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浑身一阵发麻,紧接着杨风就感到,自己浑身都被四面八方的冰冷潭水所包裹,杨风知道自己已经安然无恙地穿过了瀑布。此时的自己大概就处于那口深潭之中。从水中探出头来,烈日刺得杨风有些睁不开眼。在山洞中呆了数日,即使白天太阳能够照射进来,也是透过厚厚的水幕,与如今的太阳直射大不相同,所以杨风倒是有点不适应。可是杨风不惊反喜,颇有一种重见天日,重获新生的感觉。顿时少年心性开始被激发出来,杨风水性精通,竟开始在水中嬉戏起来。“哈哈哈,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杨风果然不是薄命之人。”少年爽朗的笑声透露出此时少年的心情是如何的欣喜。
戏耍够了,杨风上岸来。身上的污垢经过瀑布的冲刷,又在潭水中戏耍良久,已经尽数洗去。此时的杨风神采奕奕,眉眼中透露出点点精芒,显得英姿勃发,虽然小小年纪竟然焕发出了一种逼人的风采。杨风露着上半身,身体竟然比原来白皙了很多,并且小时候留下的许多疤痕也已经淡了许多,甚至有的已经消失不见了,应该是两次洗髓伐经,脱胎换骨的功效。如果说原来杨风的身体像是一块带着杂质的矿石,那么现在就是一块经过提炼打磨的璞玉。杨风心中诧异,这样下去,村里的人非得认为我娇生惯养,是个大姑娘不可。可是杨风心中却是不以为然,而且隐隐还有些不乐意。此时杨风才想到,自己的外套和内衣都已经在洞中照明烧毁了。身为男子汉,光着上半身倒是没什么,可是当日为了躲避白熊的追击。自己尽往难走的小路山路上跑。一路上磕磕碰碰,被树枝荆棘将裤子也划拉成破破烂烂。而在山洞中的几日,自己一心想着求生找出路,原本就破烂不堪的裤子已经成了布条装。这可让杨风感到苦恼,尴尬不已。没想到自己刚刚脱困竟然又遇到了这种问题。莫非自己还要用树叶遮羞不成,杨风心里无奈想到。
就在这时,杨风隐隐感觉到地面有震颤感。让后经过伐经洗髓敏锐了许多的耳朵就听见了厚重的喘息声。有些熟悉,好像就是当日追着自己陷入绝境的白熊。过了一会儿,就看到远方的树枝树叶被拨开,探出了一个硕大的脑袋。不出所料,果然便是那只白熊。正可谓是冤家路宰。只见那只白熊也愣了愣,似乎在疑惑,眼前这小子怎么有点面熟。随后就想起来这不就是前几天挑衅自己的小子么!吼!可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大白熊一声怒吼,就开始向着杨风疾奔过来。杨风对上次的事情心有余悸,此刻见状,拔腿就跑。心里哀嚎着,小爷真是倒霉,刚刚脱困,怎么又遇见这畜生。但是跑着跑着,杨风发现白熊竟然完全跟不上自己的速度,而且疾跑了这么久,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力竭的迹象。心中大定,忍不住心中自嘲,好歹自己现在也是个修者,虽然是刚入门,什么法术神通都不会,但是也不能再这只畜生面前露了怯。想罢,杨风抓住身边的树枝,稳住身形,转过身去,充满了斗志地看着正对自己怒目而视,却又始终追之不及的大白熊。白熊心中可没有什么怜悯,只以为这原本跑得很快的弱小生物,此刻已经被自己的气势吓倒,跑不动了。
大白熊离杨风的距离越来越近,眼看两者之间只剩下不到5丈,大白熊一个笨重的飞扑,若是被这一下扑实了,杨风非得被压成一滩肉泥不可。不过杨风又怎么会坐以待毙,此刻正好借助这只白熊看看自己的修行成果。只见杨风双脚一蹬,借着这一蹬之力,飞快得躲开了白熊扑击的范围。然后借着身边的树枝一荡,竟然跳上了白熊的背上。这一系列动作,都是最基本的猎户野外近距离偶遇大型野兽的搏命之法。以前杨风即使想用也用不出来,但是此刻运用起来却是行云流水,丝毫不拖泥带水。就算是村里最老练的猎户此时看到,也必然会为杨风喝彩。大白熊似乎没想到这个渺小的生物竟然如此敏捷,拼命地摇摆着身体,想要把背上的杨风甩下来。但是杨风既然上去了,又怎么会这么轻易地就下来。杨风抓着白熊的皮毛,顺势往上爬,一直爬到了白熊的脑袋上。丝毫不顾白熊的嘶吼声。“你这孽畜,三番两次想要吃了小爷,现在就让你看看我的厉害。”说罢杨风举起拳头就向白熊头上砸去,一拳到肉,白熊真正要疯狂了,头上传来的剧痛让白熊彻底失去了理智,开始横冲直撞,过往的动物纷纷惊恐退避,生怕受到波及。但是这还只是开始,杨风对这只白熊却是没有丝毫的恻隐怜悯之心,若是自己稍有不慎,几次都可能丧命在这只白熊的掌下,成为它口中的午餐。自从修炼了玄阳炼气决以后,这是杨风第一次毫无保留地使用全身的力气,一拳接着一拳,不要命地往白熊头上砸去,酣畅淋漓,甚至连自己拳头上的痛楚都感觉不到。几十拳下去,杨风只觉得身下的白熊动静似乎越来越小,等到打了上百拳的时候,白熊轰然倒地,嘴角有鲜血流出,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眼看是了没动静。从白熊身上跳了下来,杨风看着眼前一动不动的庞然大物,心中也是一阵迷惘。以前自己对白熊避之不及,前几天还被追杀地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课如今却是风水轮流转,短短几天过去,却已经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将这凶猛的野兽打趴下。此时杨风终于意识到,自己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小小的猎户少年,今后自己的道路又会如何。
回过神来,杨风忍不住长啸一声,不得不说,人生的际遇是如此神奇。自己原本的衣物都已经破破烂烂,正在发愁该用什么遮羞。如今倒好,这送上门来的大白熊,正好给自己送来了一身熊皮大衣。回到村里可非得让李丁那个小胖子羡慕死不可。
杨风找来了长扁型的石头,将边缘在路边的大石头上磨锋利,做成了简陋的石刀,开始扒皮,虽然不好听,但确实就是在扒皮。石刀有点钝,好在杨风今非昔比,一身蛮力。用不了多久就将熊皮整个拔了下来,只留下一堆骨肉,倒是显得十分血腥。不过杨风从小看惯了猎户宰杀动物,扒下皮毛的场景,倒也没什么不适。又将大白熊的四个熊掌割了下来,这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若说熊皮是熊身上最值钱的部分,那么熊掌就是熊身上最美味的部分。杨风至今还记得小时候母亲给自己做的熊掌,那个味道真是值得回忆。
然后杨风用石刀割下来一小块熊皮披在身上,接着用草藤扎在腰间,一件简陋的熊皮大衣就这样诞生了。杨风抱起了剩下的熊皮,用草皮捆起了熊掌挎在肩上,心满意足地向村里走去。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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