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小说里,都喜欢粗线一个妖艳的男人,美的不像话,美的女人都嫉妒,没得女人又爱又恨。我该不该也庸俗一把呢。
那样的阳光洒脱少年,该给他一个怎样的女人。也许,帅气十足更合适。
然后啊,然后啊,然后,,笑天就忧伤了。因为,美丽的男人,仙儿会甜甜的喊美人姐姐,帅气的女子呢,仙儿却追在后面着急的喊“情哥”?
好吧,那就让庸俗狗血继续吧。在混乱的不能再混乱的。
咳咳,言归正传:
吃吃喝喝,玩玩闹闹,三个人的旅行,也别有一番滋味。而仙儿,再结束了长时间的压抑之后,更是恢复了单纯可爱活泼善良的本性。笑天对这一点,颇为欣慰。自己,似乎可以跨出去一步了。
只是,这一步,没来得及。因为,一只小狗跑过来了。然后,一只大狗跑过去了。笑天怒了。
咳咳,有点乱是吧。
好吧,时间倒退半个时辰。
霍十全那家伙难得不跟着一起出门,笑天跟仙儿自己出来转转。
两个人一个美若天仙,一个俊逸不凡。这样的金童玉女走在大街上,自然是引来无数目光的。
咳咳,画面描述太多了。说正题。
两个人,出门,没在大街上多呆。买了仙儿喜欢的冰糖葫芦芙蓉糕,翡翠春卷豆沙包,还有香喷喷的奶油酥,酿皮子。然后,往郊外走去。
青青的草,蓝蓝的天。两个人,在干净的小溪边,靠着大叔,席地而坐。斑驳的树影下,两个人吹着风,听着潺潺的流水,看着风中摇曳的一丛丛野花。笑天的心,突然就静了,就这般沉浸在其中,愿时间就这般停止。
小仙儿自然是没这个觉悟的。单纯的她,一旦抛开了这些年的执拗和束缚,很快找回了本性。活泼,纯洁,善良,又单纯可爱。
修成人形也才没几年,在罗家,又不曾对人间有过多的接触。心性上,也还只是个孩子。吃着自己喜欢的东西,甜滋滋的味道在嘴里蔓延。漂亮的小眼儿忍不住眯了起来,吃的一脸的满足。
这样满足的笑容,就这样,被捕捉到。笑天的心,一紧,这样的她,该是属于他的。这样的她,终于回来了。那样清澈的眸子里,除了幸福,再看不到其他。这才是他一直呵护的美好。
他想,也许,该做点什么了。
“仙儿。”欲言又止,好吧,维持了这么多年的平静,就这样打破。即便是笑傲天下的他,也犹豫了。他怕。
“嗯?”清澈的眼底,写满了好奇。
“你,”停顿片刻,“你怎么这般喜欢吃这人间的食物。”笑天有些无奈了。
“自然是好吃。”漂亮的小脸上,写满了欢喜。“狼,我在人间这些年,真的是虚度了。从不知这冰糖葫芦能这般好吃,酸酸甜甜的恰到好处。这芙蓉糕,能这边美味,甜而不腻,入口即化。这……”洋洋洒洒的讲述自己的发现。仿佛为了证明这食物真的如自己说的这般美味,白皙的小手拿起一颗豆沙包就往笑天嘴里塞。“真的很好吃。”
这无意识的动作,很简单。却让笑天突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张嘴咬住豆沙包,唇却不小心碰到了那略微有些冷的小手。那与自己不同的体温,瞬间触动了自己。
肇事者显然没这个觉悟。并没有发现笑天的异常,还很骄傲的询问,“好吃吧。”得意洋洋,一副‘我没说错吧’的表情。
某狼明显没反应过来,“嗯,很滑,很软。”
清澈的眼底,又写上了好奇,“嗯?我怎么没吃出来。我只觉得这般香甜软糯。”
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嗯,仙儿喜欢吃就多吃。”
停顿了一会儿,又重新开口,“仙儿,你喜欢人间,还是喜欢山里。”
“自然是喜欢山里的。说起来,我想小鹂,想小彩,想大家了。这么久没回去,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样了。小鹂唱歌是不是还那样好听。这么久了,小彩修成人形了没。隔壁山的阿花,有没有再来欺负小茶。”说着,看了看手里的美味,“他们,自然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山里如果也有冰糖葫芦,就更好了。”
“那我们回山里可好。”笑天有些激动,也许,仙儿是愿意的。
“可是,我还没玩够。人间,也有很多好玩的。”
“那我们玩够了,就回去,可好。”
“可是。”仙儿有些欲言又止,她喜欢山里,可是,却不想跟他一起回去。总觉得,还缺少什么。
这欲言又止,看在笑天眼里,却以为,她又想起了罗儒良。
“仙儿,你,可是……”吞吞吐吐还没说完。他其实想问,你可是,还放不下他。没关系,我等你。
只是这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眼前跑来的两个小家伙,打断了。
有些无可奈何。可是,他却恼不起来。
那只毛色纯黑的小狗,被一只凶狠的大狗追着。
浑身的毛,早已没有了光泽。一些地方,还有着明显的伤痕。不知道追了多远,那偶尔的趔趄,明显已经快支撑不住了。
可是,却一次次坚持下来。
那大狗,仿佛饿惨了。瘦骨嶙峋,拼命的在后面追着。只为小狗嘴里的,那一点点的肉块。
那两只狗,就这么冲过来。
小黑狗直直的冲进笑天的怀里,那最后的一跃,仿佛倾注了全身的力气。就这般直直的冲了进去,连瑟瑟发抖的力气都没了。只有笑天能感觉到,那浅浅的心跳和微弱的呼吸。
大狗怒了。追了那么久,眼看就追到了,居然被眼前这个人坏了好事。气急了的他,连眼前的食物也不放在眼里了。
“汪,唔……”大狗的喉咙里发出了沉沉的示威声。(他在说,放下他,不然连你一起咬。)
“想让我放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他的示威,笑天自己是听得懂的。他有些好笑,居然,有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畜生,竟然敢挑衅自己。
“汪唔……汪唔……”(再不放下,我真咬了。)
“来,这些东西给你吃。你不要咬了。饿坏了吧。”单纯的仙儿,有些不忍心他就这样被笑天一掌劈死。
“汪唔……汪唔!”(谁稀罕,你走开,不然连你一起咬。)
“仙儿,我们走吧。无须跟只疯狗多说。”跟只疯狗讲道理,犯不着。
“嗯。”仙儿显然懂的。
那只疯狗,明显是只不想活的。在两人转身的瞬间,扑向了仙儿。也是在这个瞬间,笑天的指力击中了这只疯狗。
笑天不动声色的继续陪着仙儿往前走。身后是散落的糕点和一只死狗。居然敢伤害仙儿,他不介意脏了自己的手。
这点小事,笑天自然不会让仙儿注意到。“狼,这个小家伙怎么样了。”
“没事,只是累极了,也饿极了。”看着怀里的小东西。眼里流露着复杂的目光。只有他自己知道,救下这个小东西,是因为它眼底的坚毅,仿佛曾经受伤的自己。
修长的手指,不染一丝尘埃,却一点不嫌弃小狗身上的脏乱。轻轻的,一下一下的抚摸着。思绪,却有些远了。仿佛,看到了,那些,过去。
这样的笑天,是仙儿从未见过的。她的心,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笑天。”
“嗯?怎么了?”仙儿的口气有些异样,他立刻从思绪中抽离。刚才的他,仿佛从来没出现过。
快的,让仙儿觉得,刚才自己看到的,都是错觉。皱皱眉,赶走心中的疑惑。抬起小脸,嘟着红润的小嘴,“嗯,没事。我只是想说,我们给他洗洗澡吧。好脏。”
“自然,还要收拾他身上的伤口,还要给他吃点东西。”他的仙儿,还是这般的善良可人。
客栈。“你们,出去这一会儿,就带回这么个东西!”霍十全有些凌乱了。这两个人,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啊。美好的,不染凡尘。
而,现在,他们在做什么,在给这个小家伙洗澡。小家伙吃了点东西,很快就醒了,而且,很有精神的样子。两个人,手忙脚乱的,给这个小东西洗澡。
好吧,霍十全得承认,即使这样手忙脚乱的洗澡,这个画面,依然,很美。这难道就是他赖上这两个人的原因?他自己都很奇怪,明明是跑出来玩的,居然,会跟着,不对,是赖着这两个人,快一年了。
小狗洗完了,清清爽爽,黑豆般的小眼睛,很有精神。可是,身上,看着,就有点,嗯,不像话。
白白的绷带,绑了很多。一个两个白色的蝴蝶结。身上大小伤口太多,这里也绑一下,那里也绑一下。就成了这样。
所以,那精神的小眼里,还有着那么一股子,哀怨?
“你们,不会要养他吧。”霍十全有些无奈。
“可以吗?”仙儿习惯性的抬头,向某狼询问。
“仙儿喜欢便好。”
“我们要出去玩的,要出去玩的,带着这么个小东西,很不方便的。”霍十全有暴走的冲动。
“那怎么办,他好可怜哦。”小仙儿再次习惯性的把头转向某狼。
“没关系,我们能养。”
“仙儿,你看,我们带着它,会很麻烦的,要不,我们找个好人家,收养它。”霍十全只好再从仙儿这里下手。他算是看明白了,只要这个小白痴同意,那个大呆子肯定不反对。好吧,他得说,狡猾如他,再认识他们两个的第一天,就看明白了
“这个”仙儿有些犹豫,她实在不忍心。可是,路上带着这个小东西,确实不是很方便。她抱着小家伙,认真的问,“暂时把你寄养在别人家好不好。等我回家的时候来接你。”
小家伙并不认为他讲的话,仙儿能听懂。但是,他是个不喜欢给人家添麻烦的好狗。所以,他还是呜呜的叫了两声。(我无所谓。)
“你同意了。那好吧,明天就给你找个好人家。”
那只小狗傻了。这人居然能听懂?霍十全傻了,从头到尾他看到的就是仙儿的自言自语。可是,事情居然就这么解决了。他没费半点口舌。可是,不管怎么说,事情能解决就好,这个小白痴的思维,不能以正常的途径去理解的。他懂,所以啊,他一定尽快把这个麻烦解决。
“嗯嗯,好,这件事情就交给我了。我一定给它找个好人家。”话说出口,却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儿。找个好人家,找个好人家。这是娶媳妇儿还是嫁闺女。
算了,不管了,能把这个小麻烦解决掉就好。
这两天一直有人过来想收养这只小狗。嗯,没办法,霍十全开的条件太好了。收养一只小狗,能得百两纹银。而且,小狗的吃食,还另给一部分钱。而且,还只是寄养一段时间而已。只要你有爱心。
要知道,普通人家,一年,都赚不了百两纹银。
只是,这些人,明显的冲着钱来,仙儿感觉很不舒服。笑天的感觉,也不好。他们两个,都不认为,这些人,能把小将照顾好。Ps:小将是那只小狗的名字。两天的好吃好喝。那个小家伙的毛居然变得很有光泽。胖嘟嘟的样子,很是可人。黑黑的毛,精神的小眼睛,破有点威风凛凛的气势。所以,笑天给他取名叫小将。
好吧,霍十全也不认为这些为钱而来的人能有那么大的爱心养一只狗。显然,用银子买个人来照顾,明显不靠谱。果断的判定,这是一个馊主意。可是,他还不是想赶快拜托这个小麻烦。
再说不用银子,用什么?**?为了那只小狗?犯不着吧。他十全少爷,要做这种事儿。更何况,这用银子给小狗买个主人,这样的事儿,已经当个新鲜事儿传遍了大街小巷了,估计能进江湖奇事录了。我要是再为了只小狗**。估计要打破江湖奇事录了。算了算了,还是再等等吧。
实在不行,他十全少爷豁出去了。哦,不不,当然不是**。他去,明察暗访!!算是老本行吧。
好吧,他没等多久,因为,这件事情实在有点匪夷所思。所以,引来了一个好奇的人。嗯,好吧,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
这个人的出现,让他很久以后,都无比的矛盾着自己做的这件事情。这个让他痛苦不堪,又爱又恨,咬牙切齿,无可奈何,没了分寸,慌了心神……的人。这个人,就是楚晴歌。
如果,他能预知未来,知道今后的日子,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不要预知很久,只要能预知到这一天,就好。那他,一定,一定,一定,不会再出这么个馊主意。好吧,也没那么一定,他肯定,还会再这么做的。
因为……
好吧,她来了。气势汹汹的,带着个“肉丸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