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什么都变了,就好像你丢失了一颗纽扣,你苦苦去寻找,但是当你找到之后你已经又重新买了一件衣服,那便没有了意义。”我看着唐果的眼睛说。
“当年是我离开的你,是因为我想要的你给不了我,所以我自己才会去争取,现在我争取到我想要的物质了,我现在只想要你。”唐果说。
“物质是死的,人是活的,那时你的离开我的心已经死了,已经埋在那个时间里了。”我苦笑道。
“林柯南,你是男人么,或者只是说明你不够爱我,也好,了却了我这三年的心愿,既然你已经不爱我那我也就不死缠烂打了。但是你记住了,你别后悔。”唐果转过头去说。
“我不会后悔的,不会的。”我喝了口眼前的水,笑笑说。
“林柯南,你有种!再见!”唐果说完拎起包便冲了出去,高跟鞋与地板的踏踏声像锤子一样敲击着我的心脏,她走了,我感觉我的心好像也碎了。
如果两个人注定不能在一起,注定不能长相厮守,那么不如放开彼此,让彼此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那个可以给她想要的,可以给她幸福的那个人。那个人也许她不是很爱,不是像对你那样那么对他,但是那绝对是暂时的,人都会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对,是你先遇到了她,让她爱上了你,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你给不了她想要的,她得不到她想要的到的那么这便不是幸福。很多人都说幸福是什么,网上的通俗说法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幸福就是得到你想得到的,拥有你想拥有的。唐果想要得到的当时我给不了,现在她的目标我肯定也给不起,那么还选择在一起干嘛,就算爱的轰轰烈烈,最后还得过的平平淡淡,人生,就是这样。
我开着车在回家的路上,心情很低落,虽然**市的夜色确实很迷人但是现在的我是无心欣赏。我可以说我现在心里真的乱成了一锅粥,当时唐果离开我的时候我的心确实是低落到了非常深的程度。但是三年之后我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唐果成为别人的老婆这个事实,虽然还会想她,但是已经和爱情无关了。
“柯南,怎么回来的这么晚?”躺在沙发上的林雅睁开惺忪的双眼对我问道。
“哦,公司有点事情,所以回来晚了,你怎么还不睡,小灵呢?”我勉强笑了一下说。
“她已经睡了,我做好晚饭等你回来吃,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呵呵,我去把饭菜热一下吧。”说着林雅便想站起身来。
“不用了。我不饿。”我说道。
“怎么不饿呢,这么晚了,看你那憔悴的样子估计也还没吃饭吧,没事,我热一下,很快就好了。”林雅笑了笑说。
“林雅。”我一把拉住将要去厨房的林雅,林雅也是刚刚起身,好像是没站稳竟然一下子跌进了我的怀里。
“额,怎么了。”林雅很紧张的看了我一眼,低下头去说。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低头看着林雅问。
“因为你是我房东啊。”林雅有些紧张的说道。
“难道只是因为这个么,不是因为别的?”我追问道。
“嗯……这个……”林雅显得有些吞吞吐吐。此时我的脑子里已经是了一片空白,我也不知道究竟我是在做什么,是因为林雅这么晚了还在等我而感到感动么?毕竟自从唐果之后就再没有别人这么对我了。还是因为今天唐果的缘故,我要证明我不是一个没有魅力的男人?
“是不是因为……”
“大南哥,你怎么才回来啊?”林雅的身后此时很不合时宜的响起了林小灵的声音。
“小灵,怎么起来了?饿了么?”林雅连忙转过身去关切的问道。
“嗯,还有吃的么?”林小灵说。唉,竟然在这个时候上帝竟然把林小灵给饿醒了,真是天不遂人愿啊。
“有啊,我去给你拿。”林雅挣脱我的手,转身走向了厨房。此时我才发现林小灵本来很睡意盎然的双眼瞬间变的精神起来,并且很开心的冲我做了个鬼脸,好吧,我又上当了。
“大南哥,你刚刚想对林雅姐做什么的啊?”死林小灵一下子跳到我身边的沙发上问道。
“小屁孩瞎问什么。”我装作很不屑的看了林小灵一眼,便又看起了电视。
“你说谁小屁孩呢?!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想对林雅姐做坏事了?”林小灵说。
“这都哪跟哪啊,你哥我是那样的人么?别把你哥我想的那么邪恶好不好?这部小说我是主角好不,你见过有坏的主角么?”我盯着电视说。
“这谁知道?”林小灵反问道。
“作者知道啊,那**作者正在码字呢,你问他好了。”我现在心情着实给林小灵搞的有些不开心了,在作者面前加了一个不怎么好的形容词。
“那,我哥在这里是不是好人啊?”好吧,死林小灵,你还真问我了,好吧,我保持沉默。
“小灵,饭给你热好了,和你哥一起吃点吧。”林雅的出现解救了我(是作者,不好意思)。我看了看,有我最喜欢的红烧鲤鱼,还有糖醋排骨,好香啊。虽然我刚刚有说过不饿,但是当真的面对这些美食诱惑的时候我还是不怎么能够控制自己的嘴,忍不住拿起筷子夹起菜来。
“别动。”该死的林小灵不会又来抢菜了吧。
“小灵。”我听到林雅那略带写责备的语气冲着林小灵说。
“好吧,不准吃光啊。”林小灵有些委屈的看了林雅一眼,转头对我说。
“嗯嗯,肯定不会的。”我连忙答应两声便开始吃了起来。吃着自己最爱吃的菜,我的脑子竟然有些淡忘了今天的纠结与不愉快,呵呵,原来我也有一颗吃货的心啊。所谓吃货,如同酒鬼烟鬼一样,开心或者不开心的时候都喜欢吃,就好像男人开心不开心的时候都喜欢抽烟喝酒一样,不过吃货明显更加健康,所以我宁愿当个吃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