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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因为沈青换了工作,到邮电局上班之前,就在家休息几天。我们约了第二天中午,我到沈青家里吃顿便饭。一个上午,我怀了焦急的心情踱来踱去。

十点一过,我提了几盒芷阳常见的沙糕,往沈青家走去。外婆住的房子,和沈青家也不远,沿着狭窄而幽静的小巷,由芷水上游引入村陌的水涧密如蛛网,水流常年不断,听着路边淙淙的水声,很快就到了沈青家的大门口。

这样一幢饱含了历史韵味的古朴建筑,历经了岁月的洗礼,益发地显得端庄肃穆,我静立大门前,心中不自禁地充满了对芷阳先人的敬畏。

跨进大门,迎面是个长方形的大天井,左侧一排房子,有厅有卧室,右边才是类似我外婆那种厅祠结构的建筑,但规模明显要大得多了,正厅的左侧扩展出去,还是厅祠结构的一堆建筑,正厅的右侧横屋,分为上下两截,下截几个房间一个下厅,住的是沈青他们第二家的亲人,也就是在村里当文书的振华。上截居住的就是沈青一家了。

进门后见过了几个眼熟却叫不出名字的叔伯婶娘,踏进横屋,意外的振华也在家,见着了我显得很是亲热:“胜利啊,真是稀客,怎么着,是替你外婆来邀我打麻将吗?”

“不是,我来串串门的。”我答道。

“那好啊,先坐下来喝杯茶吧。”振华说着摇了摇桌上放着的茶叶罐,沙沙的响,好像茶叶不少的样子。

“真阔气啊,不要是村里的招待茶叶罢。”我心里想着。嘴上却客气道:“改天吧,我来看看盛英婶婶的。”

沈青的爸爸躺在竹摇椅上看报纸,听到了这里的声音,将报纸放低,摘了老花眼镜,远远的叫道:“是胜利吗,快过来坐。”芷阳话说得也很纯正。

我“哎”的应了一声,心里未免有点紧张,经过横屋上下厅之间的走道时,还被隔坎绊了个趔趄。

沈青的爸爸笑道:“哎哟,这孩子,别这么多礼哦。”

见到沈爸爸这么随和的样子,我算是放了点心,将手里的沙糕递了过去:“沈叔叔好,一点点心意。”

沈叔叔站起接了沙糕,随手放在吃饭的大圆桌上,说道:“过来玩就好,还带东西干嘛?我们两家这么好,我跟你父亲以前常一起喝酒的呢。怎么样,中考考完了,考得怎么样呢?”

沈叔叔的一番话又急又快,我才答了句“还好”。沈叔叔又叫道:“盛英,胜利来了,出来倒点茶水。”

盛英婶婶正在厨房忙碌,闻声跨出高高的厨房门槛,笑着对我说道:“胜利啊,你可是难得来我们家一趟哦,以后要常来。坐吧,别老站着。”

说时取了个碗,在桌上的暖水瓶里倒了碗开水,又到墙边菜橱取了个装着洁白砂糖的玻璃罐子,倒了许多糖到碗里,用筷子搅了搅,对我说道:“来,先喝碗糖水。”

我的心里霎时一喜,这一个请喝甜水的礼节,在许多地方的习俗中都是较为隆重的。虽然我不知道沈青在家里是怎样跟她爸爸妈妈介绍我的,但这样看来,沈青的爸爸妈妈对我的态度,竟是相当的好呢。

我说道:“盛英婶,谢谢。”

盛英婶婶笑道:“胜利真有礼貌,我们家小青要是像你一样有礼貌就好了。”

我有些腼腆地笑道:“盛英婶婶过奖了,我们做小辈的,哪懂什么规矩,还望叔叔婶婶多多指教才好。”

盛英婶婶点了点头,笑道:“好,好,胜利,你坐哈,我去厨房忙会。”

沈叔叔也坐到了我旁边的方凳上,亲切地道:“胜利,你的爸爸可是很久没有回来芷阳村了,几时你邀他到我家来玩玩。”

“要是他肯来就好了,我妈妈不在以后,他就没来过芷阳了。”我答道。

沈叔叔道:“哦,那你爸爸这样可不对,你的外婆就你妈妈一个亲生女儿,他要不管,那谁来管你外婆啊?”

我说道:“看他的意思,是让我来管吧,其实不用他指派,自己的外婆,我能不管吗?”说到这,我又不禁有些疑惑,这时候沈青在哪呢?

沈叔叔道:“也是啊,你小时候就是她带大的,你照顾她也天经地义。”看见我四处张望,笑道:“你找小青吗?她到河里去了,很快回来的。”

这里在说着沈青,就看见沈青一手扶了搪瓷脸盆的边沿,将脸盆卡在腰下,笑着走了进来道:“说我什么呢?”

但见沈青脸色红润,笑语盈盈,漆黑的发辫,光可鉴人,好个天生秀丽模样,我心里由衷的赞道。

我看着沈青,心里甜甜的,微笑道:“我跟叔叔刚聊到你,你就进来了,可真是跟曹操有得一比啊。”

沈青笑道:“是吗,不是说我的坏话就行。”说着将脸盆抬进厨房,盆里是一只处理干净的鸡。

我跟在沈青后面说道:“干么那么客气呢,还要杀鸡来招待我?”

沈青道:“看你臭美的,是我们自己想吃鸡,哪是为了你。”

沈叔叔看见我们拌嘴模样,微笑不语。

少时沈青的哥哥振海从外面进来,对我说道:“胜利,你来了。”

我点了点头道:“振海哥,坐,喝点水吧。”

待我糖水喝完的时候,沈叔叔已经泡了一壶宣和绿茶,我从茶盘取了个倒扣的杯子,倒了杯水,递给振海。

我问道:“振海哥,从哪回来呢?”

振海从口袋摸出一包纸烟,抽出根给我,见我摇头拒绝后便叼进嘴里,檫了根洋火点着,嘴里含糊说道:“去帮工,做点泥水,累啊。”

沈青的两个哥哥,都是初中毕业,大哥振海做点苦力活,人也显得衰老些,不到三十岁,鬓发已有斑白的痕迹。沈叔叔已经提前退休,供销社的工作,就由沈青的二哥振番顶替,兄弟两个,都还未成家。

振海又道:“还是你好,居民户口,就是考不上,待业一些时候,总有工作,吃上国家粮,怎么也不用这么辛苦。”

我呐呐的道:“那又能怎样呢,就算有了工作,现在的环境,那份工资是吃不饱,饿不死,也好不到哪里去。”

沈叔叔插口道:“胜利说的倒是实话,我们国家,四个现代化提了几十年了,结果到现在,温饱问题只能算是基本解决,广大农民还不是累得脸朝黄土背朝天?”

振海道:“是啊,农村的日子更是清苦,就拿我来说吧,谈了个对象,不说彩礼,就是四大件,我们全家耗费几年的积蓄也办不齐啊。”

那时芷阳的四大件,仍是自行车、手表、收音机和缝纫机。这几样东西甚至要凭票供应,而且每样都过百元,有单位的工作者每月工资不到五十元,不论谁置办起来,都有一定难度。自行车因为是必需品,所以几乎家家都有,不过结婚需要买过新的,也就等于还没有。

谈到这些,想到我和沈青的事情,不觉有点尴尬。因为农村里,常常有嫁了女儿,才有钱娶媳妇的例子,振海这么说起,是无心的还是有意的呢?

恰好此时盛英婶婶在厨房里叫道:“振海,去劈些柴火,快烧完了。”

我用手示意振海,嘴里应道:“盛英婶,我来。”

厨房在横屋最尾一间,我走进去,看见沈青坐着在灶下烧火,灶膛里的火焰映照得沈青的小脸蛋红彤彤的,辫子下露出一截雪白粉嫩的脖颈。这样热的天气,厨房里自然闷热,汗水已经浸润了沈青的淡绿色衬衫。

看见盛英婶婶正在锅里忙碌的炒菜,我说道:“盛英婶,随便煮点菜就好了,别太麻烦啊。”

盛英婶婶笑道:“没什么东西煮的,胜利,你坐啊,不用你帮忙。”

沈青道:“妈,你就让利哥去劈柴火,年轻人,多活动活动是没错的。”说着取了把柴刀递给我,带我从厨房后门出去,这里还有一排房间跟横屋平行,横屋的屋檐下,靠墙堆满了一壁的柴火。

劈开几段杂木,竟然让我发现了白白胖胖的柴虫,我用两个指头捏着小家伙的头,提到沈青的眼前晃了晃,轻声道:“好东西,孝敬你的。”

沈青在我旁边洗菜,骤然看见扭动的柴虫,吓了一跳道:“快拿开,好玩不玩,怎样玩起了虫子?”

我笑道:“这么补的东西,别错过了。”

沈青狐疑的道:“你莫不是要吃它吧?”

“当然。”说着我将蠕动的柴虫送入嘴里,一口咬下去,一股油油的汁液,带了木柴的清爽味道顷刻间溢出嘴角,我用舌头舔了回去。

沈青看了,眉头一皱道:“利哥,你怎么这么恶心。”

我笑道:“这有什么恶心的呢,既难得又营养丰富的东西,我看只有蜂蛹能够比得上。”

沈青道:“我是说你的吃相。”

“那更好办,一定改正行了吧,我的好妹妹。”看见盛英婶婶没有关注这里,我轻声笑道。

一阵忙活后,菜终于都上了桌,荤素搭配摆得满满的不说,光是一只鸡,就是农家人过年才有的享受,这样规格的招待,在我,实在是有点受宠若惊了。

沈青的二哥振番也回来了,并且从供销社里带了两瓶糯米酒回家。

一看到糯米酒,我就想到了一墙之隔的杨文意,虽然杨文意家与沈青家的宗祠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沈青家的横屋与杨文意家,却是有小门相通的,隔壁没有什么声音,好像杨文意也并不在家。

振番打开了糯米酒,倒了一大杯递给我道:“胜利,中考完了,要好好的喝一杯哦。”

我赶紧站起接过酒杯,道:“振番哥,不用客气,我不大会喝酒。”

沈叔叔笑道:“胜利,将门无犬子,能喝你就喝点。”

盛英婶婶夹了一个肥大的鸡腿到我碗里,说道:“胜利,第一次来吃饭,没啥好东西,来,吃个鸡腿。”

“这个怎么好意思呢?”我想把鸡腿夹了回去,但是盛英婶婶已经把鸡腿沾了酱油,又觉得不妥,看看沈青,眼里是鼓励的目光,大约看到她的妈妈爱惜我,心里也觉着高兴。

我想把鸡腿夹到沈青碗里,盛英婶婶道:“胜利,你不用夹给小青,小青要吃,这里还有,说着也夹了个鸡腿到沈青碗里。

振海道:“胜利,这里除了小青,就数你最小,鸡腿就该你们吃的呢。”

沈叔叔也道:“胜利,你不用客气啊,在这里,要象在自己家一样。”

大家既这么说,我若再要推辞,就显得有点却之不恭了。我看了眼沈青,沈青道:“看我干嘛,赶紧趁热吃。”于是着手啃了起来。

沈叔叔微笑着看着我们,我端起酒杯,依次向大家敬酒,一圈下来,一杯酒堪堪喝完,振番要为我添酒,我摆手道:“振番哥,你们兄弟跟叔叔婶婶多喝点,我真的只能喝一杯。待会喝醉了就不好了。”

沈青也道:“二哥,你们自己喝,不要让胜利喝了。”

这一顿饭的气氛,无疑是轻松愉快的,虽然沈青全家,都没有提及任何我跟沈青的事情,但这一份融洽给我的感觉,却已象是成了一家人的样子。

沈青要忙于岗前培训,没有空跟我一起回城,因此第二天一早,沈青早早的陪着我,看我坐上了七点整出发,唯一的一班芷阳开往县城的班车。

迎着微凉的晨风,停靠在小学门口的班车象个不安分的大面包抖动起来,吼叫着缓缓驶出村口。我把头探出窗外,向沈青招着手,村里的机耕道上尘土飞扬,沈青的身影在惜别中渐渐远去。

我的手上捏着标价一元三角五分的硬卡纸车票,心里装着沈青昨晚对我的细细叮咛,眼望着路旁哨兵般挺立着的白杨树一棵棵向后面退去,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感霎时涌上心头,那是对沈青切切的思念。为什么刚刚才分开,脑海里就萦绕着沈青的身影?

坐班车的滋味并不好受,这种车子常常半路抛锚不说,单是车上的味道,就叫人眩晕,车的过道两边,左边是三人位,右边是两人位,只有硬靠背,没有靠枕,窗户是笨重得要命的方格窗,玻璃得从方框底下往上提,车上能生锈的地方都已生锈,铁锈味熏人欲呕。三十几个座位的车子,通常得挤上五、六十人,过道上挤得水泄不通。往往车开不了多远,就有人吐得一塌糊涂,所以那个年头,爱坐这种车的人就几乎没有。

一路颠簸,五十公里的路程,坐了两个半小时才到。

在我看来,LH县城和芷阳农村的最大区别,就是语言不同,人性差别大。

LH县城人,人称“乐瓜佬”。这个雅号颇有来历:乐瓜就是黄瓜,乐瓜是本地人的叫法。相传有两个莲花人见面,互相表现得极其亲热,甲方一定要拉乙方到自己家吃饭,乙方推辞一番勉强答应,一起走在往甲方家的路上。

甲忽道:“你先等会,我到田里摘几个乐瓜做菜。”

乙道:“不用客气,随便煮点现成的东西就成。”

甲道:“不行,咱哥俩怎么着也得弄点菜,喝两盅。”

乙感动道:“那好,我等你啊。”

这一等直到脖子酸了,甲却再也不见踪影。偌大个人,已借着瓜遁,杳杳去矣。

此事绝非笑话,当年人穷志短,可以理解,但时至今日,“乐瓜佬”的故事在莲花人中仍有上演。

我的亲身经历:一个多年未见的初中同学,莲花人,夫妇二人我都认识,某日和我在LH县城街头偶遇,交谈甚欢,跟他夫妇二人都交换了手机号码,二人盛情邀我到他家用膳,走了一段路,他指着前面一幢单位楼房对我说道:“胜利,我就住那,你先到楼下等会,我跟老婆去市场买点菜,很快回来。”

这个理由当然很合理,所以我在那幢楼下象个傻瓜等足了四十分钟,实在难等,打了手机过去,对方已经关机,再打他老婆的手机,竟然也shutdown了。Shit,这个教训,从此让我对乐瓜佬有了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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