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请在这边签名。”莫小晰头也不抬地收下又一封礼金,将桌上的签名簿推出去一些,抓起眼前那支签字笔就递了过去。身为许安然的伴娘,她可真是尝到了婚礼的忙碌滋味,刚才还在里间陪许安然补妆,这才几分钟工夫,就被喊出来临时帮忙做迎宾,好让在这儿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迎宾去上个厕所喘口气。
“莫小晰。”低沉好听的男声,只喊了她的名字,却没有下文。男子就那么站在她面前,似乎等待她的回应。
她知道是他。七年不见,她还是能够准确地听出他的声音,就像初二那年,那个夜幕初沉的傍晚,只是三四个字,她就能认出他来。该怎么形容这一刻的感觉。仿佛,这喧嚣的厅堂里骤然寂静,隔绝一切的声响,只有那三个字,直直地刺进她的鼓膜里去。在曾经的那十二年里,她无数次地听过这个声音,一遍一遍地重复这三个字。兴高采烈的。不动声色的。拿腔拿调的。咬牙切齿的。一字一顿的。莫小晰。
不是没有设想过重逢,也知道,在这场婚礼上,总会遇上他——帮着誊写喜帖时,就看见了他的名字。只是,哪怕设想过一千遍,一万遍,也还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硬生生的切入主题。时隔七年之后,他们对对方说的第一句话,竟然分别是“谢谢,请在这边签名”以及,“莫小晰”。
迎宾谢晓岚已经在这个时候跑回来,一边喊着“小晰小晰,谢谢你啦”,一边急匆匆地坐下,又好奇地打量着迎客台前立着的颀长男子:“先生,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莫小晰知道不能再装做鸵鸟,于是只好挂上微笑,抬起头来看他:“是你啊。”
二十四岁的男人,或许是在国外生活了七年所致,相比当年,越发的耀目起来。不是少年时那种霸气桀骜的凌人之势,不知是因为父亲出事的影响,还是因为七年独立生活的磨砺,多了几分内敛与沉稳,却不敛锋芒。
注视着他,莫小晰竟然就觉得眼眶微微的湿润了起来。这个男人,经过了七年漫长的时光,经历了从骄傲的、万众瞩目的地方瞬间跌落的转变,他仍然是人群中那么那么耀眼的存在。
谢晓岚愈发好奇地看着这两个人,忍不住就开口打破那一丝的静默:“小晰,你们认识啊?”
她一时竟不知如何接话,下意识的反应,是立刻站起身来,微微转过身去,对着谢晓岚微笑介绍:“沈谦。我跟安然的发小。他是我哥哦~”
她没能看到的是,伴着她的话音,他脸上的神色悄然黯了一黯。谢晓岚倒是兴奋着伸出手去握手:“你好,我是谢晓岚,嗯,安然姐的表妹。”
对于主动示好的年轻女子,他倒是不复当年的淡漠,保持了良好的风度与她握手,嘴里却只是给了礼貌的“你好”两个字。莫小晰不禁暗暗失笑,在人模人样的钻五外表之下,他倒还是她熟悉的那个沈谦。张胤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倒好,直接见了花丛就绕路走,一副花粉过敏的架势。
事实证明的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东西,叫做巧合。莫小晰不过刚想起张胤,被许安然胁迫来当领座员的张胤就拿着杯StarBucks外送的热牛奶走了过来。看见沈谦,张胤的脚步明显顿了一顿,却仍是不动声色地过来,径直走到莫小晰面前,把手中的热牛奶插好吸管递给她,语气是这些年来她已经习惯了的宠溺:“小晰,喝点牛奶垫垫。等会儿你肯定吃不到东西,还要帮许安然挡酒,先暖暖胃比较好。”
“嗯。”莫小晰保持着与他一贯的默契,接过牛奶便喝了一口。这大冬天的,虽然宾馆里打足了空调,穿着伴娘的小礼服坐在门口,她还是有点手脚冰凉,这杯热牛奶倒是来的很及时,颇有几分雪中送炭的味道。
看她心满意足地喝着牛奶,张胤不自觉地就微笑起来。她满足的样子,总像一只乖巧温顺的小猫,让人忍不住就忘了她脾气上来时的张牙舞爪,想要好好疼爱怜惜她。于是他像过去的七年里一样,伸手就拍拍她的脑袋:“慢点喝,有那么渴么?”
沈谦在一旁站着,竟突然发觉,原来经过了七年的时间,他记忆中那个总是跟着他、粘着他的莫小晰,已经有了自己的另外一个世界。她,生活得比他想象的更好。而且,她和他的世界,已经没法再像过去一样重合在一起了。眼前的莫小晰与张胤,是那么的自然、默契,一如当年的他与她。只是跨过七年的时空,他再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旁观者。
倒是谢晓岚发现了沈谦的尴尬,站起来推了推张胤的肩膀:“哎~这里没人会欺负你女朋友的啦,少甜蜜一下会死啊,客人等你带位呢帅哥~”
莫小晰一下子红了脸,看看张胤,又看看沈谦,怎么都觉得不对劲,只好瞪着谢晓岚开炮:“晓岚你不要乱讲啦,我们不是……”
“沈谦,你的座位在七桌,我带你过去。”张胤掏出座位表看了看,很快找到沈谦的名字,打断了莫小晰的解释。走了几步,又回过头叮嘱她:“小晰,再一刻钟就开席了,你记得先到我们那桌去吃点东西,别饿着肚子去陪许安然敬酒。”
“哎呀知道了啦,啰嗦死了,快走啦你!”莫小晰挥了挥手示意张胤快点走开,这一幕落到沈谦眼里,愈发让他坐实了这两个人的暧昧关系。那是他不曾看过的莫小晰。在他没能在她身边的岁月里,她念完了高中,经过了高考,上大学,毕业,工作,在他还没来得及适应的时候,就已经出落成了一个比当年更加漂亮、独立、能干的女子。他甚至没有来得及去思考自己对她的感情,她已经和九年前她就喜欢了的那个男孩子,成为了众人眼中那么般配的一对,就连他,都不得不承认,张胤,是真的很配他的莫小晰。多好笑。明明都已经是别人的了,他却还是那样固执,认为她是他的莫小晰。一如五年级那年的初秋,他啃着冰棍,含含糊糊对她说的:“你是我家小晰啊。”那时她没有听清楚,竟然,恐怕这一生,也就再没有机会,以哥哥以外的立场,让她听清楚这句话。
这一场婚宴,直到夜里十点才渐渐散场,等到众宾客都离开,只剩下主家收拾东西时,已近十一点。身为伴娘,莫小晰不可避免地喝到微醺,幸好新郎杨子杰与伴郎许安平的酒量都算不错,加上新人们早就备好了“特制”的假酒,才没让她这个伴娘真的喝出洋相来。
莫小晰喝醉的样子,张胤是见过的。那是在篮球队的毕业散伙饭,她和丁檬以“家属”身份列席,结果唯二的两个女生,和篮球队低年级的那帮小男生一样,全都喝翻了。丁檬喝醉了就开始闹,笑嘻嘻地拽着徐俊峰一通表白,逼着他回答“你爱不爱我”。莫小晰倒是好点,只是话多,到了后来却又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等到张胤送她回寝室的时候,她竟然就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靠在他背上迷迷糊糊地睡了起来,讲了一句半梦半醉的话:“沈谦,**有本事,就,就躲在美国一辈子,不要回来祸害……”
半年过去,想起这句话来,张胤不得不承认,他仍然有些该死的嫉妒。虽然明知道,连莫小晰自己,都从来不明白她对沈谦是什么样的感情,但他仍然介意,介意她的梦话抑或醉话里,出现的竟然是那个在国外躲了七年的人。
“张胤,你先送小晰回去吧。”许安然裹着大衣,拽着已经开始话多的莫小晰过来,直接把人推给他,“楼上房间那边不用她去了,忙了一天她也够累的,让她早点回去。”
谢晓岚跟在后面就递了莫小晰的大衣和包包过来。张胤接过衣服给莫小晰套上,她倒还有点不乐意,借着酒意扑过去抱着许安然就是一通数落:“安然,你说你,突然把自己嫁掉也就算了,现在我是你的伴娘哎,还不让我在这边陪你。怕我数礼金的时候A钱啊?你怎么对得起我们二十年的交情……”
“好啦~乖啦~晚上不回去你妈要担心的,让张胤送你回家,听话~”许安然拍着闺密的肩,偷偷地红了眼睛,仍然是把她推给张胤,丢下一句:“你负责把小晰安全送到,出什么岔子我唯你是问!”,就拉着谢晓岚走去两家长辈那边帮着收拾东西。
“张胤,安然,安然她不要我了啦……”莫小晰转过来看着张胤,嘟着嘴,泪眼汪汪的样子,脸上的神情分明是很受伤。张胤心里一紧,顺势就把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低语:“傻瓜小晰,许安然她最在乎你了,哪里会不要你。就算她不要你,还有我啊,我不会不要你的。”
莫小晰在他的怀里,似乎是怔了一怔,却很快就彻底释放了情绪。张胤抱着她,静静的,只感觉到她的身子在怀里微微颤抖着,他还来不及换下的Armani西装的左胸口,渐渐地就有了温润的感觉,一小片,慢慢洇开。
张胤半搂着莫小晰的肩,带她到了停车场,上了他那辆PT漫步者,发动车子扬长而去。他们都不知道的是,在身后那一排停车位,那辆依旧停着的黑色Peugeot307里,沈谦静默着坐在那里,已经有大半个小时。
他一直在等,等她出来。其实他心里也明白,若是她这时间要回家,定然是有人送的,而那个人,多半就是张胤。只是他不甘心,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凭了什么,这样不甘心地坐在这里,以前所未有的顽固,等她的一个身影。
给自己的理由是:她喝的有点多了,总要看到她有人安全送回去,做哥哥的才能放心。这样的理由,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却还是要一遍遍地让自己相信。
七年。自从爸爸出事之后,他一度觉得自己身在美国,就是在逃避。他知道爸爸趁机转移了大部分资产,把下半辈子都押在了他的身上。但他在那个时间,身在异乡,却只是觉得无颜面对旧识,尤其是莫家人。他不知道他们会怎样看待自己,看待爸爸。他知道的是,妈妈把家搬出了师大,她与他一样的,都依靠着远离是非中心来自我催眠,试图保护自己脆弱的自尊心。
在美国的七年,学业未成他不敢回来,甚至不敢回复莫小晰每年在QQ上的留言。他常常想起她,想起小时候的很多事,只是,他总是告诉自己,要出人头地,要衣锦还乡。但他却忘了一件事,七年的时间,能改变太多的东西。他以为他们都还能站在原来的地方等待彼此的长大,等待时间的过去,他以为只要他回来,就能跨过那七年的遥远时空。但是,他却忘了,七年之后,她已经不再像当年那般需要他,而他,也不再有那个资格,不顾一切的假装他与她两个人就是一个天下。
他只能静静地在车里坐着,连大灯都不敢打,就那么看着她,目送她上了张胤的车,目送那辆车消失在茫茫夜色里。然后,继续坐着,直到手机响起来:
“喂?嗯,在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