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出现了呢?估计大家都猜到了,没错,就是那个砚台!它是怎么出现的呢?这里边还真是有一个比较有趣的故事,还带有一点的讽刺意味。大家听我慢慢说。
在我认为这件事结束之后,我自然又重新回到了我的生活之中。毕竟我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对于我来说,立业成家才是最重要的事。具体来说,现在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挣钱。并且我没有权势,没有背景,要是再没有一点积蓄,在现在这个社会中,哪有女孩子肯跟我谈恋爱呢?又何谈得到成家呢?现在的社会真的是越来越现实了。
我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在大学那个象牙塔里边,总是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可走向社会后才发现,社会现实与自己的理想差距实在是太远了。这个问题很大,就不详细叙述了。不过我有一个很大的遗憾,就是在大学里没有谈一次恋爱。真的,我总觉得在大学里的恋爱才是一种抛却所有利益的真正的爱情,是多么的纯真美好。所以呢,我对我认识的学弟学妹们总是大力的劝他们要是有机会的话,在大学里一定要谈一次恋爱,最后能不能成不要紧,最重要的是那种纯真的感情。毕竟年轻人是最浪漫的,是需要风花雪月的。等走到社会上以后,接触了各种的社会黑暗面,恐怕就再也没有那种感觉和心情了。
我的这种观点持续了很长的时间,知道我有一天忽然发现,现在的大学和我们那时候不一样了,***也堂而皇之的进了校园,在各个大学周围,最火的就是那些一件一件的小出租房。我就再也不敢跟大学生们提起这个话题了。我怕让人家的家长理解为我教人家的孩子学坏。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变成了这个样子呢?就算是开放了,开放思想就好了,没有必要开放身体吧。我总是不理解。
好了关于这个话题不能再说了,我们看的是科幻小说,不是伦理道德文章。再说下去大家就会以为我是解放前出生的老夫子了。其实我在经历这件事情的时候还很年轻,我以上的这些体会也是年纪大一些的时候才有的。写到这里忍不住了才说了一些。好了回复正题,讲那个砚台是怎么出现的,又是怎么落到我的手里的?
那个砚台是怎么出现的呢?说起来很有意思。在这件事结束以后,我一心的到处找案源,要多挣钱啊。不过还不错,总算是找到了一些,又接了几个案子。虽然没有什么大案,但维持我的生活,再存上一点零花钱还是足够的。直到有一天,我们的那个村长找到了我,他的儿子要离婚,找我做代理人,为他儿子争夺财产和孩子的的抚养权。这个案子也是很有意思的,中间也发生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我也把它记载了下来,形成了另一个故事,我起名叫做《假戏真做》,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发表出来,让大家看一看。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的社会中,熟人现象还是很起作用的。像我这样的新律师,要接案子更多的是靠熟人的介绍。而老百姓们,不懂法律,也不信制度,他们更相信的是自己的熟人。虽然我和那个村长也没有什么很深的关系,但中国人讲话,亲不亲,故乡人吗。正好我又是一个律师,所以他对我还是比较信任的。让他的儿子把这个案子的所有的诉讼都委托给了我。用法律的话讲,我就是他儿子的全权代理人,也叫做特别授权代理人。
中国老百姓们呀还是很朴实的,他们一旦相信了你,就会对你毫无保留推心置腹。也不知道村长的儿子听谁说的,现在打官司一定要给法官送礼,要不然官司打不赢。其实我是知道的,像离婚这样的小案子,法官们大多数还是能够秉公处理的。毕竟油水不大,还挺敏感,处理不好还有很大的风险。可他坚持那样认为,我怎么劝说也不顶用。中国农民固执起来还是挺可怕的。
也不知道村长的儿子从哪里打听到主办他那个案件的法官是一个文化人,喜欢文房四宝。所以就一定要给人家送一件喜欢的东西,而且说他们家就有一件祖传的东西,可以送给那个法官,法官一定喜欢。我对他的想法,还是很嗤之以鼻的。因为我知道他们家是八辈儿贫农,解放前就穷得不得了,能有什么好东西传下来!但他不由我劝说,就回家去取东西了。我还在暗暗的决定,他拿来了,就跟他说,那不是什么好东西,法官不会喜欢的。叫他拿回去就算了。就算他不拿回去,我也不打算给法官,最多我先保存着,案子结束了再退给他就是了。
可等到他把东西拿来了我却立刻改变了主意。因为他拿来的是一个砚台。我一看到那个砚台,立刻就确信那就是王平所说的那个砚台。因为我们平常所见的砚台,大多数是黑漆漆的,没什么光泽。可他拿的那个不一样,虽然也是黑色的,但却非常的亮,闪烁着金属的光芒。一眼就能看出不同寻常。和王平那天所描述的金属做的砚台一样!我还真不相信我们那个小村子里还能有第二个金属的砚台。
看到那个砚台,我的心情大是激动,忍不住“啊”了一声。村长的儿子立刻得意的说:“怎么样,是一件好东西吧,法官肯定会喜欢,对不对?”我没有回答他无聊的问题,而是紧张的问道:“这东西你是从哪里来的?”村长的儿子看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追问砚台的来历,好像有点紧张,很迟疑的说:“是我家传的。”我紧接着又问了一句:“真的吗?”这一次他的神情却变得的坚定了起来说:“就是家传的,你不相信吗?”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因为我根本不相信他的话,我知道这个砚台的来历。我可以肯定一定是那我们村长在给博物馆交接王平家的财产的时候做了手脚,自己贪污了这个砚台,甚至于不只是这个砚台,可能还有别的东西。但我不是法官,没有必要追究的那么深。同时我也相信村长的儿子在从家里拿这个砚台的时候一定没有和他父亲说。因为我向我们村长追问过这个砚台,要是他儿子和他说了,他一定不让拿过来给我看。不过我还真是很感激他的儿子,要是他私自将这个砚台送给了那个法官,我那还有机会见到呢?可见天无绝人之路呀,呵呵。
想到这里,我笑着对村长的儿子说:“还真是一件奇特的东西,法官一定会喜欢的。”在说这个话的时候,我尽量使自己的表情表现得很自然。因为我在一见到这个砚台的时候,就已经下定了决心,绝对不会交给法官。暂时它归我了,我一定要把它研究清楚再交给王平。虽然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该算是欺诈、侵占。但从道德上讲,我却没有什么感到不安的地方。毕竟这个砚台对于村长来说,也是来路不正。我在研究了以后,再还给王平,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不过我还决定将我们家收藏的一方清代的砚台送给那个法官,也算是对村长儿子的一个交代,毕竟人家是那么的相信我,同时也能给自己找一个合理的借口,我总归是按照他的意思把事情给他办了,虽然中间我把东西换了。但对于村长的儿子来说,他在乎的只是结果。不过最后法官根本不收那个东西,但我至少觉得是心安理得了。
拿到了这个砚台,我再也没有心情和村长的儿子说话,简单的将他打发走了,就抱着砚台跑回了自己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