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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装备

我和胖子都配有一把特制来福,枪长50厘米,空枪3.6斤,一膛六发,内有永久火药发射片,防水防潮,子弹可以是直径10毫米左右的圆形金属物,这个时代的铁匠铺一般都能打造出来,穿越前我们也带了子弹的模具,方便弹型的打造,目前我和胖子身上各配了一百发子弹,弹丸是钢铝合成,所以弹夹盒并不怎么沉重。

近身武器我配的是一把长约85公分的唐刀,此刀刀刃细长(刃宽3厘米,刃长62厘米),,模样是剑,通体笔直,一边开锋,用起来轻便灵巧。

胖子配的是大号的尼泊尔弯刀,全长约半米,俗称狗腿刀。

所谓多一样不如少一样,临来时我和胖子每人又装了把匕首在身上,以防急用。

五叔配备的是一把改制过的钢珠手枪和一把宽刃短刀。短刀长约半米(刃宽5到6厘米),刀行通体笔直,便于收鞘。

五叔用的子弹型号和我们一样,改良后的枪体模样有点像19世纪的洋火枪,满膛也能上六发子弹,射杀力不比我们的来福差。

小超装备的枪支,是一把改制过的半自动轻型连发狙击步枪,一梭可上八颗子弹,内置永久火药发射片,用的子弹型号也是10毫米左右的圆形金属物,枪身总长65厘米,空枪4.3斤,枪体可拆分,便于携带。

小超年纪小,从小在山村长大,心地较为纯朴,六根还算清净,练狙击需要心无杂念,小超再适合不过,这点我和胖子肯定不行,世俗杂念太多,目标若是美女的话,那八成就没谱了。

小超在经过一个月的魔鬼特训后,也算得上是半个神枪手。在近身武器上,小超选择了和五叔同样的短刀。

阿雪的配备算是我们五人当中科技含量最高的,两把特质手枪和两把藏刃刀,手枪采用高科技材料,造型和游戏里的沙漠之鹰差不到哪去,而且枪身非常轻,大概考虑到我们的阿雪是美女的缘故,一膛十发,也采用永久火药发射片,直径为7毫米左右的金属弹丸,据说威力极强,搞得我和胖子非常羡慕,很想偷过来摆弄几下。

阿雪的藏刃刀运用的金属合成材料,重量等于同体积铁的一半,所谓藏刃刀,刀鞘就是刀柄,刀刃平时就收在刀鞘中,便于装身携带,刀鞘和刀刃同为一样的金属材质做成,刀鞘宽3.6厘米,长35厘米,里米的刀刃宽2.6厘米,长30公分,使用时总长为65公分,刀鞘和刀刃通体为白色,刀样非常之炫。

我们身上都穿有依据各自的武器配备,而特别制作的装备马甲,因此显得并不冗赘凌乱。

除此之外,我们每人还配有二十八米的长绳以及绳的锁扣,每人一个精制的太阳能强光手电筒,当然还有特制的打火机、水壶、食物袋和一些特效应急药品等。每人都配有一个多功能背包,专门用来装这些凌杂物品。

我们的鞋服着装也是为此次任务特别制作,模样现代化,简单轻便,御寒防潮杀菌耐用,正常情况下穿个十几年不成问题,不过在12世纪,我们的衣着确实会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五叔刚回来不久,便开始说他过去探索灵珠所遇见的怪事,我和胖子半信半疑听着也挺玄乎,但想一想也有可能,否则就不叫灵珠了。

没过多久,那边一位年龄较大的白人送来一堆土豆,我们大脑在穿越之前被植入了一种语言音译系统模式,用于语言交流。

通过神经反射,我们能听懂他们所说的话,同样也可以说出他们的语言,因此和那些大鼻子交流起来并不困难,总之凭我那半罐子英语水平判断,他们所说的语言绝对不是英语。

经过一番交谈才知道,他们是种土豆的农民,今年土豆丰收,要去离这大约一百多里的洛夫克城卖土豆,在遇见我们之前他们已经赶了两百多里的路程,这不得不承认古代人做一趟生意是真的不容易。

那个年长的大鼻子很有经验,送土豆就是个由头,打探我们的底才是实情,看对他们是否有构成威胁。

听五叔说,我们下午穿越到这个地方,我还没醒,胖子便扛着我走了七八里,才遇见这些大鼻子,暂时没有计划的我们,听他们去到前方的城里卖土豆,于是便和他们一起同行到此。

毕竟他们从来没见过像我们这样的黄种人,担心也属正常,不过我们手里有家伙,回到这个年代遇到任何陌生人,底气还是很足的。

五叔便回应说我们是外地人,然后和他说了一通,谈得还很合得来,便打消了他们的顾忌,之后那大鼻子回去之后,又送来一堆土豆,说是留着明天吃,那老外的举动让我们心里暖和了一阵。

当然古代的土豆实在是不起眼,个个小得可怜,不过全都是绿色食品,吃得放心,有一个倒是挺大,可惜被胖子那二货给烤成焦炭了,里面他娘的竟然还是生的,最后胖子为了不浪费食物,还是硬着头皮把那土豆给吞了。

吃完土豆,闲着没事,我和胖子便吹起牛皮,五叔则到大鼻子那边打探情况,小超附和着说上两句,样么就是笑笑。

我和胖子假装聊得起劲,目的是想让阿雪也加进来,于是我和胖子便找了十几个话茬来引她说话,可惜阿雪一点也不给面子,都穿越了还和以往那样冷冰冰地敷衍我和胖子,还真不拿我和胖子当帅哥看。

到最后实在没话题了,我和胖子便躺在地上看星星,此时我只想着早日完成任务,拿到那一千万,然后该泡妞泡妞、该买房买房、该干啥干啥。

正在我浮想联翩的时候,五叔回来了,随即他对小超道:“小超,我们再去拾点柴,一夜长着呢?”

话音刚落,胖子连忙站起身来,说道:“五叔,这次我和小飞去吧,我们在这也没事干,想到周围逛逛。”

确实我闲的比较蛋疼,比胖子更想去附近看看,听了胖子的话,我立马站了起来,也很赞同他这么说,我和胖子虽然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人,但平时做起事来还是比较够义气,极少占别人便宜,不说别的,捡柴虽不说是苦力活,但这趟确实该我和胖子跑一趟了。

五叔点点头:“好吧,这地方很久没下过雨,植被少得很,西北七八百米处有一片枯萎的矮树,刚才我们就在那捡得柴条。”五叔说着便用手指了指方向。

“知道了,五叔。”胖子点头道。

“小心点,我觉得这地方有点不对劲,你们别乱跑,差不多就回来。”五叔看了看我和胖子,他心里明白我和胖子这个年龄好奇心非常强烈,生怕我们出什么事情,毕竟五叔也是过来人。

“嗯,我们马上就回来,放心吧五叔。”说话时,我斜眼瞄了一下阿雪,希望她能注意到我,如果她提出和我们一起去,我想我和胖子都不会反对,可结果证明她仅仅是回瞟了我一眼,太让我失望了。

胖子也跟着道:“没事,五叔,我和小飞又不是小孩子,你就别担心了。”

“胖哥、飞哥我和你们一块去吧。”这时小超说道。

小超家在山里,家中姊妹四个,除他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在家中排行老大,他母亲生他时落下病根子,不能干重活,紧靠他父亲一人蛮干,艰难地支持着一家六人的生计,况且他弟妹也都要上学,做为老大的小超刚上初一便主动辍学,帮父亲干活,照顾弟弟妹妹和母亲。

小超十六岁那年,五叔去他们山里找货时,天黑迷了路,幸好遇见小超,才得以返还住处。

事后,五叔觉得小超是个不错的孩子,也很懂事,加上自己也没个徒弟传人什么的,灵珠的事也不能到他这一辈就断了根,于是便主动找到小超和他的父亲,说出要把小超收为徒弟的想法。

五叔的穿着和谈吐,就像个见过世面的人,小超的父亲也非常想让儿子早些有出头之日,可苦于自己没多大本事,眼看这次有了机会,便欣然同意。

五叔也讲道义,他见小超他爸带着一大家,过得非常艰辛,加上自己这次把小超带走,又缺了一个主要劳动力,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便丢了两万块给小超的父亲,并承诺以后每年都会让小超寄来一笔钱给弟妹上学贴补家用。

小超家境让我和胖子都对他生有几分怜悯之情,在一起集训的两个月里,有什么活小超都首先抢着去做,除了他的勤快懂事,小超还非常听我和胖子话,从他平时的话语中,能看得出来,他是真心把我和胖子当成了兄长,当然,我和胖子有什么好玩的好吃的也都会算他一个。

“不用了,明天还要赶路呢,你好好休息吧。”我随口拒绝道,心底出于一种对小超的照顾。

胖子也跟着道:“捡几根树棍用得着去那么多吗?我和小飞去就可以搞定了。”随即胖子点了我一下胳膊,道:“走吧,小飞。”

“等一下,我把枪带着。”我觉得有枪在身上胆子会更大一点,以防胖子捡完柴后,好奇心大发,拖着我搞新发现。

“我靠,你累不累呀,去捡柴又不去打架,你怕什么,胆子真够小的。”一听胖子用这种蛮不在乎的语气说大话我就蛋疼,特别是有美女在场的时候,显得我这个大老爷们多胆小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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