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整理了一番便出了村,不过方黎却是没有直接向着城里去,反而是带着萧暮雨进了林子中,萧暮雨也不说话,静静跟着方黎,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足足一个小时,来到了萧暮雨被狼群围攻的地方。
这么多天过去,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干涸,两具狼尸也已是不见,多半是被别的野兽吃了去。
“暮雨,这个地方你还记得吗?”方黎说道。
“当然记得,当时身上可疼了,不过现在不疼了。”萧暮雨答道。
“好好记住这个地方,这是你第一次流血的地方。”方黎顿了顿,道:“以后不要让这小小的野兽伤了,弄得如此狼狈。你要记住,你姓萧。”
萧暮雨点了点头,虽然不是太懂方黎最后一句话的意思。
只见方黎手一挥,方才那些被清理掉的魔兽内脏,各类无用之物都出现在了那处空地上,那么多的东西是不可能放在家中的,也没地方扔,仍在这山林里还有别的野兽寻着血腥味来吃掉。
萧暮雨一下子瞪大了眼睛,道:“方叔叔,你这是变戏法吗?好厉害啊!”
方黎笑了笑,摸着萧暮雨的脑袋说道:“这可不是变戏法。”说着伸起了自己的右手,晃了晃右手上那青灰色的手镯,“这是储物手镯,可以在里面存放很多东西,刚才那些东西便是被我存在了手镯中,现在去了出来。”
“方叔叔,这个能给我吗?”萧暮雨顿时起了心思,有了这东西,以后可以偷偷藏鸡腿吃了。
“可以啊。”方黎点了点头。
萧暮雨正伸出双手去接,方黎又是说道:“不过不是现在,你再看看。”方黎手轻轻一抖,一蓬炽热的火焰自掌心喷出,在空气中跳动着。
萧暮雨这时候眼睛已经在放光了,手中竟然还能冒出火焰来,而且自己能很清楚的感受到那火焰的温度,额头上都已经开始冒汗了,要是自己学会了,那不是随时随地可以自己烤鸡腿吃了,想着的时候,口水便已经从口中流了出来。
方黎见萧暮雨那副样子,便知道他在想什么了,道:“暮雨,你想不想学,想不想从手中冒出火焰来?”
“想!想!”萧暮雨已经喊了出来。
“那便好,等这次从城里回来,我变开始真正教导你!”方黎看着萧暮雨郑重地说道,:“现在,给我擦干净你的口水,跟着我进城里去。”
萧暮雨擦了擦口水,紧紧跟在了方黎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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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足足走了四个小时才到了那座城中——罗格镇、
罗格镇不算大,萧暮雨跟着方黎进了城,一进城,萧暮雨便闻到了空气中那股香甜的味道,不远处正是一家馒头铺子,一个个大白馒头正新鲜出炉。
“糖葫芦!冰糖葫芦!又大又甜,只要五个铜板,不甜不要钱啊!”萧暮雨听着吆喝声看去,一人正扛着一根木棍,木棍之上包着一层厚厚的稻草,上面插满了红通通的果子,外面包裹着的糖浆折射这阳光,看起来晶莹剔透,想必好吃极了。
方黎摸了摸萧暮雨的脑袋,问道:“想吃吗?”
萧暮雨点了点头,方黎径直走过去,买下了一串糖葫芦递给萧暮雨,萧暮雨接过糖葫芦便是一口咬了下去,咬开外面那层脆脆的糖衣,糖衣在口中融化成了点点甜味,随后便是那酸酸甜甜的山楂,糖葫芦果然好吃。
方黎看着萧暮雨那副开心的模样,也是笑了笑,但神色之中闪过一丝淡淡的苦意,该还是不该,这个问题在方黎心中问了三年,问了九百多个夜晚。
随后方黎带着萧暮雨来到了一处商铺——姚钱树。三个斗大的烫金字体印在那硕大的匾额之上,向里望去,一片富丽堂皇。
萧暮雨正要往里走,却是被方黎一把拉住了,“暮雨,这里可不是我们进的地方,我们走这边。”
“暮雨,这里是全大陆最大商会姚钱树的一处分店,由姚氏家族创立,已经延续了七百多年,家族底蕴深厚,商会遍布大陆被称为有人的地方就有姚家人,整个家族的实力能排入全大陆前三。”
两人饶了一圈,来到了商铺的一处后门,后门之处坐着一个小厮,一见方黎带着萧暮雨过来了,也是立马站起了身,微笑着,并没有因为方黎他们那穷酸的打扮而有任何鄙夷之色,这就是大陆第一商会的教养,哪怕是一个迎门的小厮,也是如此有利。
“这位小哥,我来出售些魔兽的晶核。”方黎对着那小厮说道。
“好的,这边请。”小厮笑眯眯地开了门,做了个请的姿势。
“暮雨,你便在这里等我,片刻就好,等我回来了就给你买吃的去。”
萧暮雨也是乖乖点了点头,随后方黎便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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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方黎便出来了,对着萧暮雨说道:“走,给你买鸡腿去。”
一听要买鸡腿,萧暮雨立马跟在了方黎身边,生怕自己走丢了吃不着鸡腿。
两人走到了一家饭店让小二拿了两只鸡腿包了起来,出了门,方黎将打包好的鸡腿连同几十枚金币塞进了萧暮雨一侧的袋子中,道:“暮雨,你先回村里去,我要去买些粮食回去,记住,回家才能吃!回村的路还记得吧?”
萧暮雨点了点头,说道:“当然记得,我现在可变聪明了,不是小笨蛋了。”
“嗯,你去吧,路上小心。”方黎对着萧暮雨说道,眼睛却是瞟了瞟某个街角,街角之处流动着几条黑影。
萧暮雨捏了捏袋子,还能感受到那鸡腿的温度,一想到那油光酥嫩的口感,萧暮雨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快步出城去,早点回村就能早点吃到。
而那角落之中的几条黑影也是紧紧跟着萧暮雨出了城,跟着萧暮雨足足半个小时,看不到那罗格镇了才加速超上前去。
“前面的小朋友,等等。”萧暮雨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喊,似乎是在叫自己,萧暮雨停下了脚步,向后望去,一个干瘦的汉子正在朝自己挥手。
突然间,萧暮雨感到身后一阵劲风袭来,自从昏厥过那三天之后,不仅是力气,速度,脑袋,就连感知都增强了不少。
萧暮雨脚下一晃,人便跃了出去,回头一望,刚才阵劲风便是眼前这人的拳头带来的,这拳头的大小,看着还真是吓人,比萧暮雨的脑袋小不了多少。
拳头的主人也是一名大汉,身高早已超过了两米,浑身肌肉虬节,在萧暮雨面前仿佛一个巨人一般,那张脸也是生的煞气非常,凶恶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惊讶,对于萧暮雨能躲开自己这一拳也是有些不敢相信,看这小子的样子也就五六岁啊。
“哼,滑溜的小子。”那大汉一声冷哼。
萧暮雨一看两侧,也是两个中等身高的青年包了上来,手中各捏着一柄短刀,而萧暮雨身后那干瘦的青年手中则是一柄匕首,犹如毒蛇一般盯着萧暮雨。
“小子,把你的袋子交出来,我或许可以给你留个全尸。”那如毒蛇般的青年阴仄仄地说道,刚才早就注意到这小子了,这小子的袋子里恐怕有四五十个金币,够哥几个玩两天了。
当然,对于萧暮雨自然是没打算让他活下去,就算他是一个孩子,但那又怎样,哼哼。
萧暮雨一听要自己交出袋子,这怎么可能,袋子里可装着两只鸡腿呢,这四个家伙竟然敢想抢我的鸡腿,想到这里,萧暮雨心中也是生出了一股子怒气来。
萧暮雨手握到了腰间的墨斧,嗯,出了上次那样的糗事,方黎也是用魔兽的筋与皮给他做了个牢固的腰带,用来携带墨斧。
一道寒光闪过,萧暮雨还没拿出斧头,左边一人便是一刀斜砍了过来,正对着萧暮雨的脖颈,若这一刀砍到了,那这大好的头颅便要与身子分了家。
萧暮雨不慌不忙,一猫腰,脚下一蹬,从前面那大汉裆下钻了过去,躲开了这一刀,右手一伸,墨斧依然在手。
方叔叔曾经对我说过,当别人想要杀我的时候,就已经与野兽一样了,面对野兽要杀就杀,更何况,这几个家伙竟然想要抢我的鸡腿,简直不可饶恕!
这几个劫道的要是知道萧暮雨心里想的,估计会笑哭过去,谁会对你那两只鸡腿感兴趣,大爷要的是金币,黄灿灿的金币。
“上!”毒蛇青年一声低喝,发出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