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离离十三岁那年,梦到过一片缓缓的望不到边际的草坡,草尖顶着入秋的阳光,望上去黄蒙蒙淡淡的一片,有种说不出来的触人心弦。因为梦里的景色太特别,离离一直记得,直到她二十七岁的这一年,她突然决定要去找找看,自己驾车,开到哪算哪,一路走走玩玩的找下去。
也不单纯是开到哪算哪,总是要有个大方向的,离离想到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那首诗最初代表了些什么意义,现在已经不大能想的起来了,可那些悲欢离合也不是经历了就了无痕迹,总有些什么东西是留在心里的。
离离在一个炎夏将尽的清晨,跳上她的越野,朝着西北方向奔去。这是她人生的最后一个自由了,她在心底一遍遍自问着,是最后一个自由了吗?一个月后,他的未婚夫回来休假时,他就要把她娶进门了,离离比未婚夫大了三岁,可在未来婆婆和未婚夫眼里,她还是很有娶进门的理由的。她看上去很小,简直还有些大学生的气质,她不善言辞,淡淡倦倦的性格,使她看上去总有一种清新爽澈的感觉,她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也算是出身书香门第,最重要的是,离离的工作几乎可以光耀他们半个门楣了,她的名字,最近几年出现在了许多朗朗上口的歌曲后面——但离离是不喜欢朗朗上口这个评价的,对她来说朗朗上口并不是个褒义词,离离把很少几首自己喜欢的,都尽数给了唐宋元,为此还和原来的公司产生了矛盾。这世界上就是有些人,可以随心所欲的活着,他们在投胎时中了乐透,生下来就在某一方面天赋异禀,不用堕入凡人的圈子——离离却看不到自己的幸运,她苦于自己太能操纵自己的命运,反倒迷失了方向。
离离的车开到雁门关附近时,大雨濛濛阻挡了行程,她的车被堵在一排长长的车队中间,向前向后都是无望,她不急,把头抵在挂了一层雨帘的车窗上,脸贴上冰凉的玻璃,丝丝缕缕的凉意顺着脸颊侵上细长的脖梗。她的手机静静躺在包里,直到现在还没什么动静,她和未婚夫之间不常通电话,因为未婚夫在一家通讯公司做常驻国外的技术部主管,虽然打电话很方便,但这么远的距离,还是让人潜意识里觉得打电话是件很奢侈的事,并且一点都不浪漫。未婚夫喜欢给她发邮件,事无巨细都要倾倒给她,并且毫不掩饰对她的思念,离离知道,他是个真诚的人,并且一点都不招人讨厌。离离也不爱打电话,但原因和未婚夫不同,离离在手机上看书、上网、玩游戏,就是想不起来给未婚夫拨一个电话,因为离离不常想的起来他,她的脑子里时而拥挤到缺氧,时而又萧索到秋风乍起,只是热闹和清冷,都和未婚夫无关,原来生活真的有它的连贯性,你可以从这一刻选择重新开始,但从前的一切并不会戛然而止,即使是那些将要结束和将要消失的,也有它慢慢退却时需要遵守的逻辑。离离的未婚夫并不知道这些,他觉得离离寡言少语,下笔却有让人肝胆俱裂的气魄,说明她是个内心丰富而性格腼腆的女孩,虽然是经过朋友介绍,认识离离时间也不长,可他却有一步步为她沦陷的觉悟,因为他在离离身上总能感觉到一些让他不得不爱的特质,天知道,这些都是他未婚夫对她过于美化的幻想,可见爱情确实使人盲目。离离的沉默寡言,并不是因为她腼腆,而是因为她提不起兴趣,他没有触动她神经的地方,所以她又变回了一只缩在壳里睡觉的蜗牛,这一点,她的未婚夫到最后也没能明白,不知道算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在他的心里,她始终像是一幅淡淡的水墨画,保持着自始至终的美好。
提到腼腆,了解离离的人是不可能用这两个字来形容她的。离离小学三年级时趁午休时间偷偷溜出去,和一群男孩跳到公园的湖里游泳,差点溺水身亡。五年级时大雨天骑脚踏车,被突然驶过来的出租车撞断了锁骨……
父亲的藏书浩如烟海,对她读书也毫无限制,妈妈却把金瓶梅、西厢记等等所谓少儿不宜的书收拾了一大箱藏了起来,离离本来还对那些书没什么兴趣,被妈妈的举动撩拨起了好奇心,反倒偷偷读了了八九不离十,导致她很小就进化成腐女一枚,老师在讲台上读“隔江犹唱后庭花”,离离嘴角不觉浮起一丝复杂的笑,不偏不倚正好迎上了老师的目光,以至于她老人家疑心离离又挑出了她发音的错误,下课后翻阅典籍,旁征博引,差点走火入魔,好在她那颗纯洁的心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到达离离内心的彼岸看个究竟,否则不知会不会当场五雷轰顶,灰飞烟灭。
离离在爸爸的古典情怀熏陶下,从小就展露出不可小觑的文学才华,而她也沿着一条理所当然的路在走,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高考以作文满分的成绩被一所重点大学的中文系录取,一切都顺理成章,似乎没有再比这条路更适合她走的了,似乎上帝把一支能随时开花的妙笔,慷慨的塞进了她的手上,但是中肯些说,离离的文学才华,算不上与生俱来的天赋,只是她耳濡目染太多,近水楼台比别人少走了好多弯路罢了,离离却是有天赋的,这个天赋,也许连她自己都不曾察觉到过。
离离的舅舅在离离小学一年级时出车祸去世,出事之前他正赶在给离离上小提琴课的路上,对离离的培养,在他看来似乎比自己事业要重要许多,那是因为舅舅曾经见到过离离的天赋,只一眼,翩若惊鸿,舅舅竟然想不到今后的人生还有什么比培养离离更要紧的事了。
那是暑假里的一天,妈妈带着离离去舅舅的琴行做客,离离摸到了舅舅刚刚擦拭过的一把小提琴,她摆弄着琴弦,拉出了几个刺耳的音调,舅舅走过来,告诉离离那些音符在小提琴上的位置,他总是喜欢对音乐感兴趣的人,即使是暂时的好奇,也不会让他兴致稍减。离离听完拿起小提琴,照着舅舅教她的姿势,流畅的拉出了一段音符,离离拉完皱皱眉,又重新在琴弦上找了一遍,拉完自己满意的歪了歪头,把小提琴扔在了一边。舅舅看着离离,眼睛慢慢睁得很大,他爱惜的拿起小提琴递给离离,让离离再拉一次给他听。
“拉什么呢?”离离抬起稚嫩的小脸问舅舅。
舅舅哼了一小段欢乐颂的曲子。
离离想想,把琴放在肩膀上,拉了起来。
舅舅听完跑到客厅,问妈妈这孩子有没有学过小提琴。
妈妈一脸迷茫的摇了摇头。
“那钢琴呢?”舅舅接着问。
妈妈继续摇头。
“那乐理呢?”舅舅的眼神有些疯狂,像是野狼嗅到了食物的味道。
妈妈接着摇头。
“那胎教呢?”舅舅不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件事,竟然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妈妈还是摇头,有些不明白舅舅为什么如此激动。
“来这里。”舅舅把离离放在一架钢琴前,自己坐在离离身边弹了一小段曲子,他转过头来看着离离,那眼神仿佛是亲眼见到命运之轮的转动。
离离抬起手,照着舅舅的样子,把曲子弹了下来。
妈妈似乎也被离离的举动吓到了,有些呆呆的不知所措。
舅舅转过头看着妈妈,说:“这孩子是个天才。”
是的,离离是个天才,舅舅从一个专业小提琴手变成一个琴行的老板,这样的转变对他来说是痛苦不堪的,他每每仰望天空,看到几朵恬淡的白云,心头总有挥不去的怅惘,他的心,他的梦想,是比天空白云还要让人倾慕百倍的,他每每沉醉于自己美妙的琴声里,却也清醒的明白,在音乐的国度里,仅仅靠努力是不够的,只有与生俱来的天赋,才能渡他到想去的地方,可是他没有,或者可以说,是只差一点点,只是这一点点,足以让他和梦想的境界相隔一个银河系的距离了,所以他理智的放手,让遗憾沉入看不到的地方。
离离就是他的一个梦,而且是谈笑间便成真的梦,他怎么可能不为之疯狂。
妈妈在舅舅的葬礼过后,把离离的小提琴收了起来,再也没有让离离摸过,她的伤心,似乎盘踞在了肩膀上,压得她直不起身,看她的背影,似乎就能看到她的心已经碎了一地。离离从小学一年级起,就不再拉小提琴,直到考上大学,离离似乎已经记不得小时候的这个插曲,这个差一点将她引入另一个人生的插曲。
妈妈看离离的眼神,从那时起似乎就有了些深藏的歉疚,她亲眼见到过离离惊世骇俗的天赋,尽管没有像舅舅一样狂乱,但她也深深明白这样的天赋降临到一个凡人身上的几率是多么微乎其微,但是她还是默默的把离离带离了舅舅的那个梦想,因为舅舅的死,让妈妈突然想起《百年孤独》里雷梅苔丝的美貌,那个可以使死神降临的天赋,并最终把她带离人间的烟火,妈妈宁愿离离在凡人的世界里碌碌无为,平淡终老,那样可怕的天赋,让她实在是不安。
但命运的笔墨,从来是不会有一丝浪费的,该走什么样的路,又岂非是凡人能决定的事。
快到中午时,道路才渐渐开始疏通,又挨了半个多小时,越野在高速上终于可以敞开了跑起来,离离随性踩着油门,风呼啸着拍打着玻璃,离离感觉到难得的无羁无绊,如果可以一直这么跑下去,快过雨的步点,一直跑到铺天盖地的阳光里,那该有多好,离离又觉得这种想法很可笑,雨停了,太阳迟早会出来,她就算停下来睡一觉,阳光还是会照在她的脸上——但还是这样跑下去的好,心里一直有点希望,想追着什么似的。离离打开收音机,想找个声音调节一下耳旁单调的风声,听到新歌排行的节目时,
离离还是觉得心跳稍微快了些,等着从收音机里听到唐宋元的歌,至今仍然是她爱做的一件事,她还像从前一样喜欢唐宋元的声音,喜欢她唱歌时不自觉的轻轻捻着拇指和食指,算来认识她竟然已经有五年了,离离想到五年前的自己,觉得有些飘渺和遥远,她从来不相信时间会让自己有什么变化,可就在此刻,她觉得自己已经老了许多,她想穿过时间长长的隧道,走回去和那时的自己席地而坐,泡壶茶好好聊聊天,她一定认不出现在的自己,只顾神采飞扬的向她倾诉理想,蓝天白云被她信手拈来,窄仄的窗外高楼叠叠幢幢,遮挡了视线,年轻的她却依然意气风发的望向窗外,视线仿佛在辽阔无边的原野上驰骋,淡淡日光透过玻璃,她的脸如月光般皎洁,那样的光华只有心中怀着希望的人才能拥有。
薄暮时分,汽车驶下高速,又开了一会儿才进入西安城区,离离找了个酒店住下,下车时才发现全身的骨头都僵住了似的,向前走几步活动开了,酸疼又钻进了骨缝,苦不堪言,离离顾不得吃饭,回到房间就一头栽倒在床上,也懒得洗澡,搂过一个枕头就沉沉睡去了。
半夜里,离离的胃一阵钻心的疼,她摸索着爬下了床,从旅行包里翻出胃药,忍不到去饮水机里取水,直接将一把红白蓝绿的药片嚼进了嘴里。她又强撑着爬回到床上,拉了拉被子,侧躺着蜷成一团,用另一个枕头牢牢顶住胃,这一折腾,是无论如何和睡不着了。
房间里漆黑一片,外面隐约有淅淅沥沥的雨声,离离记得唐宋元说过,她在西安酒吧唱歌那几年,雨总是下个不停,以至于回忆起那段时光,总有一股潮湿的味道轻轻拂过面颊,离离怀疑是自己出现了幻听,因为唐宋元讲给她的那些雨,夏天的、冬天的、下了晚自习后的,都深深印入了她的脑海,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所以来到西安的第一个夜里,仿佛是熟悉了一个世纪的雨声,径自在耳边奏起。离离的思绪回到十年前的那个暑假,她大可不必这么着急去回忆,她有一个月的时间,分分秒秒都可以用来回忆,可以懒洋洋的,带着诀别的希望去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