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万晓鑫说她要解大手,我又是个男生,所以我只好把她领到公共厕所的女厕门前,让她自己进去。
我印象很深刻,万晓鑫对我一再点头道谢,是捂着小肚子,倒退着进入那个土灰墙抹的简易公共厕所的。
我挥了挥手,示意她抓紧些、快去快回,然后就站在厕所的正门口等。谁知一晃就过去了十分钟,里面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万晓鑫……万晓鑫!”我在门口大声地喊着这丫头的名字,心中预感到不妙。
有个农村来的大姐,是我眼看着进的厕所,见她提着裤子从里面出来,我连忙问,里面是否还有个女孩子。
大姐摇了摇头。
我顿时就懵了,后脊梁骨上的汗一下子就浸透了衣服,也根本顾不得男女有别了,直接蹿进了女厕所里。
事后想来,也得说人家万晓鑫有命,偏偏偌大个公共厕所里,凑巧就有一处尚未砌好投入使用的茅坑!
而这个这个鬼丫头,就顺着这个还算干净的茅坑溜啦!
我顿时又气又急,竟然第一次看人,就让个丫头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溜了,这还了得?!
好在刚砌好的茅坑里还有些生石灰,万晓鑫在逃跑的时候,脚底下踩出来一溜儿的脚印。我想都没想,赶紧循着她的足迹撒腿就追。
由于年轻的缘故,这丫头跑的相当快,我循着脚印一直跑到了附近路口处的百货商场门口,发现不见了踪迹。
由于是大清早,百货商场刚开门,里面的人不算多。我掀开门帘子,一个箭步就冲了进去。
商场的地上,早已没有了生石灰的印迹。而商场里的地形四通八达、相当复杂,根本搞不清楚万晓鑫朝着哪个方向跑了。
那一刻,我明显能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嗡地一声,头都要炸了。
“万晓鑫,万晓鑫!你给我出来……万晓鑫!”我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扯着嗓门子就高声大喊道。
一些刚刚来到商场正准备出摊的商户们,听到我的叫喊声,纷纷瞧热闹,抻长了脖子瞅。
就在此时,只听得市场里的肉摊位置忽然传来一声怒吼声:“妈拉个巴子的,老子宰喽你!”
紧接着,又是一声女人凄厉的嚎叫声。
我刚循声朝前走了两步,便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捂着鲜血淋漓的胳膊,失魂落魄地迎面跑来。
一个身高足足一米八的壮汉,正操着杀猪刀,凶神恶煞地紧追在女的身后,嘴里骂骂咧咧的扬言要杀她,显然完全失去了理智。
那凶狠的表情、阴郁的眼神、恐怖的气势,极似黄秋生在惊悚港片《人肉叉烧包》里要酿血案之前的表现。
我本来要追的是犯罪嫌疑人万晓鑫,谁知竟半路遇到了另外一起即将发生的命案!而且即将动手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就近在咫尺,正迎面朝我走来!
女的手臂流血、夺命奔逃,男的持刀紧追在后,引得市场内的商户们全都像是见了瘟神般,纷纷退避三舍。
那一刻,我明显能感觉到浑身的肾上腺素都被调动了起来,血液直冲涌到了头顶,整个人完全忘记了恐惧,从旁边一处卖小百货的摊位上,径直操起了一根拖布杆。
我挥舞着拖布杆,头脑中忽然冒出来“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句至理名言,以杆为棍,横在小路的中央,朗声断喝道:“站住!把刀放下,赶紧把刀放下!”
那壮汉先是一愣,转而又在一瞬间,把满腔的怒火全都朝我撒,瞪着我怒吼道:“你他妈的是干啥吃的?”
“我是警察!赶紧把刀放下!”我大吼了一声,同时再次舞动着拖布杆。
那壮汉估计是看我太年轻,又没穿警服,又完全处于盛怒状态,嘴里嘟囔了一句“我管你是谁呢”,拿着刀就朝我劈头砍来,完全是一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架势。
我连忙横起拖布杆,抬过头顶去挡刀。
只听“咔嚓”一声响,拖布杆被锋利的杀猪刀劈成了两段!
我手中的拖布杆顿时就成了双节棍了,好在警校时还学过几段警体拳法,一通挥舞之下,竟将那壮汉连续逼退了好几步。
一个垃圾桶,在关键时刻帮了我的大忙,将那壮汉在后退的过程中,绊倒了一个踉跄。
我瞅准机会,嘴里也毫不客气地回骂了壮汉一句,同时猛地用手中的半截拖布杆朝他的前胸狠狠地杵了过去!
壮汉重心不稳,一下子就摔倒在地,然而手中依然死死地攥着那把血淋淋的杀猪刀。我飞身上前,猛地一个飞脚,踢在了壮汉的手上,将那把凶器踢飞!
眼看着壮汉挣扎着、嚎叫着,身体滚动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我操着半截拖布杆丝毫没犹豫、更没客气,朝他的脑袋狠狠地连续削了两下。
“不许动,动就打死你!”我低吼了一声,毫不客气地用极为冷厉的声音警告他,同时用半截拖布杆的断茬儿锋利位置,直接戳在了壮汉脑袋上的太阳穴位置,意思是只要他敢乱动,我肯定就动手戳破他的脑袋。
壮汉显然没想到,我居然会如此勇猛。他躺倒在了地上,开始告饶,同时举起了两只手示意自己投降。
“我是北广场派出所的,快,找根绳子来!”在我的强势要求下,很快便有一位男商户自告奋勇地递过来一大截红色的、俗称为玻璃丝带子的塑料绳。
在众商户和路人的瞩目下,在男商户的帮助下,我押解着壮汉,回到了派出所。之前被壮汉砍伤胳膊的女人,其实是他的姘头,已经被送到医院先治疗了。
达叔已经回来了,原来之前他是领着警员,去万晓鑫工作的夜总会搞调查去了,她偷的新款诺基亚手机价值不菲,主要是再去了解一下,是否还有其他的盗窃案发生,这样就可以考虑串并案扩大战果了。
壮汉前脚被关进了万晓鑫之前待的笼子,达叔后脚就质问我,那个丫头哪儿去了。
我只好实话实说。
在押解壮汉回派出所的途中,我原本简单地以为,丢了个犯罪嫌疑人,可半路又抓回来个杀人犯,起码能闹个功过相抵。
谁知,我还是太年轻了,这个想法自然也太幼稚了。事实上,作为实习生,根本就没有这种“功过相抵”的资格。
“走,跟我去抓人!”达叔大手一挥,朝着本警区的两名警员命令道。
自己捅了娄子,自然想倾力弥补。我连忙跟在后面请求道:“达叔,带我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