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很好——很好——”
当我把已经完成的业务单连带那两张崭新的钞票放到“大胡子”面前时,他一如既往地将头点的嘎吱嘎吱响(当然,这声音只是我凭空相像的)。
我想从这标准的领导式动作中你也可以猜到大胡子是谁——
是的,没错,正如所有现代都市小说中所设定的一样,每一个成功的主人公奋斗的背后,都有一个难当伯乐的老板,而没有任何悬念的,眼前这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人,就正是扮演着这一角色。
我不知是该感到幸运还是不幸,总之有一点,每次来到大胡子办公室汇报业务,我这匹千里马,谈不上抑郁,却总有些怀才不遇之感。
我总觉得,这种莫名的沮丧感和大胡子那让人憋屈的名字脱不了干系——胡志高。
但是,他似乎很满意他这个名字,听说是他七舅姥爷——据传是清朝末年某官员,活了一百多岁,在寿终之前给还未出生的他取的名字,当然,这一切无史考证。
虽然我很佩服他七舅姥爷未卜先知的本事——至少他老人家应该很确定他是一个男孩,不然这名字用在女孩身上也实在有些磕碜,我也确实没那工夫去调查他老人家,毕竟死者已矣。
不过,我也曾想过,也许大胡子就是他七舅姥爷的转世,不然,一个毫无艺术细胞,对水墨丹青也不懂半分的人怎么会在自己完全现代化的办公室里挂上一幅字画?
我想,但凡是个人,但凡这人思维正常,目不斜视,进入大胡子办公室的第一感觉看到的应该不是他本人,而是他身后那幅字画——那幅犹如“明镜高悬”似的悬在大胡子办公桌后的墙上正中央,悬在他的头顶的那块匾额。
当然,目光的重点永远是那字画上醒目的几个大字“志当存高远”。
由此,大胡子对自己名字的至爱确实不是一般的我所能体会的,我也再不敢胡乱揣度“圣意”!
每次来到大胡子的办公室汇报业务,我都忍不住要盯着那匾额好一会儿。
说实话,虽然我对中国字画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那幅字画也确实让我看的再无半点新意,但比起大胡子的脸,我还是更乐意装作欣赏的样子——据我所知,公司的每个成员似乎都像我一样,对这幅字画“百看不厌”。
人说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可就我在这里的两年时间,我并没有发现公司里有谁因为看这幅字画而成为水墨画或是书法界的行家!
事实是,有的时候,你还可以温故知新,看出点儿新意。
比如,现在的我,正煞有介事地盯着那匾额框上不知何时就落下的一只苍蝇,从我进来到现在,我都没见它动过,我在想它到底是死是活。
如果换做了是在家里,我会毫不犹豫地拿起拖鞋拍过去,绝不让这为害人间的生物活着离开我的视线,哪怕它是扑在关公像上!
——我这么做似乎有点对关二哥大不敬,没办法,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想就算关公在世他也是能够理解我的!
可是,这家伙似乎找到了一个安全的着落点,因为在这里,在这间办公室里,我想是任谁也不敢扬起自己的拖鞋的。
且不说能不能人脏并获地抓到这个罪魁祸首,单是拖鞋反弹后直线降落的位置便足以让你连做噩梦好几天——那里可是大胡子的头顶啊!
考虑到我还不想英年早逝,所以此时,我只好用眼光秒杀那只苍蝇。
我想,如果我有内功的话,那苍蝇此刻早已被我的灼灼目光化成了一缕轻烟,消失于无形之中。
“很好——很好——”
随着这第二句“很好很好”的到来,我知道大胡子已经看完了我本周的业务表,我有些不舍地收回“内力”——
算了,得饶蝇处且饶蝇吧!
我只好放下“屠刀”,虽然那只苍蝇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受暗算后的慌乱,但我仍然相信它已然受了很重的内伤,命不久矣。
我低头看着大胡子浑圆的脑袋,今天他的头发依然乌黑发亮,我咽了一下口水,再一次忍住了一直想问他用的是什么发胶的冲动。
如果说大胡子的言行举止都是在尽量装成一个大老板的样子,那么他的外形确确实实没有丝毫伪装的必要,至少,在我看来,小说里的主人公的老板,大抵就是他这个样子了——或许,他本人站在面前会更传神一些。
年纪约四十左右,中等个头,有些发福,圆头圆脸,皮肤白里透红还略带点油光,头大脖子短,像极了大款。当然,最有个性的要数他那一圈络腮胡子了,大概是保养好的缘故,连胡子都油黑发亮。
总的来说,放到陌生人身上,这并不是一张讨厌的极具官僚主义的脸,而顶多只能算是很中国风、讨喜的脸。
可是,毕竟是我们的老板,所以毕竟会有让人挑剔的地方,做老板难啊——做一帮极品的老板更难!
所谓“高处不胜寒”大概也就是如此吧!
其实在我看来,他的脸上那仅有的几种表情,才是让人挑剔的祸端。
有人曾说过,除了神仙和圣人,谁都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正所谓人非草木!
哲人的话我再自然无从辩驳,我相信那必定曾是一个时期颠扑不破的真理,引领着我们的先驱们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这里,我只能选择相信说这话的人尚处在一个原始的、比较单纯的社会,而现今社会的复杂和人性的扭曲也是他所无法想象的。
是的,我们的胡老板——大胡子,据我观察,就只有三种表情——笑、不笑,还有就是——面部抽搐!
而此刻,大胡子正以他惯有的笑,看着我,我也做出一副懵懂外加期待的表情看着他,虽然,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我早已耳熟能详。
“很好,很好!”
这已经是习惯性的第三遍了,但我知道,这只是他形式化的开场白。
基本上,无论你交给他的业务表是满额还是空白,他都会以这句开始,只是语气有时会有些许变化。
我点了点头,略微地“哦”了一声,等待着他接下来的笑、不笑或是面部抽搐。
“很好,小方——”
我叫方知春,27岁,同事都叫我知春,自从2005年超女出了个李宇春之后,我便又多了几个称呼,比如春春、春哥,这些我都坦然接受了。
可唯独大胡子,自打我来的那天,就一直叫我“小方”,说实话,我实在是不怎么喜欢这个称呼,总让人觉得像小芳,我总觉得这是属于上个世纪秦淮河边小姑娘的名字。
虽然我没有七舅姥爷赐予我姓名(也许这在大胡子看来是一种不幸),但我怎么说也是八零后的铮铮男儿啊,怎么可以顶着一个柔情女子的名字呢?
士可杀,不可辱!
但想到大丈夫能屈能伸,我还是忍辱负重两年多,结果——还是没能适应!
看样子,若要阻碍事物的发生,防范于未然才是万全之策。
我很后悔自己刚找工作时做了顺民,还是一个愚昧的顺民。
没办法,都是为了生活!
我怎么说也是本科毕业,虽然学的是一个冷门专业——资源与环境,当初我果断“开掉”我的第N任老板之后,转行重新找工作时也只是诱于这份还说得过去的薪水,打算先揣着芝麻再寻西瓜,谁曾想我会在这里,作为一个管道工——虽然这确实跟我的专业沾点边——工作两年多呢?
世事弄人啊!
这算不算潇洒地转身,华丽地撞墙呢?
这是我的悲哀,还是八零后的悲哀?
我想起了过去,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记得在某本书上看到,经常想起过去的人,不是一个成功的人,回忆往事只会绊住你前进的脚步!
在这里,在大胡子的办公室里,我常常会想起过去,看样子我现在,至少在大胡子面前,确实是一个失败的人。
或许,大胡子头顶那块“志当存高远”的匾额,从来就是给我们这些进来的人看的,它在我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让我身体里那安逸的绵羊从来都不敢完全睡去,让我时时刻刻记住这种卑微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