋”等字眼一闪而过,他后悔说出了关于八方翎的东西。他虽不知道“大血师”“月女”意味着什么,但八方翎出现的瞬间,七血护神色立刻变了许多。月玲珑之所以没被带走,正是为了那八方翎,为了云笙。
最可恨的是,月玲珑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傻子,对自己的利用,竟是毫不掩饰,“小妮子!老子会让你知道利用我的下场!”
二人上马,顺着官道一路奔驰。一路上,月玲珑格外安静,云笙耳根难得清净下来。二人逢泉便饮,怎奈饥肠辘辘,一天后,二人的胃都有些撑不住了。
略一合计,卖掉了一匹红马,换了三枚金币,总算解决了吃住。
二人同骑一马,月玲珑骑在马背上,云笙被逼得骑在马屁股上,好几次险些掉下来。二马变成一马,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原本三天的路程变成了五天。一路上,云笙缓缓调息着灵力,虽未到达充盈之态,但也恢复得十有八九,“四五天没练习大荒真诀了,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云笙暗叹一声。
梵祖堂入学的前一天,二人终于接近了石饶城。
一片浩浩荡荡的沙岭横亘眼前,细沙如流,红马十分艰难地走了上去。站在沙岭上的一瞬间,别说云笙,连月玲珑都有些失神,一泓秋水汪汪轻眨。
一座浩荡城邦旷然入眼,一条宽有三丈的护城河绕在周围,护城河内,是一圈高达四五丈的玉砌城墙,数百金甲士兵持刃穆立。二人站在沙岭上,石饶城一览无遗。
街道如银,小巷似毯,偌大的石饶城竟是一尘不染。莲塘棋布,怪石点点,当真超鄱越渑。鼓楼钟鼎,雕栏煌炫,恍然天界仙苑。紫气东来,杨柳袅烟,难辨天上人间。朱缎罗绮,少女娇妍,绝胜半山羞赧。
玲珑呆了,云笙……傻了。
“北都就是气派啊!”玲珑耸肩一叹。
“这,这是人待的地方?”
玲珑噗哧一笑,“嗯!不过不是你待的地方!”
云笙神情呆滞,没有丝毫心情和玲珑开玩笑,这样的城池,对他的冲击已不是简简单单的震撼所能形容。他竟有些犹豫起来,害怕自己的鞋底脏了街道……
“好,好恐怖啊!”
“呆子!傻子!”玲珑咯咯一笑,“这世上用恐怖来形容北都的,怕是只有你这个大傻蛋了!”
云笙嘿然挠头,“这不是石饶城么?怎么成北都了?”
玲珑双手掐腰,鼓腮撅嘴,一脸无奈,“又笨又呆又傻又愣又蠢又白痴的云笙小兄弟!姐姐我告诉你一个大秘密哦!你可不要出去瞎说!乖哦!”
“……”
“原本,大陆上只有一个都城,那便是大陆中心王室所在的紫藤之城,石仙郡和玉仙郡只是一南一北两个拱卫边疆的边关堡镇。后来,王室渐衰,南北崛起,不断向中间扩张。渐渐兴起了两大城邦,分别是北方的石饶城和玉禄城,石饶城的核心便是石仙三宗,玉禄城的核心就是玉仙宫!”玲珑细心地“教导”起来,一脸慈色,时不时抚一抚云笙的头发,那神色还真如哄孩子一般,“石仙郡和玉仙郡越来越强大,最后与王室形成三大势力集团,实力一时难分高下。大约一千年前吧,石仙门掌门和玉仙宫宫主给自己的城邦赐予了名号,北方的石饶城叫做北都,南方玉禄城叫做南都,可怜的紫藤之城就变成了中都!”
云笙厌烦地挥开玲珑的手,“用你说!多嘴驴!我早知道!”
“嘿嘿!”玲珑不怒反喜,轻撩秀发,“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姐姐,只要小笙不哭,怎么都行!嘿嘿!”
“去死!”
“嘿嘿!来,姐姐领上你,咱们进城买好吃的去!”
“神经病!”
“喂喂!你个挨千刀的死呆子!本姑娘一天不收拾你,你就皮紧!借你个鼻子,你还登上脸了!”
“总有一天我要登上去踩死你!”
“小笙哥!不要么!”玲珑挽起云笙的手臂。
月玲珑情绪转换之快,令云笙几欲喷血、哭笑不得,当下抻开,一语不发,牵马向石饶城走去。
沙岭距石饶城不到一里的路程,二人牵马而行,玲珑又开始一刻不停的磨叨,仿佛一道霹雷劈开了她的话匣子,语字腔句珍珠落盘一般叽里咕噜蹦了出来。
玲珑时而嘲讽云笙,时而撅嘴委屈。时而欢呼雀跃,时而对着云笙一阵捶打。云笙彻底领会了翻脸比翻书还快这句话的真谛。
云笙哭天不应,哭地不灵,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不被折磨死才怪。一想到二人要一起住在梵祖堂,云笙只觉得天上乌云密布,白鸽都黑成了乌鸦。
待到城邦近处,玲珑终于闭上了嘴。牵马过了护城河桥,两排铠甲士兵排了一个长有七八丈的队列,行人只能从队列中间走过。城门前,两个人骑着高头大马,凝然而立。云笙一脸好奇地看了那人一眼,顿时凛然,那人的目光异常锐利,似乎有两道无形的闪电刺入云笙心怀。云笙匆匆低头,惴惴不安走进内城。
“那骑马的好生厉害!”云笙心有余悸,“我就看了他一眼,他那眼神几乎要把我杀死!”
玲珑嘿嘿一笑,“呆子!你想想这么大的城池,只有那两个人守在城门正中,怎么会是一般人!”
“那两个人是圣骑士!至于是什么武道,我也看不出来!”玲珑道,“不过既然他的目光那般威力,有可能是金道或是火道!”
云笙讷然点头,“圣骑士和普通骑士有什么区别么?”
“废话!”玲珑没好气地道了一句,“能成就圣骑士,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武道必须强横!第二,驭兽的能力超群!”
“驭兽?”
“嗯!你可别小看他们胯下的马,说不定是千年甚至是万年的灵兽呢!”玲珑道,“圣骑士最大的资本就是坐骑!”
云笙暗暗心惊,在他的意识里,灵兽就是用来猎杀获取玉石的,万没想到竟能驾驭起来成为坐骑。
走进石饶城,繁华尽显。酒楼林立,店铺密布。铁匠铺的打铁声,摆街摊的叫卖声,拍卖场的叫价声,不绝于耳。走在石饶城宽阔的街道上,听着纷繁复杂的声响,云笙一身的不自在,双臂不由环抱住了身体,似乎这里比极寒北关还要寒冷。这石饶城的景象和三英堡差得不是一星半点,除了一样蓝的天,什么都迥然相异,就连刮着的风,都带着各种香味儿。
月玲珑的反应,和云笙完全是两个极端。玉足踮地,香臂平伸,一圈一圈转了起来。俏颜润玉,欢笑连连,“啊!”玲珑闭上眸子,深深一呼吸,就像久住樊笼一夕脱困的灵兔一般,“想吃什么有什么,想穿什么有什么,想看什么看什么!”
“么啊!北都!我爱死你了!”玲珑香唇微翘,削葱玉手轻轻一按,做出一个大大的飞吻,来往行人用看着怪物一般的眼神盯着她。
云笙彻底无奈,“疯子!真丢人!”
玲珑突然驻足观望起来,突然眼前一亮,拽过云笙手中的缰绳便向前走去,云笙匆匆跟上,“你干什么去!”
片刻,一个木牌子出现在面前,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肉”字,下面是一个箭头,示意往里走。玲珑二话不说,牵马便拐进了一个胡同。
“小姑娘!买肉么?”一颗带着生猪油味儿的大脑袋伸了出来。
“不!卖肉!”
“卖肉?卖什么肉?”
“马肉!”玲珑财主般一掐腰,云笙这才醒转过来。
“这里只卖肉,不买肉!”卖肉大汉憨笑道。
“对啊!我就是卖肉!”
“……”
大汉百般不愿,玲珑千般不肯。先是一番僵持,接着是一番讨价还价,接着又是一番僵持,最后玲珑以一副散财救穷的模样与大汉达成共识,以三枚金币十四枚银币的价格卖了出去。
玲珑揣起金币就要走,被云笙一把拉了回来,“大叔!麻烦问您一下,梵祖堂怎么走?”云笙问道。
“出了这胡同,一直往前走,左拐两个弯就能看到啦!”
出了肉铺,二人就近找了一家酒楼,当然不是名家的,二人对名家已产生了阴影。饭菜很快上来,二人一顿狂吃,什么筷子碟子通通不用,手抓嘴啃,野人一样的吃法。
“呆子!明天我报到,你着急问那干什么!”玲珑嘴里塞满了肉,说话有些发肿,“多管闲事!”
“我明天还得去梵祖堂旁边随份子呢!谁替你问了!自作多情!”
“嘿嘿!”玲珑突然放下来鸡腿,“你说咱俩凑到一块儿算不算缘分啊!”
云笙皱起眉头来,不知这小妮子又耍什么诡计,“算不算又怎么样!”
“好!”玲珑油手一拍,云笙只觉得油渣都溅到了脸上,“既然是缘分,本姑娘就帮你一把!”
“少来!谁用你帮了!”
玲珑嗖得从衣怀里掏出两张红纸,红纸镶着金边,背面赫然写着三个大字:梵祖堂!云笙急匆匆摸向胸前,却发现虚惊一场,自己的邀请函还在,“她怎么会有两张邀请函?”
玲珑一手拿着一张,仔细辨认了半天,把其中一张递到云笙面前,“喏!这个给你!”云笙双眼瞪圆,嘴里的肉都忘了嚼。
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三个小字:月珑玲。
下面又写着一行字:武道,神秘边关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