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跟着你,只要你走进了小路,我就好好的修理你一顿!看你还偷本小姐的荷包!
晨天的败家手段震慑了一批的围观群众,而当事人的那个老板则是一脸毕恭毕敬的恭送晨天离开,嘴里还不停的喊着“欢迎下次再来啊!”此话一出,周围人一阵白眼抛向老板,而老板在白眼中脸不红,心不跳,还在不停的盘算着,下次是不是还会有这么肥的羔羊来送呢?这一只肥羊就够我吃上大半年的了啊哈哈哈哈……
当然,晨天都不知道这些,平日里外出购置日常用品和食物的都是胡地,虽然经常来光顾这个摊子,但是,每次都是以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来‘光顾’的。
晨天雄赳赳气昂昂的离开了馒头摊,直奔整个章洲城最贫穷的地带——后街。这里居住的几乎都是外来人口和城中最低等的人群,也就是乞丐的聚集地,章洲城的贫民窟。而晨天来这里的原因,是因为在他认识胡地之前,这里就是他的家。
他从有记忆时开始,他就住在了后街,若是没有后街的那些慈祥的长辈们,可能也就没有现在这个还能活蹦乱跳的晨天了。后街的阿婆就是当初抚养他的人,认识胡地后,两人在城郊找到了那间破庙,成为了两人的秘密基地。而晨天每次得手后,不管战利品是多是少,他都会将其中一部分甚至将全部的钱都给了阿婆,而每星期晨天不定期送来的钱,就成了阿婆日常生活的保障。
胡地对晨天这种行为表示十分的愤慨,总是对晨天斥责道“你自己都吃不饱了你还拿钱去做大善事?!你是不是脑袋让门给夹了啊!”虽然这么说着,但每次晨天伸手向胡地拿钱,胡地也都给了,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胡地对自己的任务,比如偷大姑娘的荷包之类的这种见不得光的事都是由晨天代劳,虽说是偷荷包,但是偷到的荷包总是让两人赚的盆满钵满。所以晨天虽然嘴上说着不乐意,但还是十分敬业的去完成每一个任务的。
离开大街,晨天在一个个的巷子里穿梭着,跟在身后的林思怡叫苦不迭,因为他所走的这些巷子无一不是没有人烟,而且脏乱破败的地方,谁让晨天要去的地方是后街那种相当于贫民窟的地方呢?让林思怡更郁闷的是,晨天在去后街的巷子中总是会突然的拐个弯,一个不经意,就会跟丢晨天。
而晨天毕竟从小在这里长大,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的轻车熟路,这里就像他的乐园一般。在这没有人烟的小巷,他自由自在的行走着,想到等会又能见到慈祥的阿婆,他便有些欢喜,一路小跑地前进,在巷子中的行进速度更快了。
他这么一加快,在后面跟踪的林思怡可就有些跟不上了,晨天的身影若隐若现,又一眨眼,晨天已经消失在了林思怡的眼中。林思怡欺负呢地跺了跺脚“可恶的小贼!你别想就这么甩掉我!哼,我听下人说过,这里是通往后街的路,我就不信了,去后街我还找不到你!”周围传来难闻的气味,林思怡秀眉一皱,捏着自己的小鼻子“这是什么鬼地方!真是!真是气死我了!”林思怡气的脸色直发青。转身离开了这个巷子。
被她所跟踪的晨天当然不知道这些,依然满心欢喜的向后街奔去。
没过多久,后街就出现在了晨天眼前,看着后街,晨天有一种回到了家的感觉,这里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在这里,他学到了他赖以生存的技能,这里有教给晨天偷盗技术的酒鬼大叔,老是在喝醉之后念叨着“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
而晨天的偷盗技术,就是在这个酒鬼喝醉时,摇摇晃晃的拉过晨天,非要晨天跟他学,还迷迷糊糊的说着“看在.....当初拿了那么多好酒要我好好照顾你的份上,我就教给你这门可以让你赖以生存的技术好了。”晨天当时也没听懂,中间不知是被酒鬼大叔故意省去的,还是因为说的太小声,总而言之,晨天没有听清他到底说的是什么。
晨天离开后街以后,每次回到后街,甚至还没主动给酒鬼大叔钱,总会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他拿走了一部分的钱,当晨天找他理论时,酒鬼总是说道“这是我的份子钱,也是你以前欠我的学费!哈!”说完,便又摇摇晃晃的回到了自己的小草屋去了。
“阿婆!你看我这次给你带啥来啦?”阿婆的屋子就在这小巷和后街的交界处,这也是晨天走这条小巷来到后街的原因,走这条道,可以躲开那个该死的酒鬼。“小天呀,来来来,让阿婆看看,最近长大了没有呀?有四五天没见到你了吧?”阿婆见到晨天显得十分高兴,阿婆对晨天,有一种就像是自己亲孙子的感觉,毕竟,晨天是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虽然现在晨天离开了后街,但是时不时的回来看自己,这都让阿婆显得十分欣慰。让膝下无子的自己,有了一份当奶奶的感觉。
就在晨天到了后街的同时,林思怡从另外一条路也绕进了后街,正寻找着晨天,打算要在这里,狠狠的报复晨天一番来发泄自己的愤怒。走在后街上的林思怡,看着周围一个个的老弱病残,还有一个个乌头垢面,和自己一般大的孩子,心中竟泛起了一阵心酸。
眼前这与她的日常生活所格格不入的场景,让她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疑问,怎么会这样子呢?为什么大家都那么瘦?大家都没吃饱饭吗?可是,为什么我就吃得身体这么好呀?对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就算再厉害再野蛮,也不过是一个孩子而已。
就在她难受的时候,发现远处有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年人交谈着,那老人身着的衣服上打着许多补丁,一双破的不能再破的鞋子,老人的脚趾露在了外面。这正是林思怡一直要找的晨天,和后街的阿婆。
可是此时的林思怡早已将对晨天的怨恨抛之脑后,眼中看着晨天将自己刚刚拿一锭银子买来的馒头塞给阿婆,甚至又拿出了三锭白花花的银子也塞给了阿婆。此时的看着晨天的林思怡,越看越觉得这个小贼,其实也并不坏嘛。
“阿婆你就收下吧,这些钱也不多啊,顶多只够买六十个大馒头嘛,不多,不多。这些钱您就去买点厚棉被,买点新鞋子,您这鞋子早就已经开口了,还是换双新的吧。”晨天见阿婆不愿意收下这些钱,硬是把钱又塞了回去。“阿婆,你要是再不收下,以后我可就不来了,到时候您要找我都没得找,您从小把我拉扯大,我今年十一岁了,我要养活您啊!”阿婆一听愣了,看着晨天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慈祥,额上的皱纹,也舒展开了。
“乖,乖孩子,阿婆这就收下,可不许说不来了这种话啊,阿婆可不舍得。”阿婆的声音有些哽咽。
“对了,阿婆,您不是说您读过书识字嘛?我这有三行不知道是啥玩意的字,您看看您认不认识好不好?”晨天见阿婆的情绪有些激动,立即扯开话题,不让阿婆再继续说下去。
“好,好,乖孩子的事,就是我阿婆的事,拿来让阿婆看看。”晨天赶忙从自己怀里拿出那张写着三句诗的纸,把它递给了阿婆,阿婆拿到纸,眯起老花眼一看,嘴里念道“辗转经纬道可见,独上栈道不邀仙,徘徊崖边红花艳。”
“啊?什么意思啊?”
“这个阿婆可就不知道了,不过我倒是知道这诗上的辗转道在什么地方。”
“阿婆快点告诉我!这事很重要!”晨天一听,两眼一闪都快放出金光来了。“辗转道,就是说的章洲城南的那条道。”“谢谢阿婆!哈哈,这下宝藏有望了!阿婆,我先走了哈,这些钱你尽管用!不够我以后再给你送来,哈哈哈,我晨天也要成为大富翁啦!”没等阿婆回答,晨天已经飞也似的离开了阿婆的住处。
就在晨天正欲离开后街时,一道绿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正是为了报复他而来到后街的林思怡,此时的林思怡情绪有点不对,没有了刚开始的愤怒,而是化成了一种自己也说不清的情绪。而晨天一看到林思怡出现在自己眼前,心中不由呐喊:哇靠!这大小姐还真阴魂不散了!这都能找到我?!昨天搞了条狗搞得自己也半死不活的,今天又要怎么折磨我?
“你来做我的手下吧!”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