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门上有行字?”史大头伸手在自己的脑门上摸了一把,看到什么颜色也没有,有些不悦地道,“什么乱七八糟的,我的脑门上怎么会有行字!于同你和我捣什么乱啊?”
“我刚才说了,五千五就五千五,我同意了,你也别整那些有的没的,行不行的给个痛快话。”史大头担心王秘书等的不耐烦,偷偷地瞄了一眼,看到王秘书正在和一个女服务员调侃,于是又回头催着于同追问道。
说实话,史大头看到于同盯着自己的脑门子发呆,心中却是不禁有些发虚,生怕于同把他心中的想法给猜出来,所以就急吼吼地想和于同把话说定,省的他等一会儿又反悔。
于同看着史大头脑门子上的字迹渐渐地淡去,就好像绽放在夜空的烟花一样,心道,难道是我眼花了?呆了一呆,这才从极度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听到史大头的问话,才想到自己正着和他谈价钱。
若有所思地看了史大头一眼,于同点了点头,道,“好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下班之前把钱给我就行。”
史大头脑门子上的字迹虽然已经消失了,但是那段文字却依然在他的心头回荡,虽然这件事情非常的诡异,当然,也有很大的可能是,自己看花眼了,但是他却宁愿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东西,应该就是史大头心中真实的想法。
一想到史大头对自己的算计,他的心中就是一阵的恼火,不过他还是想再确认一下,看看史大头会不会现在就把工钱给他,如果史大头拒绝的话,那就证明自己看到的字迹不是虚幻的,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哎,于同啊,这不快要过年了吗,我老婆就把银行卡,存折,账本什么的都拿去对账了,所以现在就给你的话,实在是有点麻烦,要不等年后吧,过了年,一上班我就给你,反正我都答应你了,是你的它就跑不了,难道你还不相信我不成?”
史大头干咳了一声,瞄了瞄于同的脸色,很是认真地说道,他本来就不打算把钱给于同,自然也就需要想个合适的理由了,他现在说的理由就很不错,因为大家都知道,史大头其实有点妻管严,所以,如果不是刚才出现在他脑门子上的字迹的话,于同说不定还就真的信了。
不过现在于同的心里只有冷笑,但是他也没揭穿史大头的话,这种没根没据的事情,说了人家也不会承认,因此他很是痛快地点了点头,道,“成,年后就年后好了,反正我不急着用钱,也就不差这几天的。”
话是这么说,但是于同的心里却已经拿定了主意,到时候他肯定是不会去的,史大头还想着让他去给贾镇长干活?那就做梦去吧。
至于事后怎么向史大头交代,他也有办法,随便找个理由就行,实在不行的话,那就重新找一个工作好了,反正镇上的饭店也不止一家,凭他的技术,再找一份工作,混口饭吃还是很容易的。
接下来的几天,于同继续重复着往日的工作,一直到了年二十九,‘胖大头’饭庄才关门歇业,他们这些厨师和服务员也终于可以回家,安安心心地等着过年。
新年对于别人是热闹的,一家人聚在一起,包饺子,看电视,玩游戏,到了大年初一,还要出去给长辈拜年,但是对于于同来说,却和平日里没有什么不同,除了不用去上班,其他的基本上一切如旧。
大年初一的时候,他也出去给人拜了拜年,只是他要去的地方不多,半个晌午不到,就走了个遍,然后就没有他什么事了,这剩下的时间,大多都被他花在了拳脚功夫上。
至于不练习拳脚的时候,他就拿着自己的那杆**,去山上打猎,改善自己的伙食,除了能够解馋之外,还能够补充自己的营养,当然,那味道也是没得说,比人工养殖的强的太多了。
于同的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地过着,转眼间,初五就过去了,于同自然是没有到贾镇长的家里去报道,也不知道以后史大头要如何面对王秘书,或者再加上贾镇长的怒火,想必一顿臭骂是免不了的了,但是这却是不需要自己替史大头操心了。
这一天,自打早上起来,于同就在院子里练习拳脚,到了下午,他就拎着**,到后山上去转了一圈,等到下山的时候,他的手里就多了一只肥肥的野兔,还有两只野鸡,把他乐得是眉开眼笑。
要知道,现如今这年头,什么东西都可以给你来个人工养殖,市场上到处充斥着急功近利的高产、速成产品,纯野生的东西是少之又少,就算你运气好,碰到有人卖了,那价格也是贵的要命,肯定是比人工养殖的高的多。
也就是于同,跟着人学了些打猎的本事,又住在山边,可以时不时地到山上打些野味,解解馋,但是对于寻常人来说,想自己去弄点野味吃,却是难上加难,大概除了到市场上去买之外,也不会有其它的办法。
说起来,于同也有好几天没有吃过野味了,此时手里拎着野兔和野鸡,这肚子里的馋虫也是被勾引了出来,当即迈开大步,急匆匆地往家里赶去,心里还在寻思着,到底是红烧了吃,还是炖了吃的好。
就在于同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却是意外地碰到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正是贾镇长的儿子,贾亮。
这个贾亮年纪也不是很大,大概二十郎当岁的样子,这家伙读书的时候也不好好地学习,每天就是瞎混,可想而知,高考的时候,他的成绩自然是一塌糊涂,差的不能在差了,以这样的成绩,想到大学里继续瞎混是不可能了。
本来他还可以再复读上一年,然后再去参加高考,说不定还有机会混到大学里去,但是这个家伙却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那块料,而且他看书也看得头疼,死活不愿意再在学校里待了,他的老子贾镇长拿他没办法,就在派出所里给他安排了一个工作。
本来派出所的工作也不错,很多人都是求之而不可得,但是贾亮这个家伙,天生的就不是一个好鸟,工作的事情他是一点也不放在心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派出所领导看在他老子的份上,倒也不难为他,反而是听之任之,随他去了。
到了后来,贾亮觉得这么混有些无聊,他就借助派出所这个身份,纠合了几个混混,弄了一个六合镇虎头帮的名头,每天就在镇上四处厮混。
像贾亮这样的人,你让他学做好人,他自然是学不来,但是横行霸道,欺压良善之类的事情,他却是学也不用学,就能做的很顺手,短短时间内,就把整个六合镇弄得是乌烟瘴气,贾亮也被十里八乡的人们称作六合一霸。
本来像贾亮这样嚣张跋扈,无恶不作的人是无法长久的,但是当他的霸道有了权力保驾护航的时候,那就不一样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老百姓还真的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并且,这个贾亮也不是一味的蛮横,对于有来头,有背景的人,他是一个都不惹,反而是刻意的交好。所以,不管他素日里是如何的恣意妄为,却能够一直逍遥法外,自由自在的过自己的生活。
于同在镇上的饭店里工作,当然不会不认识大名鼎鼎的贾亮,他也清楚,这个贾亮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说白了,这就是一块滚刀肉,摸不得碰不得。
他打了你,你受着,那你当然是倒霉了,但是你打了他的话,那你也得倒霉,因为他在派出所工作,他爹还是镇长,随便弄个什么罪名,就能把你弄到派出所收拾一顿。
所以在以前的时候,于同都是躲着贾亮走,能不招惹他,就尽量的不招惹他,实在也是招惹不起。
因为不管他是打赢了还是打输了,别的暂且不说,他的老师都不会放过他,不仅让他抄写武德武训,而且还会拿藤条抽他,所以到目前为止,于同和贾亮是井水不犯河水,谁也没搭理过谁。
当然,于同和贾亮两人的生活圈子相差的太远,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一类人,一般来说,于同也不会碍着贾亮什么事,所以他们二人倒也没机会产生什么争斗和纠纷。
此时遇到了贾亮,于同下意识地就不想和他碰面,因此于同停住脚步,转了个身,往另一边走去,打算绕过贾亮几个人再下山。
可是这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奇怪,你不想惹事的时候,这事情还就偏偏要惹上你。
这不,于同还没走几步呢,那边贾亮就喊上了,“哎,那谁,拎野兔的那个,就是你,你过来一下。”
于同闻言愣了愣,他浑身上下也没什么值钱的玩意儿,而且自己也没招惹贾亮,怎么还被这家伙给盯上了?真要说有什么能引起贾亮注意的,那就莫过于刚猎到的野兔和野鸡了。
想到这里,于同瞅了瞅手中的野兔和野鸡一眼,心中不由得想道,“这样算不算是怀璧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