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航奔波了将近一个小时,饥饿的感觉不断的侵袭着他的大脑,一夜匆忙的赶路加上早晨与食人鱼和棕熊的搏斗让他疲惫不堪,再加上精神上的高度紧张,如今的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但是即便如此他依然不敢停下脚步歇息,吴航可不认为一头熊的尸体就能满足那些贪得无厌的狼群,只有不断的拉开与它们的距离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况且他总是有种被盯着的感觉,让他心里始终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要说老天还是比较眷恋吴航的,正当他内心为自己的处境满是担忧的时候,远处一个木制建筑的房屋在树缝间露出了他规整的一角,吴航立刻加快步伐向前赶去,同时细一看,原来是个20平米大的小木屋,看着半开的房门,以及门口木制台阶上厚重的灰尘,都证明了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也对,谁会冒着被野兽袭击的危险在这居住呢,虽然有人在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吴航还是小心谨慎的在屋外顺着墙缝向里面看去,小心无大错,庆幸的是屋里除了一张床,一个柜子、一个炉子和几个烧火用的木头便没有什么了,在美国这个人性化的国家,经常会有这种公用的设施,或许这里是某个猎人组织的临时落脚点也说不定,虽然很久没有人来过,但是还是可以闻到淡淡的类似烤肉的味道。确认无事之后吴航迫不及待的走了进去,回手反锁上了房门,借着窗户上透进来的光吴航首先打开了柜子,果不其然,里面有一些餐具,还有烤肉用的叉子餐刀,更让他开心的是一个个装着调味料的瓶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饿的太过头了,他居然想起了在家乡吃的奥尔良烤翅了,如今身在美国,饥寒交迫的窘境让他不禁的想起了家的温暖,孤独的想法一闪而过,吴航甩头摒弃了杂念,现在不是思乡的时候,填饱肚子要紧,吴航把调味料拿出来闻了一下,又尝了尝,还行,有辣椒、盐、黑胡椒。总的来说已经很不错了,怎么也比吃原味的强得多,人要学会知足。说干就干,吴航放下装鱼的衣服,把柜子里能用的上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放在地上后,他打开衣服,一手拿刀开始料理食人鱼,他刚拿起鱼来便发现了个有趣的事,于是哈哈傻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老天有意安排,他的衣服里同时包了熊掌和鱼,:是哪个古人说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老子现在两样都有,还是自己拼死弄来的。对吴航来说古语都不能束缚住自己,想到这吴航心里有一种霸气凛然的感觉。正豪气着,肚子又是一阵猛烈的鸣叫,没办法吴航又开始老老实实的收拾鱼了,三下五除二就把鱼全弄好了,鱼上架立在一边,木头往炉子里一扔,做完这一切后,吴航眉头一皱忽然郁闷的发现个事,他没有火,焦急的他四下翻找,一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感觉油然而生,最后他终于在床的下面翻到半盒火柴,但是悲哀的是火柴潮了,已经点不出火了。“我靠,老天爷你还真会玩,怎么总让我碰见孩子死了才来奶的事”憋气的将火柴盒扔到一边,心想没办法了用最原始的手段吧,幸好吴航在书上看过,毕竟取火这可是野外生存最基本的能力,他将一个一尺多长的木头削下来一长条,然后一头削尖并轻微的拉出很多木刺,这样可以加大摩擦力,然后在木块上留下一个小坑,并且刮了很多木屑放在小坑周围,备好了一些小的木片,坐在地上两腿一夹木块。准备完毕后吴航开始钻木取火,如果不考虑手法错误和木头有点潮的原因的话,两分钟足够了,但是显然现在要费事的多,不过黄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吴航满头大汗的忙活了10多分钟后木头冒烟了并伴随着零散的火星,吴航赶紧又抓了一把木屑小心的放在上面,同时用嘴小心的吹着,不一会一小堆发红冒烟的小山包出来了,达到燃点后噗地一声着起了火苗,吴航兴奋的将一个个木片逐一添加,火势眨眼的功夫便大了起来,然后他将整个木头放入了炉子旁边又加了几块,借着火焰带来的热量吴航身上的潮气被驱散了,想了想他脱下了裤子放在一边烘干,然后拿出了调料逐一洒在了鱼肉上。阵阵烤鱼的香味让吴航骨子里的馋鬼勾引了出来,口水在喉咙中滚滚涌出,咽着口水吴航想起儿时与母亲逛街,站在烤羊肉的铺子前恋恋不舍的样子,他赖着不走,看着那个烤串的XJ大叔娴熟的翻转肉串、麻利的挥洒孜然,他的动作令吴航印象深刻,如今的他也有模有样的做着。现在在他面前的这几条散发香味的烤鱼比什么山珍海味都诱人,鱼肉虽然出了香味了但是还没有熟透,吴航不时的提醒自己:再等等,还没熟,现在吃该拉肚子了。又将另一面烘烤了一下,加了一些调料,终于在十分钟后,鱼肉散发出了喷香的味道,色泽也变得明黄油亮,吴航饿死鬼似的拿一一条咔嚓咔嚓的大口咀嚼,小个的骨头都舍不得往外吐,基本上头两条鱼他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胃里有底了后,他才开始带着品尝的意味吃着:“嗯,虽然比不上大师水准,但是对我来说已经很美味了,要是再来几瓶啤酒那就甚好了”跟早上的惊险相比,现在的享受还是让吴航觉得很值得。吴航意犹未尽的吃掉了最后一条鱼,而他也达到了7成饱的程度,看着仅剩的两只熊掌,吴航还是没忍心吃。擦干了手,吴航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口,果断的拿下带有结痂的血块的布条,这着实让吴航体会了伤口撒盐似的滋味,在没药的情况下只有一种方法让伤口不发炎,吴航望着胸口半尺长的三条伤口,一咬牙拿起烧红的铁叉按在了伤口上,呲的一声皮上冒出了一股白烟,趁着自己还能这么爷们的时候,吴航麻木的又拿起两个叉子扫过了伤口,做完这一切吴航出了一身的汗,然后他喘着大气艰难的爬到了床上,如今的他比起疼痛更想美美的睡上一觉。亏他还能在自虐之后想到睡觉,换做一般人不疼的死去活来才怪,他也真的是累坏了,赶了一晚上的路,又是爬山、又是游泳的,还和猛兽搏斗,再加上不停的惊吓和精神高度紧张,促使他怎么也不想离开这张床了,没两分钟忘了疼的他便呼呼大睡起来,在他毫无戒备的情况下进入了梦乡,殊不知离他1000多英里外的新奥尔良即将迎来一场可怕的天灾。2008年8月25日飓风卡特里娜在美国福罗里达州登陆,最高时速280公里每小时,这场飓风据后来统计一共让美国损失了812亿美元,死亡1833人,而8月25日这天的下午3时吴航还在千里之外的美国纽约东北部森林内的小木屋养精蓄锐。虽然离天灾事发地点很远,但是飓风效应带来的威力还是让这个不堪风雨的木屋发出嘎吱嘎吱的杂音,本就松动的门板也跟着砰砰的发出响声。吴航被这嘈杂的声音惊醒,他下意识的攥紧了铁叉,猛看向门口,以为是什么猛兽在撞门,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风吹的原因,他睡也睡够了,走到门前开门看了一下外面,外面树木草丛猛烈的涌动,看样子至少有6、7级的大风,他记得来时坐的地铁车内的电视上提示美国东南部沿海地带有飓风要登陆,这1000多英里的距离是他自出生以来到现在离飓风最近的距离,精神饱满的他忽然想到,现在这个时候正是他离开这里的好机会,如此恶劣的天气什么猛兽都会窝在自己的洞里躲避,动物可比人类要敏感的多,也更懂得躲避灾难。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吴航赶紧起身收拾东西穿上衣服裤子,带上两只熊掌,同时他还拿了两把铁叉防身,其他的他没有动,都放回了原位,虽然他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知道感恩,在这个寂寥的地方全靠这个小屋给了他吃饱睡好的机会,他也希望下个人也能有这样的好运,整顿好一切之后,吴航如脱缰的野马一样奔出门外,大约连续赶路了30多分钟后,周围的树木已经不那么密集了,而且他隐约能听到一些汽车呼啸鸣笛的声音,这一切都提醒他离林外的公路不远了,于是他又加快了脚步朝着声音传出的地方跑去,10分钟后他看到了在马路上不时穿梭的一辆辆汽车,这里没有公交站,所以多数都是私家车,或者是某个企业的专用车,偶尔还有拉木材的卡车路过。他知道美国人都比较热情,只要在路边竖起大拇指就一定会有人拉自己一程,但是在吴航这里好像失灵了,他站在马路边抬的胳膊都酸了也没有车停下来拉他,结果他放弃了这种天真的想法,从兜里拿出来一张印有安德鲁·杰克逊头像的20元纸币向着路中央挥手,终于一辆装着水管的皮卡停了下来,车上坐着一对老夫妻,老头60多岁,半白的头发,衣服不怎么干净而且皱皱巴巴的,两手粗糙,妻子跟他差不多,看样子平日里干的都是粗活,老头看吴航也不像是坏人,而且自己跑也是跑,拉个人还能赚20,当然乐意答应。老头说的都是英语,吴航听得也不是很懂,吴航连比划带说想去纽约,但听老头的意思只能走一半,之后就分道扬镳,吴航也不挑,走一半也行,总比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强,给了钱,吴航翻身上了后面的斗里,车稳步开动,坐在一堆胶皮管子里,吴航远离了这个让他敬畏的森林。趁他不注意,一只红色的独角仙贴在了皮卡后面的车皮上。
同类推荐
热门推荐
将来你还会爱我吗
我的世界,没有你很久了。经过分分合合的一些小打小闹,豪家子弟宋现在和方雅静相爱了,不可是雅静却不因现在的家世而放弃对对人生的拼搏,“买得起自己喜欢的东西,去的了自己想去的地方,花自己的钱,底气更足一些。”这是雅静对现在所说的。后来现在和雅静的爱情遭到了父亲宋志康的强烈反对,面对父亲的威胁,现在毫不后退,他对雅静说道,“一切变好之前,我们总要经历一些磨难,这段日子也许很长,也许一眨眼就过去了,给未来一旦时间。”雅静欣然的点了点头。可是对爱情的阻拦并不来源于现在的父亲,还有现在远在美国的未婚妻宋熙,现在不想让雅静操心,就瞒住了雅静,知道真相的雅静毅然的决定要离开现在。现在只想一辈子对雅静好,可是雅静总是不赞同现在爱的方式。一生之中一定会遇到某个人,她打破你的原则,改变你的习惯,成为你的例外。没错,这句话说得正是夏丽,现在的好哥们如风和夏丽的爱情用这句话来形容实在太合适了。如风就像个大男孩一样,一遇到事情就会放声大哭,可是夏丽却深深的相信着如风,夏丽就像是一只站在树上的鸟,她从来不会害怕树枝断裂,因为她相信的不是树枝,而是自己的翅膀,而如风就是夏丽的翅膀。到底现在和雅静最终能否因为宋熙的介入而告终?夏丽和如风的爱情能否走到最后?敬请期待《将来你还会爱我吗》!爱情太短,遗忘太长。不是遗忘太长,而是根本无法遗忘。不是根本无法遗忘,而是根本舍不得遗忘!悍妃戏邪王:跪下唱征服
22世纪第一女帝黛汣在杀手与特工之间叱咤风云成为世界第一危险人物。一次失手,导致身躯成烬魂穿异界至夜离大陆愿枫国著名草包弦沐身上,于是,又开始了新一轮较量。废材?贱人?杂种?上不了台面的东西?秉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一个个都以为她好欺负是吧?一个个都想往枪口上撞是吧?成全你们!这个是弦家,嗯她家?不对怎么可能是她家呢她没有家,她是贱种的呢!然后是雨家、北辰家、上官家……难道不知道她另一条原则的人若犯我诛灭满族么?不知道她这是低调么?也还好他们不知道,省着她去找借口来战!花香岁月
我觉得人每天喝几杯水,对身体是有很多好处的。能清理身体,能滋润皮肤,能稀释血液,能缓解病痛。喝了水,感到五脏六肺每个细胞都得到滋润了。我老公前几年出差,从北京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书名《水是最好的药》。上面写着肝脏也是需要较多的水份的。肝脏有专门的细胞对经过肠道加工的材料进行又一次加工。通过血液把它们——血液里含有经过加工的成分——送到心脏的右侧。肝脏需要较多的水份来处理经过加工的食物成分。我读初中的时候,看到有些杂志上问有些女名星,你是怎样保养的,这么好的肌肤。我记得有个女名星就这样回答的,我每天都喝八杯水。不过我看到有的书上写道,腹水时应忌盐或少盐饮食,并且控制饮水量。亚哥哥就适当的少喝些水,或者听医生的建议。亚哥哥,我感冒了。一会儿要到厕所里去,清理鼻子里的垃圾。清鼻子。这些垃圾流出来了,头都好像没有那么痛了。药每天也还是坚持喝了的。早上喝了一杯中药。吃了二个煎蛋,和大白菜下了一半碗面,吃了一块豆腐乳。新屋里按的是中央空调,间间房里都有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