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御风,起床了。”门外,一个美丽女孩的身影。在初阳的照射下,身形亭亭玉立。
公孙家族,自九日前的比试后。整个家族内部和谐了许多。那些原本想要搞跨公孙家族的人,也无奈打消了念头。主要是那些剩下来的公孙姓的叔叔们,非常乐意现有的生活。家族人气也高涨了起来。
这深层次的原因,还是酒仙的出现。他不仅把公孙瑞峰带了回来,而且还让他的病得到了暂时的压制缓解。
不管公孙家族有多和谐,那都不关林御风的事。照样是每天在酒仙的监督指点下学习,修炼。虽然没有那比试前两天的拼命。但努力的林御风,心怀仇恨。这九天的修练成果还是很可观的。
修行,越往上越难。而且还要在正常的生活下进行,不然事得其反。那之前两天的飞速成长,已经有了副作用。所以在这副作用调养期间,林御风本因会品阶倒退到三品。但是努力修习还是弥补了这些。此时,林御风已是五品二阶。不退反进,这多亏酒仙的辅助调养。虽然这对酒仙算是小菜,但是对林御风却是极大的帮助。
半个月,说快不快,说长不长。单调的修习,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那之前的《剑魂役》其实那日酒仙还没教全,这九天除了练些以前就会的基本招式,再就是那《剑魂役》。其真实爆发完全的威力,远不止那天的力量。
正回忆着这十五天的日子,林御风还真有种舍不得的感觉。说是去找义父,却在这贵族生活了半个月。义父所在何处,到现在也没有一点眉目。听到了公孙忆雪的叫,便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睡了半个月的房间。
这一出门,就不再回头了。今天是去禁区狩猎的日子。这也是在这里的最后一件事了,完了之后,林御风准备随时走人。当日公孙忆雪说要陪他一起,林御风也只当是公孙忆雪逗他的。不过帮她找爹娘却是他决定要做的。
“咦,你的衣服可以换个方式穿啊。”看到林御风的衣服多了个腰带,整个人显得精神多了。而且里面什么都没穿。这都是为了方便四肢运动。要知道,这次那些野兽可不会点到即止。
公孙忆雪拿出那个小盒子,又是几道光顺着公孙忆雪的手指飞了出来。一把强弓,三只特质箭只,一把两尺左右的匕首。
弓,其通体黑色。弓身以万里挑一的成年青韧竹,三层重叠。每一层的纹理都是经过六个月的精心挑选,反复审核。特质药水熬制。据天时地利而熬制。基本构架形成总时长达七年。
后又以精心挑选的绝品木,千里挑一能工巧匠历时三年才将整把弓做好。又经过五年的秘法熬制,上漆。反复优化。总共历时十五年,才制成这一张弓。其拉力十足,百步之内决不偏移。
箭支,也是进过百里挑一的竹子,经过几个月的特殊熬制。直至箭中深入贵金属元素,已达到强度更大,徒手难以折断。
匕首,亦是非常贵重的上等好匕首。
“这些?”懂得一些弓箭制作的林御风,一眼就看出这些东西十分贵重。
“额...我把我所有的积蓄全部拿出来了,从熟人的熟人的熟人那里给你买了这三样东西。全部是我精心为你挑选的。”背着手,甜美的笑容。特别是小嘴和迷人的眼睛,空灵绝后。实在是美丽。
虽说是贵族家的小姐,但是每天的零花钱也就两百金币。加上些其他额外零花,一年也就十万金币。十年的话就是一百万金币。这一百万金币,可相当于整个家族所有产业一年净收入的十分之一。相当于一个平民一生的消费的一倍多。
也就是说公孙忆雪从小到大,一切积蓄全部给了林御风。那些小姐少爷的林花钱数据,在这几天也有所耳闻。每天两百金币还算少的。罗烈浒的二女儿,现在每天五百金币的零花钱。
“你的所有积蓄,从小到大?...百万金币?”林御风受宠若惊,这么贵重的东西。实在不敢接受。
“嗯,全部。”公孙忆雪装出可怜的样子,撅着小嘴。看着林御风。其实他一点都不在意这些钱,之前爽朗的一句话就全部给了林御风。
“那...我还是不要了吧?这些太贵重了。”有些微微冷战,突然给他这么贵重的东西。总感觉很难以接受。
“不行!!你必须要。”以命令的口吻,“命令”到。
感觉到了公孙忆雪的好意,林御风知道再推辞的话,那就是虚情假意。再者说,和公孙忆雪关系也不坏。这些天,每天都会在练功时,晚上睡觉前和公孙忆雪闲聊很久。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那前几天公孙忆雪就曾和他谈起过从小到大的零花钱。或许那个时候,公孙忆雪就准备这样做。
“好吧。我不会忘记帮你找你的爹娘。如果我忘了,我一看到这些东西就会想起你,一想起你我就会想起帮你找你爹娘。”很少接触女孩的林御风,这个时候也只能这样傻傻的让公孙忆雪安心的等他找到她爹娘。也不负公孙忆雪的所有积蓄。
“风公子,我们走吧。”大门外,司徒圣一身武装。其实也就是换上了件打猎穿的衣服。比起往日的管家,此时的司徒圣更显精神。
“嗯”配好弓箭,匕首。加上原本就带着的剑。这一身,准备似乎很是充分。
“臭小子!到哪里去?不带我吗?啊!!?”醉醺醺的酒仙,摇摇摆摆晃到了大门。看见林御风要上马了,含在嘴里的好酒,一下子全部吐了出来。跑到林御风身边,紧紧扯住林御风的衣服。耍无赖一样靠着马喝起酒来。
“师傅,我今天要跟着司徒伯伯一起去蛮荒禁区打猎。你也要去吗?”轻轻下马,扶着醉醺醺的酒仙走上台阶,一起坐到阴凉处。公孙忆雪也跟了过来,两人围着醉鬼酒仙,样子像极了一家人。
“啊?馒黄金裂区?一听就知道只有馒头,黄金。没有酒,我不去。”说完又是一满口酒。林御风拍了酒仙的肩后,起身准备离开。却又被一把拉住衣服。酒仙依然喝着酒,若无其事。
迷惘了一下后,明白过来的林御风不好意地看向了公孙忆雪。公孙忆雪一下就明白了。细心地告诉醉鬼酒仙:“今天的酒,我都准备好了。”说完,酒仙依然不放。
“小子,帮我带两只最肥的鸡。”
“嗯。”这才放开了手,自顾自地酝酿着含在嘴中的酒。
走前深深看了一眼酒仙,虽然不是爷爷。但是这老头十分善良,而且很喜欢小动物。特别是朝夕相处的小狼。其实酒仙做的这些,全部展现了他热爱生活的一面。嗜酒,不是为了躲避世态炎凉。而是寻找一种超脱的生活态度。
经过半个小时的行程,浩浩荡荡的一千一百几十号人。同时出现在了蛮荒禁区的外围平原。狩猎是要在夕阳西下时才开始,为期三天。三百多人留在营地,随时接受调遣,应对突发情况。其他八百人分为八十个小组,每组十人。这八十个小组,由三大家族,城主和其他贵族的子嗣为队长。
规则是,跟随本队进入蛮荒区。三日后出来,狩猎最多,损失最少的队伍获胜。将得到一万金币的奖励。这对于侍卫们来说,那就相当于地球上中国人每人三天五千元人民币的收入。
这场狩猎,对于侍卫是赚外快的好机会。也是各大家族实力的比拼,关系到家族荣耀。这场狩猎,注定会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