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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生

罗亮一出门,就不断的遇上同社的熟人,大家看罗亮挑一担大大的箩筐,都打趣他肯定挑不动,没有人知道罗亮是回农村来种地,即使知道他们也不愿意相信,他们都以为罗亮是放假回来帮父母的忙的。

“罗亮,回来去赶集啥,你一个大学生干什么农活嘛,你父亲一个人都不够干,走走走,街上打麻将!”一个身材高瘦一张马脸的中年人开罗亮的玩笑,一边说一边把他的箩筐从扁担上取走一只。

这个人叫潘文仲,不认识字,跟罗亮是一个社的。罗亮家最大的一片地就在他家的屋后。这人八字胡,小眼,马脸,光着膀子,裤脚一只卷在膝盖上,一只放下来,脚上一双凉皮鞋没系扣,搭拉着耳朵踩在鞋底。

潘文仲一直在家乡混,偶尔出去一下远门,他的名声在这一代不好。他是来龙街上有名的扒手,潘家兄弟四个,都做这一行业,跟周围乡以及县城的扒手团伙都有来往,在来龙乡是个人物。

以前,罗亮小的时候,自己家里栽种的桑叶和猪菜,没少被他偷,却把他没有什么办法,一是拿不了他人,二是拿住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就是报官,事情太小,也没有什么办法,打吧,打伤了你必须负担医药费。

后来老罗头毛了,在白天把社长村长喊起,直接去到潘文仲的地里,把他地里的包谷秧苗全部连根扒拉出来,用镰刀割成两半,没人敢去拦,潘文仲四兄弟站在一边,脸色变成了猪肝色,也不敢上去跟老罗头拼命。

那次,老罗头的背上背了一把大砍刀,磨得透亮,早做好了杀人的准备。

从此,老罗头名声大震,他家的桑叶猪菜就再也没有掉过,偶尔有被人偷,也不知道是谁干的,也就算了。

现在,这潘文仲早就不再偷桑叶和猪菜,他来钱的路子多了,看不起桑叶和猪菜的利益了。

罗亮对潘文仲没有什么好感,他脸色一冷,说道:“潘哥,我忙,不开玩笑。”

“什么潘哥?我跟你老子一个辈分,亮子,叫我一声潘叔叔,我就还给你箩筐!”

周围赶集的人很多,都是熟人,大家也都畏惧潘文仲,就在一边起哄,要罗亮叫潘文仲一声潘叔叔。

其实潘文仲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他的女儿潘雪莲是个美人,比罗亮小三岁,嫁给了本社的老王家,老王家和罗亮家都住在同一个院子——水竹院子。老王家比较富裕,盖了三层的小楼房,儿子王昆是社里新选的社长,是来龙乡著名的老武师宋乃成的大弟子,掌上开砖头上破石,在来龙乡是个很有声望的人。

可是罗亮却不把这一切放在眼里,他也没有心情叫潘文仲一声叔叔,换成其他人开玩笑,罗亮也可以接受,但潘文仲,罗亮对他一直很不感冒。

“潘哥,给我箩筐!“罗亮一句废话都不想说。

“来,接着!”潘文仲玩得高兴,把箩筐高高的抛起,丢向前面的一个大汉。那大汉再一丢,又丢向更前面的一个大汉。潘文仲一行好几个人,而且周围看热闹的人也越来越多。

罗亮三、两下粗鲁的扒拉开围观的人群,从一个大汉手里夺过箩筐,脸色发黑的挑起箩筐走进了地里。

“切,秀才没玩头!”潘文仲大笑说。

一行人哄笑着向街上走去。

罗亮忍了又忍,他跟老王家的儿子王昆年纪相仿,一个院子长大,两人还是小学的同学,后来王昆小学没毕业就进他爸爸开的砖厂做童工,而罗亮继续上学,两人就分开了,现在王昆家的砖窑厂可赚了不少钱,他和罗亮两人的友情一直不错。

罗亮一进地里,就开始武装自己到牙齿。他手上有血泡,戴上一双雪白的手套在地里收包谷,引起了路上同社的人们的大笑,他们做了几十年的庄稼,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戴着白色手套在地里做农活,有的人还用泥土块丢罗亮,反正都是同社的,其中有两个人还是罗亮的远房叔叔。

罗亮懒得理他们,继续干活。

走了一批人又来一批人,路上,人们把罗亮‘希奇’一样的看待,很有点以前乡村里小孩花两分钱看一眼万花筒的感觉。

罗亮也真够‘希奇’的:手上是白色手套,嘴上是白色口罩,头上是没有帽徽的解放军帽,身上是粗布衣服,把自己象粽子一样包起来。——他昨天下午干活,被包谷叶上面的毛尖钻了满身,奇氧难忍,今天就做了万全的准备,全副武装上阵。没想到让路上的人笑了一次又一次,有的小孩子还用泥土丢他,叫他‘疯子’叔叔。

罗亮一点不受周围人嘲笑的影响,他把包谷装满箩筐,挑起来健步如飞,向家里的晒坝走去。

这一下,笑他的人都长大了嘴巴合不上了——他们本来以为是罗亮先到地里收包谷,挑担肯定是老罗头的事情,谁知道这么满满的两大箩筐,一个几乎没有干过农活的书生挑起来一点都不吃力,连上坡都是小跑的速度。

赶集的人很多,大家一传十十传百,结果,就连亲自看见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说的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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