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失而复得的东西,在丢失的过程中提升了它的珍贵。李可欣消失后的重现,证实并加强了她对我的重要性。我所有的心情都被她替代,即使现在不属于我,或者说她永远不属于我。但我会努力让自己去她心里讨占一点位置,可能是渺小,也可能是伟大的一点位置。
既然在她印象中,我可能是玩世不恭,那我就将这种可能持续下去,哪怕是改变原本。
(二)
我仔细欣赏和揣摩着这位值得让我改变的小女生,她轻柔委婉地像诗,却又不乏诗中那难以驾驭的放肆。神秘的诗韵,神秘的起伏,神秘带给我的是一种不可抵御的喜欢。
“凌风,你是不是没过瘾,还想吻我?”李可欣眼神一闪,掠过一丝神秘,这种神秘带走了我七魂中的六魂,仅剩的一魂指引着我拼命点头。
“好,我满足你!”是满足?是引诱,还是陷阱?身陷美人计的我全然不知!
我幸福的靠近李可欣,谁知这幸福得到的代价是如此之大。正当我把嘴凑上去的时候,她却把头转向了一边大声的喊道:“**!有**啊!”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上身已经被李可欣神不知鬼不觉的用武装带绑紧了。我想逃跑,不料却被自己的行李包绊倒,我的双脚也这样被李可欣不费吹灰之力的绑了起来。更可恨的是她竟然解下我的腰带,用它紧紧勒住了我的狼嘴,把我仅存的求饶机会也给扼杀在了摇篮里。
我用乞求的眼光看着李可欣: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李可欣却回给我一个冷酷而又绝情的眼神:不行,干你们这一行的,迟早要还的!
(三)
陌生带给人片面,熟悉后的真实不知是改变还是原本就这样,两者存在差距,这是一定的,可这差距决定了我起步的惨败。
我绝望、我无助、我恐惧、我倒霉……我被李可欣请来的一群女兵用木棒象抬猪似的,抬到了新生最多、地表最硬、阳光最毒的女生训练场。
在这个军事广场上,这群女生针对如何处置**临时组建起了一座军事法庭,法官理所当然的就是徒手擒狼的民族英雄李可欣了!
根据“女权面前,男女不等”和“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的原则,我被判罚在烈日下暴晒半个小时。
根据国际法庭的要求,在行刑前,必须满足罪犯的一个要求,李可欣解开我嘴里的腰带。我向法官上诉,要求提供一箱冰块、一个太阳伞和一吨矿泉水,结果上诉无效,请求驳回并以无理取闹为由再一次被勒上了腰带。
我就这样的被她们五花大绑的给晒在了烈日之下,一分钟过去了,我感觉嘴唇发干、头皮发炸、浑身发热,并且口渴的要命。这样下去,别说半小时,就是五分钟恐怕也会让我小命不保!我现在认识到了最毒妇人心,李可欣不但没有对我的拾金不昧感激,也没有对我的屈身陪夜记恩,反而恩将仇报的下此毒手。我在着装严肃的新生中寻找着这位让人难以捉摸的李可欣,可她却不知去向!
“你们在做什么,快给他解开绳子!”正当我感到绝望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听到没有,别闹了,快把他放了吧!这样做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