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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遇见,回忆,烈酒

在穷乡僻壤,在囚禁的阴暗生活中,?我的日子就那样静静地消逝。

没有倾心的人,没有诗的灵感,?没有眼泪,没有生命,也没有爱情。

——普希金《致凯恩》

我到了提前订好的餐厅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四十五分,比院长跟我说的时间早了十五分钟,那是我的习惯,选了一个靠窗的雅座,侍者便端了一杯水放在桌上,轻声问:“小姐,您好,请问您需要些什么?”

我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在等人,一会儿再点。”

“好的,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侍者微微欠身,走开去招呼其他的客人。

我坐在那里,手转着茶杯,心砰砰跳的厉害,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更多的悲伤,因为我的儿子很快就要离我而去,他会在不同的家庭生活,而作为他的母亲,我唯一希望的便是他的未来可以健康快乐地成长。

明天就要和黎修一起去拜访凯文先生,我想做完了这些事情,我应该就没有什么遗憾了吧。

阳光透过窗子洒在我的身上,让我觉得暖暖的,但是,除了头有些晕,昨天站在阳台上和林亚打了太久的电话,今天早上起来才觉得浑身无力,许是感冒了吧,我手掌握拳轻轻地给自己锤了锤背。

打开手机,看看上面的时间:五点五十八分,我皱住了眉,把手机放在桌面上,看着时间慢慢流逝。

手机的时间跳转到六点整的时候,我深呼一口气,把手机甩在沙发上,手按着额头。按照我的习惯,我应该直接起身走人的,可是我没有,我抬起头,手指着下巴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心里烦躁不堪。在我眼里,一个人的行为举止是和他的思想道德直接挂钩的,一个人连最基础的准时赴约都做不到,还有什么其他可言。我对要和我见面的那个人很失望,即使有事不能到,是不是也该拨通电话告知呢。

想到小忆的父亲会是这样的人,我就莫名心痛,不是为我被放鸽子,而是为小忆未来的生活,我突然难以安心了。

“滴答答······”手机铃响了,我扫了一眼,是院长的电话。看着手机屏一直在亮,我却懒得去接,响了很久以后,才随意拿过手机。

“喂,林简啊,那位先生说他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处理不能来了,下次再约时间。”

“没有这个必要了。”我说完这句话,挂掉了手机拿起提包站了起来。

走出餐厅,天色灰蒙蒙的,有蒙蒙的小雨落下,我看看周围,商店里亮着灯,路灯下看得清雨丝。我注意到旁边一家格调和其他的不同,仔细看过去,上面写的是“蓝珊瑚酒吧”,或许是这个酒吧外面的设计恰是我喜欢的英伦风,或是此时的我很想找个地方放纵,所以我走了进去。

一进门,开的大的过分的DJ让我头疼欲裂,舞池里的男女热舞着,发泄着白天隐藏起来的情绪。在都市,太大的工作生活压力让太多人不得不隐藏自己的情绪,而在此时用这种地方发泄。除了吵闹和大多人对酒吧的一贯印象,我觉得这里还算可以。

激光灯和闪光灯来回闪着,更为这个地方增添了一丝放纵气息。

除了舞池,周围的吧台和沙发也坐了太多的人,有的是穿着西服的白领,有的是故意把自己打扮得不羁的女子。

太多的人有了痛苦不愿意面对,所以宁愿来这里一醉方休,忘记一切,可是他们也同样忘记了,醒来之后,还是要面对一切的。

我挑了吧台的一个位置,坐过去,侍应生走过来:“小姐,想喝点什么?我们今天的主打是玛格丽特。”

我微微笑着,摆弄手里的手机,看着舞池里热舞的人,没有回答。

侍应生以为我是第一次来酒吧,有礼貌的问:“小姐,今天最受欢迎的女性饮品是僵尸和长岛冰茶,您要一杯吗?”

我扭过头来笑着说:“不了,我不喜欢这两款酒,来杯曼哈顿,药草系的。”

侍应生微微愣了一下,微笑着回答:“好的,请稍等。”

我接着看向舞池里的人,我难以带着平常人习惯戴的有色眼镜去审视他们,因为曾经我也和那里太多人一样。

也是因为我曾经和这里的人一样,所以我才会和黎修有了开始,之后,一发不可收拾。

八年前的夏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做我自己了,而不是做别人眼里的我。因为我厌倦了别人给我随便下一个定位,随意地说我应该是哪个类型的人,应该穿哪个风格的衣服。可是明明我就没有固定的性格,人本来就是一个多面体,怎么会总是一个样子。

当我要把我最真实的一面展示出来,他们都会异常惊讶,似乎那不是我一样。譬如,习惯穿白衬衫的林简突然有一天穿了红色的裙子,他们会觉得今天的林简吃错药了。可是,明明那也是真实的林简。或许想是打破他们眼中我的固有形象,我任性了一次,把长发剪短而且两边头发不一样长,一只耳朵打了两个耳洞,而且选的很长的耳钉,看起来很是恐怖,脚踝上纹了一圈花纹,穿着黑色T恤和破洞牛仔裤就出去了。

我只是想知道,打扮得像个坏女孩是不是在他们眼中我就真的是坏女孩了。

然而,事实告诉我,是的,同一个人,只是不一样的装束,只是短短的两个小时,我在别人眼里就从文艺青年林简变成了非主流不良青年林简了。

“林简,你是不是被哪个男生甩了,怎么颓废成这样了?”

“呦,林简,敢情以前都被你蒙蔽了啊,你也不是多单纯嘛?”

“林简,你是不是病了啊?”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有点搞笑,因为外貌协会的林简终于遭报应了,终于同样被别人凭外貌来判定性格了。

我苦笑着摇摇头,没有说话,走了出去。

外面是社团的招新,大二大三的老腊肉们想尽一切办法把不谙世事对大学充满一切好奇和热情的小鲜肉们拉入麾下。

或是我的打扮看起来确实太像刚进大学的非主流少女了,一路走过去全是招呼声。

“嗨,学妹,来加入我们街舞协会吧,一看你就是跳舞的料。”

“学妹学妹,加入我们轮滑协会,很有趣刺激的呦。”

“美女,来我们航模协会,一大堆帅哥学长等着你哦。”

······

一路上,我冷着一张脸走过去的,脸上标准的四个字“生人勿近”,毕竟我也是从大一过来的,对那一套早就了解的清清楚楚,帅哥?里面有帅哥吗?哦,穿的非主流就叫是跳舞的料了哦。

直到快走到路的尽头,我才注意到一个协会,招新的帐篷里放着大大小小的摄影机器,还有一台是架好的。

而坐在帐篷里面的两个男生跟别人不太一样,他们不像其他的协会一样在拉人,只是安静的坐在那里保养机器。

我好奇地走过去,对着那些机器看了半天,嗯,看起来确实很好玩的样子。

其中一个男生注意到我,站起来,冷冷地说:“学妹,你以前学过摄影吗?”

我抬头,面前一个穿着薄款针织衫表情极冷的男生看着我问,我又看向旁边,那个继续保养相机的戴着黑框眼镜,完全一个书呆子的模样。

我无奈地摇摇头,因为我大一招新的那天我发烧躺在床上一整天,错过了所有向小鲜肉招手的老腊肉和协会。所以,我大一完全是在码字和发呆中度过的,而大多数女生追剧的爱好和在社团和学长谈恋爱的日子,我并没有。

“那,你想试拍一下吗?”那个男生微微皱着眉问。

我看着他,点点头。

“你看,这个相机是分几个档位的,你第一次拍,我帮你调到自动挡。”他走到我的旁边,把相机拨轮调到P挡,递给我,站在我的旁边。

“对准你要拍的景物,然后虚按快门,相机对焦后你会听到响声,然后按下快门。”

“咔嚓。”

“在这里看你拍下的照片。”他接过我手里的单反,按了播放键把照片放大,仔细说:“你看,你拍的是那盆花,但是你会发现花拍的不太清,而周围反而比较清晰。因为没有对好焦,尽量把你要拍摄的景物放在中间。还有”他边讲解边示范,“你拿相机时左手的姿势是错误的,左手应该是托着相机的。懂了吗?”

我呆呆地看着他,点点头:“懂了。”

“喏,再试试。”

我接过相机,又拍了一次,看效果比上次好了很多,我突然觉得好有成就感,因为今天玩了以前从没有碰过的单反相机。而且,我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情绪,就是那种想要更深的了解摄影的那种想法,或许喜欢一样东西就是那么简单,只是因为我第一次接触了它,而且感觉到我对它的好奇和兴趣。

所以,我看着那个男生,问:“我可以加入你们协会吗?”

“可以啊,欢迎你,学妹。”

“我不是学妹。”

“······”

后来,我知道了那个教我第一次接触相机的人叫黎修,是我一年之后的男朋友,也是我的初恋。

“小姐,您的曼哈顿,酒很烈,请您慢品。”侍应生把就放在我面前,细心提醒着。

我回以一个微笑,看着面前这杯樱桃红的液体,杯底沉着一颗甜樱桃。我喜欢这款酒可能是因为喜欢里面苦艾酒的味道,有着一种药草的味道,它的酒精度很高,被称作“鸡尾酒中的皇后”。而且它翻译过来是“醉鬼”的意思,我对这个词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但是如果要问我原因,我却不会回答,但是一个人埋在心底最恐怖的记忆。但是,越是惧怕什么,就越是想要挑战什么。

我轻轻抿一口,很烈,带着它特有的苦艾味道,甜味很淡。这种环境,这种酒,加上这种心境,我在那一刻有种流泪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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