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言万语,道不尽我对你的歉意。---嘉皓】
(文/刘小安)
做噩梦了,梦里我呐喊着你的名字,你却头也不回地跟着乐曦走了,睁开双眼的时候耳垂是湿润的,眼角依稀可见的泪痕证明我哭了,因为这个梦。
晨宇在厨房,哼着那天他用小提琴奏出的曲子,我靠在门边,看他正在为我忙碌的背影,不管冰箱里的食材有多么简单,他都能换着花样将它们变成令我垂涎欲滴的美味佳肴。晨宇,你也曾为乐曦如此用心吗?那么幸福,他曾经那么幸福,却不懂得好好珍惜。
天已放晴,阳光的部队赢得了最后的胜利,并带着它的千军万马驻守在这片拥有至高无上庇护权的大地,但我知道,这只是暂时的,乌云和连续不断的暴雨还会卷土重来,这循环了四十多万年的天气之战,怎能说停就停。
手机突然响起,一连串陌生的号码映入眼帘,会是谁呢?
"亲爱的,还记得我吗?"
糟了,是她!
在手机另一边的人叫付红杉,是,是我的结发妻子,不!早在半年前我就已经跟这心肠歹毒的女人撇清了关系,她现在打电话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这么久不见,想你了呗。我在老地方等你,出来一起喝杯咖啡吧。噢!对了,带上那可爱的小宝贝儿,我可是很喜欢他的呢。"
她说完便挂掉了电话,我愣在原地看着晨宇被吓到的脸,心里一阵阵的痛,付红杉怎么会知道他?害我还不够,又要玩什么阴谋诡计?
晨宇见我半饷都没动,就上前环住了我的腰,把脸挨进我的胸膛问发生了什么事,我轻轻抚过他耳边的柔发,将想说的话硬生生地咽下了喉咙。
晨宇是无辜的,不能让他滩这池浑水...
收拾好餐具,送晨宇到文具店,我便一个人去了那个所谓的老地方,一家叫做《三世情缘》的咖啡厅。
它开在离学校不远的一条巷子里,门面不大,却装修得富丽彷徨,特别是用金色调漆的招牌,那么引人注目,让人只要看上一眼,就能记得它的奢华。
付红杉在角落的一间包厢里,她喝着咖啡,抽着烟,艳红色的指甲油在昏黄的灯光下像鲜血一样,她不再是以前那个整天爱撒娇,爱把牛奶当水喝的小女生,不再是以前那个素面朝天,就算下着雨也要奔跑的调皮鬼,她变了,变了好多,很彻底,浓浓的烟熏妆和亮皮的高跟鞋就是最有力的证据。以前的付红杉不喜欢咖啡苦涩的味道,她说那味道会将原本停留在舌尖上的甜蜜覆盖地干干净净,怎么也挥之不去,就像失恋的感觉,会将所有美好的回忆彻底埋葬在痛彻心扉里。
"嗯?小可爱呢?他没跟你一起来吗?真是让人..."
"为什么还要回来?!"
我吼着截断了她的话,可她不但没有一点点的惊讶,反而轻蔑地笑了起来。
"我就不懂了,姓唐那老不死的儿子有病,你也跟着他一块发神经,杜嘉皓,你脑子里都装草了是吧。"
付红杉边说边转动着戴在右手中指上的铜色骷髅头戒指,咖啡已经喝尽,服务员敲门送来两份甜点,付红杉说这是专门为我订制的"四叶草之恋",拥有美丽的名字,也包含了曾经令全世界都羡慕的回忆。
那场婚礼,那场感人肺腑,动人心魄的婚礼,举世无双,独一无二...
"传说,在十万株苜宿草中,可能只会发现一株是四叶草,因为机会率大约只有十万分之一,所以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你。相见,是代表幸运的第一片叶子,相识,是代表希望的第二片叶子,相知,是代表信心的第三片叶子,而那第四片代表爱的叶子,便是你。
我爱你,红杉。"
"我爱你,嘉皓。"
"付红杉小姐,你愿意嫁给眼前这位杜嘉皓先生为妻吗?无论健康与疾病,无论贫穷与富有,你都愿意一生一世不离不弃,陪着他,爱着他吗?"
"杜嘉皓先生,你愿意娶眼前这位付红杉小姐为妻吗?无论健康与疾病,无论美丽与衰老,你都愿意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疼爱她,呵护她吗?"
"我愿意..."
那天,五彩缤纷的礼花洒满了整片晴空,迎风而舞,肆意飞扬,将近七百来宾的祝福和见证,我以为我跟红杉的婚姻可以坚不可摧,可没想到的是,她竟然会因为半年前的那场意外而离开了我,呵,真是讽刺。
"别急着把所有罪名都赖在我的身上啊,这次回来不是为了跟你扯我们的,先看看这份报纸吧。"
说着,付红杉尝了一口甜点,从身后拿出一份已经有些发黄却还算完整的旧报纸放到了我的面前。她用手指了指第一页的头条新闻,问我知不知道图片里的婴儿是谁,我把椅子往后靠,快速看了一遍新闻的内容,上面讲的是一位富豪遗失了他刚足月的儿子,并以千万元人民币的重酬刊登了寻人启示。
等等!婴儿左眼下的爱哭痣...
"呵呵...杜嘉皓啊杜嘉皓,他可是颗龙吐珠啊!龙吐珠你了解吗,就是那种只要你好好利用,他就能成为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小金库,噢不!是大金库,呵呵..."
我压着玻璃桌面站起,不想再听这疯女人的疯言疯语,她说那句话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贪婪,就像头嗜血的饿狼,恨不得一口将晨宇吞进肚子。
"难道你就不好奇这龙吐珠的来历?他可是像这样拿过枪,‘嘭’的一下把人家脑袋轰烂的刽子手。"
付红杉边说边用手做出手枪的样子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那拟声的字眼让我的心狠狠地颤了一把,她说的是半年前曾经闻名于世的无根案件,银行抢劫撞上了车祸,当时我和付红杉也都在场,结婚第七天的蜜月之旅,英国伦敦,午后三点二十五分。
我和红杉正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突然耳边炸开一阵如龙呤虎啸般的枪响,顷刻间,惊慌的恐惧瞬间埋没了欢乐的笑脸,我们紧握着彼此的手被硬生生拉开,就这样失散了。
混乱中,我碰倒了一位男孩,俯身正要将他扶起的时候却听见了红杉在喊我的声音,我愣了一下,但这仅仅只是一秒钟的时间,男孩就已经被匪徒从地上拽起,用枪抵在了他的脑门上。红杉扯着我的衣服叫我快跑,可与此同时,一辆失衡的小车撞上了银行的大门,两名匪徒当场死亡,白花花的钞票漫天飞舞,尖叫声未断,紧接着又是一下令人胆颤心惊的枪响,最后一名匪徒的太阳穴上被崩出了个血洞。
一切都发生地让人来不及做出反应,难道...
他怎么也会在那里...
如果不是我急于要找到红杉,如果不是我的犹豫,男孩说不定就不会被匪徒抓住当人质...
"别乱猜了,他就是晨宇,我亲眼看着他开枪杀了那个人,动作娴熟地要命,你是没看见他当时的眼神,跟复仇鬼上身似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杜嘉皓,没准他就是杀人犯的儿子,遗传了残暴凶恶的基因,反正这晨宇不简单,只是你没发现罢了,你..."
给我住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