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一本书看完,丽莎才发现,刚才她看的书,她可以一字不漏地背出来,并且理解得很透似的,而且,她刚才看书似乎很快,几乎看完这一整本才用了,嗯,十分钟,这要是在以前是怎么都不可能的了,就算是现在的简体字,白话文,丽莎也不可能10分钟看完一本,更别说古文医书了,难道变聪明了?怎么一切都像小说中写的那么容易?
心中有点小疑惑的丽莎,知道想不通,也不想那么多,换一本书再继续看,反正记住再说,记住之后才能融汇贯通,全部理解,所以,她一头扎进了学习之中,然后每次饿了就去摘几个水果吃,现在还都是大的嘛,她再大的胃也很快就能装满。累了就在木屋休息一会儿,一般3个小时,她就能醒过来了,并且充满精神,因为空间里的空气好,并且充满灵气,也就是说,现在,她都是由灵气滋养着,身体和精神都好着呢。
就这样吃吃睡睡,学习,等到她把医书都看完了,才发现自己沉浸得太久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间,看看手机,已经过了四个多月了,算一下时间的话,在外面也过了三个小时,这还真是值呀,外面才下午,还早着呢,不如继续看书呀,除了医书,还有其他的书嘛,琴棋书画都有嘛,咱都看看,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本领还没体验够呢,这种本事不好好利用会遭天遣的,所以,一会儿之后,丽莎再次扎进了书堆,不过,这一次,她看的就是琴棋书画等闲杂书了,当然闲杂是指相对于医书来讲,呵呵。
当丽莎再次从书堆里醒过来时,她已经把一楼的书也都看了一遍了,看看时间,外面应该又过了两三个小时,也就是现在大约在外面是七点,嗯,得出去觅食了。吃了快一年的水果,再好吃的水果也淡出味了,得去尝尝肉味了!
起身准备出空间的丽莎突然想到,她这几个月似乎一直都没有洗澡呢,闻闻,咦,不臭?看来在空间里是不会有尘埃与杂质的,点点头,满意地回到房间。
看看天色,确实到了晚上,看座机上的时间,也确实是3月12号晚上7点零5分,正是觅食时间,整装,出发。
现在的丽莎因为有了钱,底气十足,找到银行,先把信用卡上的钱还了,再取了2000块放身上,这是她的习惯,不喜欢放太多钱在身上,钱很重的,而且放在身上不安全,所以,她只取出一部分零用,如果要去消费,都是刷卡。
因为不饿,而且想吃肉,所以丽莎特意挑了一间生意还不错的小店,她一直认为,要吃真正特色和好吃的东西,在大酒店是吃不到的,所以看这家店装得有特色,客流量也不错,应该很好吃,就进去了。
点了一个赶马肉,一个坛子鸡,再点了一个炒时蔬,耐心等待,看着路上行人的各种状态,丽莎心情很好!她一直喜欢摄影,喜欢观察来往行人的神情,或匆忙,或忧郁,或沉思,或开心,或甜蜜……各种情绪会在不同的脸上展现,表达他们的不同心情与状态。还记得,她曾经在过路时,看到树阴下几个棒棒在睡觉,还用手机照了下来,她并不是想发到网上发新闻什么的,她只是觉得,这也是一种生活,一部分人的生活,尽管不会去体验,却能让自己珍惜自己的生活,他们的职业其实是高尚的,只是很辛苦,辛苦了他们自己,为同自己一样没有力气或者不愿出力的人解决了劳力问题,赚取着汗水钱,然后拿回家供父母,养妻儿。他们的生活是辛苦而非简单的,所以他们会在大夏天的下午时分,一般人都不愿出门时,找个比较阴凉的地方,就着他们的生财工具——那一根粗粗的竹棒或者木棒和一套指头粗的绳子,就地休息一会儿。
也许是丽莎看得太入神,没有注意到,她桌子的斜对面坐着一个人,那个人时不时地往她身上瞟一眼,眼珠子乱转,一看就知道在动歪心思。
当美食送上来时,丽莎立刻被吸引,开始痛快地吃起来,丽莎吃得很快,不过,她从小被母亲教育得还算不错,吃得虽快,却并不难看,不过十分钟,丽莎面前的赶马肉和时蔬就已经吃光了,只剩那个坛子鸡还没有,因为那个坛子鸡太烫了,烫得她不敢下口呀,只好放到最后吃。端起碗,舀了两勺汤,慢慢喝着,嗯,不错,香,鲜,不愧是招牌菜。当然,那个赶马肉也是相当好吃的。
享受完美食的丽莎看着时间还早,便开始了饭后散步活动,仍然是慢慢走,随意看,这个时段,出来逛街的人还是很多的,并且看得出来,很多都和她一样,是来玩的。看着那么多旅游的人,她决定了,她来到了这里,除了赌石,还得好好旅游一翻,否则岂不是浪费了这么美好的景色。
走进腾冲最大的商场,丽莎又茫然了,为什么?因为她从小就方向感极差,差不多就一路盲,一进入大型商场,她就犯晕,要转出去都得花好长时间。所以,她不得不寻找工作人员问路,这是一个化妆品柜台,“你好,请问相机在哪里卖?”
“在二楼,电子商品区,上电梯后左转就可以看到了。”这美女还不错,态度相当好,没有小说中的那种恶劣态度,或者说自己人品不错?呵呵,偷笑中……
本来,她还想问问电梯在哪里坐的,不过,后来想了想,估计在中间都有扶梯吧,所以就往中间走,尽管她已经用自己的智慧判定了在中间,可是,她还是在这个商场转了两圈之后才找到一楼上二楼的电梯。
来到相机专柜,有佳能的,有尼康的,有索尼的,还有一些其他品牌,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她对于相机要求可能说高,也可以说不高,她喜欢抓拍,所以最挑抓拍速度与清晰度的相机,所以肯定选单反,反正也不差钱,就选了营业员说的尼康的那一款D5100(时间上提前了一点点),随意拍了一下下,效果还不错,能够满足自己的,毕竟也不是专业的,只是兴趣嘛,只要能抓拍到自己满意的画面就好了。
买了相机,当然还得换一个手机,转战手机专区,很多人都喜欢苹果,但是丽莎个人不太喜欢,所以,她选择了HTCG21(SensationXL)这一款,屏幕4.7,基本上满足丽莎,至于其他,智能机都差不多,她又不是很喜欢游戏,所以,没差啦。
手机相机都有了,还差一个东西,那就是平板电脑,虽然她有台式电脑,也有笔记本,但是,她没有平板,就感觉自己应该买一款,反正现在也不差钱不是,买一个来玩嘛,不过,买平板电脑的时候,选来选去,估计也就只有IPAD比较好了,所以,唉,虽然不喜欢那个品牌,但也不得不承认作为平板电脑来讲,就他家的最好,OK,一直喜欢电子商品的丽莎终于体会了一次疯狂逛购的感觉,满足地准备回去了,不过,看看自己一身的衣服,似乎应该换几件了,嗯,转三楼少淑女装区。
转了一圈,发现虽然有很多大牌,但是,丽莎还是选择了only,喜欢这风格,其他大牌总给她一种成熟过头的感觉,她因为一直都是娃娃脸,也一直喜欢扮小,不喜欢太成熟的衣服,所以在only里随意挑了两身,就准备回去了,毕竟现在已经是9点过了,挺晚了,她也累了。其实她这一通买下来,才花了不到三万,作为现在拥有600多万的丽莎来讲,这简直是没一点儿心疼的感觉。其实是她一直把钱看得比较淡。
提着几个购物袋,丽莎其实觉得挺费劲的,可是,她不敢把东西丢空间里,怕被人怀疑,毕竟这年头到处都是摄像头,到处都是人,一旦被怀疑,麻烦事就会不断的。所以她只好靠自己拿了。再过大概100米再转个弯就到入住的宾馆了,很快很快的,丽莎安慰着自己,鼓励着自己。
前方有一个人,背着光,也看不清,不过,这不关她的事,继续往前走,可是,他为什么要挡在她的面前,“糟糕!遇到抢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