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仪凤三年,公元678年。
刚刚经历了贞观大治与永徽盛世之后的大帝唐帝,走到了繁盛之巅。他犹如巨人一般屹立在东方。可是这一年,长途跋涉的巨人似乎有些疲累了,他的身边也变得不太平静。
刚刚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平定了高丽半岛之后不久,悄然崛起的吐蕃人恃借强势的兵锋屡犯中原边陲。大唐自卫反击,但屡败。
大唐的第三代天子李治(即后世所称唐高宗)颁布“举猛士诏”,召集天下勇健以战吐蕃。结果,大唐在青海湖再次大败。
李世民打下的天可汗的荣誉几度蒙尘,李治感觉自己的脸已经被抽肿了。他知道,刚刚经历了高丽之战的大唐帝国,兵士疲惫百姓疾苦,国库空虚政局不稳,朝堂之上“文者以辞美为首,不问经论;武者以骑射为先,不稽方略”……现在的大唐,已经不是天可汗李世民与军神李靖时代的大唐了。
李治也想和他父亲一样,派出一员李靖那样的军神,像生擒突厥可汗颉利那样的,把吐蕃的赞普捉到长安来,一劳永逸的解决边患。但他深知,如今的大唐军队里,已是“李勣之后,无良将”!
于是,大唐与吐蕃议和了。
这是屈辱。
这个屈辱,使得每一个尚武好勇的唐人咬碎牙根,也滋长了某些异邦胡酋的勃勃野心。
……
九月鹰飞,秋高气爽。
天空一片湛蓝,千里草场牛羊肥壮牧歌飞扬,这是草原丰收的时节,也是最美的季节,美得如同太平公主含苞欲放的少女情怀。
大唐的周边,东面烽火弥漫西疆生灵涂炭,可是这里并没有受到战火的侵蚀,仍是一片太平安乐的景象。李世民时代建立的单于都护府仍然矗立于斯,如同顶天立地的神明俯视着这片长城脚下的沃野草原,普洒一片安宁与祥和。
“白云里”,这里曾经是一片荒无人烟的野地,它位于单于都护府与长城之间,因为丰美的水草与便利的交通,使得许多长城以内的汉民自发聚居到此,或商或牧,十年之内渐渐形成了一个小型的部落。按照“百户为里、五里为乡”的原则,这里便成为了一个正式的居民集散地,并有了一个温情诗意的名字,“白云里”。
到今天,这里已经有了七八十户常住人家,大多数是汉民。但平常的往来商旅与行人很多,各族草原子民与来自长城以内的各路商家在此以物易物,牛羊奶肉与盐茶绢布的交易十分活跃,三教九流也就随之潜滋暗长。使得白云里这块在大唐疆域图上都没有标注的锥尖之地,成了漠北草原一个受人瞩目的黄金地带。
为了维持此方的秩序,单于都护府治下的云州州府,按例在白云里的本地居户当中选出了里长与耆长,里长征税、耆长捕盗。两名小吏带着一群本里族中的丁壮,配合官府一同维持此处的治安。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各家各户都将圈里的牛羊放养出来,让它们在一条河溪之畔啃食最肥美的青草。在牛群与羊群的旁边,有七八个骑着骏马的牧人弹着琵琶吹起鹰笛,在羊群中收捡羊毛的女人就放开歌喉的欢唱,还有几个青涩的少女带着年幼的弟妹孩童们,随着音乐与歌声跳起不知名的突厥舞来。
虽然他们是汉人,但在草原上住得久了,耳濡目染的也就能歌善舞了。未出阁的少女也会毫不拘束的在人前起舞,没有长城以内的汉人那份矜持与拘谨。
河溪之畔,弥漫着一片温馨愉悦。
“啊——”
突然,一声少女的尖叫响起。
奏曲的男人与唱歌的妇人都被惊到了,急忙围拢过来。
“阿爹……血、那里有血!!”
少女惊慌的指着溪河当中。
警觉的男人们从马鞍上取下弓箭将女人和孩子从溪河边隔开,仔细观察了一阵,发现血水是从上游流下来的。其间,还夹着一些零碎的带毛羊皮。
“有野兽袭击了落单的羊儿!在上游!”男人高喊,“快去报告耆长!”
一骑飞奔而去。不久,十余骑快奔而回。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孔武男子,四方脸大方额,满面黑须披件残破的羊祅,身板挺直眼睛湛亮。
他的左臂自手腕以下都是空的,前面一截袖管随风飘荡。见他单手执缰的奔来,男人和女人孩子们的脸上,都是那种发自肺腑的爱戴与敬畏之色。
“哪里?”耆长高声问。
“上游!”
“走!!——”一声沉喝,单臂的耆长带着十几个背负猎弓的精壮骑士,沿着小溪河朝上游飞奔。
一炷香的时间之后。
耆长蹲在一只被野兽吃残了的羊尸边,双眉紧拧,“是狼。一匹孤狼。”
没有人怀疑耆长的话,不仅因为他是白云里最有威信的人,更因为他是这一带最有经验的猎手。
在场的汉子们的心情都变得凝重起来。
草原之上,牛羊无疑就是牧民的命根子,狼便成了最大的敌人。一匹羊从待哺幼崽长到成年肥壮而不夭折,本就不易。经历一个夏天的饱食正当膘肥体壮之时,可以拿去换取粮盐布茶,解决全家老小明年一年的吃穿用度。平白被狼吃了,就一无所获。而且,有一只羊被狼拖走,那就意味着还有第二只、第三只。
这对牧民来说,就是致命的打击。
“白云里已是多年未曾闹狼,今日为何?……还是孤狼!”有汉子低声的嗫嚅。
这话说得众人心里一凛。
因为孤狼,远比狼群更要可怕。敢于单行的孤狼,从来都是最狡诈坚韧、凶残神秘的。它不易捕获、更不可能被轻易驱逐。草原上的猎手,大多都会谈起孤狼而眉头紧皱。
耆长站起身来,比身边的汉子们都高了半头。他双眼如电的环视四周,单手做了一个挥拳的动作,“收羊回圈,妇孺老人各自归家紧闭门户——今晚开始,诱捕孤狼!”
“是!”众丁壮大声应诺。可是回声之中,明显有些恐怖的颤音。
因为孤狼不仅吃羊,也吃人。快如闪电的刺喉一击,一个成年的壮汉就能成为它的猎物晚餐。草原上每年葬送于狼腹的人并不在少数,突厥人直接把狼当作了圈腾,就是因为它够狠,够强。
草原上的突厥人经常说,宁愿面对一群拿着刀枪的敌人,也不愿意单独面对一只凶残的孤狼。因为等待死亡、等待被野兽撕碎的感觉,远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孤狼,就是草原上最顶尖的杀手,没有之一。它直接象征着恐惧与死亡。
夜幕降临,白云里归于一片平静,只剩呜咽的风声从帐蓬顶上刮过。耆长带着十几个丁壮守了一夜,用来做饵的几条羊腿都没有动静。
孤狼或许是吃饱了,并没有现身。
接下来的三天,依旧如此。
孤狼的隐忍与狡诈,让白云里的汉子们有些焦躁不安。
第四天,下雨了。
草原上的风雨总是来得猛烈又疯狂,秋天也会经常有雷电。这一夜,大家只好暂时放弃了诱捕计划,各自回家守好门户。
风急雨狂,天地一片阴沉,还有雷电不时的肆虐苍穹。匍匐在长城脚下的白云里,如同一只弱不禁风的幼犬,在暴风雨中噤若寒蝉。
蓦然,在小溪河的上游边缘出现了一个摇晃蹒跚的人影。闪电掠空,映得他赤裸健壮的男人身体一片反光,脸上一片黑绿交织迷彩颜色,一双眼睛如同夜隼般精光直冒。
他左手握了一把白色的怪状短刀,右手,拖着一条狼尸!
一匹成年的独行公狼,哪怕是三只训练有素的凶猛猎犬也不敢近身。此刻,它脖间有一个窟窿还在不停往外冒血,一路拖行,留下了一条狰狞的血迹拖痕,很快又被雨水冲淡。
“村庄、人家、有人家!沿……沿河走,果然没错!”
男子疲惫之极的声音里,透出几许喜出望外的兴奋。
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却在手背留下了一片黑绿的油彩。他加快了脚步。
白云里的猎犬发疯似的咆哮起来。
耆长家里的灯火仍未熄灭,他第一个冲了出来。
“打狼!!!”
他的吼声狂野且嘶哑,还有冲锋陷阵时才有的那种杀气,当场激起一片惊号。
很快,十几个壮丁带着弓箭与猎刀就冲了出来,很快围在了赤裸男子的身边。
众皆错愕。
当他们看到男子手里倒提的那匹狼,更是惊悚,于是刀箭全都对准了他。
“嘭嚓嚓——”
惊雷落地,闪电破空,映出光身男子那张狰狞的脸和伤痕累累的身体!
一向胆大的丁壮们,不约而同的战栗,退缩半步。
“你是何人?”只有耆长的声音依旧威厉十足,上前一步,他手中一柄寒光湛湛的军用横刀,笔直的指向了男子的咽喉。
“我、我是……”光身男子吃力的说着话,身体摇晃,眼皮也在挣扎几欲闭起,“我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几个字最终只响在了他自己的脑海里,并没有说出口。
“嘭”的一声,他软得像绵花的身体倒在地上,砸起了一片泥水。
“快救人!!”
耆长奔雷般的厉吼,让众人回过神来。丁壮们七手八脚的将这个奇怪的光身男人抬起,看到他脸上黑绿斑驳的迷彩色与孤狼留在他身上的伤痕,个个触目惊心。
“他独自一人,杀了孤狼?”
“是匹成年的公狼,极其彪壮!狼身上只有一处伤——咽喉,一击毙命!”
众人一起抽凉气,惊骇的看着那个昏迷中的光身男子,不约而同的认定——
“这厮,绝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