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剑,一旦经过滴血认主,就脱胎换骨成为“灵剑”,不管是威力还是坚韧度都有了质的飞跃,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还是,灵剑是和主人心灵相通的,不但使用起来更加得心应手,对战的时候甚至可以将主人的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既然“灵剑”有那么多好处,为什么不人手一把呢?
这是因为:
第一、滴血认主的这道程序相当的繁琐,而且那些辅助材料无一不是死贵死贵的,要命的是成功率还不高,一般人哪有那么多闲钱。
第二、一旦灵剑被毁,主人也会因此而元气大伤,这是它的致命伤,因此除非练到“高级水平”这样不太容易被人轻易毁剑的程度,一般人是不会轻易进行“滴血认主”的。要不然那些个财大气粗的说不定真会炼制几把,拿来炫耀炫耀也好啊。
所以,当阿飞见到范婉拔出剑的时候,他的脑中就只剩两个字:投降。
本来就只有一两成的赢面,如今人家宝物在手,自己却两手空空,如此一来更是一点胜算都没有了。
阿飞是很识时务的,他赶紧乖乖地举起了双手,在他看来,自己和对方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通关文牒虽然重要,又不是不能补办,最多也就是浪费了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大不了自己赔偿一点损失就好了。实在不行的话,最多他厚着脸皮请他那个“金领”的大哥做她的担保人,把她带进去就是了。
谁知道这位范婉姑娘却丝毫不理会阿飞的请降动作,上前一步欺上身来,手腕一抖,一剑直直削向他的脑袋,阿飞心中一惊,连忙就地往下一蹲,一个贱狗打滚,才堪堪躲过了没削掉脑袋的危险,虽然招式难看了一点,但小命总算捡回来了。
他赶紧一骨碌从地上爬起身来,想要向她解释,冷不防头上的帽子一歪倒向一边,他伸手一摸,原来他的帽子已经被切掉了一小半,这一下可把他吓得,脸色都发白了,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赶紧扯着嗓子大喊“救命”,连滚带爬地往城内跑去。
可是,阿飞跑得虽快,后面的范婉追得更快,三两步就拉近了两人的距离。阿飞只觉得灵剑的那种寒气越来越逼近自己,一剑快过一剑。
又是一剑劈来,他不敢回头,使尽吃奶的力气往前窜,只觉得自己前脚才刚刚离开,后面范婉的剑就挨着他的脚后跟劈下,那情景,真是险象环生。
阿飞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躲过这一招,就觉得头顶一丝凉风,长剑径直从他头顶落下,那种森森的寒气直逼他的脑门,他心想,完了完了,挂了挂了,这次真的躲无可躲,都说祸害遗千年,没想到自己居然是个英年早逝的短命鬼。
正在长剑刚刚触及他头发的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他觉得自己被人用力地拉了一把,这股巨大的力量使得他的身体瞬时往前移动了一大截,身后的灵剑因此堪堪落空,只听得“嗤”地一声,紧接着背后传来一阵凉飕飕的感觉,看来他虽然躲过了被劈成两半的危险,他的衣服却难逃此劫,被当场开膛破肚了,一下子背上的皮肉全都露了出来。
阿飞怔怔地看着将他揪到一旁的救命恩人,协城守卫张大牛,站在这个彪形大汉旁边,自己就跟个小鸡一样。他第一次觉得这个张大牛是多么的高大威猛,平时自己老是取笑人家又黑又胖像只水牛,没想到关键时刻救下他小命的,正是这个傻啦吧唧不善言谈的傻大个。
大牛憨憨地冲着阿飞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和他黝黑的脸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阿飞微微有些脸红,想到自己经常捉弄这个老实巴交的大个子,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和张大牛一起赶来的另一个协城守卫已经和范婉动上手了。
阿飞看着两个正在打斗的一男一女,乖乖,那个协城守卫居然还处在下风,协城守卫至少也是“中级阶段”的水平,而且这一位还是“略有大成”的程度。只不过看他的样子,对范婉手中的灵剑颇为忌惮,动起手来缩手缩脚的,自然就处于下风,只是他的实战经验还是很丰富的,因此范婉一时之间倒也没有办法将他一举击败。
阿飞终于放下心来,只要稍微拖延一些时间,等其他协城守卫赶来,就算她的灵剑再厉害,恐怕也难敌多人的围攻,到时候还不乖乖束手就擒。
看到阿飞安然无恙后,大牛活动活动筋骨,便准备下场帮忙。对付敌人是不需要讲究单打独斗的,更何况平时统领一直教导他们的就是:人多力量大!
“要活捉啊,可别伤了她。”阿飞赶紧出声提醒。虽然刚刚这位姑娘差点要了他的小命,但这么水灵灵的小姑娘要是缺胳膊断腿的,他也是于心不忍的。至于他想要活捉对方,那就更是他的一番好意了,这个姑娘的脾气也太差了一点,根本就不听别人解释,不先将她制服,还真不知道怎么和她沟通。
突然,范婉一剑将那个协城守卫击退几步后,左手手腕一抖,飞射出一大把金灿灿的飞针来,这些飞针的数量真是,不是多,而是非常多,密密麻麻地一大片,少说也有上千根,更要命的是,这些飞针打向的方向,是阿飞!
“啊!”阿飞大叫一声,下意识地护住面门。然后他就觉得手臂一麻,一条胳膊就耷拉了下来。他一看,还好还好,大牛替他挡下了绝大部分金针,自己并没有被刺成刺猬。但还是有几根漏网的,正插在他的肩头。阿飞忍者痛将这几根金光闪闪的细针拔下,只见这些针细细长长,而且闪闪发亮,看样子,竟是纯金打造的,他心中不由得感叹,这个范婉真是太奢侈了!不但有灵剑这样的高档货,连暗器这种一次性消费品,也是使用的贵金属,而且一甩手就是那么多,看样子也是个败金女。
再一看,那位范婉姑娘已经不见了,看来她也很清楚,大牛下场后她就占不了什么便宜了,如果后续再有协城守卫赶来,自己更是应付不了,所以乘着这个间隙先撤了。
鉴于大牛和那个协城守卫大哥对他有救命之恩,阿飞没好意思争金针的分配权。只是,看着他们两个喜滋滋地五五分成那些赃物,他的心都快肉痛死了。纯金的啊,一根就能换上好大一碗红烧肉的,上千根……那是多少碗红烧肉啊!
当夜,方府。
阿飞在床上辗转反侧,想到那些亮灿灿的金针,他的心还有些隐隐作痛。
再想到刚刚自己回到方府的时候,方旭对自己的狼狈相不但丝毫没有表示同情,还笑眯眯地盯着自己,眼中那种笑意实在是太明显了,为什么他那个对谁都温文尔雅的大哥,唯独对自己却总是那么的冷酷无情,难道他被打成这样,还不够可怜的?
唉……看来还是练好武功,才是王道啊。
阿飞如此想着,突然一骨碌从床上翻起,从枕头芯里翻出一块泛黄的旧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