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的人,他会雕刻人像,手艺很精湛,他年轻而英俊。
“有什么用!”厄尔瑟裁缝说道。
棕榈主日那天,牧师在圣坛前宣布了这桩婚事,接着大家唱赞美诗,领圣餐。裁缝、他的妻子和小拉斯穆斯都在教堂里。父亲母亲去圣坛前领了圣餐。拉斯穆斯坐在教堂的长椅上,他还没有参加过向上帝表示坚信的仪式。那段时间,裁缝家缺衣服穿,他们所有的衣服都是一再翻改,又补又缝的。今天他们三个人穿的衣服都是新的,但是黑色的,就像是参加葬礼似的。这些衣服是用罩马车的那块黑布做的。男人做的是上衣和裤子,玛恩做了一件高领长衫,拉斯穆斯穿了一身一直可以穿到参加坚信仪式的衣服。谁也不必知道那块布以前是干什么用的,不过不久大家便知道了。巫婆斯汀妮,还有一两个和她一样会占卜但并不以此为生的妇人说,那些衣服会给这家人带来灾祸,“除非是去墓地,否则就不该穿罩灵车的布做的衣服。”
木鞋匠家的约翰妮听到这番话时哭了。接着就出现了这样的事,从那天起,裁缝的身体便一日不如一日了。现在谁快熬不过去了,大家都很清楚了。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
三一主日④后的那个星期日,裁缝厄尔瑟死了。现在只有玛恩一人支撑这个家了;她支撑起来了,依靠自己,仰仗上帝。
第二年,拉斯穆斯参加了向上帝表示坚信的仪式。现在他要到城里去,跟一个大裁缝学手艺,可并不是一位案台前坐着十二个学徒的师傅,而是只有一个学徒;小拉斯穆斯可以算作是半个。他很高兴,看上去很快活。然而约翰妮哭了,她喜欢他的程度出乎自己的意料。
裁缝的妻子还住在老屋子里,继续操持着自己的营生。
那个时候,新的皇家大道开通了;那条经过老柳树和裁缝家的老路,变成了田间小路。
水塘也变了,剩下的死水上长满了浮萍。路碑倒了,它再没有什么理由要立在那里。不过树还是很茁壮美丽,风在枝头飒飒作响。
燕子飞走了,欧椋鸟飞走了,但是它们春天又会飞回来。在它们第四次返回的时候,拉斯穆斯也回来了。他的学徒期满了,他成了一个很漂亮但瘦削的青年。现在他要打起行囊到外国去看看,他向往着这一天。但是他的母亲不放他走;家乡不管怎么说总是最好的地方!
她的其他几个孩子都散在四处,他是最小的,家该是他的。他有的是工作可干,只要他愿意留在这一地区。他可以当流动裁缝,在这个庄子做两个星期,在另一个庄子里做两个星期。
这也算是出门旅行。拉斯穆斯听从了他母亲的意见。
于是他回到了他出生的房子里面,又坐到了老柳树下,听它飒飒地响着。
他很漂亮,能像个鸟儿似地打口哨儿,唱新旧歌曲。他在大庄子里受到很好的待遇,特别是在克劳斯·汉森家,他是这个教区里第二位富有的农户。
他的女儿艾尔瑟看去像朵最美的花,她总是乐呵呵的。你知道,总有一些人不怀好意说她为了显示自己的一口漂亮牙齿而笑。她很容易被逗笑,而且常有心情和人开玩笑,这在她身上都很自然。
她喜欢上了拉斯穆斯,他也喜欢她,但两人谁也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来。
于是他的心事多了起来;他继承父亲的性格比继承母亲的要多。只有艾尔瑟在的时候,他的心情才会好一些,接着两人便一起笑,说笑话,开玩笑。不过尽管有合适的机会,他也从来不吐一句暗藏在心里表示爱情的话。“有什么用处!”就是他的想法。“她的父亲母亲为她找有钱的人,我没有钱财。最聪明的办法是离开这里!”可是他离不开那个庄园,就像艾尔瑟用一根线牢牢地把他拴住一样。对她,他好像一只被驯服了的鸟儿,他按她的心意而跳蹦,或吹口哨儿。他顺从她的意愿。
约翰妮,木鞋匠的女儿在那个庄子里做佣人,她干的活是低贱的;她把牛奶车赶到田里去,和其他的女佣人在那里挤奶。是的,如果需要,她还得驾车送肥。她从不到大厅去,不常看到拉斯穆斯或者艾尔瑟,但是她听说两人好得就像是一对恋人。
“拉斯穆斯要交好运了!”她说道。“我真羡慕他!”她的眼湿润了,可没有什么理由要哭。
城里有集市。克劳斯·汉森赶车进城,拉斯穆斯也跟着去了。他坐在艾尔瑟的旁边。去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都是这样。他被爱情缠住了,但他却只字不表露自己的爱情。
“可是他必须对我说起这件事呀!”姑娘这样想。她是对的。“要是他不愿开口,我可以吓吓他!”
不久庄子里就传说本教区最富有的地主向艾尔瑟求婚了。他确实求过婚了,但是没有人知道她怎么答复他。
拉斯穆斯的思想波动起来了。
有一天晚上,艾尔瑟的手指上戴了一个戒指,拉斯穆斯问她这是什么意思。
“你订婚啦!”他说道。
“你说是跟谁呢?”她问道。
“是不是跟那位有钱的地主?”他说道。
“你猜着了!”她说道,点点头,跑开了。
他也跑开了。他回到母亲的家里,像一个掉了魂的人。他打起了行囊,要去那茫茫的世界,母亲的哭泣也不顶用。他用老柳树的枝子削了一根手杖,然后吹着口哨儿,就像心情很好似的,他要看遍世界上的胜景。
“叫我太伤心了!”母亲说道。“但是对你,离开这里是最正确、最好的办法,所以我只得忍受着。依靠自己,仰仗上帝,那么我就一定能再见到你,你还是那么高兴、快乐。”
他沿着新的大道走,在道上他看见约翰妮赶车运着一车肥过来。她没有注意到他,他不愿让她发现;他躲在沟边的灌木丛后,约翰妮驱车过去了。
他向茫茫的世界走去,没有人知道他到哪里去。他的母亲以为年底前他会回来的。“现在他可以看到新的东西,可以思考新的事情,然后他会回到旧事上来,这些事是无法用裁缝的熨斗烫平的。他太受他父亲的影响,我更愿他能更像我一点,可怜的孩子!但是他会回来的,他不会丢下我和这所房子的。”
母亲愿意年复一年地等待,艾尔瑟却只等了一个月。她偷偷地去找巫婆斯汀妮——麦兹的女儿,她会“治病”,会拿咖啡和纸牌算命,知道得比她的“上帝”还多。她自然也知道拉斯穆斯在什么地方,她在咖啡杯底的沉渣里看出的。他在一个外国的城市里,但是她说不出这个城市的名字,城里有大兵,有漂亮的姑娘。他在盘算是扛起火枪呢还是去找个姑娘。
这些话艾尔瑟可听不进去。她愿意用自己攒起来的零花钱把他赎回来,不过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是她出的钱。
老斯汀妮肯定说他会回来的。她会一种法术。对受法的人来说是很危险的,但这是最后的一招了。她要把锅放在火上为他熬东西,这样他便会动身,不论他在世界的什么地方,都会回到锅在的地方,回到心上人等待他的地方。这可能要几个月,但是只要人还在,他就一定会回来的。
他一定会感到不安,会日夜不停翻山越岭地走着,不论天好天坏,不论是否疲惫不堪。
他要回家,他一定要回来。新月如眉。老斯汀妮说,这样的日子正是做法术的时候。一天,暴风雨摧折了一根老柳树枝。斯汀妮削了一枝,用一个结子把树枝捆上,这会有助于把拉斯穆斯拉回来,回到他母亲的家里。然后她把屋顶上的青苔和藏瓦莲采下来放在锅里,放到了火上。艾尔瑟要从《圣诗集》上撕下一页来,她偶然撕下了印着勘误表的最后一页。“同样灵!”斯汀妮说道,把它投进了锅里。
要搁到锅里去的东西很多很多,要不断地熬,一直熬到拉斯穆斯回到家里。老斯汀妮屋里的那只大黑公鸡不得不舍掉红冠,也到了锅里。艾尔瑟的粗戒指也放了进去,她再也不可能把它收回来,事前斯汀妮就对她讲过了。斯汀妮很聪明。我们不知道名字的许多东西,都被扔进锅里去了。锅老是放在火上,要不然便是放在还燃着明火的炭块上,或者在热灰上。
这事只是她和艾尔瑟知道。
月亮渐渐盈了起来,又渐渐亏了下去。艾尔瑟时常来问:“你看见他回来了没有?”
“我知道许多事情!”斯汀妮说道,“我看见的也很多。但是他走的路有多长,我可看不见。现在他开始爬山了!现在又开始渡海了,正在暴风雨中!穿过大树林的路很长,他的脚上起了水泡,他在发烧,但是他得往前走。”
“不!不!”艾尔瑟说道。“我真为他难过!”
“现在他不能停下来!如果我们让他停下来,他便会在大道上摔死的!”
很长的时间过去了。月亮又圆又大地挂在天上,闪着月光;风在老柳树间飒飒响着,在月光中出现了一条长虹。“这是证实的信号!”斯汀妮说道。“拉斯穆斯要回来了。”然而他却没有回来。
“等的时间是很长的!”斯汀妮说道。
“现在我厌倦了!”艾尔瑟说道。她到斯汀妮那里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也不再送她新的礼物了。
她的心情轻松下来,有一天早晨,教区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艾尔瑟答应了那位最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