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是法兰斯的夏天,林间满眼的青葱碧绿,缕缕阳光从叶子的缝隙间照到了低矮的灌木上,给整个树林带来了勃勃生机。呼吸间充满了青草的香气,不知名的黄色野花撒发着清幽的香气,淡淡的微风静静的吹拂着,仿佛情人间的撩拨。
法兰斯公国的宗主国金雀花王国是奥美大陆上人类建立的第一大王国,有着几百年的传承历史,和同样是人类建立的独角兽王国和兽人建立的兽人帝国并立存在于广阔的奥美大陆上。十年前,也就是公历1213年,饱受压迫的精灵一族也在魔兽森林中成立了国家,精灵们对大精灵王诚挚的信仰,让这个国家一举成为了大陆上的重要的一极,足以和金雀花、兽人帝国并列的一极。
精灵本是大陆上一个比较古老的种族,可是因为精灵们逐渐膨胀的欲望,最后他们失去了月光女生艾露西亚的庇护,精灵们的信仰分崩离析,曾经的辉煌转瞬即空。其他的智慧种族后来居上,最后居然取代了精灵们在大陆上的地位。
在海外,还有一个被称为海之国的精灵国家,那里的精灵被人们称为海族,有着蓝色头发和眼睛,据说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种族。是精灵曾经因为战乱流落到海外的一支皇族。因为多年的进化,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已经不再是精灵,可是固执的他们还是一直称自己为精灵。
传说幼年的海洋精灵根本没有性别,只有在看到自己一生爱的人的时候才会自动的选择性别、进行蜕变。传说他们的蜕变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
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说,兽人都是一个强悍的种族,他们有着强大的军队和悍不畏死的人民,近几年更是以一种强悍的姿态看着落日堡垒对面的金雀花和魔兽森林中的精灵。战争似乎一触即发。
可是兽人却并不是一个团结的种族,因为他们又太多的种族。狼族、狮族、狐族、羽族……,而且各族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很难融合在一起。其中的狮族是兽人王国中王族,狼族基本上可以算得上狮族的仆从种族。而狐族则是上一个兽人王朝的王室,以聪敏的大脑和俊美的容貌著称,到了这一个王朝自然成了受压迫最多的种族。羽族,是兽人中最神秘的种族,大陆上有太多关于他们的传说了。其中流传最广的是,传说所有的羽族出生的时候都长着一只翅膀,那时候他们还飞不上天空,想要飞上天空就必须从高空坠下,在急速的下坠中感受风的力量,长出另一半翅膀。如果长不出,那面临他们的便只有死亡,别无它途。曾经大陆上有个著名的吟游诗人曾经说过,羽族的飞行是一场事关性命的赌博。
除了这些种族,奥美大陆上还会时不时的出现龙族。龙族,众所周知的强大的种族,居住在一个叫做龙岛的位面,龙族的年轻人在临近成年的时候都会来到奥美大陆上历练。当然,英俊且力量强大的龙族会地面上的智慧种族发生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这些故事大都是那些在半夜勾搭豆蔻少女的吟游诗人们最喜爱的题材。
而我们的故事,则无关这些……。
“我们真的要把兰斯送到这里吗?”年轻的妈妈不放心的看着身边一脸兴奋的看着同龄人,背着小小的帆布书包的儿子,虽然他刚刚在早上的时候还因为小女孩的突然离去哭过,不过这么多新奇的东西已经足够的他的小脑袋忘记很多事情。
“当然。如果他想要成长。”亚历克斯也有些不舍,不过还是搂着妻子的肩膀劝慰道。作为一个男人,他不能心软。对于海洋精灵来说,没有经过暴风雨的磨练,连最基本的上岸的资格都没有。相比于他的那些同族兰斯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万一他被别人欺负了怎么办,他那么小。”莱利看着那些穿着华贵,身后跟着仆人的贵族子弟担心的说。
“哼!”亚历克斯看着那些穿着华贵的贵族露出了蔑视的眼神。“一群低贱的人族罢了。”
“呀!你掐我干什么!”亚历克斯揉着自己的胳膊不满的说。
“当初是谁为了一个低贱的人族而蜕变成男人,在你蔑视我同胞的时候请不要忘了我的身份!”莱利杏眼圆睁的看着亚历克斯。
“嘿嘿。老婆,对不起。你看我也是一时失言,你知道的。”亚历克斯满脸堆笑的哄着自己的老婆说。谁让他太爱她了呢。
时间过得很快,八年的时间一闪而过。
小男孩也长成了一个少年。和他父母设想的一样,他成了一个剑士。在斗气学院的成绩还不错,虽然斗气等级和同龄们没什么区别,可是实战技巧却远超同龄人。又因为有着熟练的医师能力,他在学校的人缘还不错,至少在那群总是喜欢打架的学生中混得不错。
“稍微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应该得罪一个医师,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受伤。”作为大陆上最传奇的剑士,大剑师爱莱克曾经这样说过。
可是,医师的身份仍不能改变同学们对他的评价。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所有的同学在提到兰斯的时候都会这样说。
这并不是因为作为一个见习剑士的他花在魔法课上的时间要远远多于斗气和武技课,也并不是因为在武技实战的课上他总是会使出那些连老师都不知道名字的招式。
而是因为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去墓地!而且是在人下葬的时候!
因为这样很多女同学都会躲着兰斯,很多男同学也总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他。除了那一群喜欢打架的除外。
这几年,兰斯的父母会时常给他写信,信的内容大多是关于她们的旅行,有时候还会附带一个带着魔法影像的水晶,每当这个时候兰斯总是最快乐的,并不是因为看到了父母。而是因为水晶可以买上个好价钱,够他买很多其他的魔法材料。
是的,兰斯要买魔法材料,虽然他连一级的最简单的元素魔法都掌握不了,但这依旧阻挡不了他那可燃烧着对魔法疯狂热爱的心。“兰斯,听说明天镇上有一个贵族需要下葬。”十分了解兰斯怪癖的同寝说。
“真的,太好了。”在床上翻着一本发黄的书的兰斯兴奋的跳了起来说。
同寝翻着白眼看向兰斯,“别,人家死人你为什么高兴,整整三年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会有一天我死的时候你也会这么高兴吧。”
兰斯用力的拍着这个唯一能够忍受的了他的怪癖的同学,在法兰斯学院就读八年,他整整换了不下二十个舍友,这个是时间最长的一个,兰斯决定安慰他一下。
“我只是去墓地听故事,你的故事我都知道了,吸引不了我。所以你死了我不会高兴的。”兰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