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冬天,因为一段感情,我离开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从南方到北方,回到了熟悉却又陌生的家乡,怀着满心的希望,期盼着这段分分合合持续了七年之久的感情修成正果,然而事与愿违,随着她对这份感情的淡漠,于是在春天将要过去的时候,曾经的海誓山盟,如从高处跌落的玻璃杯,在落地的一瞬,破碎的粉身碎骨。
就这样,我们又分手了。
我们是异地恋,那些年,我在南方,她在北方,两地相隔,少有相聚,就像所有的异地恋一样,两个人之间远隔的这段距离,会经常成为争吵和矛盾的导火索,有时候甚至会升级为分手的理由。
这七年来,我们不断的分手、复合,分手、复合……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记不清接到过多少次她给的“最后通牒”了,然而在那些年,对于她的离去,我虽然伤心,但却不会绝望,因为我知道,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回来的,在她被别人伤的遍体鳞伤的时候,也只有我这里才是她唯一能够寻求慰藉的港湾。
我是一个恋旧的人,对身为初恋的她永远怀着一份坚定不移的憧憬。
而这,也正是我最感动她的地方,她曾经是这样对我说的。
然而这次的分手,我害怕了,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她是真的要离我而去了。
她不再像以前那样,依依不舍拉着我,对我说:“做我的哥哥吧。”
这一次,她用陌生的眼光看着我,冷漠而不带丝毫的感情,只对我说了简单至极的三个字:“分手吧!”
没有解释,更没有眷恋,甩下这句话后,她转身离去,留下痛彻心扉的我呆在原地,目送她远去的背影渐渐消失。
两个人离得太近,往往会因为把对方看的太清楚,而失去了那份因距离所产生的幻想。
我的情况我是知道的,她定是看清楚了我的模样,所以才会对我不再抱有希望了。
这些年来,我独自一人在外面闯荡,不但碌碌无为,毫无建树,还形成了不思进取的惰性,甚至惧怕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回到家乡后,待在一家小型的广告公司混日子养老,哪怕拿着入微薄的薪水,也从未考虑过要去努力争取更好的生活。
我的这种情况,与她这毕业于名牌高校,就职于一流企业的人事管理相比起来,两者之间的差距,仿若云泥之判。
或许,我是不该回来的,就算不能在一起,最起码还能在分手的时候,让她对我存留有一份美好的幻想,而现在,她是真的不再对我存留一丝的希望了,哪怕是我们拥有七年的感情。
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残酷,从来不会让整天做白日梦的人心想事成。
面对这个事实,我的内心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原来我为自己所构建的梦幻世界,在现实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几番思量之后,我觉得我最需要的是一种改变,不能继续沉浸在这种生活状态了。
改变,可是我要如何去改变呢?
这对于像我这样一个过久了“宅居”生活的“深度宅”而言,难度系数实在是太高了点,整天沉浸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少有与人接触,导致我已经生疏了和人交流沟通的能力,和这个世界的严重脱节,甚至让我有些惧怕和陌生人接触。
仿佛这房间之外的世界,就是一个处处充满危机的丛林,稍有不慎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我还是决定要去冒险,因为我需要改变,不能让我的人生再这样下去了。
我裹上厚厚的军大衣,因为这样会让我觉得有安全感,而且外面应该很冷,毕竟在我的印象里,这才刚过了冬天不久。
我离开电脑,放下手机,走出房间,决定去到少年时代经常玩耍的地方,找寻一些我对家乡的记忆,希望能从中发现我所需要的答案——如何改变自己!
走出房间不久之后,我才发现裹着军大衣出来是一件多么不明智的选择啊!
因为这个时节,已是人间的四月天,诗人眼中最美的季节,早春的寒气已经褪尽,暖暖的风软软的回荡着,温柔了整个世界。
只是对于裹着军大衣的我而言,这样的“温柔”未免显得太过于“热烈”了些。
本想着回去把衣服换了再出来,只是因为我对这个世界的不安还需要一层防护,而且此时也已经离家很远了,如果回去了,我怕我会失去了再次走出房间的勇气。
于是,大街之上,就出现了一个披着厚厚的军大衣,四处闲逛的人。
虽然这副模样,没有大夏天里裹棉袄那般突兀,但当走在人群之中的时候,还是显得有些另类,毕竟现在已经到了脱下冬装的时节。
还好,大街上的人都行色匆匆,我的这种不合时宜的着装,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或者说,大家除了自己的事情之外,根本不会去留意其他的人。不过这正合我意,此时此刻的我,最想要的就是一个人躲在人群中,安静的找寻自己曾经在这座城市的生活记忆。
充盈于耳的乡音是那般的亲切,只是那些我曾经熟悉的地方,却都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不复往昔的模样。
一切都变化的太快了,高楼大厦平地而起,仿佛只用了一夜的时间,就将记忆中的家乡取而代之,地产商们蜂拥而至,各大楼盘摆开阵势,千奇百怪的营销手段层出不穷,买房购房似乎已经成为了当前这座城市的唯一声音。
我边走边看,在怀念儿时的家乡的同时,也感叹着家乡惊人的发展。
当我凭着记忆,来到我儿时最喜欢光顾的游戏厅时,才发现这里的整条街道,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耸立的高楼,而当时的游戏厅的位置,现已变成了我眼前的售楼大厅。
游戏厅虽然不在了,但我还清晰的记得当时逃课出来打游戏,被父亲捉到胖揍一顿的情景,恍若昨日,现在回想起来,竟是丝丝甜意。
我沉浸在回忆当中,贪婪这幸福的味道,但已经注意到我的售楼小姐,却想要更多的卖出这里的房子,于是她十分敬业的迎了过来,向我介绍楼盘的情况,甚至还在不经意间用力挺了挺她那傲人的“胸器”,加之她身上略微浓烈的香水味,竟引得我这“阅片无数”沙场老将一阵心猿意马。
为了避免误会加深,我只好直白的告诉她,我就是一穷**丝,是买不起你们房子的。在听到我的解释之后,她上下打量了几眼我的军大衣,这才确定我不是个有钱人,于是果断的给我丢下了一个不屑的眼神,然后转身,扭着屁股寻找下一个猎物去了。
莫名的被她鄙视了一番之后,我望着那妖娆的背影,愤然的暗骂道:“呸,狗眼看人低的东西,等老子有钱了,要把你这所有的房子都买下来!”这么一想,我的心情也好了不少,这就是阿Q精神的强大之处,它是像我这样的**丝在自尊受损之时,寻求自我安慰的制胜法宝。
只不过被她这么一搅,我也无心再继续逛下去了。那些熟悉的家乡景物,大都已经寻不到了,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使得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建筑在此一统天下,无论我怎样的努力,也无法拼凑出家乡当年的模样。
我忽然好怀念儿时的家乡,那时候的城市没有耸立的高楼大厦,街道上虽然微有些脏乱,但却是我和小伙伴们最爱追逐嬉闹的地方,那时候的人们过着一种安适慢养的生活,就像木心先生笔下所写的那样:“早先少年时,大家诚诚恳恳,说一句是一句;清晨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从前的日色变得满,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现在的家乡让我感到了陌生,竟让站在十字路口的我一时之间不知该去往何方。
我因想要寻找如何改变自己的答案而走出“宅居”,却不料此时的心中产生了更多的迷茫。
家乡已经不是曾经的家乡,而我还是曾经的我吗?
十字路口,我伫足迷茫,出神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车辆,一个人躲在喧闹中,安静的看着这个世界,不愿被人打扰。
只是因我穿着与这个季节不相符的军大衣,傻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已经引起了路人的注意,我虽然极想把这惹人目光的厚棉袄脱下来丢到一边,但若是真这么做了,相信那样会招惹来更多的目光,因为我的里面,只穿了一件灰色的秋衣。
我感觉如果在这么傻站下去,不用多久,就要被人围观了,而且此刻,时至中午,暖阳高悬,天气渐热,我的确有些受不了了。
突然间,我很想早点回到我那“结庐在人境”的蜗居之所,继续过着与世无争的宅居生活。
于是我迈开脚步,急切的想要逃离这个地方,岂料因为我的心急,竟忘了注意路上过往的行人车辆,转身之间,猛见一辆自行车迎面飞奔而来,我心头一惊,急忙往一旁闪躲,不料骑车人闪避的方向也和我一样。
就这样“砰”的一声,自行车毫无悬念的撞在了我的身上,强大的惯性我把顶了一个******蹲,摔得屁股一阵生疼,我咧着嘴爬起来,刚想破口大骂,却见骑车的人正被自行车压在地上,低声的呻吟。
竟是个顶漂亮女孩子!
她的眉目清秀俊美,皮肤细嫩白皙,只因倒在地上,修长的身材更显得婀娜。
不过最令我好奇的,是她穿着的一件荷叶色的衣裙,衣裙长及脚踝,接近小腿的地方,点缀着一圈细碎的花纹,虽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却给人一种颇具“古韵”的味道。
于是,刚喷到嘴边的“脏”字又被我生生的吞回了肚里。
在接下来的一瞬,我的脑海当中天马行空,闪现过无数影视剧的画面,全都是男女主角经历“命运的邂逅”然后相恋相爱的故事。
眼前的一切,这不正是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吗?
这是命运的邂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