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道尔跟陈容媛说了之后,就去跟踪那个穿着红色运动服的人。
从那身着红色运动服人走路的样子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男子。道尔跟在后面,则假装若无其事,漫不经心,掏出裤子口袋里的烟很自在的抽了起来。
这个穿着红色衣服的男子显然没有任何的察觉,按照着自己的路线优哉游哉走着,道尔十分谨慎的在后面跟着;红衣男拐向就在前面的弯角处时,道尔又是快速的跑了上去,但是动作很小心,看得出和熟练。
跟踪技巧,对于一个侦探来说,是很重要的。每到拐角处都是最危险的时刻,万一男子回头望一下,而道尔正好跟踪过去的话就会被发现。
这时到了拐角处,道尔顺着墙壁探头过去,突然发现那男子不见了,于是马上跑了上去,这时又猛的发现他已经拐进了身边的另一个弯道里;刚才跑过这个弯道,差点被发现。
为什么这人连头都不回一下?这倒不是什么问题,让道尔感到疑惑的是红衣男的步伐很快,可以看出很有可能是要去某个约定的地方。而且道尔发现红衣男老是走弯路,因为老是经过拐角处,所以他只能是更加小心地跟着。
这时,红衣男又从拐角处走了,视线便被拐角处人家的围墙所挡住。道尔连忙跟了上去,悄无声息但是很快,背贴着围墙顺着移动到头,探头一看却发现人不见了!这次真是不可思议,拐角之后的是一条直道,而且并没有什么藏身的地方。红衣男自走进拐角里后,离开道尔的视线也是只有短短的两三秒,就这三秒的时间不可能会跑完这段距离!
道尔在路口处驻足了,接着向前跑了过去,但到了下一个路口后,确认是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可是心中却更加的疑惑。
一边想着,走着,可是他好像不是走回原路,而走进了另一个小道,之后又出了胡同,来到大街上。到了对面之后,他停在了一家咖啡厅门前——波洛咖啡厅。
在厅里。道尔上了楼,来到了一廊的尽头处。
尽头那正好是一面大大的玻璃墙,从那里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就在近处,便是一座连绵的山——贝克山。连绵不绝的山段,郁郁葱葱的树林,一片大大的绿色景象,使人看着会有一种愉快的心情;而往下看是贝克山脚下的“十二路”——有传说这里曾今居住过十二尊仙人。
就在波洛咖啡厅门前街道左边十字路口处,还有个交通红绿灯。
玻璃墙前是一席桌椅,而坐在椅子上当道尔来的时候站起来的便是陈容媛了。“这里”道尔走近之后,她上前去。
两人坐了下来,陈容媛拿起椅子左侧扶手上的一个耳麦,说:“30号桌,再来一杯mocha”
“好的,马上来。”之后从耳麦的话筒里,又回过来了一声女性的那种很轻柔的声音。道尔是感到这个声音好像特别的熟悉,但就是想不出。
“怎么样啊?”
道尔想了下,说,
“唉,刚才连我都感到不可思议了。”
“怎么,快说?”
“那个红衣男,他凭空消失了!”
“消失?”
“当他走进拐角处后,我立即跟了上去,可是人就消失了”
“会不会藏在哪里?”
“没错,就是没有,而且也是没有听到任何的声音,就像是真的有魔法一样,两秒钟的时间,红衣男就在拐角处之后消失了,”道尔边说边想,“本来我还猜想是不是翻墙了,可是我并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诶等下,”
“什么?”
“话说到刚开始的时候,就是你是怎么知道那把枪是那个穿红色衣服的男子?”陈容媛凑到了道尔耳边轻声地说起“枪”这个字眼。
“是这样把,刚才,就在我捡起手枪的时候,我瞄了一眼。虽然很短暂,但我还是确认了这手枪就是那红衣男的,”
“就是,怎么知道的啊?”
“其实,是这样的。当我瞄了一眼之后,我生理的工程又开始工作,一系列的推理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曾经有见过这种抢,这把枪是美国Smith·Wesson公司的M500转轮手枪。我很清楚的看见了地上手枪后便马上收起了它,我肯定的是手枪刚刚掉下来。想下就知道了!如果这手枪不是刚刚掉下来的话,它肯定会被行人踢到或踩到,人的自然反应那便是下身去看,一旦有这样,那就会引起小范围的骚动,但是并没有,因此推想这手枪是刚刚掉地,而又正好被我看见。
接着我的目光就锁定了人物。在我发现手枪时,就在我们面前的四个人中,按手枪掉落的位置,右边;我就将范围缩小四人之中右边两人的身上。右边第二个是一个穿超短的黑色牛仔裤,就跟你一样。但是她是穿的是打底裤,而且,只是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打扮是非主流的,但是这样的情况是不能藏抢的,之后剩下的一个···”
“可是,如果说是很有经验的人呢?她···”
“那么,”道尔像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一样,他接着说,“就可以肯定是最右边那个,红衣男了。”
“你太行了,这样就能推断出了!”陈容媛也回答着。
“那是推论,要说推断呢,就是手枪上Tigger是红色的。”
“扳机是红色的?”
“没错,其实就此一点也可以联想到红衣男···”
“那,也可能是第二个女的啊,因为那个女的穿的是一双红色的布鞋,因为她打扮的很非,所以我一下子就注意到她··”
可这后,道尔却没有说什么。
“是陈晨!你看,下面车上的那个是陈晨!”陈容媛不经意的向街道望去,她看见了正好停在十字路口红灯前的一辆轿车,陈容媛的视力很好,她一眼就看出了坐在车上的陈晨。
(陈晨,男,17岁,七川市中学高中生)
紧接着,道尔打开了玻璃墙上的一个玻璃窗。这个玻璃窗向外打开,离地一米高,在正中央。道尔透过玻璃窗俯身下往,的确是陈晨的车——保时捷“356A”。
“阿晨!”
陈晨听到了有人喊他的名字,于是快速的拉下一侧的挡风镜,侧着头伸出了车窗,他向道尔这里看来。
“乱步,快下来!”陈晨突然的喊到。
“怎么了?嗯来了!”道尔应声,别叫陈容媛一起走了。陈容媛马上拎上包,跟着道尔。
而就在道尔下楼的时候,正好撞见了服务员。因为她是端着盘子,上面还有杯mocha,不仅可以看出是服务员,而且从走的方向看就是要给道尔的。
道尔看见这个服务员之后像是吃了一惊,他确实也停下来盯着这个服务员看。但是这个服务员——她却是很年轻,可能也就十五六岁把,可能是在这里打临时工的——因为戴着帽子,低下了头,继续向前走着。
也许,服务员知道道尔是在看自己?是服务员不知道他是30号桌的而没理,继续走着?还是···
陈容媛走了过去,拉了下道尔,道尔马上回过神来,他摆了几下头,看了周围之后,便转身很快地下了楼梯。
陈容媛跟着走下楼梯的时候,还回过头望了一眼。
那个服务员——她——头发是扎起来的还往左边一斜,其实看着也挺有女人味的。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黑色的超短牛仔裤,配上一条打底裤,还有一双红色的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