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了一夜,继续赶路。从帝都伊凡威特到南方边境科特林大概四千多公里的路程,全力赶路的话也就二十来天。赦令上只是要求布莱恩及时到任,没有规定的时间,所以每日的行程都很轻松。
弗兰克还是那么风趣,每到一个地方都能讲一个传说故事,很多是伊凡威特一世和他的英雄们的各种故事,比如说在某个峡谷当中,骑士一对一万,高峰上单挑巨龙,还有某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发生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情节曲折,结局圆满,对于一个十二岁孩子来说,会非常有趣。
布莱恩经过那次谈话之后,也按照弗兰克的期望一般,尽量让自己像一个十二岁的恶劣皇子。但内心真实想法是,多希望弗兰克像斯坦斯一样的上车就睡觉。那样会更开心。
某日,弗兰克发现布莱恩的不耐烦,也就停止了无聊的故事,相反一本正经的说:“哈珀皇子,现在你是子爵了,而且科特林也归你管辖,您是否应该考虑下家徽?”
“猎鹰白日徽章不能用了吗?”
“那是皇帝才能用的,皇子未封爵位的时候也能用,分封出去之后不再允许。这些您不知道吗?”
布莱恩还真的不知道这些,虽然他偷过大公爵的家徽,但是白手套成员一辈子都不可能封爵,这种属于无用的知识或者常识,从未有人教过布莱恩。
“啊,这种事情,我还真的不知道。你知道的,我一直是皇子,本来应该在新皇登基的时候才被分封出去,还会有属臣,这些都是他们的事情吧?”
弗兰克大有深意的点点头。“哦,的确应该是这样,子爵阁下,你现在应该考虑考虑家徽了。下一个落脚点,我知道有一个很棒手艺的铁匠,他能按照您的要求打出家徽。做工精美而且收费不贵。”
“必须要这么做吗?听上去很麻烦。”
“建议而已,你应该考虑的,只有挂上家徽,别人才会知道科特林子爵的名声。”
在听完弗兰克的这番建议,布莱恩已经明白了,这也是尼克侯爵交代的事情。再没有打出科特林子爵家徽的更好的主意来引人注意。
想通了,也就无所谓什么挣扎,哈玛佣兵团的雇主做的决定最好还是听从。不然会让宰相失望。“弗兰克,你会画画吗?”
弗兰克说道:“比不上皇家画家,勉强能画。”
布莱恩说道:“那好,我说你画,到下一个城市前画出来。我要一个大大的家徽,挂在马车上,让帝国的人都知道我科特林子爵。”
两人不再闲扯,开始家徽的设计讨论。下午的时候,几度易稿,总算是设计出布莱恩满意的家徽。
“哈珀子爵,我要提醒你,家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这个徽章会在帝国内政大臣那边备案,并且会将拓本交给全国所有的城镇。很多贵族都为自己的家徽而自豪,因为这是属于贵族的荣耀。”
“弗兰克,难道你不觉得我的家徽很特别?绝对能够让人过目不忘。”
“好吧,我承认这个家徽能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请您能告诉我,这个带着手套的手是什么意思吗?”
“我是贵族,当然要保持礼仪,伊凡威特的贵族在夏天都会带着手套。”
“那这个面包了?”
“表示我的爱心,将面包施舍给穷人。”
“但是在我看来,这就像一个带着手套的盗贼在偷窃面包。”说这话的时候,弗兰克很仔细的看着布莱恩的表情,只看到兴奋,没看到惊慌。
“这是你的错觉,我决定在我的领地仁政,只要有一个吃不饱的,我都会带上手套给予他们面包。”
“你坚持?”
“我坚持。”
弗兰克无奈的在徽章下方写了一个花体的K.L.V。k表示科特林,L则表示哈珀皇子的姓氏,列菲尔德。V则表示子爵的意思。
“子爵阁下,请你以后一定要保密,不要让别人知道这是我设计的。”
“你坚持?”
“我坚持。”
一辆挂着巨大的手套拿面包的古怪家徽的马车,从春天走到了夏天,从北方走到南方。
这辆车十足吸引人注意,不论是平民还是贵族,都知道了科特林子爵。很多不明就里的人都在讨论这个子爵。没有一个人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想到什么高贵仁慈这些东西,这百分百是这个子爵在饿慌了的情况下设计出来的。
听到这些评价,布莱恩倒是没什么。尴尬的是弗兰克,再投宿遇到老朋友的时候,弗兰克还是那么热情的说怀念你什么的,不过在这之前,他首先会很郑重的说:“这是科特林子爵的家徽,你看,这些线条画的多漂亮啊?当然不是我设计的,老朋友,你什么时候听我说过我会画画?”
每当听到这些,布莱恩都会停在马车下仰视只属于自己的独特家徽,更值得布莱恩骄傲是,连那个酷酷的巴里,驾驶马车的时候,都会带上斗篷,即使现在是南方的夏天,热的厉害。看来自己的家徽很强大。
蝉开始叫的时候,布莱恩一行总算来到了最后一个落脚点,南部城市塔达林。从这里往南,穿过一片沙漠就是布莱恩的领地科特林。
马车停到了弗兰克在塔达林的老朋友开的旅店,重复了那一套说辞,老朋友很热情的招待他们,中午吃的是本地特色菜烤蜥蜴。怪异的食物,但是很美味。
吃饱之后,老朋友坐下来跟他们聊天,当被介绍这就是科特林的领主的时候,老朋友用一种同情的目光看着布莱恩,由衷的祝福道:“希望子爵大人能够尽快更换领地。”
弗兰克说道:“老朋友,那地方很糟糕吗?我只听说过在四百年前那是人类最后的据点,最近的情况却不知道。老朋友,请你跟我说说。“
老朋友说道:“你们当然不知道,也就我们这种靠近科特林的小地方才了解一些。沙漠以南都可以说科特林子爵的地方,那儿很大,足有半个帝国这么大。不过不要开心,子爵大人,那儿真正能居住的地方只有一个小镇而已。”
“您刚刚才说那有半个帝国那么大,不会全是沙漠吧?”
“哦,您也许不知道四百年前的那场战争吧?也是,那场帝国的不名誉之战,即使是我们这儿,也知道的很少。沙漠以南绝对是好地方,大片的森林和平原,还有很多的矿藏。但是也居住着许多亚种人和魔兽,人类能够居住的地方只有很小的一块。隔着这么一大片沙漠,商队也不愿意去那儿运货过来,除非运回来的都是黄金,也不一定能赚多少。”
“听上去不是块好地方?”弗兰克说道:“哦,对了,科特林在地图上是靠近海的,即使沙漠再大,也能从海路运输的。怎么没人这么做?”
“哈哈哈,那片海域有一座圣山,魔兽的圣山。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从那块海域经过。除非他想喂鱼。”
布莱恩有点低落,和老朋友又寒暄了一会,上楼休息去了。弗兰克则跟在他身后,一同进入房间。
布莱恩说道:“你应该早就知道这个地方了吧?”
弗兰克点点头说道:“当然,只是那个地方的情报很少。放宽心吧,那儿还有人类居住,而且你可以期待精灵,那是连皇帝都窥测的种族。”
“希望他们友好。”说到这,布莱恩低声自言自语:“我就知道不会有这么好的事情……”
弗兰克眼前一亮,似乎抓住了什么,微微一笑说道:“不论怎么贫瘠,您必须到你的封地去。不仅仅是尼克侯爵吩咐的,还有帝国法律。擅自离开封地的领主会受到处罚。这您不会不知道吧?”
“你似乎误会了什么吧?”布莱恩从弗兰克两个不知道中感觉到别样的意思“我从未想过离开我的封地,不论怎样,我是科特林子爵,到自己的领地当中作威作福,比在伊凡威特当个受气皇子要好的多。”
弗兰克哈哈大笑:“我想我的确误会了,以为一个皇子是受不了冷清的地方,您有这么好的心态我也就放心了。”
布莱恩说道:“我是一定要去那个地方的。到是你们了?护送我之后会继续留在我身边吗?”
“放宽心吧。我们收到的报酬超乎你的想象。足够让我们留几年。”
布莱恩小声说道:“这一路上,你从老朋友身上赚的钱也不少啊。”
布莱恩一行在塔达林带了三天。开始是想加入商团穿越沙漠,实在没有多少人对科特林有兴趣,最终只能自己加固马车,买了骆驼,准备好水和食物。在休息一整天,吃过晚饭之后,布莱恩登上骆驼车,开始向自己的领地出发。
塔达林以南是一片山地,山不高而且不深,但很有效的阻挡了沙漠的北进。月朗星稀的夜晚下,群山只有一个壮硕的身影,如同神殿的石像守卫一般,守护着绿色的领地。穿过山口,陡然间眼前一片开阔。银色的月光铺在黄色的沙子上,远方一片漆黑,只有无尽的想象。
“这就是沙漠?”布莱恩傻傻的说。
“当然。”弗兰克说完后叫醒一直只知道睡觉,通篇都没有活动的斯坦斯起来,他爬起来后,右手抚摸着自己无名指的戒指,手指微微发出深蓝色的光。
布莱恩张大了嘴,如果不是斯坦斯的鼾声,基本上可以忽略这个人。没有了鼾声的陪伴,布莱恩很不习惯:“斯坦斯,你不睡了吗?”
回答的是弗兰克,他双手枕在头下,靠在斯坦斯躺的地方:“这片沙漠没什么人,但是听说有一股沙盗。我有跟你说过,斯坦斯是精神法师吗?他的精神魔法可以探测到周边的生命。即使是埋在沙子里面,也能被他看到。很方便吧?”
布莱恩点点头说道:“尼克侯爵果然没有说错,精神法师这么稀有的只有都有。果然物超所值。”
弗兰克点点头,表示赞同布莱恩的观点,:“子爵,我劝你现在睡会,虽然有点冷,但是盖着毯子还是能够睡着的。等到太阳出来,车厢内会很热,白天是没办法休息的。穿过沙漠要十天的样子,劝你最好保存体力。”
一夜无话,早成的时候,布莱恩果然被热醒了。醒来时候看到弗兰克已经准备好早餐,而斯坦斯则是闭眼右手缓慢的旋转戒指。“醒了,吃东西吧,只有硬饼和清水。还有,从今天开始不能洗漱了,我们准备的物资虽然充足,但是在沙漠中要多考虑些未知情况,所以请克服一下吧。”
“我知道了。”布莱恩就着清水咬了硬饼,弗兰克撕着硬饼吃,看到布莱恩没有任何的不适,自言自语到:“皇子会吃这种食物吗?”
“你说什么?”布莱恩问道。
“没事,十天的时间猜到您的领地,子爵大人不想想未来的规划吗。”
布莱恩说道:“我从未想过当领主,甚至不知道怎么当领主。”
“我会给你好好参谋的。”
临近中午,巴里将车子停在一个沙丘背阴处。到了这无人的地方,布莱恩跳下车,爬上山丘,双手遮着眼眉,才真正看清这片沙漠是什么样的。
一望无际。黄色的沙子铺满整个空间,从脚下开始,都是黄色的沙子,直到地平线都是同一种颜色,甚至连天都被映成了黄色。一座座沙丘,或高或低,当风吹过来的时候,如同波浪一般上下浮动,像海一般,而没有风的时候,在热浪之下,视线变得模糊,摇动的沙丘变成了沉默的山。
这就是沙漠。
每个人看着广阔的沙漠反应都不太一样,诗人会感叹造物之神奇,商人会盘算利益得失,冒险者会想要去探索沙漠的尽头,胆怯者则是畏惧这一片天,英雄想着征服。乐观者会想到奇迹,悲观者会想到死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反应,但是,初见沙漠的人,都会为之崇拜。
布莱恩望向南方,穿过沙漠就是他的领地,他喃喃说道:“我从没想过,我会来到这。”
“我以为白手套是我的归宿,我会成为像老师西佛一样的人,到老了,成为一个不为人知的传奇。”
“我认为那就是我的生活。但我不喜欢,永远只是一个盗贼,只能生活在阴影中,每天都是忐忑不安。有时候我都在想,等长大一些离开白手套,不过那只是一个幻想,白手套中除了死人谁都不能脱离。”
“以前我认为是命,谁让我生在东区而不是西区?谁让我的老师是西佛,而不是帝国宰相?我都认命了,没想到老天还给我这么好的机会。”
“也许有那么一天,我可以……”
“哈哈哈,想的太美了,管他的,反正我叫哈珀,是科特林的领主,作威作福的日子来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