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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变态吃货

老陈曾经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

当尖脑袋老沈将这句扬眉吐气的话脱口而出之时,老陈刚好在吃瓦块鱼,差点就被鱼刺给卡住。只是顿了顿,轻微瞟了老沈一眼,也不言语,继续若无其事地吃鱼。即使这样,老陈眼里稍纵即逝的寂寥与无奈却是被梁勉锐利的目光捕捉到,不由得暗暗称赞。看来真是个人物!若是一般沉不住气的人,对这种由衷的夸耀会有两个反应。一是大怒,大怒之人必定脾气暴躁如牛,一把揪住爆料之人,免不了恶语相加,拳脚齐上,不干个鼻青脸肿,浑身乏力难以罢休。二是大叫,大叫者不为别的,只是感觉爆料之人说的不够详细,不够拉风,不够威武!接过那人的话以后,索性自吹自擂,那才显得自己英明神武!老陈在这两者之外,那肯定没的说了,当年定是个狠角色。

我们这里有一个真理,那就是,再狠的角色,遇上了主角,不是现在就是以后,总是会吃瘪的。

正所谓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们就暂且略去老陈当年在广东的那些事不说了。

自从老陈厌倦了刀尖舔血的江湖生活之后,带着随自己一起南下的小弟回了家乡。就凭这一点,他的心里就不是很好受,当年是五兄弟一起出去的,到回来的时候就剩两个!不用怀疑,另一个正是被梁勉变成人形雕塑的家伙。要不是老陈心狠,估计回来的人会多一两个。想当初,他们被人追杀,一路逃亡的时候……唉!说了不提之前的事的!

言归正传!老陈回家之后,和兄弟分道扬镳,从此隐姓埋名,各图安逸。这样娶妻生子,本分守纪地过了近十年,老陈心里愈来愈不甘了!想当年在东莞的时候,日日纵酒,夜夜笙歌。现在居然躲在穷乡僻壤受着老天的窝囊气!老陈决心重操旧业了!联系了几个老朋友都没给他还脸色,说他黄瓜都枯了大半头,还学人家年轻小伙子打打杀杀干嘛?小心妻儿老小都得不到安逸!一听这话,老陈瞬间燃起的热情立马就瘪了。然而这个念头一旦升起,想要沉下去,恐怕是难上加难了!正当老陈绞尽脑汁琢磨着该怎么起步的时候,有人找上门来了,这人正是尖脑袋老沈,他送上了一笔好生意!

说到这个尖脑袋,通俗点的话说,其实就是个地痞,地地道道的地痞!杀人放火他倒不敢做,小偷小摸却是很有一套;恃强凌弱他也没那本事,欺软怕硬也不少有;走私违禁他没那能耐,夹带引路倒是蛮在行的。在这之前,他接到一个来自广东的大单子!然而这单子太大,大到他一个人根本干不了。他几经周折,打听到老陈这个狠角色在家闲着,似乎想找点事做,这才一溜烟找上门去。

这一找上门去,正如天将及时雨一般。二人交谈甚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广东那边几位大老板说吃惯了鲍鱼海参、鱼翅燕窝,想换换口味。而且还莫名其妙地搞了个三不要出来!重复的东西无论新意和味道,一概不要!小吃什么乱七八糟的难登大雅之堂,一概不要!名字不好听的一概不要!

老陈一听,啐了一口,骂道:那他妈的干脆吃人肉算啦!

哪知尖脑袋悠悠地回了一句:估计他们吃过了!那些死在医院的婴儿……

那么,他们要吃新鲜的东西,关这两个家伙屁事?这两家伙拿刀砍人还在行,做菜?那不是搞笑么?

只见尖脑袋老沈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使得即便是刀枪剑棍里滚过,枪林弹雨里爬过的老陈都心里直发毛!老沈他说:我们不是去做菜,我们是去拿材料。

不用多说,那材料肯定不简单!

不过尖脑袋还挺会卖关子的,他并没有说是拿什么材料,只是先问了老陈几个问题。问题如下:

“你吃过猴脑么?”

“猴脑?没吃过,豆腐脑倒吃过不少。”

“好吧,那就拿豆腐脑说吧。你吃豆腐脑一般吃咸的还是甜的?”

“甜的。难道咸的还可以吃?”

“何止是咸的,辣的都可以吃呢。”

“……”

“那无味的呢,你吃过没有?”

“没。”

“呃……还是说猴脑吧。你见过别人吃猴脑么?”

“在广东时见过,那时我觉得它腥味太重,所以没动。”

“那他们是用什么吃的?”

“用什么吃的?你傻帽么?除了用嘴?你还能用什么吃?难道用**吃啊?”

“啊!失误失误!其实我的意思是,他们是用什么东西装的呢?”

“他妈的!你到底想说什么?吃个猴脑当然是用碗装了!难道直接去猴子脑袋里舀出来吃么?”

“啊哈!原来你也知道啊!”

“知道什么?”

“看来你是见过的!”

“知道你妈,见过你妹啊!别**的卖关子了!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再唧唧歪歪,小心老子一刀剁了你!”

把老陈沉寂多年的怒火引上来绝对是老沈吃亏!老沈见他这人没点情趣,也不拐弯抹角了。他向老陈讲了一道菜,与其说是一道菜,倒不如说是一道菜的吃法。

几人围坐在一个中央开了个小孔的桌子旁,牵来一直活蹦乱跳,龇牙咧嘴还是不是“叽叽叽叽”的猴子,将猴子全身困住,猴头固定在圆孔上面。然后再用利器将头盖骨划出一个圆圈,将其揭去,可以真切无比地看到里面白花花的脑浆,甚至可以视觉感受到痛觉神经跳动的放大!接着伴随着猴子痛苦的嘶叫,将灼热的香油往里面这么一浇,猴子惨叫一声,登时气绝,却又能看见其身子和四肢的轻微抽搐。最后将已经香气四溢的脑浆搅匀,此时什么调味都是多余的了,直接伸出那怕不急待的汤勺……

尖脑袋老沈失算了,他以为凭这道菜的吃法可以将老陈唬住,说不定从中可以赚取点便宜。哪知老陈不是吓大的,人的脑浆都见过的他,只是听听猴脑,有什么好怕的?他开始不耐烦了!

话说回来,这恶心的猴脑吃法和这次的大买卖他妈的到底有什么破关系呢?

这些老板一天到晚想着吃,还要吃得有新意,有花样,有讲究!然后试图讨好他们的人们开始寻找令这些家伙满意的食材。确实难啊!这些家伙上至人,下至蛆都吃过了!还有什么没吃的?就在那想法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忽地某人灵光一闪,却是想到了一点!这些家伙没有吃的东西其实还有很多呢!比如呢?

东北虎?熊猫?藏羚羊?金丝猴……

这么一列举,太多啦!这可全是珍稀保护动物!某人的这一灵光闪得好,为众人打开了另一扇门,于是各自查了资料,纷纷跑去向那些满脑肥肠的家伙们献媚。哪知他们一个个眯着双憨态的眼,装傻装到了不知多少重境界。把这群阿谀奉承的人大骂一通!

“这些可是国宝级的东西!你们想要我吃枪子么?看来老子把你们这群人给惯坏了,就他妈一个吃的东西还要想着去犯法?一个个脑子都秀逗了?再说了!这些东西你们谁吃过?谁知道能不能吃死人?你看看你们查的这些资料!不是说好看好珍贵就是说好少好长寿!哪里有能吃的标注?”

不过后来,这位骂人的老板气消了之后,随意问起,这个主意是谁想到的?如果是平时,肯定好多人争先恐后地伸着脑袋叫是自己。可这个时候,被大骂一通了,那还能抢着背着个破黑锅?众人毫不犹豫,直接不约而同地指向了那个灵光乍现的哥们。

这哥们心底大呼特呼,不能叫冤,只能叫苦。哪知待众人全被赶出去之后,这老板的眼睛眯得更夸张了,就剩下细细的一条线!哥们见他笑了,笑得阴险淫荡!哥们心里在发毛!

哪知这老板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然后小声道:“这个想法很有创意,可以试试。”

于是这哥们心领神会,这事情绝对不能声张!思虑再三之后,决定拿金丝猴开刀了!原因有二,一是这位老板偏爱活吃猴脑,二是因为那哥们认为金丝猴与它自己的亲戚猴子最接近,应该可以吃。这个理由实在是蹩脚至极,传出去肯定会有人说,我就纳闷了,他和猴子也是亲戚,为什么他不能吃?

其实这人类世界的构造极其简单,自从有了钱这个东西,人就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出钱找事的人,另一种是拿钱办事的人。无论什么事,只要你出得起价,就一定能找到办事的人。很不幸,他找到了住地离金丝猴栖息地并不远的尖脑袋老沈。至少对老沈来说这不是什么好事,狩猎金丝猴?先别谈是否被抓这件后事,就他那两下子,连个刀都握不紧,还去抓猴?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况且老沈还不想丢掉这笔大单子,于是他去找人合伙,去找那种身手厉害的人,尽管他打心底里不愿意将一个人的报酬分出去,可是他有办法么?接着就顺理成章地找到了老陈,然后两人就自然而然地共同接下了这笔生意。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之后,他们向神农架原始森林进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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