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外面,洛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明明人山人海,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他茫然,不知所措。原本,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存在的意义就是照顾好妹妹,但现在已经用不着他来担任这个责任了。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失去的原点,浩大的世界,他竟然找不到自己立脚的位置。
“洛瑟……”
前方传来梅丽尔和芳汀两位小姐的声音,洛瑟立刻收回原本的恍惚,镇定地应答:“你们还没有离开吗?”
“担心你们会不会有事,小威呢,没事吧?”芳汀试探地问道,她刚刚看到洛瑟神情不太自然,心想肯定有什么事情发生。
“她啊,没什么,她通过了测试,导师说她有可能能够成为大魔法师,甚至是大魔导士,学校打算留她,她不会自己弄手续,于是招我过去。”洛瑟绞尽脑汁,自认为想出了一个完美的答案。
对于洛瑟的话,梅丽尔小姐深信不疑,如果小威有潜力成为大魔导士,那么院方肯定希望留她,而小威年纪还太小,很多事情还不会处理。洛瑟的说词,都非常合理,也经得起推敲。
只是,芳汀小姐可不会向梅丽尔小姐那样轻信他人,但是她当然也不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她暗暗决定,事后一定要揭开这个少年的面纱。
跟两位小姐道别后,洛瑟就直接去看看自己的宿舍。
穿过中央通道,路过一条绿荫通道,经过几条长廊。洛瑟终于找到了自己所在的宿舍楼。他直径走上二楼,顺利的找到了219号宿舍。
进入大门,里边的环境设施让洛瑟大为惊讶,他可从来没有住过那么高档的房子!当然,他在秘鲁小村那个破屋怎么能够和派拉迪克魔法学院的学生公寓相提并论,另外,伦蒂湿给他们住的房间除了大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如同睡着广场一般,也没有可比性。
洛瑟仔细打量着四周,宿舍内部是打着光油木质地板,里边分为ABCDE五个房间和一个大厅再加一个独立卫生间,大厅上有一套精美的羽绒沙发,中间是一个透明的玻璃桌子,上边摆着一个花瓶。在沙发的背上方墙上有一副油画,虽然不是名家之作,但是摆着这里恰到好处,由此可见派拉迪克的艺术修养。沙发对面是两个弧形落地窗,精美的窗帘遮掩了一半的窗户,两束阳光射进来,两个窗中间有一个小阳台,外边摆着几个小花盆,显得格外温馨。
洛瑟走到属于自己的C房间,正在打开门的时候,一个瘦小的少年从B正好走出来,他看到了洛瑟,立刻变得眉飞色舞。
“嗨,你好啊,我的舍友,非常高兴见到你。”
洛瑟仔细打量对方,眼前这少年身材纤细瘦小,穿着白衣衬衫,足足比自己矮了大半个头,一头棕色卷发,小小年纪留着一对八字胡须显得格外异样,样子不帅。如果说洛瑟是中上偏平庸的话,那么这小子就是中下水平,甚至可以说有点丑,但还是属于正常人系列。
“嗨你好。”洛瑟很有礼貌的回答。
“我叫赫雷特,你叫什么。”
“我叫洛瑟。”
接着,赫雷特热情地与洛瑟攀谈起来,居住,家人,朋友,经历等等简直就是无所不谈。洛瑟实在是无法摆脱他的热情,只好陪他闲聊起来。后来洛瑟知道,比他早来的还有另外两位同学,一个是大胖子维登,另一个是白白净净的帅哥浩克林。
他们三家里都是经商,有点小钱,再加上家里好不容易出了一个有魔法天赋的儿子,因此毫不犹豫的送来派拉迪克魔法学院学习。
小个子赫雷特和大胖子维登都算普通经商家庭,在他们所在的城市里做不大不小的买卖,有一点小资产。而浩克林家里就相对宽裕得多,听他描述可以知道他家相当有钱,认识好多贵族。实际上,看浩克林的衣装也能看得出是和另外两个人有所差距的,因此他在这几个人中,内心显得自己比较有优越感。
四个人中,衣装最古怪的要属于洛瑟了。他一身剑士装束,还穿着轻甲……
“你是魔武双修学院的?”
洛瑟笑了笑说:“不是,之前练过剑术,偶然间发现自己有魔法天赋,于是就来拜拉迪克学习魔法。”
听洛瑟的话,不显山不漏水,温温雅尔颇有礼貌,还在之前学过剑士,他们纷纷怀疑洛瑟是贵族,因为只有些贵族公子哥会在平时有事没事学点剑术。于是几个人纷纷使出他们的看家本领,用各种拐弯抹角的语术试探洛瑟的身份。
洛瑟算是一个聪明人,知道他们想要问些么,对于这样的结果他非常无语,他不想跟几个人过多在这种事情上浪费时间。
“我家里是农民。”洛瑟认真地说道,丝毫不带一点开玩笑的表情。
“啊,骗人的吧。”大胖子的回答。
“哦,原来你家是农民啊。”小帅哥浩克林瞬间对洛瑟失去兴趣。
“哎呀没事没事。”小个子赫雷特留了一个心眼。
“我家里真的是农民,而且是很穷的农民,农民来学魔法很奇怪吗?”
话还没说完,浩克林早就去做他自己的事情了,大胖子维登还能说一句,“不奇怪。”然后也走了。
只有小个子赫雷特还钩着洛瑟的肩膀,说,“没事,你别理会他们,其实我家也差不多算农民,走,我请你吃个饭去。”
洛瑟心想,在这几个人中,这个小个子还算不错,今后值得来往,就不知道最后没有来的同学人怎么样。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等会有很多事情要忙,刚来挪那歌,很多东西都没有准备。”洛瑟很有礼貌地拒绝了他,其实洛瑟知道赫雷特现在也没有闲情去吃饭,就算有,在挪那歌一顿饭的价钱还是会让这些经商子弟心痛不已的。洛瑟看得出来小个子只是想对刚才的行为表示道歉而已,并不是真的想请他去吃饭。果然不出洛瑟所料。
“好吧,那你先忙,回头我们再聊,大家都是一个宿舍的,今后都是朋友。”
洛瑟微笑着点了点头。
把行李放进宿舍后,洛瑟决定到校管处去领一套学徒长袍,免得别人老是在意自己的剑士装束,而且魔法学徒的身份在挪那歌也会得到很多便利。洛瑟没有理由不要这些便利。
一阵来回,洛瑟如愿以偿地得到一套魔法学徒长袍,把它穿在身上,一股久违的兴奋蔓延整个身体。洛瑟照着镜子,瞬间觉得自己帅了几分。其实,自己也并非那么没有姿色。洛瑟心想,不过的确还算蛮平庸的。这是事实,这点洛瑟倒是很承认,因为他自己向来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男孩,只希望把漂亮的妹妹照顾好一些,让他过得好一些,不会像自己那么平庸。
之后,洛瑟还进入集市里买了三套衣服以及一些洗漱用品。这里的衣服实在是太贵了,他已经相当便宜的衣服了,但还是整整花了他30个银币,一套衣服就10个银币,对于他这个往日月收入只有一个银币的人来说,十个银币绝对是一笔巨款。他把这三套衣服小心翼翼的放好,生怕被弄破。后来,洛瑟才知道,在挪那歌,普通的餐馆一顿饭就十几个银币,街边小巷的路边小店一顿饭也有三四个银币,学校的公用食堂分为好几个档次,最高的档次一顿好几个金币,最低的档次一顿饭也有一两个银币,基本上不会有人选择最低档,这会被其他学徒耻笑不停,除非自己做饭,或者去路边小摊,否则光是饭前就迫使他无法在挪那歌生活。
想到这里,洛瑟心想必须出去挣些钱,就不知道做什么能够挣钱。
其实,他并不知道,在伦蒂湿的那个仓库里,随便拿出一个瓶子座椅都能卖几百金币,那些都是上千年前的古董货。凯迪埃克那把火焰玫瑰,在市面上不低于50万金币,并且有价无市。
洛瑟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佩剑和身上穿的古代铠甲又多么贵重。光剑不说,那套铠甲怎么也值几千个金币。正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如芳汀那么精明的女孩子,就算她看不出洛瑟身上穿的是古代铠甲,但是她在心里暗暗估计那铠甲绝对价值不菲。
而那枚可以让不会魔法的人也可以传送的魔法戒指,估价怎样要个几万金币。伦蒂湿的确有很多那种戒指,都是魔法实验研究失败的试验品,只不过伦蒂湿与世隔绝,她的东西不会流出外面,物依稀稀为贵。
说实话,就是洛瑟知道,他也会把从伦蒂湿魔法城堡里拿出来的佩剑和铠甲小心翼翼地放回去,然后不再从里面拿出任何东西,更不再会把魔法城堡的的东西带出外面来。他会担心弄坏了长公主殿下的东西。那是他永远也无法承担的赔偿。他宁可老老实实自己去挣钱也不会有胆去变卖长公主殿下的物品。到了晚上,洛瑟终于见到他最后一个同学,名字叫做杰克·弗兰克,他是一名挪那歌的贵族,父亲是个伯爵。几次攀谈之后,洛瑟发现此人风度翩翩,颇有涵养,是一个不错的贵族小伙子,相比浩克林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一听到是伯爵的儿子,宿舍另外三人顿时兴趣大增,围着杰克问个不停。洛瑟很是无奈地离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