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前传有异界风格,不喜请略过,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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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历1032年,龙族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叛乱爆发。由血皇尼古拉六世组织的血族军团,将打破500年的和平,一切美好都会化为乌有。现在的龙皇“苍龙”,决心惩治这股叛军,将尼古拉六世全族诛灭。
“明天清晨,我们就将南下,征战血族,诸爱卿还有何看法吗?”皇椅上传来威严的龙声。
“当然没有,陛下。”群臣皆表示同意。
“陛下,臣依旧是觉得,战争不可取啊。”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了出来。
“哦,托尔斯爱卿,你仍旧反对我讨伐血族吗?”龙皇微笑着看着他说。
“陛下,臣觉得战争有百害而无一利。没有战争,百姓便能安居乐业,国家也能获得安宁。而战争,会破坏这份和平,我相信,没有哪一个人民会愿意看到战争爆发。”
“托尔斯,你说的,我都知道。但现在的形势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吗?血族的叛乱迫在眉睫,他们已经组织了强大的军队,很快就将挑起战争。而我们,只不过是镇压这次叛乱,维护我们龙族的统治罢了。”龙皇严肃地说,“战争,是创造和平的最好方法!”这声音,响彻整个大殿。
“陛下,臣认为恰恰相反,战争只会毁掉和平,并不会创造和平!”
“那我问你,你觉得,如何阻止血族的反叛呢?”龙皇眼中散发出怒芒。
“我觉得可以谈判。”
“谈判?哦,不不不。不要以为血族都是好说话的。如果我们与他们谈判,他们会提出什么条件?分割领土?索要财富?我们一旦去谈判,那么血族便会觉得我们龙族不敢与他们对抗,这样,他们什么无理要求都会提出来。对付他们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武力!我们,将用战争来维护我们龙族的尊严!”龙皇声色俱厉地说。
“可是,我们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会赢,是不是?谈判的话,我们还有余地,但如果战争失败,我们将一无是处。”
“托尔斯,我很钦佩你直言的勇气。是啊,我们没有绝对的把握能胜利。但是!我们将光荣地登上战场,即使战死,也不屈服,那么,我们同样保卫了龙族的尊严!”
“可您的子民怎么办?受血族的屈辱?做他们的奴隶?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所以,我们这场战争,一定要赢!”龙皇满怀自信地说。
“陛下,为您的子民着想啊!”
“托尔斯,我们先放下这个问题。我问你,你被人们成为什么?”
“额,战神。”
“没错,是‘战神’。战神,不加入战争,怎么能称得上是战神呢。而且,我封给你的职位,也是武将中最高的‘天龙元帅’。封给你这个职位,不就是为了有一天,战争爆发,你来为我带领军队获得胜利的吗?当初,我封给你这个元帅的封号时,你是怎么跟我说的?”
“这……我说,‘臣愿为您赴汤蹈火,一旦有战争爆发,我必将第一个冲锋,将敌人斩尽杀绝!’……”
“对啊,你既然还觉得,为什么现在却反对战争呢?”
“那时我年少气盛,可现在我考虑问题也成熟多了啊。”托尔斯的声音变低了。
“成熟?你除了年纪比那时大了些,还有什么更成熟的!”龙皇声音越发威严,“现在,我给你两条路选择。你自己看着办。”
“两条路?”
“没错。一是带领我族的将士参与这场史无前例的战争,冲锋陷阵,奋勇杀敌,我会既往不咎,像以前那样优待你;二是辞去你的元帅官职,离开这个大殿,做一名普通百姓,我也不会再给你好脸色看。你自己选择!”
“我选择第二条路。”托尔斯不动声色。
“那行,现在,离开这个大殿,脱下你这标志身份的衣装。走!”
“是,陛下。”托尔斯最后看了他侍奉多年的龙皇一眼,离开了龙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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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背着他的战剑“龙芯”,来到了龙族与血族交界处的一座山上。
这座山高4000米,被称为“龙族之巅”。托尔斯经常来这里修炼。但是现在,他得住这了……
“托尔斯?是你?”一个声音从托尔斯身后传来。
托尔斯回头一看,一个红发男子正靠在一棵树上,背上还背着一把用布包住武器,貌似是剑。
“雷卡斯,你也在这?”托尔斯也诧异地说。
托尔斯与雷卡斯是朋友,不过他们的阵营不同——托尔斯是龙族的,雷卡斯是血族的。
“好久不见,最近过得怎么样?”雷卡斯问。
“一般般,我现在只是平民一个。”托尔斯话语间透露出一丝伤感。
“你也被赶出来了?”雷卡斯震惊地问。
“差不多吧……什么叫‘也’,难不成,你……”托尔斯感觉到了他的问题。
“嗯,我反对尼古拉发动战争,结果被赶出来了。”雷卡斯也伤感了。
“原来我们俩是因同一个问题出来的。这算是巧合么?”托尔斯笑着说。
“可以这么说吧。咱俩还真是同病相怜啊。”雷卡斯拍了拍朋友的肩膀,继续说,“既然都被赶出来了,那么我们还得好好叙叙旧,我们已经3年没见面了吧。”
“是啊,一对好朋友三年不见面,还真有点无趣呢。”托尔斯点点头。
“还挺讽刺的,一个是龙族的‘战神’,一个是血族的‘剑魂’,都被赶出来了,这世道一定得靠阿谀奉承了么?”雷卡斯说。
“好了,咱们别谈论政事了,你在山上不是有个小屋子吗,不要我去坐坐吗?”托尔斯笑道。
“那行,你应该还记得路吧。”雷卡斯说。
“当然,现在走吧。”
“走!”
雷卡斯带着托尔斯进了他的小屋子,他自己也有一年没来这里了。
“你家还挺干净啊。”托尔斯走进屋子,发现屋子里一点灰尘都没有。
“这屋子密不透风,尽管我上次来这已经是一年前了,不过走之前打扫过,所以不会有灰尘进来。”雷卡斯不乏骄傲地说。
“不过你这屋子里的味道真不行,虽然没灰尘,但这味道也太强烈了吧。”托尔斯手捂着鼻子说。
“是是是。毕竟一年没来了嘛。”雷卡斯有点不好意思了。
接着,他们聊了聊三年来的经历,都挺让人热血沸腾的。
天黑了。
“你还没改掉吃生肉的习惯吗?”托尔斯看着雷卡斯吃着没用火烤过的肉,有点反胃。
“没办法,我是血族,生肉里‘血分’多,吃着舒服。”
“每次看到你们血族人吃生肉,我肚子就‘翻滚’起来了。”托尔斯努力使自己不呕吐。
“其实我感觉烤肉倒是不好吃,把肉原本的味道都烤没了。”雷卡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不要讨论我们两个种族的习惯了,这没法比较,我说你们族的习惯不好,你说我们族的习惯差。永远是自己族的东西好啊。”托尔斯说。
“对啊,可惜,我被赶出来了。”雷卡斯遗憾地说。
“你比我惨一点,我只是被贬为平民,被赶出了龙宫罢了。”托尔斯笑说。
“我的境遇永远比不上你。称号和你一样高,官职却没你高,我的贡献也不比你差,奖赏也是你更多。”雷卡斯有点郁闷。
“说到这个我就激动啊……”托尔斯自我感觉越来越好了。
“打住打住,别说了,我在仕途方面与你根本没有可比性。咱们再来切磋一下剑术吧。你用你的‘龙芯’,我用我的‘阿波菲斯’(与DNF中的阿波菲斯不同)。”
“哦,你换武器了?你的‘血域风暴’呢?”托尔斯问。
“是,换武器了。”说着,他打开布包,从中拿出了把巨剑,“这就是‘阿波菲斯’,我的新佩剑。”
“巨剑?你们血族的剑术也适用于巨剑?”托尔斯感兴趣地说。
“我们族的剑术没规定用什么剑。只是这种剑术偏向于速度,用巨剑很难控制,所以才用细剑的。不过我总算是克服了这个困难,现在,我用‘阿波菲斯’比用‘血域风暴’更得心应手了。我足足练了两年啊。”雷卡斯说这还挥舞了“阿波菲斯”一下,托尔斯感觉到了这把剑传来的浓烈的剑气。
“看来你的剑术比以前大有进步啊。不过我也不差,我的‘龙芯’经过特殊工艺重新加工过,更加锋利、坚固、有韧性了。”托尔斯把“龙芯”从背后拿了下来,轻轻抚了抚。
“不过看起来你的‘龙芯’没有我的‘阿波菲斯’长啊,哈哈。”雷卡斯笑说。
“长不长有什么关系,我倒不觉得除了攻击远了点外太长有什么好处。耍起来还更费劲呢。这么长就够了。”
“既然你这么自信,走,出去较量较量。”雷卡斯来了斗志。
“好啊,看看谁的剑法更厉害。”托尔斯说着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