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都市的背后,永远隐藏着无比的落寞,尤其是到了晚上,灯火通明,霓虹闪烁,车水马龙依旧,人们仿佛不知疲倦一般。但是,这黑暗里,存在的,发生的,还有,已成虚幻的,自古以来,黑暗便是可怕的,现在更是......
阳城,和大多数都市是一样,表面繁华,背地里也是深入骨髓的冷漠。每个城市都有那样的一个角落,肮脏黑暗,贫穷落后,这里总是不乏人类施行那些似有似无的手段。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
当时间停住日月不分,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不能和你分手,
你的温柔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当太阳不再上升的时候,当地球不再转动,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换,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
街角某人手机里放着的歌,什么时候会实现。如果实现,那么我们人类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
这里是都市被遗忘的一角,永远是破败不堪的,当然这里的人也是。
这首歌响起之后,终于触动了什么人,那只是一个小孩,粗看只有六七岁,却被这首歌弄得失了神采。哦,不对,这个小孩的眼里,分明是没有神采的,除了木然,竟然还有一丝让人恐惧的眼神;追根究底,这小孩算是一个智障儿童。
“成败皆在于此人身上,到底如何?看来是功亏一篑,弃形留神,纵然助我进入超神至圣之境,却也无法占据这个连谁也猜不透的身体,如今的神依旧被封印,却因这首末世的歌谣而成为旁观者,真是可笑可悲!”
没人知晓,这个小孩身体里竟还有另一人的灵智,而今因为这首歌被唤醒,但还是只能看,什么都做不了。他名为荒己,现在暂时以他展开视野。
荒己前世付出的艰辛与痛苦无人知晓,他发现这个小孩的灵智不是没有,更没有封印,只是黯淡泯灭着,按理说已经要死了。这个小孩的神可以说早已磨灭,却依旧有着近似野兽般的本能。
此后,荒己终于见识了这个小孩的另一面,虽然总是木然,周围的人或者说是乞丐已经对他畏惧到麻木了,对他们这些人来说,和人抢食物算不得高档次了,看这个小孩强的对象便知道了,野猫饿狗,甚至是和动物园的某些物种也有交集。
普通人哪晓得,荒己从此得知小孩六岁,六年前便被扔在此处,这不重要,一岁一境界,此时已然六个境界,只是还未入龙境,潜力虽极大,却难以发挥出来,更谈不上控制了。
但是小孩野兽般的本能驱使着他向那些早已不能称之为野兽的阿猫阿狗争斗,抢夺食物,更为了开发潜力。荒己不禁慨叹,如此之人,却落得如此地步?
荒己除了得到这些信息,连一点线索都没有,他肩负的使命,便是寻找谁也说不清的东西,命名为无的东西。他经过无数次的试验,根本无法冲破封印,其实也根本没有封印,那是小孩的心结,生与死的角逐,虽然仍生存,却是一滩行尸走肉。无,难道还有心结吗?
姑且是,每天重复着的和人,和畜生争抢,还有受人的唾骂鄙弃;当然,被打与打人也在不断重复。
终于,过了两年后的某一天,他的命运开始转变。
阳城,自古以来便是中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都市的奢靡一点也没有破坏它的古风古韵,暗地里隐藏的势力多少都带点古来今往的手段。
有谁想得到,那破败的一条街,背面的热闹非凡。一条马路完全隔绝了衰落与繁华,各种各样的酒吧饭店坐落于此。
此时正走出一队人来,迎面的赫然是一头大狗,或者说是獒,端的威风凛凛,稳如泰山。其后才是领头人,一看便是久混**的人物。
这几人一獒正被眼前的一幕吸引:一只体型瘦弱的野狗叼着一块久违的肉骨头猛窜,后面跟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也是速度极快地追了上来;野狗马上撞上了领头的人。
那头獒不出则已,出必惊人,面对将要撤不住脚的野狗就是翻手便是一掌,只听一片掌风呼啸而过,野狗应声倒飞出去,看情形已是不活;而且更惨的是,野狗在空中的一瞬正被一辆经过的轿车撞个正着,顿时,野狗的尸体四分五裂,惨不忍睹。
那块肉骨头好巧不巧的落在了那个小孩的面前,小孩木然的眼里闪过一丝残忍,当然,这只是被那头獒察觉到。
这头獒做出守备的姿势,随时准备发动攻击;小孩竟是四肢都着地,摆的姿势和獒一般相像,这已是一场相当于斗兽的较量,只是周围都是一些明不见经传的人,除了那个领头的,“老黑在斗兽场从没输过,这个小孩竟被它看做了对手,不可思议。”
双方同时出手,用的都是兽类之间的搏斗技巧,普通人看在眼里说白了就是一场斗狗,只不过要凶残的多。
你抓我咬,一个猛扑,一个撞击,刚开始小孩被打的不断倒下,但是一次又一次站起,好像永不疲倦;老黑则不然,碰上这般对手,体力已是不支,只靠着残存的本能和忠心,苟延残喘,终于含愤一击,把小孩直接撞飞在旁边一辆车上,车头一下子凹陷,可见力道之强劲。
小孩已经面目全非,浑身是伤,突然站起,断了老黑的生路,对其又连抓带咬;领头的将要手下上前招呼,老黑的尸体已同之前那只野狗惨不忍睹了。
“别动那个小孩了,他已经不行了”,手下还欲说什么,领头阻止道,“把老黑埋到它出生的地方,把那个小孩带走。”
领头名叫凌广,正是阳城南区风口帮的一把手,曾经救了与八头狼搏斗而奄奄一息的老黑,老黑至此形影不离凌广,为他解决了太多的事。遇上今日之事,也算还了凌广的救命之恩。
凌广本就是杀伐果断之人,眼里的悲伤一闪而过,“这个小孩必将有大用,或者说这只野兽,哼哼!”
“既然你打不死,就叫你丹尼吧!”凌广想起了那部李连杰所饰演的电影,只是没想到自己最后的结局如何。
就此先用丹尼这个名字来称呼主角了,他的杀戮之旅也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