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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酒遇

我不能接受的是我住这幢公寓现在停电,而且连续一个星期每天停,从早上八点停到晚上九点。楼下还贴了张告示说因为用电紧张晚间停电将持续一个月,简直不让人活。我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有骚扰蓉蓉了,只想一个人好好静静。

上班这件事是不容商量的,心情差到极点可以整晚无眠,可以通宵上网,可以无所顾忌地吃东西消化不良,但是,上班时间是不容更改的。我的青春岁月就在日复一日的机械劳动中被磨蚀,而我始终不能生出一种抗体,抵抗如流水般匆匆流逝的时光检阅。

“阿阮,张翰算正式离职了。新老总星期一上任。”星期六中午,苏菡告诉我的时候我还不相信。

“不可能,他还会回来的。”我马上否定她的说法。

“什么不可能?我都见到真人了。”

“是不是暂时替代?”

“绝对不是。我告诉你,我们的新头儿长得不赖,成熟稳重大方,有绅士风度。不过,已婚!”

张翰走后的第23天,他的位置被一个叫程东明的男人替上。张翰办公室里的东西,被装在一个大箱子搬出来。我交待过苏菡,让她把箱子交给我处理。我托宅急送送到了我的家。

又是个海归。我们公司不是大海,却有十几只“海龟”,而且均处于领导岗位。老板这只土鳖兼容并包的思想确实值得敬佩。而且再次证明,中国,至少在大陆,海归无孔不入的时代即将来临。

市场部20多号人集中在那家很高档的粤菜馆时,我突然有种一醉方休的想法。我这个人的酒品素来很好。平时应酬不是很多,遇到真有应酬需要喝酒的时候也是有分有寸,大方得体。平常我们自己也会有或小或大的聚会,我也矜持有加,疯狂和放纵和我的性格离得太远。蓉蓉说我其实是个很传统的中国女性,可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我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以后我们工作认真,工作外就像今天这样,随便就好。”程东明自我介绍说他已经35岁。他一看起来就像个已婚男人——脸色红润,目光沉稳,西装一丝不苟,领带夹和领带的精致搭配很可能是出自夫人那有品味的纤纤素手。苏菡告诉我他祖籍广东,高中毕业后到美国上大学,读完经济学硕士后进了一家跨国公司市场部,一干就是8年。之后两三年的空白期未知,也没有人问。他在我的心里变得有点神秘。也许那几年他和妻子一起四处旅游享受人生去了。谁知道呢?我现在也没有什么力气去关心了。

因为是上司买单,大家都很不客气,酒要高度茅台,菜要鱼参翅肚。轮到我点菜的时候,我想要吃一盘兰花菜。但是我再清楚不过,如果我真的点这道菜,就会显得自己很矫情,于是我直接把菜单传给旁边的苏菡。

看看坐在另一桌上的新上司,正随意而优雅地和身边的几个女生交谈,风度翩翩。我们公司不是个盛产百万富翁的公司,但是很奇怪,很多百万富翁级别以上的人物愿意落座这里。我猜测,老板一定是个魅力非同寻常的人。可是,我至今没有亲眼见过他,也很少听说有关他的各种传闻。幸运的是,我不是一个好奇心过剩的人。看到程东明,自然不能不想到张翰,他去了哪里?我对张翰,不是爱情。但是他这样消失,仿佛要测验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样,一幕幕擦过,让我愈发不能自已。失去一个知己,怎么可能一切如常?我只有杯酒释怀。苏菡啃着麻辣小龙虾依旧不失淑女风范,我看着满桌佳肴,根本提不起胃口,不知不觉已经喝下三分之一瓶茅台。

果然是好酒,醇香入喉。我不喜欢也不知道酒桌文化,最初都是在别人提点下举杯。口中一直推说着“我不行,喝酒我真的不行”,还一杯杯往下灌。脸都红了,还是被灌。不过还好,上脸不上肝。我不会成为酒的奴隶。首先,我酒量不怎样,也没有兴趣和人斗酒逞强。其次,我是个女人,不需要像男人那样酒势逼人,浅酌红酒一杯不要显得自己很迂腐就是。第三,做人应该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酒能助兴,也能乱性,我就看见过男生喝醉酒乱说胡话要人架着才能回家的情景。丢个人脸面事小,损公司形象事大。

中国的交际喜欢从酒开始。大学四年没说过话的同学在散伙饭上敬了酒,互相才算认识,然后就是祝你今后一帆风顺。这杯酒既是相识,也是离别。想着我竟然想到秦剑,我从来还没有和他喝过一杯酒,哪怕是杯送别的酒。

耳边嗡嗡响个不停,劝酒的声音此起彼伏。我俨然一个局外人,自斟自饮。

“阿阮,你怎么了?脸红得像猪肝一样。”苏菡抢过我手中那瓶茅台,说:“疯了,猪都要上树了,你不是不喝酒的吗?”

“放心,上脸不上肝。我没醉呢。”

“你不要吓我啊。不能喝少喝点,又不是没有好菜吃。”

“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酒。”

“从来没有发现你竟然是个酒鬼。”

“来,给我。”我向她索要瓶子。

“给你什么?不能再喝了。”这个时候耳边的嗡嗡声没有了,苏菡的声音清楚明亮。

“阿阮,到你了。”一旁的傅晓璇拉拉我衣袖说。原来轮到我给经理敬酒。每人敬他一杯,他给陪一杯,也当作一次我们的自我介绍。

“阮婧姝,大家都叫我阿阮。”我的脸发烫得厉害,烧猪头也不过如此。

“听说口琴吹得很好是吗?”

“只是爱好。”

“有机会我们切磋一下,我也爱好。”

“不敢不敢。”

“这杯还能喝吗?”他显然是看到我的脸色后善意询问。

苏菡拉拉我的裙摆,我没有理会,向他举了举能装一两酒的杯子,一干到底。他微微笑着,也干了,此间隐约透露的豪气让我对他平添几分好感。

好酒就是不上头,越喝越有感觉。觉得脸发烫,头晕眩,目光难以聚焦。我什么也没吃就喝下了大半瓶高度白酒,还自以为酒量颇佳,等到席终人散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洗手间对着马桶吐个不停。

“阿阮啊!你怎么这样,以前你都不喝酒的。茅台又怎么样?人家出钱你出命啊。有没有事啊?”我的确很晕,但是神志还有几分清醒,苏菡说话的语调都变了。她听到我吐得哗啦啦的声音。

“你先走吧,我没事。”吐了一阵我稍微清醒了一些。苏菡有门禁时间我是知道的。

“那你怎么办?他们都散了。”

“没事,我行的。”我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带着醉意,实际上我离难受得死去就差一丁点儿。

“不行,你给我你朋友的电话,或者你马上出来,我给你打车。”

“你快点走吧。我不想跟你说话了。”天啊,话才出口我就发现自己有点失去理智。我自己正在诠释失态的含义。

“那你自己了啊。快点回家啊,实在不行打我电话。”高跟鞋的声音渐小直至消失。

我勉强挣扎着站起,撑着快炸开的头走到镜子前,一张脸红得好比关公。细密的汗渗出在额头,顺着脸廓流下。我用冷水扑脸,却发现更不能清醒。酒的后劲一阵又一阵涌上来,说不出的感觉,仿佛自己跟着地球在自转一般。

走出洗手间的时候,我的步履更加踉跄。脑子里明明有个清醒的我,心里的那个我偏偏醉了,醉得一塌糊涂。秦剑,眼前是秦剑的脸。脑子里那个我被心里的我也灌醉了,我倒在秦剑的怀里,失去意识。

醒来的时候手表上显示的已经是第二天早上7点35分,而我发现自己睡在蓉蓉的客房里,那张粉红色的床上。第一反应就是掐自己的手臂,会疼!我试图回忆昨晚发生的种种,镜头拉到我从洗手间里出来,然后……不可能,因为我记得我看见秦剑。彼时彼刻,我们怎么可能如此凑巧地在那里相见?他应该在多伦多,可能和某一个女生开始一段新恋情,这也不是我应该关心的事情了。从我到机场却没有出来见他那时开始,我的立场就不会再更改。

但是,我为什么会在蓉蓉家里?就算秦剑只是个梦,我也不可能借着这个梦然后飘来这里啊?

想起来8点要上班,我也顾不得多想,赶紧起床收拾自己,对着镜子看的时候发现两只眼睛浮肿得厉害,心想难道是昨夜酒喝得太多所致?可是我并没有宿醉后的头疼,大概是睡眠质量比较好吧。开门的时候,蓉蓉端了个碗就在门口。

“起床啦。你倒好,把我家当成了客栈。”

“我现在先不跟你说这么多,马上要去上班。回头问你。”刚要走,就被叫住。

“先交了昨天的住宿费再走。”

“不和你开玩笑了,新上司刚刚上任,我可不能撞枪口上。”说完我立马要冲出去,连头型也顾不得那么多。

“我看你真是醉糊涂了,今天星期六!”

“是吗?”

“不信你就去啊。”我开手机一看,果然是周六。整个人一下子就懈下来,松了口气。

“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还想问你呢?”

“我不知道啊。怎么回事?”

“你先把这碗姜汤喝了。刷个牙洗把脸吃点面包喝点牛奶,等你彻底清醒了再说。”我只能点点头,把那晚红色的姜糖水咕噜咕噜喝下去。那个时刻,我像个小孩,无助而且彷徨。我猜想我一定做错了什么事,虽然不一定会受到责备,但是心底有隐隐的不安。

在洗漱过程中拼命挤压自己的记忆,希望时空能够流转回到昨晚,让我记起所有的事情。

“我是在梦游中来的?”我边吃面包边问。

“你还是飞过来的呢。”蓉蓉用吸尘器清理地板。绍蒙应该是带小陶丽去练钢琴了。

“我只记得我还有意识的时候看到秦剑的脸。”

“然后呢?”

“然后我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难道昨晚都是梦,我根本没有和同事喝酒吃饭,全都是梦?

“你真是的,不能喝你也玩命喝。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人数钞票呢。”蓉蓉说话的时候停下所有动作,皱起眉头看我,说,“阿阮,我真的要尽快把你嫁出去。”

“我不过是莫名其妙躺在了你家的床上而已,至于吗?”

“你也知道是莫名其妙。昨天晚上,三个大男人把你送到这里,吓我一大跳,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情。”

“什么?三个大男人?你可要说清楚,不能胡乱毁我清誉。”

“是啊,其中一个还抱着你。不对,是你死死抱着别人脖子。”她坐到沙发上我的旁边,拿起一杯牛奶喝了两口,耸了耸眉毛。

“谁?不可能,可别瞎编骗我。我昨天就跟同事吃饭了,没去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抱着你的那个人跟秦剑长得真的很像。另外一个自称是你的同事,姓程。”

“还有一个呢?”

“你说呢?”

“我怎么知道。”

“那你怎么来我家的?”

“绍蒙?”

“你的样子可不是一般狼狈。”

“等等,你把事情经过告诉我。”

“告诉你我有什么好处?”

“你怎么尽想着好处,都不想想我们多年的感情!”

“别拿感情说事。你昨晚的样子可把我这个朋友给吓个半死。”

“到底怎样?”

“我听绍蒙说你在饭店洗手间门口扑倒在他同事的怀里,刚好被他看见。他们要把你送回来。有个男人说是你同事,非要跟着一起来。来我们家之后我还把我们俩从小到大的合影册拿出来,证明你是我们的朋友他才肯走。”

“没听懂。”

不久,绍蒙回来,把事情的经过比较完整地复述了一遍。他当然忽略了很多细节,而我知道,这些细节,关乎我的名誉和形象。我想,我究竟失态到何种程度,只有蓉蓉口中那个被我抱着的人才最清楚。

我跟绍蒙说对不起的时候,他给出的回答很滑稽:“没关系,他还没有太太。”蓉蓉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

我有点想生气却气不起来,脸上依旧表情僵硬,说:“我是不是真的很失礼?一直在说胡话,或者吐得乱七八糟。又或者,唱歌唱得完全不在调?”还有我不敢说的,我会不会对那个我抱着的人做了什么非礼行为?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负责开车。好像是说了些话,不过我都没听到。”绍蒙也倒了杯牛奶,坐到蓉蓉旁边。

惨了。我的心除了发抖,还是发抖。要知道我平常都很淑女,从来没有喝醉过,也没有做过什么有碍斯文的事情。本来还以为自己会有点遗传,酒量至少不会太差,可是这才半瓶茅台居然就变得疯疯颠颠。而且,程东明也在旁边,他会不会觉得这个员工真是差劲到家了?

“阿阮,有件事必须告诉你。”蓉蓉正色道。

“什么?”

“还记得上次我跟你说过那个‘绿‘先生吗?”我的胃酸开始过量分泌。

“就是你像树袋熊一样抱着的那个人。”

“你说他长得很像秦剑?”

“对!”蓉蓉的脸泛着兴奋得光,让我觉得有点发凉。

“真的有人姓绿?绿色的绿?”我没听错吧。不是秦剑。不是他。

“FelixGreen.”绍蒙接上,也笑得有点莫名。

“Green?绿?”

“对!”蓉蓉点头。

“他还说,他见过你。”绍蒙说。第一次,我看见他们的表情如此无二。

“是吗?”我见过唯一一个和秦剑很相像的人,是在表侄女少雯的婚礼上。

“一个婚礼。”绍蒙说。

“赵飞?!”我不敢相信,音调也高了八度。

“原来你也记得他!他也能完整叫出你的名字。哇,天赐良缘!”蓉蓉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

“他是绍蒙的同事?”

“准确一点说,他是我拍档。”

“他比你大三个月零三天。”蓉蓉一旦觉得我有嫁出去的希望就会变得搞不清楚状况。

“我再问一下,我昨天是不是做了很多很出格的事情?”

“阿阮,别想太多。考虑一下承受的对象,你昨天所有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蓉蓉的语气会告诉我她一定是看到了如何安置我的曙光,“你放心,以后还有的是机会,绍蒙和我是不会让肥水流到外人田的。”

回到家里,门卫李师傅帮我签收了宅急送送来的箱子。我并没有迫不及待地打开,一遍遍摩挲上面的标签,看着日期,觉得时间待我太薄,一次次把一个个伤心的烙印明晰无误地记载下来,送到我面前。但是,这都是我自找的。秦剑走了,因为我的拒绝。张翰也走了,虽然不是因为我,但是我总觉得我让他失望了,于是他化作一阵风,走了,让我一丝也抓不住。存在的时候,从来不懂得好好珍惜,失去以后才发现如此可贵。

不是爱情,不是爱情。我把这个有点沉的箱子拖到房间的角落里,不小心把右小指指甲弄折了。苏菡说,女人的指甲,是她的爱情征兆,轻易让自己指甲折掉的女人,是不会也不配有美丽爱情的。她这句话像是巫婆下的咒语,正中我身。不知道是缺少哪种维他命或者钙铁锌,我的指甲就脆薄易断。我哑然失笑,自己的想法怎么可以这样迷信。

从中午回到家开始,一直没有吃饭。洗了个澡之后就钻到被窝里,蒙上头,想逼自己好好睡一觉,没有如愿。入夜之后头有点发热,肚子虽饿却没有胃口。别人说积郁成疾,我怕是也有这个倾向了。我千百次问自己,走到这个年岁,是不是该放弃对婚姻和家庭的种种奢想,专心做单身女人就好。答案都是无解。发烧的时候如果有个男人给你递来一杯暖暖的开水,在你昏昏沉沉的时候不着边际地在你耳边说话,你听不清,心底定会无比欢喜,那病也顿时变得飘飘欲仙。

停电。**摸起来,像是醉了一般走路有点像在飘,头重脚轻。摸了半天也没找到药箱。想不起来手电放哪里了,应急灯又没有充电,只好抽出根蜡烛。这时才想起家里惟一一个打火机前天借给了我的邻居。于是我只能在黑暗中瘫坐在地上,一个人陷入世界末日的困境。

我对门住着一对结婚12年的夫妇,他们总是叫我小阮,而他们的女儿姗姗则称呼我为阮阿姨。我们的关系就像大多数现在城市里的左邻右舍一样,平时极少来往,见面时打个招呼,交流得最多的是两扇面面相觑的门。六天前晚上停电,姗姗敲开我家门的时候我正在煎鸡蛋——已经晚上8点我还没有吃晚饭。她的样子有点害怕,毕竟只是个10岁的小孩。

“要和阿姨一起吃个晚餐吗?”我问她。因为开门来不及关火鸡蛋发出了焦味,我连忙冲进厨房,端了盘黑色鸡蛋走出来。

“不用了,谢谢阮阿姨。我想借个火机,火柴也行。”她的眼神很干净,却对我带有距离。不知道是不是我凌乱的客厅和恐怖鸡蛋吓到她了。

“把应急灯拿去吧。”我舔舔手指,觉得自己不该在小孩子面前如此狼狈不堪。

“不用了,我喜欢点蜡烛。”

“一个人在家?”她点头。

“害怕的话先在这里玩好了,阿姨给你冲杯奶茶。”我很喜欢小孩,动不动就拿出母性光辉。

“不用了。阮阿姨,能不能借我个打火机啊?”我发现她并不很喜欢我,甚至有点不耐烦情绪,顿时心有点小小受挫——没有做过母亲的人是不是都难以获得小孩的欢心?也不一定吧,小陶丽就很亲我。

“嗯,我找找。”停电时我基本上用应急灯,逼不得已才用蜡烛,没有火柴,火机倒是备有一个。

“阮阿姨,你裙子的花边很漂亮。”我跪着在柜子底层找打火机时,她突然这样说。我身上穿的是一条蓝色棉布睡裙,裙摆和袖子镶着一圈浅蓝色花边。

虽然不是夸我本人漂亮,我还是欣喜不已,把打火机递给她说:“谢谢,你是第一个说阿姨睡衣好看的女生。想不想要一套?”她摇头,轻轻的。她长得很像她爸爸,额头很宽,单眼皮,薄嘴唇。可是,她的眼神是特别的,如同我在乌镇见到的水,在昏暗的灯光中流动,散发着清凉的水气。

“我回去了,明天还给你行吗?”

“嗯,什么时候都行。”我陪她走出门,看着她瘦小的背影,怜爱和不舍油然而生。邻居做了5年,我们说过的话少得可怜。

“阮阿姨,我们家可能快要搬家了。”她说,抬头看着我。

“是吗?搬到哪里?”我蹲下来和她平视。

“不知道,爸爸说是个很热闹的地方。”她说,“阮阿姨,再见。”

“再见。”第二天,我特意去买了一条和我那条一模一样,但是小几号的“小飞侠”睡裙——我的睡裙买的是童装品牌。

晚上再敲门的时候,对面没人了。听门卫大爷说他们一家已经搬走了。还真是够快的。相逢是缘起,离别是缘尽,不由你我决定。可这小飞侠睡裙,再也没法给姗姗了。

以前,张翰每次来我家,都会落下一些东西,比如说,打火机、烟、手绳、项链、戒指、手表、手机、领带夹、钱包、外套。每次我说要拿给他,他总是拒收,他说,下次去我再拿。上次来我家,他没有留下什么,也许他有预感,他不会再来我家。我怎么没有发现?如果当时我偷偷把他的打火机留下,他应该不会离开得那样突然。

手机响起,是陌生人的铃音。

一条短信:我是赵飞,还记得吗?昨天真巧又遇见你,向绍蒙要了你的手机号。现在感觉好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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