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关键是能否发现那个优点,一但找到了自身的优点人就会就变得有自信。
二中,我的初中母校,我和老爸是校友,过去的名字很有时代特征—“五七中学”,光听这名就知道学校历史悠久,校舍也一定是悠久的,不过我的命还是好的,刚进学校就赶上了新的教学楼建成,没有遭受平房教室夏天漏雨和冬天漏风的痛苦。
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位英语老师,讲课非常好,到今天她所教授的英语底子还在孜孜不倦的发挥着作用,王老师非常严厉,不好好学习、调皮捣蛋被她打一顿很正常,英语课文没背下来中午不让回家吃饭更是常有的事。不过王老师对我还是很照顾的,刚开学就让我当了班长,虽然我管的不怎么样但对于我来说是很大的一种锻炼。
初中的学习压力逐渐的变大了,考高中的压力非常大,能考上的名额非常少,不亚于高考的升学率,而且考高中只有一次机会,不会有复习的机会,所以初中的每一天都是关键的,班级的同学都来自不同小学,每个人身上的潜力我都无从而知,突然在学习上多了很多不熟悉的竞争对手,第一次的期末考试我惨痛的跌出了班级的前十名,仅仅和别人并列第十名,后面还有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我,稍不留神我就会彻底出局。我变得很没有自信了,觉得考上高中的事离我越来越远,渐渐的对学习有些心不在焉了,上课更是不听课一味和各科老师找别扭,以取笑老师为乐趣。
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位闲得无聊的人发明了一个新词—“快速作文”。可以说就是这个新词挽救了我,大家对写作文都是付应了事,绞尽脑汁的给作文填字数蒙混过关,更别提是在四十分钟内写出一篇一千五百字的、有质量的作文了,而我恰恰却是因为小时候看了些书,然后把那些看过的书还记得的一些词和情节巧妙的应用到了我的作文上,就是拿着这些作文赢得了语文马老师的赞赏,得到了马老师的认可也让我得到了些自信,语文课也成了我最喜欢的、上的最认真的课。也曾经写过一篇马老师认为非常好的作文,后来这篇作文也成了全年级的范文,在年级每个班都进行了讲评。马老师是其他班的班主任,她教我们班的语文,我们班主任老师教她们班的英语,巧合的是小依就在马老师班,她的英语成绩非常好所以很得我们王老师的喜欢,就这样王老师天天在我们班说英语应该像小依学习,而小依班的马老师也会在他们班说我的语文很好作文写的好。
小依到了初中学习很好,模样比小时候更漂亮了婷婷玉立,在人群众脱颖而出,不过好像变得不苟言笑,给人很冷的感觉,我对她也是敬而远之深怕她挫了我的面子。
慢慢的因为我的语文成绩还算突出,我又回到了老师眼中,成为了那种老师认为还有点培养价值的学生,我也适应了初中的学习生活,虽然学习的时候还是得过且过,还是厌烦学习但也还能保住我的成绩排名。
因为一次语文教学的改革,老师们有了组建语文文学社的想法。我们年级每个班级都会挑出一两个学生参加文学社,在我们班我首当其冲的被选进去,我们班的李琦、李志磊也同时被选进了文学社。后来我们三个的关系处的非常好,只是与李志磊后来失去了联系。
第一天中午我们三个一起去文学社报道,进屋看见了屋子里还有七个同学,他们也是文学社的正式成员,算上我们三个人第一届由十个人组成的文学社就成立了。老师很简单的向我们宣布文学社成立的目的,并宣布了文学社平时的活动时间及一些规矩。其实规矩很简单,每天中午一个小时,每天下午第二个自习课,每周的周天下午集中写作、讲评。
老师讲完规矩就正式开始出题让我们写作文,其实也算是对我们的一种考察,我和李志磊属于一种人,只能凭感觉去写,如果觉得作文题目不能吸引我,那我写出来的东西肯定是平平淡淡的,如果觉得题目很有意思,那我也会投入情绪快速的写出来。偏偏那位老师就出了一个平淡无奇的题目要求我们现在就写,我和李志磊无奈的对视了一眼,李志磊小声的对我说“真没意思,这文学社没有那么好,你还干吗?”我看了看李志磊,又想到进文学社向别人炫耀的虚弱心小声对他说“坚持吧,写!你不会写啊?多简单个事啊。你不行啊?那你走吧!”一句话激起了李志磊的斗志,我俩还是在规定时间内艰难的把作文写完了,李琦到显得很平静,在文学社活动中一直都是中规中矩,没有那么多的抱怨。
我、李琦、李志磊三个互相标榜着、互相监督着坚持参加文学社,只是每次都是在应付着老师,写的作文越多就越麻木,很少能写出一篇很好的作文,本来对写作还是感兴趣的我变得不愿意写了,特别是这种应试作文我产生了反感,本来参加文学社应该提高写作水品、增加写作兴趣,但对于我来说是完全的相反感觉。李志磊比我和李琦都好点,他家的书非常多他也非常喜欢看书,也是属于智商比较超高的那种人,很快我肚子里的那点东西就用没了,应付老师的作文也开始有些吃力了,李志磊还有很多东西没有展示出来,因此我经常去他家蹭书看,一来二去我俩的关系变得铁了,我也打破了他的规矩(他的书从来不外借)把想看的书拿回家来看了,李志磊心里的有什么话都会和我说。
参加文学社活动唯一能让我和李志磊高兴的事就是在每周周天可以提前从家里出来,先去电脑房打会游戏到时间了再向学校跑。电脑房不能上网,只能玩单机游戏而且四块钱一小时贵的要命,能玩的游戏也不多,无非就是单机版的沙丘、红警、雷电之锤、金庸群侠传等等游戏,本来我俩做的都是天衣无缝,李志磊这个笨蛋痴迷于金庸群侠传一心想着玩通关,居然打着参加文学社活动的旗号玩了一宿游戏,结果就是回家他爸根本不信他的话然后一顿毒打逼他说了实话,他老爸从此取消了他周天参加文学社活动的权利,每到周末都是把他反锁在屋里。
初二下学期开学第一天我就上学迟到,门口看见班主任王老师的表情不是太好就准备偷摸的背书包往班级进,还是被手急眼快的王老师发现打了一下脑袋。偷偷一看全班基本坐满了我是最后一个,于是红着脸硬着头皮往里走,可我发现有些同学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有的是坏笑的眼神看着我,最后看我的脑子发蒙一片空白坐回了座位,放好书包刚想问同桌怎么回事却又蒙了,旁边坐着的人我不认识,没等我反应过来,她说话了“你来晚了,你好,我叫于馨,刚转过来咱班的,以后咱俩是同桌了。”,她说完又低头去写什么了,根本没给我反应的时间,我也明白同学看我的意思了。
初中时脑子里没有美女的概念,也不懂得女人的概念,只是觉得于馨很漂亮、很文静,让人看着很舒服。又偷偷的看了于馨一眼,知道班里的男同学肯定是羡慕我,于馨应该是我们的新一届班花了,此刻虚荣心又占据了我的大脑,我觉得王老师那么可爱、那么的和蔼、对我是这么照顾,原来她邪恶的形象现在荡然无存了。
我不是十分的确定这就是我的初恋,因为我在感情方面的成熟还是挺晚的,但是能确定的是我们班上很多男生都被于馨征服了,下课我经常是被他们包围,成了他们语言攻击的目标,李志磊那个木头嘎的脑袋也开窍了,偷偷的告诉我他也喜欢于馨。也是因为于馨,接下来我和李志磊互相暗自竞争比谁在学习上更好,后来我和李志磊还发生了一个小故事,李志磊多多少少因为于馨跳楼了,好在李志磊没有生命危险并因祸得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