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雨再三想确认地址,电话那头的人却大着舌头烂醉如泥,半天说不清。
“好了你别乱跑,我坐在的士上了这就到了,是丽景没错吧?”
电话那头的声音胶水似的粘粘糊糊着,似乎是想表示同意。
艾雨瘪瘪嘴,心下很是不爽,想她堂堂一个新时代的知识女性,却老是三更半夜被人四下拉去救场,实在有失御姐的身份。
然而当她看到他正坐在地上,靠着自己的跑车车门,睡得人神不知时,心里那一丝丝不爽立刻转为无可奈何。
她伸手拍了拍他的脸颊,小声唤道:“喂——阿熏,醒醒。”
林梓熏迷蒙地睁眼,见是艾雨,呵呵大笑着指了指身后的红色莲花EVORA,含混不清地说:“邱涵那个小傻瓜啊,居然把我的车帮忙开来了,你说她不知道……不知道我喝醉了……没法开吗?!”
艾雨被他嘴里喷出的浓浓酒气呛得不由侧过脸去,想要撑住他的肩膀扶他坐进车里,一面问道:“怎么喝这么多?就你一个?怎么不叫人送你?”
“嘿嘿……你知道吗艾雨,我就喜欢你跟我老妈子似的……”林梓熏的脑袋东倒西歪一个劲傻笑,“我心里难受,你知道不,我把他们都给送走了,他们都没看出来我喝多了哈哈……”
艾雨对此甚是无奈,自从13岁那年和林梓熏一块偷了老爸的酒,私底下品评鉴赏之后,她就胸有定见,这个男人的酒品烂得一塌糊涂一言难尽。刚喝下去那会儿还能谈笑如常,随着时间推移,醉态就会益发显现,最终表现出一副让人吐血的疯态。林梓熏对于这一点也心知肚明,所以饮酒时通常只是薄薄沾一沾。这样烂醉的机会确是很稀有的。
艾雨环顾了一眼空旷的地下停车场,确信没有人注意到这边,于是继续使出吃奶劲要把他扶进车里。没想到林梓熏好像很不情愿,一只手拍了拍上了绿漆的地板,说:“陪我来坐坐啊,我好久没看到你了,伯父最近怎么样啊?”
艾雨心想你小子醉成这副德行了还不忘问候我爸,这般尊师敬道的谦恭简直让人感动得落泪啊……随即敷衍了一句:“他最近血压还算稳,天天都有吃药。”
不想林梓熏摆了摆手,说:“他的脑袋长毛了吗?我前天……前天还想着要买顶透气的假发孝敬他老人家……”
艾雨无奈地抚额,这家伙的醉态开始自大舌头阶段向胡言乱语阶段发展了,平时的他可不敢拿她的光头老爸这么开涮。
林梓熏又拍了拍地板,盛情邀请她一同靠着车身坐着。
艾雨估摸着这个时点地下停车场应当没有夜猫子乱窜乱拍了,便也就放心坐下去,比起林梓熏的胡言乱语,她对他喝成这一副窘态的原因更为好奇。
林梓熏一改平日温煦的笑容,皱着一张苦脸说:“艾艾你记得那首歌吗?”
艾雨微微一怔却又立刻明白他的所指,沉沉颔首。
她还记得自己9岁那年,林梓熏被她的小表叔带着来家里。那便是她第一次见他,12岁的他沉默寡言,偶尔吐出只言片语的时候,粗嘎的声音总刺得人耳朵难受。那会儿他长得也不如现在这样引人侧目,瘦小的肩膀架着硕大的脑袋,做什么都透着一股外星人气质。
表叔说,这孩子啊不知为什么,走在街上一看到咖啡厅里的钢琴就止步不前赖在原地了,想着也许是想学琴了,就送来艾雨家来了。艾雨的老爸是个平平凡凡的大学音乐教授,工作的闲暇时光也常常指导小娃娃学琴,于是当年毫不犹豫地就把林梓熏纳入麾下了。
艾雨知道他是表叔捡回家的孩子,心下觉得他很是可怜,又兼在学琴上身负师姐的重任,故而但凡林梓熏来家里上课,她总是想方设法拉他说话玩耍,或是装模作样的教训他的指法。随着琴艺渐长,他开始反反复复弹起一小段旋律,艾雨在一边也反反复复地听着,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却觉得这旋律在他指下满是温情留恋。那时她年纪还小,不知该怎么形容他弹奏这曲子时面上哀伤与欢愉并济的表情,但她晓得,假如人的一生只能得一首衷曲,那么这短短的旋律已悠长得足够填满他整颗心。
“艾艾你晓得不,”林梓熏将后脑勺靠在冰凉的车门上,仰面对着停车场的天花板,仍是一昧傻笑,“我当年学琴只是为了有一天能弹出记忆里面……那段曲子,我好怕啊,假如不那么做有一天我会忘记它的……”
身旁的艾雨一个劲点头,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她懂得。
“我以为我的嗓子是不可能唱出歌的,没想到现在……呵呵呵呵……能唱了又如何呢,我还是找不到她啊,你说啊艾艾,她躲到哪里去了,她真的还活着吗?”
艾雨的嗓子哽着,没有吱声,只是听着。
“我又遇到一个和她相似的人,可笑可叹,我连确认的勇气都没有!”
“你该问问的,要不我帮你?”艾雨摇摇头很惋惜似的插嘴。
一边的林梓熏好像忘记自己前一刻说了什么,摇摇晃晃地居然站了起来,伸开双臂,放声唱起来。醉后有一点飘忽颤抖的旋律在空旷的地下停车场回荡。那正是填满了他的心,压得他喘不过气的短短摇篮曲,原本轻柔舒缓的歌谣徘绕在停车场的水泥柱之间,居然全是悲怆的意味。他穷尽肺腑间所有的气力近乎嘶喊地一遍又一遍高声哼唱,直到被人使劲一推翻进车里,随即被从口袋掏了钥匙。
朦胧间他依稀看见艾雨坐进了驾驶座,红色的EVORA隆隆地发动,一时让他想起了小时候轰隆轰隆颠簸震动着的火车厢。那些载着他和她四处流浪的火车厢总是拥挤着,吵闹着,常年烟雾缭绕。在那些含混着各种各样气味、混杂着形形色色职业的人群里,他曾是所有扒窃贼里最机智灵巧的一个,配合着她巧妙的声东击西,他总是能从别人的钱夹口袋皮包里满载而归,即使少数时候走了背字被抓住了现形,他俩也能互相帮衬掩护着,每每侥幸逃脱。他们辗转于各个铁路线之间,跟随着颠簸的火车厢见过这世界最澄澈的星空,最晶莹的湖面,最郁郁葱葱的山川森林,就这么一直相伴而行着,尽管一无所有却也并不缺衣少食。每当在车厢角落醒来,第一眼就能捕捉到她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即使一辈子如此迷迷糊糊,也是很美好的。
那些时候他几乎忘记了自己当年被村民赶进湖里,随着漩涡水流坠落时心中有多么冰冷,他只一心一意看着,眼前的阳光透过车窗和她纯真的笑容融为一体,那样的灿烂夺目。在那一次溺水后,他虽然捡回半条命,却因为咽喉发炎再不能开口说话。当她像欢快的小鸟一般叽叽喳喳揪着他说个不停,他只能沉默地注视着。即便如此她却好似他肚里的蛔虫,只一个眼神便能明白他的所思所感。他不能告诉她自己的身世,却听她说遍了她的童年,她说她的家在一个静谧的小小城镇里,一脉小小的河流从镇上横穿而过,像是玉带那样光洁漂亮;她说她的姑妈没有闲钱照顾她这一个孑然一身的孤儿,把她远远带离了家乡,在一处冷僻的火车站只身去上了趟厕所,就再没回来;她还说她的妈妈有天下最深情明亮的眼睛,最温暖的歌声,只要哼起妈妈留给她的摇篮曲,不管身处何地,都能心安。他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说那些事,面上满是对她的怜惜,她却好似对这些疼痛的回忆没有知觉,脸上永远都挂着纯真的笑意。
他喜欢静静听她说着她家乡的楼院围墙屋瓦人言与别处有怎样的不同。
他喜欢揉乱她绒绒的头发,听她好听的“咿咿呀呀”叫着,那些细细密密的发丝总会在他指尖留下她特有的淡淡气息。
然而他最喜欢她的歌声,清亮全然没有杂质,她只会唱那一首摇篮曲,他却百听不厌。当她懒懒地不愿唱予他听时,他会把她的小手纳入掌心紧紧握着,抿嘴笑着哀求她。
那样的时光里,天涯海角如此广阔,他却好像只要有她一人相伴就已足够。
他没有想到,这样的生活是有尽头的,而这个尽头来的让他们都猝不及防。
当从一片废墟尘土里挣扎爬出后,他许久以来第一次发现她已不在身边。花了两天两夜的时间他把自己身边的火车残骸废墟刨了个遍,偌大的搜救队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拦得住他的疯狂。然而直到他刨得十指鲜血淋漓眼泪尽干,最终脱力晕眩过去,也再没有找到她。在他被废墟掩埋而昏迷的短短几个小时里,她就这么不知所踪。
然而自始至终他没有亲眼看见她的尸体,搜救队的死亡名单里也并没有他所描述的那样一个小女孩。他于是还是庆幸着,只要她活着就好。
只要她还活着,他就仍然怀抱着希望。他努力找寻着她,竭尽全力发散出全身的光芒,期待有一天,她能远远触及他的光芒,期待有一天,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孩,带着被他铭刻于心的旋律迎面而来。
神思混沌着,林梓熏感到自己被人搀扶着倒在了床上。
他略略清醒了一些,想要对艾雨说谢谢,却口干舌燥喃喃了半晌说不出一个字。
在完全失去意识之前,他模糊地感觉到艾雨卷曲的发丝拂过耳畔,她的声音低低地说道:“阿熏哪,我一定帮你找到她,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