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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百骏图

大地之上,浩瀚神州,有无尽地域,地域之上有着无数生灵,或是飞禽走兽;或是仙魔妖道,万道昌盛,自有其生存之道。

...

“兔崽子给我站住,又来偷东西,让我抓住,非扒了你的皮不可。”一个头带圆顶书生帽,肩披白色布条,一副店小二打扮的干瘦男子,嘴角露着颗洁白门牙,指着前面不停奔跑的小孩怒骂道。

追逐片刻,男子顿感体力不支,无力再跑,两掌撑于膝盖处,喘着大气,只能眼看着小孩跑到小巷不见踪影。

“大门牙,哈哈。”小孩见其停下,转头做了个鬼脸,继续奔跑。

片刻,小孩回头一望,确定男子不会跟来,暗松了一口气,喃喃道。“小爷的速度,岂是你王二狗能追得上的。”随即从衣兜之中拿出俩个热腾馒头,吞了口吐沫,将馒头皮扒下,送入嘴中。

吃完之后,小孩将剥了皮的馒头放入衣袖之中,迈着大步往另一个小巷外走去。

小孩名叫林逸阳,是河城镇平阳村内的一名孩童,从其衣衫褴褛的模样就可知家境贫寒,林逸阳至今年岁有七,家中加上父母共有三人,其父林向天原为村内运来客栈掌柜,虽称不上大富大贵,但也是富足人家。

然,好景不长,林向天因为好赌,一夜之间竟是输掉全是家当,将客栈抵押出去,依旧欠下数百银两,不得以下,林向天打算一走了之。

因惧仇家半路追上,林向天逃跑时并未带上逸阳,而是将年仅俩岁的逸阳托付给多年好友李莲花,之后夫妻俩人连夜离开河城镇不知所踪。

...

小孩捧着馒头,一路蹦跶,来到一座破旧的小屋门前,屋子为普通的木头结构,或是年岁已久,房门一边已是掉落于地,另一边则是微微倾斜,岌岌可危。

小孩早已习惯,推门走进,咯吱,屋内板床上正坐着一位矮胖妇人,衣着破旧,随处可见缝补的痕迹,见到小孩,一脸慈祥。“逸阳回来了。”

不知怎么,小孩唯唯诺诺,小眼睛左顾右盼似在寻找着什么,半晌才是开口,“李婶,三叔回来没?”

只见妇人将视线一转。

“怎么,臭小子,想你三叔了?今个有什么收获没?”屋角处,一干瘦男子穿着白大杉,露着胸口,背靠着仙人椅手中拿着蒲扇不停摇晃着,颇为悠闲。

此人正是小孩口中的三叔,李莲花的丈夫,其名王三,是平阳村内数一数二的扒手,人称鬼手王三,一手神偷绝活,信手沾来。

但,马有失蹄,一次偷窃中被当场抓个正着,断了只手臂,此后自暴自弃,整天浑浑噩噩、酗酒度日。

小孩踮起脚尖,将馒头捧到桌上,一手伸进兜中,取出三个铜板,一并放在桌上,低声道。“三叔,侄儿只偷得三子。”

“什么?只偷得三个铜板子,我平日如何教你的。你给我出去,偷不到三钱银子,就别回来了。”王三一拳打在桌上,双眉微曲,手持蒲扇指着小孩不满道。

小孩点头,朝屋外跑去。

“逸阳。”矮胖妇人站起喊道,拿起‘去皮’馒头,递给小孩。“吃个馒头再走。”

小孩看了王三一眼,接过,“谢李婶。”说罢,跑出屋外。

待小孩走后,妇人又将另一个去皮馒头递给王三。“逸阳还是个孩子,何必发这么大火。”

“那崽子心存善念,不愿多偷,不然以我的真传,怎会只偷得三子。”王三双眉一并,不满道。

“你身子骨弱,先吃吧。”矮胖妇人点头,接过馒头拔了一半给予王三,她深知丈夫用意,说来逸阳到是与王氏夫妇颇为有缘,夫妇二人膝下无子,逸阳的到来,夫妇二人已将逸阳当做自身孩子看待。

王三更是改酗酒恶习,将一身扒术、轻功尽传于逸阳,让逸阳每日偷窃作为练习,在逸阳身上,王三仿佛看到自己看年的影子,算是过把偷瘾。

且王三断了一臂,李莲花自小怪病缠身,不能干重活,无奈于养家这份活儿,只能压在逸阳这七岁孩童身上。

...

十年后,河城镇内。

“上好丝绸,绫罗绸缎皆有,这位客官,看看吧”

“糖葫芦嘞,又大又甜的糖葫芦嘞。”

“观生辰八字,卜一生荣华。”

小道旁,小贩们吆喝不断。

一个身着灰袍,满脸笑意的少年,他负手而立,信步走在街上,眼角余光左右扫动,而后目光聚于一位身穿绿色绸衣的男子身上,其后跟有四个伙夫模样的打手。

少年眼眸发亮,瞳中精芒一闪,暗自点头,“一看就是个财大气粗的主。”少年暗道迎面走去。

“扑~”两人不经意间相撞,男子看少年衣着普通,不是镇中权贵,当下趾高气扬,眉头一挑,吼道。“没长眼!”

少年低头不语,鞠了个躬,似是两腿哆嗦,踉踉跄跄,快步没入人群之中。

男子见之,不由冷笑,无心再去较之。

半晌,少年来到一处小巷,回头查看一番,见无人追来,至衣袖中拿出一个绿色囊状钱袋。

他用手掂量几下,袋中发出几声金属碰响,嘴角微弧,随即解开,看了看具体数目,露出满意之色。

“今个真是捡了个大买卖,给老王买些好酒喝喝。”少年笑道,此人,正是十年之前稚嫩孩童——林逸阳。

十年间,他的李婶因病去逝,为了生计,王三便带着逸阳到了平阳村外的河城镇内,其因有二,一是王三想让逸阳来到镇里多见些世面;其二便是镇里有钱的商户众多,油水自然多些。

或是李婶的病逝,到河城镇后,逸阳苦修窃术,结识一帮狐朋狗,由于一身偷窃本事,久而久之便成镇内一名混混头头,人称四爷。

...

逸阳收起钱袋,走向镇内一个名叫“旺来客栈”的铺子内,随即便有跑堂模样的胖子跑来,手中持着抹布,微笑走来,刚欲擦拭逸阳身前的八仙桌,余光一扫,一脸鄙夷地道。“林四,你瞎闹腾啥?”(镇上人皆认为逸阳是王三的义子,故叫其林四,混混们曾四爷。)

逸阳随手丢出几锭银子,趾高气扬,道。“怎么,四爷我不能来此。”

胖男子见到银子,原本细小的眼珠此刻瞪得极大,面露笑意。“小的眼拙,还望林公子海涵。”将高颈茶壶举起,倒了婉茶水。“客官稍等片刻,饭菜马上就来。”

“恩。”逸阳点头,胖男子仍不忘微笑一下,拖着球状身躯走至后院。

“当个跑堂,竟还如此之胖。”逸阳暗道,抿了口茶水,等待饭菜上桌。

客栈内,虽不是人满为患,但也称得上生意火热,不时见到三三两两人群,拥簇一块,时而大笑、时而停顿,谈论着河城镇内发生的大事或是生活琐事。

逸阳闲来无事,便勾长耳朵,道听途说,看看是否有什么达官贵人前来河城镇,好让自己大挣一笔。

说来也巧,坐于逸阳身后一桌两名衣着朴素的男子正喝酒交谈着,引起了逸阳的注意。

“今个镇里头,可来了一位大人物,并身带至宝,价值连城。”一位长脸男子,眉目瞪大,滔滔不绝。

“当真?何等宝物?”其旁,满脸麻子的男子问道。

“听说是元武城的慕容将军征兵回城,于邻国忘忧谷内取得一块美玉,此玉晶莹剔透、洁白无瑕,乃是天赐珍品。

听闻将军欲将此玉上供天子,以表其之忠心。”

“竟有此事?为何不见知县大人来本镇迎接将军。”

“......

听到关键处发现无了声音,眉头一邹,回头看其究竟,只见两名男子对面而坐,那名长脸男子正捂一边,滔低声说道,麻脸男子连连点头,面露惊叹与羡慕之色。

逸阳见状,眉头一挑,干脆直坐到两名男子旁,大叫道。“小二,来两瓶上好女儿红。”

两名男子一时面面相觑,长脸男子终是开口。“小兄弟,这是何意。”

“小弟只问慕容将军一事。”林逸阳笑道。

“小兄弟说笑了,我等只是道听途说罢了。”那位长脸的男子生怕惹出是非,解释道,对着麻脸使了个眼色,后者连连点头。

“兄长但说无妨,小弟只是好奇罢了。”逸阳回道,此刻胖小二恰好提酒上前道。“客官您的女儿红。”

“给俩位公子倒上。”逸阳道。

胖小二点头,举瓶倒酒,冲着三人笑道。“客官慢用。”

那名年长男子见胖小二走后,再转头,巡视四周,见无人注意便压低声音道。“不瞒小兄弟,慕容将军为防贼人偷盗宝玉,命其儿慕容轩乔装打扮为商人,此刻正住于白云客栈,这些皆是我昨日与白云客栈的店小二喝酒,他酒醉后说漏了嘴,告诉于我。据说慕容轩在此歇息几日便走,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林逸阳听后,沉吟片刻,点头道“多谢,来,喝酒,喝酒...”

端起酒杯,抿了口酒,逸阳脑中浮现着一笔大买卖的到来。

饭后,林逸阳提着大包好的饭菜与一壶女儿红走到一处土木平房前,伸出右脚一踢将木门踹开,木门被踹得“咯吱~咯吱”回来荡的直响,直到逸阳走进后,方才停下。

“四儿,你就不能轻点,这木门哪受得起你踹几下。”说话者略带些沧桑与嘶哑,正是坐于仙人椅上的王三,十年过去,王三依旧干瘦不以,两鬓多了些许银丝,眼角处也显出下垂的眼纹,但似是比十年前更加精神几分。

“这点儿破家当,我早想换换了。”逸阳不以为然,将饭菜放于桌上。

“看来今日你收获不小。”王三也是饿了,左手接过逸阳所递的筷子,便大口吃起。

“那是,你教的回龙玄云手、凌风步我已练到第七层。”说着,逸阳将酒盖拨开,缓缓倒上。

“当年我如你这般年纪,也仅练到五层,祖上传下这门手艺,算是有人了。”

王三随即鼻尖一动“女儿红。”

“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灵鼻。”逸阳自行倒了碗酒,缓缓喝下,眼光闪动。

...

夜,渐渐降临,落日余晖后,便是夜幕。

二更时分。

镇内大小商铺大都打烊歇息,除了偶尔传来几声虫鸣外,镇内一片寂静。

“铛、铛...”道上,传出几声木夹子响,烛火闪动,夜风萧瑟,两道长条影子宛如索命无常般缓缓移来。

一个满脸胡渣的壮汉,手持油灯,走在前头。

高瘦男子一手持着铜锣,一手持木梆,在后头,每十步便敲下铜锣。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打更过处,传出阵阵铜锣回音,令本欲入睡的百姓暗骂不以。

两人自然不知百姓所想,继续敲打,片刻后,两人走至一间大铺子前,正门之上刻有金字竖匾一副“白云客栈”,也不多想,如常般继续敲打。

“铛~”铜锣敲响,带起阵阵回音涟漪,而两人身后那道黑影,趁着锣鸣,纵身一跃翻进客栈,打更俩人浑然不知,前行离去。

黑影翻进客栈后院,贴墙而行,扫视四周,眼前有七匹骏马,毛色或黑或白,夜色昏暗,看不清深浅。

再行几步,走至前厅,此处摆放着十几张八仙桌,其上碗筷规矩整齐。

黑影无暇顾及,悄然往楼上客房而去,刚是上楼,便是听到一男子于廊边说道。“你两今晚盯紧点,别出了差错,否则就是十个脑袋也不够你们掉的。”

“是,公子,末将定好生看管。”两人同声道,语气坚定,训练有素。

“末将,慕容府的人。”黑影背靠着楼墙,喃喃道,赫是对白玉窥视已久的林逸阳。“能被二人称为公子的定是少将军慕容轩。”逸阳未见其人,暗自分析道。

“先探其究竟。”逸阳纵身一跃,跳上屋顶,双手伸直,身形平稳利落。

他弓着身子,近乎匍匐,行了数步,左耳贴于瓦片之上,听了半晌,而后缓缓挪动瓦片,露出一个小角,眯眼望去。

屋内并不大,四丈宽长,与普通客房无异,一床、一柜、一方桌,若不是恰巧听到慕容轩的对话,常人定会认为这是一空房。

逸阳从袖中取出一根三寸细小竹筒,又取出一个火筒将竹筒点燃,嘴一吹,一阵肉眼可见的白烟飘至屋中,这是逸阳特制的迷魂烟,就连壮牛吸入,都得睡上数个时辰。

为防屋内设有暗哨,逸阳认为迷烟见效时,才是挪动数块顶瓦,从袋中取出一块寸许厚的黑布,抛入屋中,随即一跃,恰好踩在布上,将收起黑布,确定屋外俩人未发现后,开始寻找屋内的机关所在。

寻了片刻,逸阳一无所获,“难道走错屋子?”挠了挠后脑勺,随即又是寻了一遍。

半个时辰。

逸阳几乎将屋内翻遍了,莫要说宝玉,就连一个铜板都未曾见到。

逸阳眉头一挑,略感口干,走至桌前,欲拿起一个杯子,“咦。”

“此杯...”,随即右手一扭,将茶杯转动半圈,“咯。”身后柜子发出声响,逸阳走去,用手轻轻一推,将柜子移至一旁,墙上露出一个寸许大的暗格,格内有一不大木匣子。

逸阳内心大喜,将匣子取来,盯了锁孔半晌,从衣袖取了根黑色铁丝,伸进孔中,转了片刻,取出,将铁丝拧出一个怪异凹凸状,再伸进,“咔擦~”一声,铜锁立即解开,一分为二。

捂住嘴鼻将匣子打开,确定无暗子后,松开手,深吸了口气。

匣子内,放着一卷破旧的羊皮纸卷。将纸卷开,其上画有数百匹骏马奔腾,栩栩如生,令逸阳暗自惊叹,此等工艺定是出自名家之手,随即将羊皮卷放入袖中,再翻动匣子,逸阳不禁皱了下眉。“宝玉呢?”

他再次翻动几下,确认了匣内只有一卷皮卷,不由骂道,“辛苦一宿,只弄到这卷破纸。”

而在这时,门外传来几声铜锁之声,随着咯吱一声,两道身影走进屋内。

“三更半夜的哪有人。”

“我听着到动静了,谨慎为妙,两人在屋内检查半晌,并未发现有何不适。

“或是我多心了。”一人说道,走出屋内。

逸阳等待片刻,确定两人不会再返回后,松了口气,至屋顶上跃下,面露苦思。“宝玉此等重宝,若是我,定会随身携带才是上策,多半在慕容轩身上。我今连慕容轩的模样都未见过,更别提偷取宝玉了。”

他沉吟片刻,觉得不能因此丢了性命,那便得不偿失,随即转身,离开白云客栈。

逸阳却不知,这看似不起眼的破卷,却是改变了逸阳的一生,令其踏上一段惊心动魄的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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