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一面镜子。
总是觉得不自在,大概是对新买的唇彩不自信,浅浅的玫瑰色,艳而不俗,媚而不妖,配上微曲的卷发,蓓蓓说像是芭比娃娃,天使脸孔,魔鬼身材,是个男人都会被我吸引。我却总是担心,这颜色,在成宇喆眼中是否太过招摇?如果引起他的反感,倒是得不偿失了,要不,擦掉?
我的手往包里划拉了一下,果然,没有带镜子,四下里看了看,除了停在路边一辆黑色轿车的反光镜,再无其他可以充当镜子的替代品,我当机立断,急急地冲了过去,飞快地蹲下身子——
很仔细地看了看反光镜中的这张脸,肌肤胜雪,唇红齿白,我眨了眨眼睛,水光潋滟,怎么看都是一张充满吸引力的脸,为什么成宇喆就是不喜欢?他是眼睛有问题,还是喜好不正常?或者不正常的根本就是我,又不是没人追我,怎么就偏偏喜欢成宇喆呢?
初次见成宇喆,印象深刻。
入学后的第一次班会,全班20个男生,6个女生,班主任要求每个人做简要自我介绍,以便大家尽快熟悉起来。介绍的顺序按照学号,我是第19个。
我没有做任何的准备,以为只要上去讲两句兴趣爱好就可以了,等听了一圈下来,却发现大家明显都是有备而来,有的风趣幽默,有的引经据典,甚至还有的当场露了一两手绝活,总之绝对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我向来缺少急智,马上就要轮到我了,我的脑子却是乱哄哄的,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能让人印象深刻。
18号男生救了我。他的自我介绍简单到了极点,只是短短的一句:“我叫成宇喆,喜欢下棋。”说完微微颔首,便沉着地走下讲台,我茅塞顿开,三步两步跳上讲台,学着他的语气,简单地介绍自己:“我叫夏淇,喜欢运动旅游。”
我正要走下讲台,教室里却突然喧嚣起来,每个人都在笑,还有人对我和成宇喆指指点点,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是我说错什么了吗?我叫夏淇,喜欢运动旅游,没问题啊?
我有些不知所措,视线不自觉地投向成宇喆,却不想他比我还要不自在,脸微微泛红,视线和我一触碰,便受了惊般倏地移开了,倒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甚少见男生脸红,现在的男生,一个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竟然还有人会脸红,太有意思了。我盯着成宇喆看个没完,完全忘了自己正站在讲台上,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盯在我身上。有人开始起哄:“成宇喆喜欢夏淇,成宇喆喜欢夏淇。”所有人都加入这场起哄,甚至有人开始按照节奏打起了拍子,整个气氛HIGH到了极点。
“我喜欢下棋”,我终于知道大家为什么要笑了,这个成宇喆,为什么说喜欢下棋啊,有那么多可喜欢的,为什么偏偏喜欢下棋?
不管怎样,那次班会,我记住了成宇喆。不知道我给他留下了什么坏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见了我就躲,就算和别人说得兴起,一见我来了,要么找个借口溜之大吉,要么就不说话,如果这是吸引我的一种策略,我承认,他成功了。
其实最初不过是单纯的吸引,还谈不上喜欢,真正让我动心的是一个月后与邻校师大的一场篮球比赛。那时我对篮球还没有太大的兴趣,是被蓓蓓生拖硬拽去的。她那时的男朋友是校篮球队的主力,自然要去捧场助威。托她的福,我们得以进入内场,坐在队员后一排的位子上,除了我们,还有同班的江如许,总共三个女生。
与势单力薄的三个女生形成鲜明的对比,对手师大来了很多女生,师大素来以女生多闻名,漂亮、活泼,一看就和安静、寡言的工科女生不一样。
赛场上黑压压的都是师大的女生,人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群女生既呱噪又没风度,吵吵得像五千只鸭子,就算我和蓓蓓好热闹的,也不由微微地皱起了眉。
主队进攻时鼓掌喝彩无可厚非,客队进攻嘘声四起也就算了,但客队罚球时还嘘声喝倒彩就有些过分了,谁都知道罚球是门技术活,更考验心理素质,就算在绝对安静的场合都可能失手,更不用说有五千只鸭子在一旁嘘声一片了。
我方队员就在一阵阵的嘘声中不是将球罚在了框外,就是连篮筐都没挨着,甚至离得老远。对手见此情形,更是展开了犯规战术,我队组织不起像样的进攻,罚球又不进,比分渐渐被赶上,反超。
又是犯规,罚球的是成宇喆。他刚站在罚球线上,周遭便又嘘声四起,我和蓓蓓早已坐不住,站了起来,我和蓓蓓拼命冲裁判挥手,示意四周太吵了,希望他能管一管,却不想他根本视而不见,谁叫是人家师大主场呢,我和蓓蓓义愤填膺,却也无可奈何。
时间已经不多了,对手领先六分,如果这两球再不进,无论是气势还是比分,打击都是毁灭性的,甚至说比赛提前结束也不为过。形势很严峻,我有些紧张地看着成宇喆,他看起来倒是很轻松,姿势表情与之前并无明显变化,其实他之前表现得中规中矩,并不十分出色,期待他这时候有突出表现也太难为他了,大概只能期待奇迹了,我一眼瞥见一旁的蓓蓓,她竟然真的双手合十开始祈祷了。
裁判的哨音响了,嘘声更响亮了些,成宇喆拍了拍球,却又突然放下了,然后,缓缓地张开双臂,手掌向上,手指微微抖动,竟是示意嘘声更响亮些,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细看,他动作的幅度更大,正是这意思。
周遭的女生都和我一样呆了呆,不过在几秒钟的静谧后,师大女生再度发飙,对于成宇喆近乎挑衅的行为,她们用嘘声,喝倒彩,不停地拍手跺脚来回击,整个球场都沸腾了。
这种场合,如果罚球不进,那也太丢脸了,可要在几百名女生的嘶喊嘘声中进球,太难了吧?我紧张得几乎窒息,成宇喆倒是气定神闲,熟练的拍了拍球,然后将球托起,和他之前的动作并无两样,周遭的一切,仿佛与他全无关系,很奇怪,我原本紧张得几乎透不过气来,这时却突然安定了下来,这个男人,仿佛有种奇异的力量,让人沉静、心安。
完美的弧线,漂亮的空心球,所有的声音在球进入篮筐的瞬间消失,整个球场突然安静了,静得诡异,使得篮球砰然落地的声音特别响亮,看呆了的我拼命鼓掌,整个球场再次沸腾,这一次,主场的啦啦队员集体倒戈,为成宇喆喝彩。
两罚两中,这次罚球成为扭转战局的关键,我方最后以六分获胜,其实自罚球后,便没有人再关心比赛的输赢,所有的人都在为那一球震撼,成宇喆一球成名,疯狂了在场几乎所有的女生,包括我。
喜欢一个人,只需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有时候,只需要一秒,我被那一秒的成宇喆征服。
我觉得成宇喆也是喜欢我的,源自我对美貌的自信,也源于成宇喆对我的反应,若不是对我有那么点意思,他犯得着见我就躲?分明是对我有意的。既然他个性腼腆,不敢表白,那么,我来好了。我庆幸自己所处的年代,女生主动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不以为女生主动是件丢脸的事情。
我的表白言简意赅,直奔主题:“成宇喆,我喜欢你,你呢?”我当时很自信,觉得成宇喆是小菜一碟,我出手还不信手拈来?不过成宇喆的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的脸色倏地白了,一脸惊恐,那烦心的模样,怎么都不是被心仪女生表白后应有的表情,难道是我自作多情,误会了?
成宇喆的拒绝很技巧,只说自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这话模棱两可,可有多种解释,让人遐想无限,且不伤对方,可谓最技巧最暧昧的拒绝。我原本也经常以这种方式拒绝追我的男生,再清楚不过所谓有喜欢的人,不过是一种托词。不过人总多自恋,尤其是像我这种有几分姿色又自以为是的,总觉得成宇喆是不同的,他可能是以这种隐晦的方式告诉我,并不是我不好,既然不是我不好,那自然表示我仍有希望——年轻时的我们,是多么自信,多么地自以为是啊。
我就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对到手的玩具弃之如敝履,却对遥不可及根本不可能拿到的玩具不可思议地执着,到后来,成宇喆被我追烦了,怕了,歇斯底里地发作了一次:“我到底哪里好,值得你这般执着?”
到了那一刻,我才恍悟,原来他真的不喜欢我,我委屈得几乎落下泪来,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为什么当初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说出来?我一定不会将我最好的时光,挥霍在一段不会开始,也没有未来的感情上,更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时光,一寸一寸地蹉跎。
我决定不再爱成宇喆,但是却可悲地发现,无论我怎么努力,也回不到之前的那个我,爱上一个人,很容易,但是,要不爱,却是那样难,连自己都不能。
我再次看了看反光镜中的自己,眼神幽怨一脸菜色,不折不扣的怨妇,怎么都不是我的风格。我用力拍了拍脸,然后双手紧握成拳,又看看四下无人,便大声喊了起来,用尽全身的力气:“成宇喆,你听好了,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最后一次,你再没反应,我真的不爱你了,真的不爱了。”
狠狠地发泄了一通,觉得心里好过了些,正想再次弯腰看看脸上的妆容,却见车窗突然摇了下来,从里面探出一张脸来,是个相貌清俊的男人,眉眼淡淡的,语气也是懒洋洋地:“小姐,你照了这么久,照完了吧?我可以把车开走了?”
我大窘,旋即大怒,没见过这样的男人,先是偷偷摸摸地看我出洋相,然后又跳出来戳穿我,存心看我出丑,真是个变态。我可不是好欺负的,我白了他一眼,很不屑地:“开吧开吧,不就一辆破帕萨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那人脸色微变,不过很快恢复了正常,淡淡地:“你懂车么?这是帕萨特吗?”
我又扫了一眼那人的车,眼波流转,脸上露出娇媚之色,柔柔地“哦”了一声:“原来是辉腾啊——”在那人脸上微微露出得意之色后,我很快加上一句:“都说买这车的是傻瓜,没想到还真有这种脑子进水的,快去医院吧,好好治治,晚了就来不及了。”
那人的脸色,足以让我暂时忘了在成宇喆那里受到的冷遇,我觉得痛快极了,得意洋洋地冲那人扮了个鬼脸,转过身,蹬着我三寸的高跟鞋,摇曳生姿,向着我的爱情,进发。
我打算去成宇喆的寝室找他,这个时候他一定在寝室摆棋谱,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抄近路,小路正对着学校大礼堂,我经过的时候,李路正从里面走出来,一见我,便似见了救星:“夏淇,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学生会主席李路,我和他结识于大二那年的“春之声”歌手大奖赛,学校里有点名气的美女都被邀去做颁奖嘉宾,我也是其中一个。后来又有过几次类似的活动,两人便渐渐地熟识起来,再后来,他又帮我介绍了几个校外的走秀,都是活轻松待遇丰厚的好差事,所以,通常都是我巴结着他,倒少见他这副奴颜媚骨,我本能地觉得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我冲他笑了笑,说了声“我有急事,有空再聊”便想走,却被李路死死拉住:“夏淇,这次你一定要帮我,求你了。”
我有心不理,不过李路拽着我不让我走,且一脸凄苦,路过的人都朝我白眼,我无奈:“到底什么事?”
“小事小事”李路知道我这样说,便是答应了,立刻嬉皮笑脸起来:“就是一会儿那个未来奖学金的颁奖仪式,原先的礼仪小姐任雪突然拉肚子,现在还在医务室吊盐水呢,你知道,今天学校的头头脑脑都要来,还有很多校友,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这礼仪小姐可不能含糊,能和任雪不相上下,不,比她还要有风度有气质的,除了你夏淇,就没有其他人了。这次你一定要帮我,就当我求你了,我请你吃饭,唱歌,你说什么就什么,我绝不含糊。”
我一听是这事,想也不想,一口回绝:“不要,你另请高明,我干不了,也不想干。”
我一口回绝,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李路有些下不来台,笑容就在脸上僵住了,过了很久才恢复过来,勉强笑道:“你不肯,不就是因为江如许吗?这四年,你们掐得厉害,这次她得了未来奖学金,如果你做礼仪小姐,两人站在一起,一上一下,你觉得没面子,是不是?”
李路多少说中了我的心事,我却不肯承认:“我跟她掐什么,是她什么都要跟我比,我根本就不在乎。”
“这就对了”李路猛地拍了一下大腿,然后给我细细分析:“你知道敌我之争,最高境界是什么,就是她在乎的东西,你根本不在乎,你让她江如许得意好了,你让她看看,你根本不在乎,你笑得越甜,她就越没劲——”李路察言观色,见我有些心动,便趁胜追击:“要不,让她看看咱的气度?”
李路是学校十大辩手之一,擅长观察,然后下猛药,谈笑间,樯橹灰飞湮灭,我自然不是他对手,脑子发懵,一冲动,便上了他的当。
后来发生的很多事情,都源自我一时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