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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你又何必这么苛责自己?

我低下头,看着盘里的三明治轻声说:“反正我真的不怪他。”

2008年的夏天,一场盛大的婚礼在白家最富盛名的酒店举办。白家和尹家都是有头有脸的家族,当天自然是高朋满座、座无虚席。

一大早,我穿着白色的婚纱被18辆林肯从酒店接到白家的别墅,在那儿换上绸质、胸前镶满水晶的婚纱,又被接到了酒店。我觉得围着S城转了一遭再回到酒店的这个做法很蠢,可是白一鸣说,这是习俗,必须遵守。

上午十点五十八的时候,我挽着父亲的手臂进了宴会厅的门,我第一次看到整个宴会厅的布置,绿色丝曼环绕在大厅的上空,我沿着花道一步一步往前走,内心一点情绪都没有,像是履行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就像是往翻译公司上交最新翻译完成的稿件一样的心情。

父亲把我的手交给白一鸣,隔着头纱,我看到他笑得很开心。

至少他是开心的,白家和尹家上上下下都是开心的,这就够了。我心里想。

牧师问:“你是否愿意迎娶你身边这位姑娘做你的妻子,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论她贫穷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终忠诚于她,相亲相爱,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我心里突然生出一种情绪,极力地催促我赶紧离开这个地方。我攥紧拳头,想着必须坚持一下的时候,一个小巧美丽的姑娘突然冲到大厅里,她站到台上,一把抓住白一鸣的手。白一鸣眼里复杂的情绪渐次升起,我仿佛看到他眼里的泪花。

“一鸣,你不能娶她,你爱的是我不是吗?”姑娘眼里含着泪花,牢牢地抓住白一鸣的一只手。

我看了白一鸣一眼,他似乎很激动,攥紧了拳头。

“小安你别胡闹!”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喝出声,我转头,看到一个紧锁双眉的老先生。

白一鸣低下头,我看不到他眼里的情绪。宴会厅一时鸦雀无声,没有一点声音。半晌,白一鸣抬起头看着我,虽然隔着头纱,我依然能看到他眼里的抱歉。他对着尹家的方向深深鞠了个躬,轻声说了句“抱歉”,牵着女孩儿的手离开。

追着他离去的身影,我扫到了人群中的飞扬。他一脸漠然,直直的看着我,对视的时间久了,我仿佛在他眼里看到一丝玩味一闪而过。父亲闪身挡到我面前,轻轻抱住我,拍着我的背说:“桃儿,别看。”

生活就像一场闹剧,尽管我从来没想过这么狗血的场景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可是它就是出现了,盘旋在我的上空,似乎在对我说:“你逃不出去的,没人可以拯救你。”我漠然地看着它演尽悲欢离合,一丝感觉都没有。

本来,嫁与不嫁对我而言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我很难形容我对白一鸣的感觉,我不爱他,可是对于嫁给他这件事我也不排斥,我想利用嫁给他让家里安心,让飞扬死心。起初在一起的时候我对他很愧疚,后来慢慢地觉得自己真的可以嫁给他的时候,这种愧疚就淡了下来。不管怎么样,我对他的情绪都是建立在笃定他爱我的基础上。但是现在,我发现他对我的接近,对我的好,都是因为好奇,因为想要征服,我便说不清对他的感觉了。

到底是我利用他在先,所以大概我还是欠他的。

后来从万事通苏然那里得知,那个小安叫陈安欣,是白一鸣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两个大一的时候分开,一来是因为秦禾的挑拨,制造了很多误会,二来是因为陈安欣选择出国读的大学。

我那时候就很明白他为什么弃我而去了,从小就在一起的情分跟一年的情分相比,孰轻孰重不难理解。况且姑娘抢亲,在白一鸣要决定人生以后走向的时候再度表白,他选择她很正常。

在白一鸣离开神坛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觉得浑身都轻松了下来。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只是以为我可以嫁给他而已。

我目送着父亲离开的身影,觉得在异国他乡见到自己的亲人真的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所以这一天,我都过得兴致勃勃。

晚上照例来到咖啡馆,达蒙已经坐在他惯常坐的位子上。那个位子在白天的时候会洒满阳光,一片光明。即使是在夜里,窗外的灯红酒绿也会投射在桌上,变幻出好看的色彩。

他来到柜台前,照例点了一杯带桃心的咖啡。

我微微笑着看他,递给他一杯带着枫叶的咖啡。

他接过咖啡,有一丝讶异,他问我,这是什么?

我告诉他,这是一片叶子,在我们家乡,有一座山,那座山的叶子久负盛名。

他很开心地端着咖啡去到他惯常待的座位上。

我低下头继续练习拉花,蓦地想起一首歌的歌词,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没多久,我听到熟悉的嬉笑声传来,抬头看,魏扬和他的男朋友推门而入,对着窗边站起来冲他们招手的达蒙打了个招呼。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抱了一大摞书,可能是要赶论文吧。我抬手把音乐的声音关小,在咖啡上拉出一朵桃花。

“啊!”魏扬惊呼一声,我急忙赶到她面前,看到摊在桌上的杂志上飞扬好看的唇角。

魏扬的男朋友边给她擦洒在身上的咖啡边絮絮叨叨地说:“论文马上就要到截止日期了,你不好好写,在这儿研究这本杂志研究了那么长时间。光研究就算了,现在把咖啡都洒身上了,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我看着飞扬的眉眼和裁剪得体的西装,不由地勾出一个笑容。

魏扬拉住我的衣袖说:“我想起来了,我是在你那儿见过他的照片。我说呢,平时看着你也不像是那些心浮气躁追星的人,原来是早就心有所属了啊,行啊你。”

我想起那天晚上跟她说,这是我最爱的人,脸有些微微发烫。

“黄金单身汉啊!你瞧瞧。”她把杂志推到男朋友的跟前,继而推到达蒙跟前,用英语说道,桃乐西早就心有所属了,你看看这个人,我在她的房间见过他的照片呢。你还要不要继续下去?

达蒙愣愣地看着杂志上的人,半晌,太太看着我问,维姬说的是真的吗?

我微笑着点头说,这的确是我爱的人。

魏扬大肆把我爱飞扬的事情宣扬开来,最大的好处便是我不会再在咖啡馆见到达蒙执着的身影了。想到这儿,我哼起一首歌,在咖啡上拉出一朵凤羽花。

给我来一杯咖啡,上面画上一颗心。我听到熟悉的声音传来,愣愣地抬起头,看向来人。

他还是带着他标志性的笑容,冲我笑得灿烂。

我愣在原地,连“欢迎光临”都忘了说。老板娘走过来,轻轻捏了我的脸说,桃乐西这是走神了?

我默默无言地递给达蒙一杯咖啡,说了句欢迎光临。

周六,像往常一样,我从公交车上跳下来,看到不远处的圣保罗教堂,阳光很好。不出意料地,达蒙从后面的车上跳下来。我假装没看到,转身往教堂走去。

突然想起成霖,那个跟在我后面亦步亦趋了两年的男孩儿。我停住脚步,转身看向达蒙。

他没想到我会突然停住,飞奔过来,对着我很开心地说,早,桃乐西。

我平静地开口说,曾经有一个男孩儿像你一样,每天都跟着我。

他讶然,不知道我想说什么。

我继续说道,他跟了我两年,可是我后来差点嫁给另外一个人,我要嫁的那个人,也不是我爱的人。

语罢,我转身去了教堂。

那个上午,达蒙在教堂里坐了很久,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中午的时候,我坐在联邦广场的台阶上,拿出刚刚买的鸡肉卷,就当是午饭了。一群鸽子落下来,我从包里掏出一袋谷物,洒在地上。没一会儿,鸽子便把谷物消灭得干干净净。我看着它们吃饱以后悠闲地晒太阳的样子,觉得很满足。

远处达蒙迎着阳光走了过来,我从包里掏出一个鸡肉卷,递给他。

沉默了很久,达蒙开口说,我昨天回去查了那个人的好多资料,林氏集团少东家,铁血手腕,做事毫不留情,近几年吞并了很多企业。

我微笑着听他说话,不错,这是我的飞扬。

这两年父亲来看我的时候经常含含糊糊地提起飞扬,父亲说他行事太过凌厉,不知道这样下去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我侧过头看向达蒙说,商场如战场,怜悯的心情固然好,可是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达蒙说,如此这般铁血,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脚边的鸽子踱过来又踱过去,抬起翅膀扇了两下,飞上蓝天。

我说,只要还有底线,跟善良比起来,我更偏向于智慧。

我看向东方,久久地不再言语。

说到底我还是偏心的,我不允许任何人说飞扬不好,我的飞扬就是这样,高傲、不可一世。

那天晚上达蒙送我回家,到家门口的时候我说,我利用过很多人,也伤害过很多人,我从来不是什么好姑娘。趁着现在时间还短,赶紧抽身吧,我从来都不值得谁对我这么好。

达蒙问,那个跟着你两年的男孩儿,你跟他说过不要跟着你,不会有结果吗?

我不语。

达蒙笑了,接着问,跟你结婚的人,知道你心里有别人,还答应跟你结婚吗?

我仍是不语。

达蒙笑意尤甚,最后说到,所以,你到底在别扭什么?

我有一瞬的动容,转身想要离开。他拽住我的衣袖,轻轻把我拽到怀里。我想起2002年的那个夏夜,飞扬扬起拳头的样子。

我听见达蒙说,连耶稣都有原罪,我们这样的凡人又怎么避免?可是偏偏像你这样的人,勉勉强强沾了“傲慢”的边,就这么苛责自己。你可想过,别的人谁会怪你,你又何必这么苛责你自己?

我推开他说,你才认识我几天而已,你以为你就了解我的一切了吗?

他微笑着说,了解一个人又需要多少天?几天的时间足够我了解你,几天的时间足够我爱上你。

我转身,推开院子的门。

其实我不是非飞扬不可的,只是爱上他那样的人,我便再也爱不了旁的什么人了。飞扬,我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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