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凌渐渐的沉浸入了书中,许久之后抬起头来才发现寝室内早已无人,便觉得有些无趣。
不过本就是沉默寡言的人,张飞凌对着空无一人的寝室也没多大想法。
本着无事可做的心态,张飞凌开始在自己衣柜中的书堆中翻找起来。他记得自己上次在南昌旧货市场的一家小店内买到了一本旧书,好像是一本古代的小说,讲的是封神的事情,名字大概好像叫做什么《上爪仙》,奇怪的名字,不过的确是本古书,坐在店面里的老头也似乎没有太过在意,用了个十分便宜的价格就卖个给了张飞凌,才十九块人民币,当时长飞凌身上一共就带了二十元。
一桩奇妙的交易,买卖双方似乎都没有在意这交易的物品,却是又带着个各自的小心思。
一通翻找,终于在衣柜里找到了那本古旧的《上爪仙》,摸着书本那带着历史沧桑感的封面,张飞凌觉得自己赚大了,这样的古书可是实实在在的古董,看这书得老旧程度年代最少也是清代的,就这么被张飞凌买到了,张飞凌怎么能不开心。
书面上的‘上爪仙’这几个字实在是奇怪,看着那边缘有些破损的字体,张飞凌猜测,这书本来应该不是叫做这个名字,似乎是缺了些笔画或者其他的什么,不过细细想了想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张飞凌果断放弃了继续思考着无关紧要的事情。
张飞凌在意的是书的内容,其它的什么也不在他思考范围之内。
翻过封面,书本的第一页就写着一竖排小字。
‘于锦年著,敬吾之友,敬天地,敬苍生,敬万物。
笑问封神,唾不尊神,唾万仙,唾万佛,唾世间。
锦绣年合纵仙绝笔’
与众不同的开头,词语之间那狂放不羁的心性纵然字里行间。
“古人写的小说果然还是神话故事居多啊。”一句不由心的言语脱口而出,不知是因世间芸芸皆如此,还是现代对神话故事的了解太透彻,只是一句从众的话语而已。
张飞凌细细体会了一会开头小字的意境,觉得古人的才学和文化果真是底蕴深厚,一个字一个句,都能从众体会出不同的味道。
安静的翻开下一页,张飞凌便被书中那种扑面而来的古朴气息所震撼,当时他没有任何犹豫就买下了这本书,第一次翻开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是主要原因。
当时也是这种扑面而来的历史感,冲击的张飞凌神智都沉迷其中。
晃了一会神,张飞凌才开始正式的阅读书中的内容。
‘初乱年,吾因心境不得精进,欲求解,故一日游于庐山之上,吾坐于山之颠,感悟这时间之道理,忽见一抹猩红,便纵身而下,见一狐卧于三叠泉之底,重伤,被众道士举剑欲刺,吾惧其死于此地,更惧众道士之孽气碍吾之精进,吾纵身而下,护狐与吾背,予其吾偶得之仙丹,唔拔剑喝,众道士惧意生,三思而后退,吾转身细看受伤之狐,忽觉其为妖,欲杀之,但觉其毫无孽力,反有淡淡天道至正之气,吾之精触之,获益匪浅,甚为欢喜,欲养,不料其竟通人意,化作一妙······’
这里正好一页写完,张飞零摸着夜角正要翻页,可是没想到指尖竟然莫名其妙的被页脚划破了指尖,长飞凌觉得一疼,猛的一缩手,这一页就没有翻过去。
捏着被划破的手指,张飞凌在抽屉里翻找着创口贴,张飞凌记得自己在药店买了些日常需要的药品备在寝室,可是此时一个着急,居然想不起自己把那些买来的东西放在哪里了。
张飞凌找了一会,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只好拿了一张餐巾纸试图包裹住,可是一抬手试图擦干净手上的那些血液,一看手指顿时眼神一跳。
此时手上哪里还有刚刚的那抹鲜红留在手上,张飞凌甚至觉得自己的手指比以前更加白了。
慌忙打开那本《上爪仙》翻到划破他手指的第二页,发现第二页右下角居然有这一小块褐色的血迹,可是仔细看看那血迹,绝对不是他张飞凌的,这点张飞凌敢断定,要是自己刚刚流出的血液,不可能会呈现褐色,这明明就是这古书本来就有的痕迹。
可是张飞凌倒是奇怪了,这是什么血液,为什么会在这本古书上?还是说这个书有人看过了,也被这页脚划破了手指?
可是接着而来的更加大的变化让张飞凌不只是有好奇的心态了,反倒是是让他有些开始害怕。
张飞凌把书合上放在一边,准备去卫生间洗个手,可是路过两张床铺之间的墙壁上贴着的镜子时,张飞凌感觉自己看见了些什么奇怪的东西,身体倒退两步回到了镜子前,镜子里的事物让张飞凌吓的张大了嘴巴。
“这···这···”
之间镜子之中站着一个穿着男人T恤的女孩,一头漆黑的短发只到脖颈底部,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略微显得有些苍白的嘴唇有些惊讶饿微微张着,那晶莹的色泽惹人犯罪,一双眼睛居然是耀眼而炙热的黄金瞳,瞳孔还是透着微微邪气的竖瞳,不光是瞳孔,女孩背后还有几条毛茸茸的粉色尾巴在摇摆,细细看看似乎有九条之多。
张飞凌走近镜子,对着镜子挥了挥手,而镜子中的女孩也对着走近镜子,对着镜子挥了挥手。张飞凌嘴巴张得更加大了些许,低头看着自己那双手,要说原来的双手只是算的上秀气,那么现在这双手就算的上冰肌玉骨秀美动人了,手指轻轻的勾动似乎都能勾走男人的魂灵一般。
张飞凌倒退了几步,有些慌张的摸着自己的身体,胸倒是不大,只有微微的弧度,但是从上往下摸着的时候,张飞凌是越摸越是心惊。
这身材绝对不是以前自己那个虽然苗条,但是排骨居多的身体,现在的身体完全配得上凹凸有致骨肉均匀了。
最后,张飞凌有些颤抖的摸向了自己的大腿根部,在最后终于鼓起勇气轻轻触碰的刹那,张飞凌精神忽然有些恍惚。
自己居然成了个漂亮的女孩?而且怎么看都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这让自己怎么混?
张飞凌比这床铺的高度,大概估摸了下自己的身高,缩水程度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自己一个一米八的大个子,现在居然成了一米六八左右的女孩,这长的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可是这身体居然已经有名模的水准了。
对着镜子,张飞凌开始走神,渐渐的觉得眼前的女孩越来越漂亮,自己好像爱上了她。
忽然,张飞凌顿时醒悟过来,这镜子中的人儿不就是自己吗?
都说不爱说话的人心思活跃,张飞凌瞬间就想到了自己的父母,想到了自己所在的地方。
学校,他,不。是她怎么解释自己的情况?
“果断还是得隐藏起来吗?可是这尾巴怎么办?”张飞凌有些苦恼的捧起一条毛绒的尾巴放到眼前,摸着那舒服的毛发,和尾巴上传来那舒服饿被抚摸的感觉,张飞凌顿时有些烦恼了。
这尾巴,加起来足足有自己大半个人还要大上一些,自己怎么藏?莫非剪掉?
张飞凌稍微用了点力气捏了捏。
“真疼。”
尾巴的骨头似乎是连着脊椎,或者就是延长了的脊椎,就像有尾巴的动物一样,张飞凌知道,要是自己真的傻傻的去忍痛剪掉,弄不好就得落下个下半身终身残疾。
可是,这尾巴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自己还不得被抓进哪个研究所,然后被切片研究啊。
这可真是苦煞了张飞凌的尾巴,张飞凌一着急,就对着尾巴胡乱的揉了起来,现在尾巴上那原本柔顺的软毛已经被弄的乱糟糟的。
其他事情都是小事,可是就这尾巴的事情不是小事,自己忽然变成女孩,自己的父母也很通达,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相信最后他们会接受,学校也好办,搞定了父母就等于搞定了学校,自己家里一家人,上到外婆下到自己父母,可都是有些能耐的人,而且自己的家人都很喜欢自己,就算知道了这奇怪的事情,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也不会讨厌自己的。
可是呢,如果自己这个尾巴的问题搞不定,那么就完蛋了,这么大的东西,怎么样都瞒不的。
“真是苦恼啊。”张飞凌有些颓然的坐在了椅子上,有着柔软的尾巴垫着,那梆硬的椅子坐起来都感觉像是高级沙发一般柔软。
“这位姑娘是不是有些烦恼,不如和老和尚我说说?”凭空的一句话语传入脑海,张飞凌吓的从座椅上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