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火,也就是兵器,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一种暴利行业!
想到卖军火,可是,问题又来了。
铁矿在哪里?煤又从哪来?最重要的是,俺们还是难民哪!
朝不保夕的难民哪!
唉,英玉暗叹一声,想干成一件事,咋就这么难呢!
“哈,哈,哈,哈!”一阵畅快的大笑声从旁边传来。
铁林笑得肚子都痛了,捂着肚子弯下腰来,“英老哥,我发现你家这孙子太逗了,那表情真是,真是,哎哟!简直笑死我了。”
老人拼命忍住笑,不过脸上的表情很是怪异,“让老弟见笑了,来,来,来,给我讲讲这个大箱子,老头子很好奇啊!”
两个老人家互相挽着手,向鼓风机走过去。
英玉眨巴眨巴眼睛,迷茫的望向四周,见他们看箱子的看箱子,玩刀的玩刀,抓鱼的抓鱼,就没一个理他的。
这是咋了这是,莫名其妙的!
天马“啪”的一声把一柄弯刀扔在地上,大方道:“大侄子,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啊。这把刀是俺以前用的,现在看你可怜,送你了。这么大人了还不会玩刀,说出去丢死人,拿去玩吧。”
天马的话让英玉听得直愣神,说什么呢,一会小小年纪的,一会这么大人了。
这么大个子,连话都不会说。
不过,有刀玩哎!
英玉兴奋的弯腰捡起地上弯刀,仔细打量!
弯刀很重,两三斤左右,三尺有余,从把手处一直到刀尖,弯成一个漂亮的弧形,厚背薄刃,把手由于长时间手握,为了防止滑手,上面用灰布条缠了又缠,大部分变成紫黑色,隐隐散发出一股血腥味,看来没少饮血。
拿在手中一挥,就像是手臂的延伸,在阳光下,整把弯刀散发出一股铮然杀气。
不过,这么小就让玩刀,真没人性,咱可不是童子军啊!
英玉嘴里嘀嘀咕咕的,这让他想起了电视,网上常说的童子军,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小屁孩。
本来以为那些生活离他很远,没想到现在倒成为他们中一员。
真是作孽啊!
由于这几天生活很好,很少饿肚子,身上的肌肉也都悄然萌芽,让他有力气挥动弯刀,要是像刚来那几天,别说挥了,不被刀压趴下就是好的了。
英玉把那根长枪枪头斩下,不看铁林的白眼,扔到木箱子里,然后用弯刀在那根长棍下削起来。他打算削成一柄横刀的样子,然后给铁林看看能不能打造出来。
由于队伍中多了二十余个身体瘦弱之人,队伍的行程不快,不过,越往前走,老人的脸色越难看。
越往前,小沟里的水越多,淤泥越少,沙子石头越多。虽然时常能捉到巴掌大的鱼,但是根本不够这么多人吃的,为了能够活下去,老人和驭甚至有往回走的想法。
可是,已经走了这么远,如果再往回走,碰到胡人马队怎么办?这么多人在平地上跑都没地跑,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直到前方出现一大片树林。
树林很大,碗口粗细的树木郁郁葱葱的很招人喜欢。
有树林,就表示已经走出了那块令人绝望的深渊,虽说树林中也没有什么能吃的,但树叶有时候也能救命,如果往里走,大山中的木耳,蘑菇,鸟雀,各种小动物,也能吊着命。
总比外面一片黄沙,连根草都没有强吧。
而且树林也能有效得阻止胡人马队的冲击,如果他们下马步战,汉人儿郎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英玉也是一阵激动。
终于走出那片黄橙橙的天地了,这几天来,见到黄色就想吐,终于能见到一点绿色了。
真不容易啊。
人群开始欢呼起来,看来也不是只有英玉一个人厌恶黄色。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虽然不是山,但在这一片平地上,也有那种效果。看着树林很远,其实也是有一段距离的。
“什么人?站住!”前方突然传出三棍的大喝声。
由于三棍是弓箭手,视力最好,所以每次都是他打前站,这十几天,都没有发现什么人,现在快到山前的时候,却出现人了。
老人动若脱兔,完全不似将死之人,整个人跪趴在地上,左耳贴在地面仔细倾听,脸色一瞬间变得铁青。
他豁然跳起,大喝一声,“快,向树林中跑。”看到铁林一家子还抬着大箱子,累得气喘嘘嘘,却也舍不得放手,不由大怒道:“现在还抬着这东西作什么,后面有马队追上来了,快丢掉,快!”
铁林一脸悲愤,脸色涨得通红,想起被杀死的亲人,想起被吃掉的亲人,双手颤抖,费尽全身力气吼出两个字:“放手”!
铁林的几个儿子,徒弟如释重负,齐齐的一放手,鼓风机“嘭”得一声砸在地上,也砸在铁林的心上,砸得他捂住心口不停的咳嗽。
可是,这时候也顾不得了,听说有马队在后面追上来,整个人群都慌乱起来。
不过,不愧是以前的奴兵,纪律就是好。虽然慌乱,但也是有条不紊的开始行动。丢掉不必要的东西,比如锅,碗,盆之类的,身上只带了刀,箭和没吃完的泥鳅,然后撒开脚丫子,向树林边狂奔。
英玉没想到胡人真的追上来了,不过,只听说他们吃人,还真没见过胡人长什么样。
见每个人都撒丫子狂奔,那种如见猛虎的恐惧感四散而来,笼罩整个人群,他也不自禁的往前跑,他怕被胡人捉住扔在鼎里煮,然后“咯吱咯吱”的嚼,那就杯具了。
离树林不近不远,跑得英玉胸口就像压了一座山,口干舌燥,满身虚脱,可是,直到别人都钻进树林了,他还有段距离。
有人说,最好的逃命绝招是什么?很简单,跑不过敌人不要紧,永远跑得比你的队友快就行了。
现在,英玉就是这种情况,他跑在最后。
反正跑不掉,索性不跑了。
英玉游目四顾,柱着弯刀“呼呼”的喘着粗气!这破身体,休养了十几天还是这个德行,真是没得救了。
身后,响起雷鸣一般的马蹄声,虽然不知道是多少匹马,但是光这声势就很让人战栗!
西边,有数十个身穿褐麻衣的汉子手拿长枪,大刀,追着三个人,已经和天马,三棍他们混在一起,听到马蹄声竟四散而逃,不过,英玉认为,他们逃不掉!
两条腿,能跑得过四条腿?
正当英玉站在中间喘粗气时,从身后伸过一只有力的大手拦腰抱起他,接着响起驭恼火的声音,“站在这里作什么?找死啊!”声音焦急,充满关切,让英玉一颗“嘭嘭”乱跳的心竟出奇的平静下来。
驭抱住英玉,迈开大步向树林中跑去。
别看英玉到了驭的腰间,其实轻得很,驭毫不费力的把他抱到树林边,递给满脸焦急之色的老人,“快,跟着二叔向树林里面跑。”
驭一说完,就转身向西边跑去,那边也有一部份褐衫汉子向树林中跑来,他是把老人送到树林中,一转身竟看到儿子站在最中间,把他吓得也顾不得什么了,跑过来就把他抱起来。
马蹄声越来越大,在英玉惊骇的目光中,出现十几个钢铁怪物!
一身黑色的盔甲,闪动幽暗的光泽,铁甲衬里是鲜艳的锦缎,挎弯刀,背硬弓,胯下战马雄壮威武,披上厚厚的马铠,马脸上的铁甲绘上狰狞的鬼面,看起来竟像西方世界的恶龙,额头上还有一根闪动寒光的尖刺。
马上的骑士加上奔跑的战马,耸立在地上有两米五高,离得远看无所谓,但是离得近了,就像面前竖着一座高山,撞上去头破血流。
英玉心中惊凛,我这是在哪,怎么碰到西方的重骑兵战士了?
见鬼的世界!
驭朝天马大喊一声“快,不要纠缠,入树林。”
天马,三棍他们知道黑甲骑士的厉害,在平地上没人是他们的对手,只得虚晃一枪,匆忙的钻入树林。
没想到那些褐衫汉子竟也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跑进了树林,不过,这时候也没人在呼这些,只要躲过这些黑甲骑士就算胜利。
阿思密催动着坐下的汉血宝马,心中着实兴奋。
本来在邺城和同伴们打赌,敢不敢吃大酋长座下的女官千骑队,那可是只有大酋长一个人才能享受的美味啊。
她们来自河北,山东,山西之地,个个都是年轻貌美的汉人女子。佩戴着紫色锦纶头巾,下穿熟锦制作的裤子,金银镂带,五彩织成靴子,手执漂亮羽毛制作的仪仗,鸣奏着军乐,大酋长走到哪带到哪。
有时候用她们侍寝,等到玩爽了就把她们赐给下属的龙腾卫,饿了的时候煮上一个尝尝鲜。听说太子也十分羡慕,就学着大酋长也在四处搜罗美女,可是哪有大酋长的权势大?到最后只有学了个不伦不类,气得太子把所有搜罗来的美女充作军粮送到驻地部落中去。
阿思密仗着自己和大酋长的特殊关系,每一次弄了十余个千骑队女官,先是肆意玩弄,最后下到鼎中作粮,让其他龙腾卫的人很羡慕,说他们享受到大酋长的待遇,让阿思密得意洋洋。
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败露后,大酋长大怒,先让人打了他十鞭子,让后贬到襄城,让他认错。
不过,他也不在乎,只要过了几天,大酋长消怒了,肯定会派人来把他找去的,只是让他不满的是,在这里很闷,非常闷!
襄城除了驻地的部落,就是那个大作坊了,哪有邺城的一半繁华?
没有美酒,没有美女,只好在街上射箭解闷!
还好那个大胡子有情趣,派我出来会猎解解闷。
说到出来解闷,阿思密更恼怒,跑了两天,别说娇嫩的汉人女子了,就是连个人毛也没看到。
正当阿思密想要转个方向继续找的时候,竟看到前面有一队汉人队伍,这可让他欣喜若狂!
阿胡拉,佛祖保佑,终于让我看到可爱的羔羊了。
阿思密高兴的嚎叫起来,挥挥手中的弯刀,大叫道:“弟兄们,狩猎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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