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来来回回,敲击冰凉的键盘。
每一字,每一句,每一伤。谁看清谁的眉心种下悲伤,却依然笑靥如花。
每一段故事,每一席光景,都欲罢不能。
我们的泪光闪耀在每一个深沉的午夜。轮回的幽泣,焕然苏醒,是我们目睹着大大的时代,套下微凉的禅裔,向着远方投去预谋已久、浅薄的期待。
站在青春的末尾,逞强的称自己为与青春有关的人。看着逐渐垂垂老去的容颜,怎么横生了凄美。
我的青春,一直与文字相念,而那爱情在谁的怀抱?
我不知道,“爱情”这个词,怎么用才恰如其分。只是,我知道,没有恋爱的人,永远写不出爱情的故事。剧情、转弯抹角,怎么抓得住倾慕在爱中的洪流。小掬一泓,才只,我只是一个局外人,仅此而已。
听着那些悲凉的文字、看着那些幸福的戏码。爱情、勇敢人的表演,懦弱者的悲叹。三人的剧情,糜烂到颓败。一些亲爱的小事情,一些破碎的暗恋疼。一整个春天的薄荷凉,一整个夏天的芙蓉叹,一整个秋天的落叶泪,一整个冬天的白雪情。
年年季季过,年年季季伤,年年季季疼。何时才是到头疯?
流年拾起经年的伤。一个一个字,恍若隔世的剑刃,插进人小小的心扉,掠过心底最深层的地狱,打开低沉的韶华。
我们都在用文字,讲述一个个与自己有关的故事,与那些重要的人有关的故事。以第一人称或以第三人称祭奠。但那都已经都不重要,因为、我们都是与文字有关的人。习惯了默数悲凉,习惯了单人旅途,习惯了漂泊四方。
也是强化了快乐的人。用悲伤的情绪去微笑,佯装五颜六色的笑容,探看这个世界小小的怀揣着梦想。我裹着温暖的被窝,看着七月来临,连心都在躁动。看着掌心的纹路,我想应该越过了悲伤吧。那么、该走出自己的世界,去侧耳垂涎别人的时代。
见了悲凉的文字,那么,做一群安静到凄美的孩子。
然后,遇见爱情。
望不尽的热烈,七月、属于私奔的季节,浓郁的眉目之情,传遍整个夏天的角落。
他们说、夏天来了。她们说爱情来了。而我怎么什么都没听到、看到。
哦、我是不属于夏天的人。
但却爱七月,爱得疯狂。
曾以为,有些事情不去戳破,就不算残忍。
可当你最后的余温也消失残尽,终于明白已是松手之时。
亲爱的请别误会。放你走,无关伟大或祝福,仅仅想认清自己的伤痛。
我总是告诉自己要很勇敢,我是真的不顾一切。只是那么多巧合,微笑与眼泪并进。所谓的悲伤不过如此。那么久,那么多的人,偏偏是几亿分之一得偶遇。
最后,只是擦肩而过。那是效应,弹唱凄美。
我总是很快乐,肆无忌惮的笑。其实是心太累了,我连眼泪都看不见。
我倔强的告诉自己我很好,很好。
然后,学会放纵,学会孤独,学会一个人走过青春。
我不爱,我不在。别告诉我命运有多强势,我不怕,你走开。
再见,那些桥段。
【申明】:其实,我叫熊兜兜,从曾经到未来。只是因为申请不到这个网名才叫熊小兜。泆且末,如果你看见这篇故事,那么我从不曾失言。
第一章我们是时代的妖孽(1)
我们是时代的妖孽,来来回回的复制别人的日子。
拼命挤上灯红酒绿的生活,却未曾想过丢掉了多少少年的纯真。
我们一遍又一遍撕裂自己,一片一片塞进夹缝,迎合主场的骚动。
成为华丽的附庸,倒在时光的漩涡中。繁华落尽,我们用生命去装点布景。
SH、牺牲了多少灵魂,筑就堂皇的外表。人们用匕首划开自己的胸膛,在心上刻上“SH”两个字,信仰的有多深,刻的就有多深。
几近疯狂的城市、怎么留下那么深刻的灵魂。愿幻化成泡影都心甘情愿。
摩天大楼、时尚Shopping场、观景楼、写字楼…全是Fashion的元素。
每天跨着LV包包的不是洋妞,而是本土的时尚女郎。染尽非主流的全部风貌,但更多的是白领高官。比男人更男人的女人,霸占这个好高鹜远的城市,欺压着男性同胞们。以致、外面的女人,都听闻SH都是居家男人,这也成为SH人口速长的真正原因。
SH的白天和黑夜是不同的阶段。前者是政教,则后者便只能称之为是腐败。白天的SH是人潮涌动的庸碌,快节奏的步调撑起了整个城市的天空。仿佛急骤的雨,让人防不胜防。晚上的是夜SH,如罂粟般毒烈,歌舞升平,断然沉醉其中。
而我们、怀踹着热烈、不安、彷徨、空洞、惊奇、萎靡…
我们却只能压缩在SH的一个小小角落,仰视这片如挪威森林般浊生的彩舟。小小的探看、足以让我们窄小的心急剧膨胀。看着看着,就迷失了自己,也就慢慢忘记,初始的自己是何等的模样。
我总是微不足道的敲击着键盘,看着冰冷屏幕上的只言片语,类似一蹶不振的感觉。
我是一个为文字忙碌的人,删了增,增了删。看不惯一切喜剧的东西,唯执手相看泪眼。
当闹钟想起来的时候,我总会再拖拖拉拉许久,然后在室友们五雷轰顶之下才勉为其难的睁开眼睛。
每次、某女便会大声喊,“呦、这不是熊兜兜的眼睛吗?”我两耳不闻窗外事,闭眼不看床前人,直接无视掉。她是一个把“SH”视作全部生命的人,总是期盼迈入上流社会的门槛。脱尽我们这种穷乡下的恶俗。高档的奢侈品。热烈的爱情。不愁吃穿的欲望冲击了她整个心房。
她认为,她就是为SH而生的人。她的人生被钉在黄金做的权杖上,下面的标注一定是“雍容华贵”。
她正如她喜欢的红色一样热烈。反感的东西她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她喜欢的东西,则想尽办法也必须得到。
她所信奉的理念,自己永远是主流,她的对是对,她的错必然也会是对。
这样的人难免适合这样勾心斗角的城市,她的容貌亦是它挤上上流社会的砝码。蒙西馑,崇尚高端的女人。
我听到复杂的声音交织在耳边,耳朵被缴得生疼。狂躁的音乐充斥满全部的空间。重金属的爱好者,至高无上的舞者_拥有男性荷尔蒙的类似男性的女性。应该是我们这群人的性启蒙者。但简单的头脑把她装点成一个只有肌肉没有大脑的差强生。往往智慧和愚蠢只是一念之间,也许,当上帝准备赋予她智慧时,她在娘胎里找厕所,于此就错过了一大段的潘若楠。
浑厚的男声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传遍我全部的脑神经。千万不要惊奇,我也稳睡泰山。女生寝室当然不会出现雄性玩意儿在。否则一声尖叫,某男子不是要娶尽整栋楼的雌性生物。她就是这样拥有雄健的肌肉,厚实的肩膀,扎实的小腿的,我们这行人中最理智、最稳重的半雌半雄性生物__杨瑜。
一席英语说的溜口,但往往忽略我们完全听不懂。
宽大的T-Shit永远是主流,拒绝一切带绿色的事物。
热爱男士一切日用品的人竟然喜欢一个男生到痴狂。
如果那男人给她一次“爱情”的机会,我相信她绝对爱得很称职。
我从来思量不到,多么深重的爱可以让她爱到妥协。可以为那男的屈尊降贵。
一坐下来就晃的我的床“吱嘎”、“吱噶”响,不拉开被窝也知道是哪位圣人。
强壮的身体下一颗安静的心内潜藏的躁动、轰轰烈烈的羌城。却是与我性格最相近的人。贤妻良母的最佳代表,让孟姜女都哭不倒长城的女人西澈。
把男人深爱进内心的女人,看着幸福的拥抱,却悲伤多余快乐。永远搞不清爱情值不值得就纵身而入。看着,自己身边的男人一步步远离,却还在追逐。
把MSN装点成悲剧的女人,我永远不能断言,她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
“死熊,起来,别让我架着你的尾巴去上课。”“好啦。”我含糊不动嘴的回应。因为我不知道被哪只妖精咬了一口,每天起来口里都会含满口的毒液。所以谁敢惹毛我,我吐蜘蛛液毒死谁,不毒死也淹死谁。她是让我最绝望的人,徘徊在恨不得杀了自己在和她同归于尽的之间,基于还未给熊家留后熊,那么,先活着。让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却让我习惯依赖的无所谓大王__钟最。
她在我三年的高中里,用尽手段,互相折磨。把Kill对方当作自己快乐的资本。
承诺过一辈子的好朋友,却躲不过父母过分的宠溺。
我们就像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猴精,偷了太上老君的仙丹,迸射出各种人性的魅力。在一切阴谋中,扔掉我们的单纯。一种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纯洁;另一种是诉求自己脱胎换骨,但这更多倾向于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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