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千麒觉得自己这会儿像个幽灵一样在午夜的大街上游荡。
磨县的县城很小,人也不多,到了这个点儿,只有昏黄色的路灯还在照耀着街道,几家粉红色的店铺还在营业。
钟千麒只是觉得,自己好像不再是自己了。
曾经的自己,有什么样的梦想呢?做个好医生,做个好人。可是如今的自己在做什么呢?杀人?放火?呵呵,真是讽刺啊。一个致力于做医生的人,还没有救人,就差点忍不住去杀人了。
可是,那些人不该死吗?钟千麒不知道,按照他的道德观来说,那些人都不是好人,可是,是不是应该由他来杀呢?
他拷问着自己的内心,跌跌撞撞地前行。
他的身体有些控制不住的在抽搐,感觉自己已经被掏空了,很累,很困,很难受,但是他不想停下来,他只想走路,一直走。
一家粉红色店铺前面站了个小姑娘,正在朝他招手?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钟千麒看看她,走了过去。
“大哥,进来住一晚吧!”女孩子反而害羞地低下了头,呢喃着。钟千麒看着粉红色的灯光,摇摇头,他不想住,他只是想走路。
走得远了,他才远远地听到那个女孩子恨恨的声音:“不但是个瘸子,还是个哑巴!”
呵呵。
钟千麒不想去跟她理论,他已经知道她是做什么的了,就没必要再去侮辱她一回了。瘸子又怎么样?哑巴又怎么样?甚至,就算是***又怎么样?
这个世界上,最难得的就是随心所欲。有些人出卖良心,有些人出卖身体,谁是高尚的,谁是卑贱的?
我不知道。
我只是希望,在我还存在的时候,能够顺应自己的本心罢了。
再往前走,把那个粉红色的店铺甩在了身后。
前面有一只狗,黑色的,眼睛中散发着绿光,正在瞪着他看。钟千麒和它眼神对视,却发现它好像根本就不怕自己。
有点邪性。
但是钟千麒不想管它,邪性就邪性吧,这世界上邪性的事情多了,哪里能管得过来。
继续往前走,是一棵大槐树,这里应该是大槐街,据说这棵大槐树已经有将近五百年的树龄了。真真正正的先有树,再有城。如今,这棵树依然站在街口,枝繁叶茂,荫庇众生。今天晚上,它的树下,就坐着一个正在喝酒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三十多岁的样子,身高不知道有多高,估计得有一米九将近两米,方口阔耳,虎目生威,熠熠闪光。他仿佛是正在等着钟千麒一样,朝他看了一眼,扔了一瓶酒过来:“请你的。”
钟千麒信手接过酒瓶,是红星二锅头,56度。他随手打开瓶盖,咕咚咕咚给自己灌了好几大口,忽然觉得好爽。那个男人看他喝的爽快,遥遥地冲他一举瓶子,也陪着喝了几口,朝他笑笑:“你今天干的不错。”
钟千麒皱眉:“你跟踪我?”
男人笑:“我是跟踪那个罗生水。放心吧,他不会再困扰你了。”
“你是什么人?”钟千麒看着那个男人。
“我姓酒,喝酒的酒。认识我的人,都叫我酒老大。”男人很随意地躺了下来,看着夜空中稀疏的月光。“我是说真的,你很好,这些人你忍住没杀,很好,你是个干净的人,没必要让自己的手上沾这种血。我不一样,我活着的目的,就是想要杀干净那些人渣。这个世界上一个人渣能害死很多好人,所以,我希望好人都能好好的,干干净净的。”
他又大口喝了几口酒,“哈”地一声吐了一口浊气,“可是,这世界上的人渣这么多,我一个人是管束不过来的。我找了一些人来管理,成立了一个集团,叫Z集团。只是现在这个集团还太小,我希望能找到更多的人来帮我管理。你愿意来吗?”
钟千麒看着他,忽然笑了:“人生贵适意,天下最自由。”
酒老大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天下无双客,人间第一流。喝酒,喝酒!”
两个人就真的好像是多年未见的朋友一般,卧倒在古槐树下,一口口灌着高度白酒,喝到后来,钟千麒先醉倒了,隐隐约约地听到他在嘶吼着唱歌,破锣嗓子唱出来情歌居然还很有点意思,他只听清了两句歌词:谁将你的长发盘起,谁为你披上嫁衣。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他就睡着了,醒来发现自己居然是躺在槐树上,应该是被酒老大给搬上来的。睁开眼睛,他就看到了早上喷薄而出的红日,钟千麒忽然觉得自己竟然真的开心了起来。
该救的人救了,该死的人死了。
见性是功,平等是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肆意地大笑,他是真的开心了,想通了。只是环顾左右,昨晚上陪他喝酒的那个豪气干云的男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天下无双客,人间第一流。
也许,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这样的诗吧。
钟千麒不再管他,这样豪气的男人,怎么会被离别给束缚住呢?
他从槐树上一跃而下,没管旁边几个在旁边跳着广场舞的大妈惊异的眼神,随便找了辆出租车,“去大杨树村。”
看着家里丝毫没变化的老房子,钟千麒觉得自己心中暖暖的。这里是家,是他长大的地方。轻轻地推开门,喊了一声:“妈,我回来了。”就听到母亲秦秀兰的声音在后院响起:“自己过来,还让我去接你啊?”
钟千麒的家有点像是老BJ的四合院,这是爷爷决定的。家里的宅基地就这么一块儿,他觉得几辈子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有些不方便,就将房子盖成了两进。结果,钟千麒的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出车祸身亡,没几年,爷爷奶奶也过世了,只有他们母子两人孤零零地守着偌大的房子。
后来,钟千麒去读大学,不太放心母亲一个人在家,就想接她到中州市,但是母亲不同意。她希望能多帮儿子攒点钱,将来好娶媳妇儿。儿子行动不便,如果彩礼不够,在农村是很难娶到媳妇儿的。当然,在城市里也是一样,谁家愿意自己好好的闺女嫁给一个瘸子呢?
所以,秦秀兰继续守着这个家,她听从儿子的建议,在家里开了个药圃,专门种植一些稀有的中草药,每年的收入也增加了不少。所以,她就对这个药圃更加的上心,毕竟,这很可能关系着儿子以后的终身幸福呢。
钟千麒听到母亲的声音,就知道她肯定又是一大早就起来去打理药圃了,他说了多少次母亲都不听,总是说自己年纪大了睡眠少,种药也就当成是散心了。年纪大什么啊?你今年才四十岁好不好?
秦秀兰是小时候被拐到张集乡的,当时她可能还没到三岁,被一个老太太买了下来,后来嫁给了钟千麒的父亲。如今她年逾不惑,老人们也都去世了,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人了,也就安心地在这里继续待了下去,只是偶尔还是会跟钟千麒提起,有点好奇自己的父母究竟在哪里。
钟千麒走到后院,看到母亲果然是在打理药圃,这会儿正在给几株王不留行浇水。这也是钟千麒的主意,很多时候,药草不值钱,但是把它当成盆栽去卖,却往往能卖个好价钱,尤其是像“王不留行”这样霸气的名字,会有不少人喜欢的。秦秀兰看到儿子走过来,心中也高兴,把手里的喷壶放下,笑笑看着他,“嗯,没瘦,就是看起来邋里邋遢的,咋这个点儿回来了?”鼻子嗅嗅,“还有这么重的酒味?”钟千麒笑着恭维道:“妈,你鼻子还是这么厉害啊。我昨晚到的,在县城里遇到一个朋友,喝了点儿酒。”
“朋友?男的女的?”秦秀兰一听,立刻上了心,凑近了点问道。
钟千麒推开她:“男的,年纪估计跟你差不多大吧。”
“哦……”秦秀兰立刻失去了探究的欲望,“不是妈说你,这么大了,也应该多跟女孩子接触接触了,我前几天还听隔壁的王婆婆说,王楼乡有个闺女,长得还挺好看的,现在正在找人说媒,跟你年纪差不多大,就是老公没了,自己一个人带了个孩子。我就寻摸着要不你也去试试?”
“妈……”钟千麒有些哭笑不得,“用不用介绍个寡妇给我啊,我才22啊。”
秦秀兰怒其不争地看着他:“是啊,你都22了!你爸有你的时候还没到20呢,你看不上寡妇,你给妈带个儿媳妇回来啊!”
“啊,对了,妈,跟你说个事儿,我的腿能治好了。”钟千麒赶紧转移话题。
秦秀兰果然立刻跟上,这个问题她已经发愁了好多年了,听他提起,非常感兴趣:“你找到合适的医生了?要多少钱?”
钟千麒摇摇头:“我自己就能治好,大概再用一个月左右的功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