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现刚才那两个可疑的男人吃完夜宵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那里打电话,不一会儿又来了六个人,五男一女,一个男人不知道在向刚才那两个男人询问着什么。
任逍呼呼地吸着面条,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看来我是低估了A市警察的办案实力!”
任逍的判断没有错,来得那队人马正是刑侦队的温星和他手下的队员。
任逍喝着红油漂浮的面汤,暗暗冷笑:“他们应该是在等特警队吧!特警队紧急集合起码要半个小时,然后从特警队赶到这里,也要差不多半个小时。”任逍看了看时间,然后放下面碗,坐到电脑面前开始玩起游戏来。
从来没有贼在得知警察的到来之后竟然还会如此地从容,除非那人是抱了必死之心。但是,任逍却没有抱着必死之心,他的从容是多年特种训练出来的超强心理素质,这是普通人所不能比拟的。
任逍玩得很入神,仿佛已经忘记了时间的存在。在时针划过四十分钟的时候,任逍退出游戏,关上电脑,然后装在了背包里面。
任逍站起身来,从卧室的柜子里拿出狙击步枪,熟练地上着子弹。然后他将自己的衣柜打开,衣柜里的衣服很少,任逍选了一件黑色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将其余的衣服快速而整齐地叠放整齐,塞进了背包里。
做完这一切,时间已经过了四十五钟。任逍来到窗台上,他看见小巷里那个卖杂碎面的老头和他的摊子都已经不见了。小巷里站了十几二十个人,但巷子里却出奇的安静。一个人不停地伸手比划着,就见三组黑点四下分散开来,那个伸手比划的人,任逍不用看也知道他是谁。
任逍冷冷地笑了笑,对于特警队的作战计划,任逍可是再熟悉不过了。
任逍放下窗帘,走到厨房拿了两个夹鼠板放在门口,然后用一根橡皮筋系着钢制的锅铲拴在门后,做完这一切,任逍还觉得不太过瘾,他又接满一盆清水,将卧室的房门稍微打开一条缝,将装满清水的盆子放了下去。
任逍看了看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十五分钟。任逍冷哼一声,啪地关掉了电灯,然后翻身从卫生间的窗户跃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