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猎神帝国以东,崇山峻岭之间的卡奇特村,似乎是个被帝国遗忘的角落。唯一还记得这个村存在的只有离此三百英里的枫叶镇,那个贪滥的领主--帝国三等男爵费德勒,仍然会每年派遣税务官来收税,按他的说法,既然隶属于帝国,就仍然接受帝国的保护,自然要交税。
卡奇特村之所以如此不被重视,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有着很大的关系。
卡奇特村周围的群山寸草不生,荒凉的可怕,没有人愿意去关注它,甚至连名字都懒得取,只有这里的村民为它取了个贴切的名字--大荒山。
大荒山中间的盆地是唯一可以种植植物的地方,这是村民几百年的努力才形成的。
初秋的早晨,艾玛大婶按照每天的规律很早的起来,照顾她养的几只鸡,然后他就会听到一声怪异的呼喝。
“小子,起床了,早练的时间到了”。她对此是相当的不满意,每天当她带着惬意的心情起床时,总会被一句无礼的呼喊破坏。随后他就会想起半年前那个不愉快的早晨。
那天的天气特别的不好,天空阴沉的可怕,但艾玛大婶仍照例起得很早,往常她都是巡视一下四周,然后喂她的鸡。可是今天与往日不同,平静的小村被一位陌生的旅人打破,他穿着一件灰暗的旅行斗篷,腰间别着一把大剑,灰暗的斗篷帽几乎遮住了他整个脸庞,配上昏暗的天气,很有一种阴森的感觉。
卡奇特村几乎很少有访客到来,当然要除了领主的税务官,但是这位陌生人显然不是,她本想不说话,可一位陌生人来到村子,她总不能不闻不问,于是她壮着胆子问了一句,说道:“陌生人(艾玛大婶一时想不到一个合适的称呼),你从哪里来,要找谁。”
当然她之后就后悔了,他听到了一声十分阴沉的回答,“不关你的事。”
这让艾玛大婶十分生气,也使她忘记了心中的恐惧,说道:“虽然我不想无礼,但我仍然要说,如果你不说明来历,我就喊人把你赶出去。"
“呵呵,刚才只是一句玩笑话,我想找住在这里的鹰歌羽先生,你一定听过这个名字吧!”他似乎碰到了什么有趣的事,阴沉的嗓音中透着一丝愉悦,让人听着很不舒服。
“好吧,我听说过,可你怎么证明你们之间认识,据我所知他从未出过村。”艾玛大婶勉强忍住骂人的冲动,语带怀疑的问道。
“我认识他的哥哥鹰歌翎,我还带了信物。”陌生人说道。
“你是那个怪人的的朋友?他终于传回了消息,我还以为他死在了外面,他真忍心,留下他弟弟一个人,自己出村闯荡。”艾玛大婶说道。
陌生人听了艾玛大婶的话,认同的说道:“虽然这句话很无礼,但的确是实话,他确实是个混蛋,不但留下个弟弟,还不自己来接,派我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为他擦屁股,要不是输了赌约...当然我是个愿赌服输的人。”
“你跟我来吧,我去叫村长,他一直是村长带着的,说实话我们都很喜欢他。”艾玛大婶说道。
“谢谢,请前面带路吧。”陌生人道。
说完做了个请先行的手势,这让艾玛大婶很诧异,似乎很不理解这个人的前倨后恭,不过还是带他向村长家走去。
后面似乎一切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当然只是基本的正常,你显然不能指望一个混蛋能完全正常。陌生人拿出了一面玉牌,似乎是两兄弟一人一面,然后自称来自帝都的菲斯家族,本名阿德鲁斯.菲斯。并说明一年后要带鹰歌羽前往他哥哥的领地--费耶城。
而之所以要一年后,是因为他需要教导鹰歌羽旅行必须要掌握的知识还有抵御危险的手段,然后他们要横穿帝国,到达位于帝国南方的费耶城。
虽然艾玛大婶很多话都听不懂,但他明白了一点,这个讨厌的陌生人——自称阿德鲁斯的混蛋,要在这里呆一年,这是她最不想听到的消息,但事实往往不如人所愿,这个混蛋自此就留在了卡奇特村,并每天都对她的心情造成了影响。
当然这位自称阿德鲁斯混蛋,仍然没有自觉,似乎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令人讨厌,卡奇特村的村民渐渐的似乎也习惯了这个混蛋,于是这声奇特的呼喊就成了村民早起的鸡鸣。
不过作为主人公鹰歌羽对于这位自称阿德鲁斯的叔叔可以说是又爱又恨,他的到来似乎为他打开了一扇崭新的窗户,让他看到了村外的世界,了解到了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群被人们称为潜探者的存在。
他们行走在人类帝国的疆域以外,每天面临着数之不尽的危险,但同样他们的人生是精彩的,他们接触到的是普通人很难接触到的事物,神奇的植物,奇异的种族,还有刀兵与火焰。他们还见识过传说中的巨龙,巨人的嘶吼,似乎他们的每一个经历都是一个传奇,都可以被人们传颂。
但是他们又是阴影下的王者,每一名潜探者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他们需要利用高超的战斗技巧尽可能的躲避潜在的危险,去探索可能存在的宝藏。
于是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少年鹰歌羽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了阿鲁德斯叔叔的训练中去。
但情况好像并不如他想象中的那样去练习战斗技巧,每天只是做一些奇怪的动作,当然事实上这些动作很难,做起来既别扭还很辛苦。
然后是奔跑,在大荒山的崇山峻岭间奔跑,这实际上是很危险的,大荒山不但荒凉还很陡峭,没有人会去为他修什么路,只能利用一些不算太陡的斜坡完成奔跑,但仍存在危险,时不时会有滑到的现象出现。
当然这时候我们的阿鲁德斯阁下就会出现,教导他利用那些奇怪的动作去避免这些危险。
最后是一组奇怪的剑式,不需要他连续的完成,只需要挥舞每种剑式五百下,这对于只有十二岁的鹰歌羽来说实在是过于难了,因为长剑剑长四尺二寸,重有一斤五两,既是一个成人要挥舞着它完成如此大的运动量,也几乎是不可能。
但阿德鲁斯既然被称为混蛋,也是有道理的,如果鹰歌羽今天完不成是可以积累到明天的,但是在一年内鹰歌羽必须要完成每种动作182500次,如果没完成,这种训练将再持续一年。
他似乎吃准了鹰歌羽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因为这意味着他离开这个村子的日期要推迟一年。
一般这种训练会持续到深夜,每当这时他就会被按到一个浴桶里,这是鹰歌羽最不愿意面对的,因为每次他都会被剧痛痛昏然后再痛醒,如此反复几次。
也许唯一舒服的就是他的床,但他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而且必须按照一种奇怪的呼吸方式进入睡眠,不过唯一的好处是每天当他被一声奇怪的嘶吼叫醒后,他总是神清气爽。
也许正如阿鲁德斯叔叔所说的吧,光环的背后往往伴随着汗水,潜探者并不是这么好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