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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呯——,哗啦啦啦”破碎的声音。

唉,真是的,我原来是在桌子上摸着想找到蜡烛,不小心把花瓶打碎了。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损失,因为我的住处是在一座公寓最顶层的的阁楼里,本来地方就不大,而且我也没什么资产,所以即使是一只很小的花瓶对我来说都是很珍贵的了。我点燃蜡烛检视了一下摔坏的花瓶,还好,只碎裂为碎片较大的几块,我先将地上的几枝花拾起,那是我从城外摘来的不知名的野花,然后又把那些碎片拾起来,说起这花瓶还是米祺瑞有一次带领商队回来后送给我的,当时很神秘说什么这是陪葬品,是盗墓者挖出来的。我拿出胶水,将破碎的部分一片一片粘到一起,这时我注意到花瓶底部的内侧有一个图案,看上去好像画的是一个太阳,但在太阳的内部又画着一个月亮,有点像一个什么标志或是徽章,既然是陪葬品那么有可能是墓主人家族的族徽吧,或者是制作花瓶的工匠自己发明的图案,用以与其他工匠的作品进行区分。把花瓶粘好后又放回桌上,实在不敢恭维自己的技术,粘的歪七扭八,虽然不如从前美观,但至少还可以使用。

我准备很早就睡觉,但是因为空腹喝酒的缘故,现在胃里很难受,没办法,必须出去吃点东西。

秋天的夜晚很冷,一阵风吹来,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街上的行人很少,那是因为天气太冷,但若是三百年前,就不只是寒冷的缘故了,那时整个世界都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如同地狱一般,到处充满了怪兽和魔鬼,它们四处作恶,善良的人类成为牺牲品,惨遭屠杀。人类,精灵,矮人,兽人,所有的种族都不得不参与到这场悠关种族存亡的大战之中。而挑起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就是龙。

“闪开,闪开,噗噜噜!”“咔哒,咔哒!”好像是马蹄的声音。

果然,有马从那边过来了,而且不止一匹,听声音有好几匹,不,准确的说是一队。很快,不断向两旁闪开的行人证实了我的猜测,由于夜色的遮掩,先开始可以看到两匹马,似乎是给后面的大部队开道的,骑在上面的人只穿着比较轻便的硬皮甲,不住的向左右大声叫喊,甚至还挥一挥手中的鞭子,示意让行人让开。在他们后面是一匹体型高大的黑马,黑马头上带着面甲,头顶有红色的缨头,面颊及身上的带子也是红色的,并且还围着红色的马裙。马背上坐着一个身着镀金连身甲的骑士,他披着红色的披风,腰上挂着长剑,头上戴着全罩头盔,但并没有拉下面罩,使人们可以看到他那双高傲而充满自信的眼睛。他身后是四列排列整齐的的白马,将原来并不宽阔的街道占满了,我跟着其他人躲到路边,骑兵队就从我们的眼前过去了,他们全部穿着铁制的连身铠甲,左手拿着塔盾,右手举着长枪,连马蹄的步伐都是一致的,引人注目的是每个骑士的胸甲上都印有一个红色的字母“R”,这大概是他们的标志吧。我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下我胸前的十字图样,它不是标志,有着更深刻的含义。

骑兵队大概有一百多人马,所以很长时间才从我们面前过去,但不能不令人奇怪的是我们城里从来就没有骑士团,像这样大规模的就更不可能有了,城中的卫队也基本上都是步兵,并且也不可能装备那样贵重的战甲及武器。那么这大概是罗切尔城主为庆祝自己的生日特意从别处请来的吧。

近些年来,我们塔里亚国内的骑士团越来越多了,而且相互攀比,逐步扩大自身的规模,每个骑士团都有自己的名字,标识,甚至还制定了制度来约束团内的成员。不同的骑士团之间还经常发生争斗,以战胜对方来增加自身的名望和充实自己的力量,这当中有许多英勇的年轻人成为了无谓战斗的牺牲品。我真无法理解为什么在用无数人的生命换来的如此美好和平的年代,人与人还要相互厮杀,他们真是一群可怜的傻瓜,就算战死了也不会得到任何荣誉。这也是我为什么没有加入也没有组建任何骑士团的原因之一。虽然建立骑士团可以不用那些残酷的法则去管理部下,也可以和其他团队友好相处,可是我首先没有充足的资金,据说一名骑士一星期要花费至少200卢尔(货币单位),而我一个月也赚不到100卢尔,而且骑士团成立之后,总会有人不断的对你进行挑衅,杀戮是不可避免的。有句话说:“自从人类诞生以来,战争就始终伴随左右。”虽然这句话里的战争也包括人类与其他种族间的战争,但人类内部的自相残杀是最可悲的了。

我在一家小酒店门前停了下来,天色很黑了,里面点了灯,黄色的灯光从里面映射出来,这里的饭菜要便宜些,我于是走了进去。没想到这里也相当热闹,或许因为明天罗切尔城主生日的关系,附近城镇的居民也都聚集到我们城里来了。我找了一个离门比较近的位置坐下了,四周的人们喝得很起劲,大家借着酒劲有的在大声说话,有的开怀大笑,这就使酒店里显得特别吵。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钱袋,只剩下两块面值5卢尔的钱币了,真是的,如果明天的角斗没有获胜,领取不到奖金的话,那可真要以卖破烂为生了。我这个人也太不会为自己的生活制定计划了,这三个世纪的时光就这么浪费掉了,如果是一个学者,那么三百年的时间足以让他读完世界上所有的书籍,如果是个商人,他光靠往出借债所得的利息,三百年后也足以成为国内首富。可我却这样无所事事的混日子,没有努力去做一番事业,因此才会陷入这样贫困的境地。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怪自己当初选择了骑士这份职业,而且又主动接受那个常人无法完成的任务。我应该为自己树立目标才对,哪怕就是捡破烂也要成为国内知名的“破烂大王”哇哈哈哈!

“喝,喝!”

“干杯,干杯!”

“哈哈哈!”

“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什么?”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

我的手紧握钱袋,所以马上就为自己制定了一份经济实惠的晚餐。

“就给我来两张卷饼,一碗汤吧。”

服务员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眼睛里也透出轻视的目光。

“请问您不喝点什么吗?”

“汤啊!”

“不,我是问您要不要点一杯酒。”

“啊~,不用了。”我很清楚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吃了这顿还不知道有没有下顿呢。

“好的,请您稍等。”服务员很有礼貌的说完,转身离去,但我在想象他那背影所遮挡的轻蔑的笑容,以及他脑子里构思出的“穷光蛋”之类的形容词。

接着我环顾四周,由于周围很吵,人们所说的话大都听不清楚。

“嘿,听说来了一个骑士团,你看见了吗?”

这句话马上将我的注意力全部吸引了过去,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褐色的头发,面色很白,山上穿一身硬皮甲,看样子是个战士,但不是我们城里卫兵的装束,大概是从外地来的吧!和他说话的个子比他矮一点,也是褐色头发,白净的脸,穿一身硬皮甲,而且他们二人相貌很相似,看来是兄弟喽!

“怎么样?很威风吗?”

“当然,再怎么说也比咱哥俩强啊!人家个个穿着铁甲,银光闪闪,装备都是一流的,唉,真是太令人羡慕了,我们何时才能和他们一样呢?”

“哈哈!看你那穷样!”个子稍矮一点的嘲笑道。

“不如我们也加入他们吧,如何?”

“哼!为什么要听命于他人,你难道忘记了我的志向了吗?”

“啊哈!快算了吧!别吹牛了。”

听着他们兄弟的谈话,不禁使我想起当初我也曾经拥有远大的抱负,也有那种征服世界的雄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才慢慢发现,那些念头太幼稚了,世界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茫茫人海当中,有谁会注意到你呢!想成为“振臂一呼,众生响应”的人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办得到的。多数人还是碌碌无为地度过了一生,唉!就是这样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人生,想到这里我狠命地捶了一下桌子。嗯?怎么感觉软软的!低头一看,原来一拳捶在了卷饼上,站在旁边的服务员表情僵硬,大概是以为我刚才正为生活窘迫而感慨呢。

“岂有此理,哼!”走在路上我自言自语的骂了一句,倒是赢得了一些回头率。

刚才结帐的时候那个服务员居然还问我是否需要点别的客人吃省的饭菜,因为剩饭是免费的,真是狗眼看人低啊,那人说话的口气明显带有讽刺色彩,认为我穷吗!竟然如此的轻视我。当他们的祖父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我就在为拯救世界而出生入死了,没有我,哪里会有他们的存在。

唉!我仰天长叹。这时我才注意到今天的月亮格外的圆,格外的明亮,月亮周围还有几颗星星在不停的闪烁,一阵微风吹来,树叶发出哗哗的声响,几只小鸟鸣叫着飞过枝头。多美的景色啊,多么富有诗情画意,我多么想做一首诗来抒发此刻我内心的感受,只可惜我不是诗人。我静静的向公寓走去。

“咚——,咚——”

“咚——,咚——”

哎呀!老板娘怎么又敲着脸盆来讨房租了!我不是已经交过了吗!我努力抬起沉重的眼皮,噢,原来是钟声,一缕阳光从阁楼狭小的窗户透射进来,分明已经是白天了。街上似乎很热闹,吵吵嚷嚷的。我打开阁楼的小窗户往下看,密密麻麻的游行队伍占满了整个街道。不用问,这一定是在庆祝罗切尔城主的生日了。游行队伍的最前面是一队由十二匹马和骑在马上的十二名士兵组成的骑兵队,他们是负责开道的,将前面观看热闹的人群赶到路的两侧去,好让后面的大队人马从中间通过。接下来的则是乐队,他们戴着很高的黑色帽子,穿着深蓝色的长袍制服,这种装束走起路来应该是比较困难的,但奇怪的是他们居然还能跟的上前面奔驰的马队。乐队后面是城里的卫队,他们环绕在一辆由四匹马拉的敞篷马车的周围,马车内已经被各色的花朵淹没了,真不知道在秋天他们是怎么弄到这么多种类的花的。再看百花丛中有一名衣着华丽的妇人频频向周围欢呼的人群挥手致意,这就是罗切尔夫人,她今天看上去格外高兴,好似凯旋归来的英雄。后面还跟着几辆马车,应该是其他的贵族或是城主的朋友们。跟着马车队伍的又是一队由十二匹马和人组成的骑兵队。再往后则是游行队伍中规模最大,人数最多,也是游行队伍的主体部分——广大的市民,人们如潮水般簇拥着前进,而罗切尔城主的马车就好像在浪涛中行进的船只。原先在道路两侧站立的市民也很快加入到这庞大的队伍中来,继续前进。

我穿好盔甲下了楼,跟在队伍的最后边。今天的人们都好像过节似的,个个喜形于色。依照城中的惯例,在喜庆的日子里,大规模的游行结束后,就会到城内的竞技场举行角斗比赛。但我突然才注意到今天没有看到昨晚那个骑士团的踪影,莫非他们的到来与今天城主的生日庆典无关吗?游行的队伍绕城一周之后就向竞技场进发。竞技场位于城内中部偏北的地带,是典型的环装建筑,四周高,中间低,共有二十九层看台,呈阶梯状分布。这里是萨格城中唯一能容纳千人以上的地方,平时若不举行角斗比赛,其他的大型活动也都在这里举行。

人们已经占满了竞技场内所有看台的位子。我因为穿着铠甲,便以参赛者的身份站在靠前的位子上。我环顾了一下场内,罗切尔城主果然已经在看台北端突出的高级看台上落座了,在她旁边是她的儿子,未来的小城主。再后面有一些政府里面的官员,周围已经站了许多的卫兵。由于场内的人太多了,过了好长时间还是熙熙攘攘的,我看到竞技场地上有人手举一面绿色的旗帜在不停的挥舞,这是发出信号,目的是让大家安静下来。很快人们都闭口不言了,将注意力都集中到高级看台那边,只是偶尔传来因为拥挤人们的衣服相互摩擦发出的沙沙声。高级看台那边有动静了,一个头戴方帽,身穿黑色长袍的人站到了靠前的地方。这应该是城主助理或秘书之类的官员。主要是替城主宣布一些事情。我觉得充当这样的官吏也非常辛苦,首先你得具备一副好的嗓子,不然的话这么大的场地,人群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那名官员向左右稍微欠了欠身就开始演说了,与其说是演说到不如说是在喊话:

“各位勤劳的市民,感谢大家来庆祝我们尊敬的城主大人四十岁的寿辰,我代表城主大人向各位的到来表示欢迎。”

“万岁,万岁!罗切尔城主万岁!”看台上顿时爆发出呼声。

绿色的旗子又疯狂的挥舞起来,人们才又渐渐安静下来。那名官员又继续往下说:

“我不会耽误大家太多的时间,但有一点必须要说,今天我要特别替城主感谢途经我们萨格城的红枪骑士团的英雄们,感谢他们今天能来参加角斗比赛,希望他们能为我们带来精彩的表演。”

“噢,噢!万岁,万岁!”看台内再次沸腾了起来。

竞技场上的旗手没有再挥动旗子,已经退下了,接着一队骑士从竞技场地的一侧冲了出来,不用猜,肯定是那个红枪骑士团了,领头的是那个身穿镀金铠甲的人,他右手把剑高高举起向看台上的观众示意。后面的骑士排列整齐,跟随他们的首领绕着场地外围跑动,扬起了很多尘土。周围那些市民大概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在那儿不住的喝彩。我到对这样的场面不以为然,真正壮观的场面是战场,一种事物在即将消亡时所迸发出来的火花是最耀眼的。红枪骑士团不过是在炫耀自己的实力罢了。我于是将注意力转移到看台上的人们。有两个人正在指手画脚的谈论着什么,并且目光总是盯着那些骑士,是昨天小酒馆里的那对兄弟,对,就是他俩,今天他们大概不会善罢甘休的离开吧。我又继续扫视人群,米祺瑞也来看热闹了啊,我正觉得一个人闷的慌,干脆去找米祺瑞聊天吧。我就从人群的间隙处慢慢挤了过去。

“嘿,有兴致来看比赛呀!”我拍了拍米祺瑞的肩膀。

“哦,谁?”米祺瑞似乎很是被吓了一跳的回过头,一见是我又立刻露出了微笑。

“您对这样的场面应该不会感到新鲜吧!”我问道。

“当然,这些年我往来于各地,这样的骑士团也见过不少,不过咱们这样偏远的地方突然来了这么一支规模较大的骑士团,我总是感到有些不安。”米祺瑞双眉紧锁,好像有什么心事。

“这有什么不安?我们这里几十年也来不了一支骑士团。”

“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年都没有骑士团来过。你也知道,咱们塔里亚国内的骑士团基本上都是独立的,跟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是呀!”我很肯定的说。

“因此我担心既然我们这里都有骑士团出没,那么可以说国内的骑士团的数量已经相当多了,如果政府再这样放任不管的话,恐怕会……”

“会怎样?”

“这个我不能确定,我担心会出现骚乱。”

“骚乱?他们足以和政府军抗衡吗?”

“勃德老弟,这些年你一直在城里呆着,对于外面的情况可能不了解。我在经商的途中经常听到一些谣言,说国王昏庸无能,塔里亚要衰败呜,呜呜……”

我赶紧将米祺瑞的嘴捂住,并且左右看了看,确保没有人注意我们的谈话,才小声说。

“你疯了吗?这种话可别乱说,那毕竟是传言。再说就凭一支小小的骑士团来到咱们城里并不一定说明国内的骑士团数量已多到足以威胁王室的统治。”

“好,好,但愿是我多虑了。”

竞技场上又恢复了平静,马队已经撤下去了,但是尘土还没有完全散去。接下来应该就是角斗竞赛了,这到没什么限制,任何人都可参加,开始可以有一名选手自告奋勇出来展示自己的本领,其他选手通过观察和估计自身的实力之后可以对其发出挑战,连胜两次的人可稍做休息,再由其他人角斗产生下一名获胜者,最后获胜者与获胜者之间再进行争斗,直至最后一名胜利者的出现。

时间过了不久,一匹棕色的马冲了出来,上面坐着一个年轻人,身穿一件硬皮甲,棕色的头发,白净的脸,正是那对兄弟中年龄较大的那个。马跑到场地中央时,他一提马缰绳,咿嘻嘻嘻嘻,马嘶鸣着在原地转了几圈后稳定下来了。那名青年用左手拉了一下缰绳,使马转到了面对高级看台的方向,然后向那边行了个礼,接着又转到其他方向对观众们行礼。他右手提着长枪,不过所谓的长枪不过是做成长枪模样的木棍而已,因为这只是比赛,讲求点到为止,只要分出胜负就可以了,绝对不可以将对方打伤或打死。不过听说那些骑士团之间举行的地下比赛中是会刀枪相见的,死伤也时有发生。那名青年刚行完礼,场地的另一端就有一匹白马冲了出来,一看那上面骑士的装束就知道是红枪骑士团里的人,看来红枪骑士团是想在这里留下点名声了。他也拿着同样的比赛用长枪。那名青年似乎还想和对方打个招呼,可是来人直接一枪刺向青年,青年没有办法,把马拉向一边躲开这一枪。

“勃德老弟,今天你没准备参加比赛吗?”

我把头转向米祺瑞。

“你怎么确定?”

“我看你好像什么也没带,只是像看热闹的样子。”

我随即用下巴指了指身上的铠甲。

“嗨!”米祺瑞不以为然,“你每天都是这一身打扮,有什么特别的。”

“其实我这次来……”

“呃啊——”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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