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同手里拿着玉石弥勒佛,迟疑地往嘴边拿近了一些,然后又赶紧拿开。
“这不是开玩笑吗?我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念头?吃玉石?这硬邦邦的玩意儿,还不把牙齿给崩坏了?”
发现自己真的把玉石往嘴边送,于同不禁有些郁闷。
可是话是这么说的,但是在他的心中却又觉得,玉石真的是可以吃的,而且很美味。
这种感觉,就像你饥饿的时候,看到一只烤的金黄、散发着香味的烤乳猪一样,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去吃它。
这是人本能的反应,而不是你的想法。
本能是人或者动植物与生俱来,不学而能的行为。就如婴儿吮乳,蜜蜂酿蜜,树木向阳。
这是不需要经过理智的思考,就可以做出的行为。本能不需要你想,条件反射性的,就会告诉你,什么是对你有益的,什么是对你有害的。
而想法却是受人自主控制的,它会受到诸如学识、环境、情绪、常识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让你做出错误的判断。
当你遇到事情的时候,到底是要遵从本能,还是遵从自己的想法,这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不清哪一个更好一些。
比如说,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你的本能告诉你这里危险,要躲远点;可是你的想法却是要火中取栗。
这个时候,如果你遵从本能,你就能够获得安全;如果你遵从想法,你就会身陷险境,甚至是就此殒命也说不定。
再比如说,当你看到别人的好东西的时候,你本能的喜欢,本能的要去抢夺;可是你的想法却告诉你,这是不好的行为,是要犯罪的。
这个时候,如果你遵从了本能,那你就要为人类的法律所不容;如果你遵从了想法,虽然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却不会有什么麻烦。
于同此时就是在本能和想法之间徘徊,不知道按照哪一方的感觉行事的好。
在于同的脑子里,好像在进行一场拔河比赛,两个于同在里面互相较劲,一会儿你占了上风,一会儿我又得了优势,一时也没个结果。
挣扎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想法败北,本能赢得了胜利,这就像人看到美味会流口水,而饥饿的狼群看到绵羊,忍不住就想扑上去一样,你控制得了一时,却控制不了一世。
于同遵从了本能,拿着玉石往嘴边送去,付道,“试一试,试一试总没关系的。感觉不好吃就吐出来好了。如果真的好吃,而自己却没有吃,那不是很可惜吗?”
这样想着,于同的手,就离他的嘴唇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就在这时,忽然,于同感到自己的眉心一阵涨痛,里面好似有一个什么东西在不断地翻滚,似乎是想要破壳而出一样。
于同忍不住痛呼出声,撒手扔掉手里的玉石,就要往额头捂去。
然而这种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片刻之后,只听得啵’地一声轻响,一时间痛楚尽去,于同顿时觉得眉心一阵敞亮,好像额头上重新长出了一只眼睛似的,眼前的世界都变得鲜明生动了起来。
春蚕破茧,化蛹成蝶。
于同舒爽地呻吟了一声,心中蓦然升起一阵明悟。
随即便呆滞地看到,一束七彩的光芒自眉心射出,将悬浮在空中的玉石笼罩在其中,一丝丝蕴气从玉石上袅袅升起,盘旋了一下,便径自投奔眉心而去。
兹兹兹
“玉石怎么会凭空悬浮?”于同心中又是一呆,脑子都有点不够用了。然而不待他思考这个问题,就忽然听到脑海中发出一阵阵轰然的声响。好似冷水泼到热油中似的,兹然作响。
于同立时便感到眉心之中一阵蠕动,那只‘眼睛’在吸收了玉石化作的能量之后,开始逐渐的变强。这种感觉,就仿佛是一场春雨过后,小草获得了充足的动力,开始在地底下疯狂的生长。
于同心中一片茫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只觉得眉心之处逐渐变得坚实、厚重起来,好像是被人用金精进行了加固一样,给人一种铜墙铁壁的感觉。
似乎就是一颗子弹射过来,都不能擦破一层油皮。
当然,这只是一种感觉,于同还没有无聊到这种地步。
时间似乎很短,又似乎很长,空中的玉石能量终于耗尽,化成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飘飘扬扬地洒落在床单上。那束七彩的光芒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盘旋了一圈,才又缩回到了眉心之中。
于同坐在床上,愣了好一会儿,都没能回过神来。
实在是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件事情太古怪,太稀奇,太让人震惊了,比脑门上出现字迹还让人震惊。
”我会不会像二郎神那样,在额头上长出一只眼睛来?“想起刚才那诡异的感觉,于同的心中不由得生出这个念头来。
于同有些忐忑,不知道是希望好呢,还是不希望好呢。
如果额头上真的长出一只眼睛来,那不成了妖怪了,那可怎么出去见人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有了这么一只眼睛,应该也是一件好事啊。说不定这就是一只‘神眼’呢?那自己以后岂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到了哪个时候,钱还算个事吗?
想到这里,于同坐不住了,从床上一跃而起,一溜烟地跑到了浴室。有些兴奋,有些忐忑,又有些紧张地看向墙壁上挂着的镜子。
镜子里,出现了一张平凡,但是略显稚嫩的面孔,面孔的主人有些神色复杂地看着自己。
在他的额头上,赫然便是一个眼状的印痕,印痕色泽淡红,呈竖立状,就好似被人用染料给勾画了一番似的。
于同不禁楞然,不知道这算什么,这到底是有呢,还是没有呢?他有些不确定,伸手摸了一下,触手光滑之极,一点感觉也没有。
“难道还没有发育完全?”于同不由古怪地想到,回想起那束七彩光芒透出的意犹未尽的感觉,似乎还真是如此。
这么说来,如果自己以后再找些它喜欢吃的东西,那这眼睛是不是就可以彻底的长出来了?
似乎是感觉到了于同的想法,‘眼睛’好像有些高兴,在眉心之中开始蠕动起来。
霎那间,于同看到,他额头上哪个眼痕居然开始动了起来,就好像天空中的弯月倒映在水中,忽而一股微风吹邹了湖水,然后月影就在水波荡漾一般。
待的于同揉了揉眼睛,准备看得再仔细一点的时候,这股波动却有消失了,平静的就好似从来没有发生过似的。
于同又看了一会儿,发觉没什么好看的了,也就失去了兴趣。随即又跑到了窗户边,拉开窗帘,向窗外望去。
于同还清晰地记得,刚才那宛若重新认识世界的感觉。这一看,果然发现了一些不同。
比如他的视力比以前又好了很多,视距增加了不知道有多少。
比如看到的东西也比以前清晰了很多,就好像以前是拿十倍的放大镜在看东西,而现在却是在拿着一只一百倍的放大镜在看东西。
体验了一会儿,于同发现,自己越是集中精神,看得越是清楚,也看得越远,而且,还可以穿透建筑物,就像是在看一个透明的世界一般,所有的一切都一览无余。
这让于同大为震惊,看得愈发的来劲。
兴奋地看了一会儿,于同便觉得有些疲惫,好像熬了很多个通宵一样,觉得脑袋有些蒙蒙的,有些发紧,脑仁一阵一阵的疼。他顿时便明白了,原来自己在看东西的时候,也是很费精神的。
控制不住浓浓的睡意,于同急忙跑到床上,倒头呼呼大睡起来。
华灯初上时分,于同睡了一觉醒来,感觉浑身精力充沛。在外面找了个地方吃了晚饭,闲着无事,就在酒店四周转悠。
在离酒店大概一公里远的地方,有一家书店,里面的书籍都是在打折出售,有九折的,有三折的,甚至还有按斤出售的。
于同看到书店,而且还在打折,他就想买两本好看的书带回去,也好消遣一下时光。想到此处,于同便迈步走了进去。
书店里的书很多,不仅四周的书架上摆满了书,就连其它的地方也满是书,人走路都得小心点走,不然就会把书给碰掉到地上。
于同先是沿着书架一路翻看,一时兴起,便用起了下午新发现的能力,将精神集中在眉心,一阵难以觉察的波动从眉心衍射而出,在书架上一扫而过。
于同便觉得省事了很多,也不用一本一本的拿出来看了,一扫过去,封面以及里面的内容都是一览无余,只要他愿意,就可以仔细的看上一番。
于同看了一会儿,目光突然在一本厚的像一块砖头似的书上停了下来。
这本书的书名叫《随州游记》,里面记述的是一个叫范回良的人游历随州的见闻。
在一般人的眼里,这本书封皮呈淡灰色,厚得像一块砖头似的,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主意的。
然而于同却发现这本书的封皮里有夹层,在夹层里面,则是一副毛笔字,叫做《琅华馆帖》,上面写着作者的名字---十樵。
于同不知道这个十樵是什么人,也不知道这幅毛笔字有什么价值,但是他知道,这肯定是一个宝贝。
因为如果这是一副普通的毛笔字的话,没有谁会吃饱了没事干,巴巴地花费心思在一本书上弄个夹层,再把一副大街上随便拣的毛笔字藏到里面去。
于同感到很高兴,没想到运气这么好,晚上出来随便转了转,就发现了一件宝贝。
他急忙把这本书抽了出来,又转悠着挑了两本,在门口付了三十块钱后,这副《琅华馆帖》就算是到了他的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