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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叫淑媛 求婚

我叫淑媛,在一个海滨城市长大,我们这个城市非常优美,那晴空碧蓝碧蓝的,像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那蓝天下不断漂浮的白云,就像我喜欢吃的棉花糖一样,洁白洁白的,我想任何画家都描绘不了这种醉人的美,还有那浩翰无垠的大海平静时就像一块温润而圣洁的碧玉。

我爱小城的一切,也爱这里淳朴善良的人们,小城水土蕴育了我善良纯真的个性,伴着清风海浪,我逐渐长大,18岁时我已出落得亭亭玉立,楚楚动人。

“淑媛”二字是父亲起的,他希望我长大后能够成为一个贤淑知礼,受人欢迎和喜爱的女子,考上歌舞团后,我成为一名歌唱演员,从此便踏进了娱乐圈。

然而生性简单快乐的我似乎与“淑”字并不搭界,我可以和女同胞们在OK厅玩个通宵,唱歌跳舞不亦乐乎,还常和男同胞一起去游泳、滑冰,对他们我总是一副大不咧咧的哥们风范,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小子,而不是姑娘,他们也不觉得奇怪,因为这就是一贯的我。

在遇到林邦之前,我就是这样随性、简单、快乐和张扬的,在静下来的时候我也在想,我这种挥洒的个性适合结婚和相夫教子吗?也许我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好,女人嫁人就要受到束缚,受到孩子的牵绊,哪像这自由自在的,想干嘛就干嘛,因此,每当有圈内朋友要走进婚姻的殿堂时,我不是羡慕,而是一种惋惜,啊!又有一个人要进入围城了,好可惜啊!

那时,我还没有遇到真正的爱情,根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我周围有很多男伴,时不时来找我:“淑媛,走去游泳去!”“淑媛走,去溜冰去!”“淑媛,走到歌厅去!”我虽然会欣然答应他们的邀约,并和他们玩得很开心,但我的内心深处却平静得如一泓清水。

在所有的男伴当中,阿海算是最主动的一个,他义无反顾地当起了我的护花使者,基本我走到哪他跟到哪,形影不离左右。

阿海性格随和,为人热情大方,和他在一起,我虽然没有什么其它的想法,心里却非常愉快。

所有内心的平静,在遇到林邦之后,就嘎然而止了,从此,我的心就再也没有平静下来过,我觉得我可以拒绝世界上所有的男人,甚至可以选择独身,一辈子不嫁人,但我无法拒绝林邦,也没有力量拒绝他,他就像一块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欲罢不能,因此,当林邦向我求婚时,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而且义无反顾地进入了婚姻的围城,我是那样的心甘情愿、死心塌地的,而且又是那样的幸福和痴迷,这些都是我先前没有想到的。

嫁给林邦是我一生的幸运,也是我一生的福气。

林邦属于男人中的男人,没有人像他那样对事业执着和忠诚,也没有人像他那样对妻儿的似水柔情和百般的呵护,更没有人像他那样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认识林邦还要从一次普通的演出说起。

我们歌舞团经常进行巡回演出,哪里有邀请就去哪里,一次市警局邀请我们歌舞团为基层官兵进行义演,我精心准备了两首独唱歌曲,就是在那次演出中,我甜美的歌声、清纯的气质深深打动了林邦。

林邦那时是河滨市警局特警队队长长,人俊朗干练,成熟稳重,很讨女孩子的心。

大勇后来对我说,那天演出,林邦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我,而那个一直喜欢林邦的李可也感觉到了这点,整个演出都一直噘着嘴注视着林邦。

李可是警局特警队长助理,林邦的助手,是个不服输的女人。

那次演出我受到了林邦的关注,但我们之间并不相识,如果不是后来李可报复性的举动,我和林邦也许就只有这一面之缘了,在茫茫的人海中也许就擦肩而过了,然而,老天爷好像有意要让我们在一起,后来发生的事情颇富有戏剧性。

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受到了林邦的关注,却无意中刺伤了李可敏感的心绪

除了唱歌,我还酷爱花样滑冰,祥子是我的搭档,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我小时候喜欢叫他祥子哥,长大后就叫祥子了。

我觉得冰上运动和歌唱艺术是截然不同的,歌唱艺术需要真情投入并与观众互动交流,而冰上运动纯粹是一种忘我的演绎和表演,忘记自己、忘记观众、忘记周围的一切,因为那是一个无我的世界,在这个特殊的世界里,我飞翔、跳跃、旋转,时而是展翅的大雁、时而是优雅的天使,通过这种忘我的演绎和表演展示的是自己丰富而不为人知的精神世界。

河滨市三年一次花样滑冰比赛如期举行,我和祥子报名参赛,在报名的选手中也有李可,她也是冰上运动爱好者,我那时并不认识她,但她已经注意到了我,自那次警局巡演以后,她把我当成了她的对手,而我对这些都毫不知情。

李可确实长得可人,但她那种可人总带着一种凌人的霸气,这种霸气容易令人敬而远之,但做为林邦的助手,她是出众的。

那天在河滨市花样滑冰比赛现场,我和祥子一如既往地配合默契,祥子和我一样并不刻意追求比赛的结果,我们就和平时训练一样陶醉在忘我的境界中。

五分钟比赛结束了,我们获得了满堂掌声,裁判也被我们近乎完美的表演征服了,给了个现场最高分:9.9分!我和祥子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李可组得了9.8分,虽然成绩也不错,但与我和祥子比是逊色了。

花样滑冰赛结束后,要强的李可自信心大大受挫,日常工作也提不起精神,还接连失误,林邦头疼不已,要知道警局工作繁琐复杂,李可这一掉链子,很多工作就续接不上,那天,老局长把林邦叫去谈话,还发了脾气。

警局的同事们也都个个心知肚明,他们太了解李可的个性了,因此,在李可面前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刺激了她脆弱的神经,大勇却是一个口无遮拦之人,那天在警局走廊碰到李可,有意无意地拉了一嗓子:“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哦!”

事情到这按理说也就过去了,但大勇有心无意的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李可。

那是两个月后的一天,因剧团排演歌剧《江姐》,时间弄得很晚,在街上,我没有挡到出租车。

阿海一直是我的护花使者,这几天他不在,我显得孤单了许多。

剧团离我住的地方有四站多路,不算近也不算远,看着黑漆漆的夜色,我没有办法只好走路回去。

转过一个十字路口,又走过一个长长的巷道,身边偶尔有辆车飞驰而过,行人已经很少了,我加快了脚步,心里计算着到家的距离。

又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是红灯,我停下脚步耐心等待。

尽管已经没有了过往车辆,但我仍遵守着交通规则。

这时,我身后突然出现了一股凉风,我诧异地回头一看,一个蒙面女子出现在我身后,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便捂住我的嘴,把我使劲往路边一辆车里拽,她的力气好大,令我措手不及,我的第一反应是遇到劫匪了。

就在挣扎过程中,一辆警用吉普开了过来,在我们不远处停下,跳下来一个英俊的年轻人,他喊了一声:“住手!”那个蒙面女子一愣,立马放开我,快速钻进车里溜了。

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只有短短几分钟时间,就像在做梦。

看我还愣在那里,那个年轻人走向前对我说:“姑娘,你不用怕,我是警局巡逻的,我叫林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送你回家好吗?”

惊魂未定的我点了点头。

我上了那辆警用吉普,林邦很快把我送到了家,这是我第一次正面和林邦打交道。

事后,我才知道是大勇告诉了林邦李可的报复计划。

“啪!”林邦紫着脸,一只大手重重地拍在了面前的办公桌上,幸亏桌子上没有什么东西,否则都能震碎了。

办公室里站着李可,还有那天开车的大魏。

“搞什么名堂!这像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警察吗?整个一黑社会的劫匪!”

“队长,那天的事是李可求我干的,我们只是想吓唬吓唬那个姑娘,没有别的意思,我…..我看李可也怪可怜的,人都瘦了一圈,想...想仗义一下,帮她一个忙,我也知道不能这么干,但我还不是想帮未来嫂子一个忙吗!”大魏心虚地辩解着。

“未来嫂子!”林邦惊诧地望了一眼李可,然后平静地说:“我和李可只是同事关系,没有嫂子一说,大魏你知情不报,罪不可赦,停职检查,好好反省,出去!李可留下!”

那天林邦和李可在办公室里说了些什么,是个迷。

据大勇后来跟我说,李可是捂着脸哭着跑出来的,碰见大勇,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那眼神充满了幽怨和无奈…..,大勇说他一辈子也忘不了那眼神。

一个女人爱男人爱到这个份上也算是彻骨罕见了。

但有一点令我意外,按照林邦眼里不揉沙的个性,李可是不能再在警局待的了,至少会调离队长助理这个岗位,但林邦仍留她在身边继续工作。

我想,这也正是林邦血性男儿外表下,裹着的是一颗柔慈的心,冷静但绝不冷酷。

自那次劫持事件发生后,林邦就经常在剧团门口等我。

和林邦在一起,我仿佛是大海中的一叶小舟,湖水中的一朵莲荷,有一种归宿般的感觉。

难道林邦就是我一生的归宿吗?我曾经在心里多次问询自己。

林邦是一个不一般的男人,求婚也与众不同。

那天下班,林邦开车在剧团门口等我。

在门口,阿海与我闲聊了几句,瞥见林邦的车便知趣地离开了,望着阿海离去的背影,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男人,为什么接触这么长时间,我却一点都不动心呢?只把他看做兄长。

林邦开车带我来到一家优雅安静的咖啡厅,因地处僻静,人并不多,只有几对情侣在低头私语。

见惯了热闹的场合,这种放着舒缓音乐的咖啡厅倒给我别样的感觉,我想一个女人能和心爱的男人光顾这样的地方,倒也是一种幸福。

何况,林邦像大海一样深沉,这种气度和气质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林邦面前,我变得柔顺和善解人意起来,以往大不咧咧的性子奇迹般消失了,我这才相信:男人是能够塑造女人的。

我们在角落的一个桌子前坐下,林邦点了两杯咖啡和一些点心,这时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飘过耳际,我的心绪随着音乐飘舞起来,“这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很久没有听到了,”林邦也洗耳恭听。

不知在音乐中沉浸了多久,服务员端上了咖啡和点心,林邦端起咖啡对我说“来,淑媛,喝点咖啡!”我下意识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苦甜相伴,但确实比茶更有韵味。

这时,林邦从怀里缓缓地掏出一个首饰盒。

那是一个老式的首饰盒,岁月的沧桑仍掩饰不住它曾有的雍容和华贵,林邦小心地打开盒子,把它轻轻地推到我面前。

我定眼一瞧,里面静静地放着一枚红宝戒,很特别,我疑惑地看了一眼林邦,不知说什么好。

林邦微微一笑,轻声地对我说:“淑媛,嫁给我好吗?”

“这枚戒指为什么这么特别?”我掩饰不住自己的好奇。

林邦没有立即回答我,而是将目光投向了远处,然后缓缓地说道:“这枚戒指是我母亲留下来的,我一直在寻找适合拥有它的人,今天我找到了。”

“是我吗?”我用手指指自己的鼻子。

林邦意味深长地望着我,点了点头。

我的脸立马涨红了,一时不知所措,也不知究竟该怎样回答,林邦感受到了我的窘意,他微笑着伸出了一双温暖的大手,紧紧握住了我微微发颤的手,缓缓地说道:“淑媛,让我做你一生一世的守护神好吗?”

我绯红着脸,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就这样,在相互认识不长的时间里,我----24岁的陈淑媛就嫁给了27岁的特警队长----林邦。

我们的婚礼办得非常隆重,警局和我们团的领导全部到场助兴,祝福我们百年好合,两边的同事们也都到场为我们祝福,在诸多的祝福、祝愿声中,我和林邦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我们的相识虽然富有戏剧性,但我们却是真真切切地被对方所深深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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