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曳晓想着怎么找到合适的兼职时,李小蒙又带来了消息。
前几天说过的表叔来了电话,说公司真的比较急着找实习生,问她有没有合适的同学介绍。
曳晓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她,看得李小蒙也莫名其妙的。
曳晓把书抱在胸前,边走边说:“你表叔真急的话,叫上你不就行了?”
“问题是我没那想法。”李小蒙笑嘻嘻的搭上曳晓得肩膀。曳晓稍稍停顿了一下继续往前走。
李小蒙身高170,轻而易举的就能把曳晓揽在怀里。每次曳晓抗议不让李小蒙靠近自己,但是李小蒙从来就没改过,最后也就真的是习惯了。
曳晓想到自己从小到大都不愿别人靠近的毛病,即使曾巧。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李小蒙......还有封南可以这样靠近自己而自己不是那么抗拒了。
让李小蒙碰触自己那是因为实在没办法拒绝那么厚脸皮的人。但是封南呢......其实,他们亲密的接触也只有一次吧,那一次他揽住自己拍照。
“喂、喂、喂......想什么呢,本小姐在你面前你还能发呆,本小姐魅力有那么差吗。”李小蒙来了一个摸头杀,一脸的委屈。
“我昨天去了一间咖啡厅问过了,他们说招人,而且刚好是晚上上班,挺合适我的,就等他们通知什么时候去上班了。”曳晓回神,回答道。
“啊……,那我就只能找别人了。”李小蒙也不是很在意。
只是再几天之后,李小蒙却告诉曳晓,她表叔那又不需要人了。
......
“老大,我侄女说曳小姐在名品咖啡屋找到了一份服务生的工作。”梁思一张扑克脸,公事公办的报告有关事情。
只是,跟着何洪明叫封南老大……,让封南还是不习惯的皱了皱眉,不过梁思坚持也没办法。
“嗯,我知道了。”封南抱着一把吉他盘腿坐在窗前。
封南的大学选择了哈佛。
当何洪明知道老大入读哈佛的时候,心里的滋味五味杂陈,首先觉得自己有眼光,和这么聪明的老大勾搭上。其次,确是人比人气死人的心境,老大是选择入读哈佛,而自己的脑袋只能在家里的安排下读了一所三流大学。
当然,何洪明心里给自己的理由是,去别的城市我肯定能读个二本,这不是为了留在BJ和老大一起打拼嘛。
不过封南并没有按照母亲的要求马上回美国就读哈佛,而是向哈佛打了申请报告延迟入读。
刘文知道封南申请哈佛大学成功,就想马上向外放出新闻稿,大炒特炒。这种优质高等生在娱乐圈简直太奇缺了,所以新闻点一定会很爆炸,封南的头条可想而知必须天天见了。
只是,刘文郁闷了,因为封南不同意。为什么他不同意我就不能做了?刘文在当天回家问自己老婆这句话。
吉他声轻柔的响起,忽然又有些急促。
门轻轻被推开,何洪明咋咋忽忽的性格改了不少,他安静的坐在旁边的沙发上,听自己老大弹吉他。
封南也是随便弹着,弹完一曲就放下吉他了。何洪明走上去报告:“老大,下午五点钟的妆发,大概一小时左右,到达慈善会的会场。”
“好的。”封南有些无聊的拨着吉他钢弦,显得有些杂乱无章,一如他的心情。
何洪明眼角抽搐,你说你红你大牌,大部分的宣传都拒绝了,但是你在这里表现得如此兴趣缺缺,被刘总看到如何是好。
......
慈善会场内,封南游刃有余的应对着来自各方的红星和商界人士,何洪明在旁就撇嘴,原来自己以为老大不懂应酬,但是现在看来,怎么看怎么像个“交际公子”。
何洪明有些百无聊赖的看着装潢华丽的酒店大厅,心里再次嘀咕,有这钱来做这场活动,把这些钱直接捐了不就行了。
“有时候,宣传一场慈善,比做一场慈善来得重要。”始终站在后面的梁思忽然说。
何洪明吓得跳开了一大步,说:“梁哥,你走路没声的啊。”
“老大叫我看着你。”梁文思依旧面无表情的。
何洪明有些烦躁的说:“我又不是小孩,我们是老大的助手,应该是我们看着老大才对。”
梁思没说话,只是转身看着前方那个修长高大的背影。
何洪明也看到了,老大修长笔挺的身姿,即使在众多娱乐圈的帅哥美女间也引人注目,此时他正在游刃有余的和别人说着什么。
“他面对这种场合很娴熟。”梁思说,“老大是个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人。”
何洪明的内心又被撞击到了,潜台词不就是说他是智商和情商都很低的人吗。
梁思看了一下嘀咕不停的何洪明,摇头。什么内心话都能嘀咕出来。
“你现在还是个幼稚的小孩,真要做合格的经纪人,有得学了。”梁思实话实说。
何洪明觉得万箭穿心。
封南独自走到了会场的一偏僻处,玻璃杯上的红酒在忽暗忽明的照明灯下晃着。他和曳晓已经很久没见了吧。
曾巧有些迷幻的看着那个笔挺的身影,原来他那么适合穿西装。单手插在裤袋上,一手拿着红酒杯的样子虽然已经无法和小时候南南的影像相重叠,但是曾巧觉得心底依然流淌着那股见到南南的暖流。
那是她觉得最安全的地方。
曾巧踩着细细的高跟往前走去,可能刚才红酒下肚的原因,脸热得发烫。但是,她还是感受到了小时候自己奔向南南的那种感觉。那种期待,那种放松,那种能窜出水面吸口气的感觉。
南南总是蹲在角落,无论自己怎么叫他,他都是专心致志的看着地面。就像现在一样,封南并没有看到她,但是曾巧却觉得那种熟悉感让她想疯狂的抓住。
曾巧脚步越来越快。那种感觉就好像需要冲破一切障碍,然后到达终点。
可是,当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人却没有等她走近。
封南和迎上来的倾人杂志总编笑着握手,互相碰杯,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然后,与曾巧擦身而过。
曾巧感觉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是僵直的,不应该是这样的,南南总是在原地等着自己。他会发现自己没有穿鞋子,然后会把鞋子给自己穿。即使自己把地上的蚂蚁踩死,南南也只是笑笑,摸着她的头,那双手是那么的温暖。还有南南的胸膛,小时候那小小的胸膛都能让自己浑身暖洋洋,现在那宽大的胸膛,她多么的想一头扎进去。
......
曾巧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中的,她只知道,她必须把南南给的那双鞋子找出来。
翻箱倒柜的,小鞋子摆在了曾巧的面前。
看着有些磨损的小鞋子,那一段段和南南度过的片段在脑海中不断的翻转。那个摸着自己头顶的温暖的手好像永远都在。
洁白的床上,曾巧把头蒙住,小鞋子被抱在怀中。搬家的时候,她什么都没有拿,就拿了南南给自己的鞋子。
每一次从家里跑出来,她都故意的赤脚,这样南南就会把自己的鞋子给她穿上。当穿上鞋子的那一刻,她总觉得就是最幸福的那一刻。
她的幸福总是那么少。但是哪怕那么少,我也只要南南给的幸福。
本来南南给了自己很多鞋子,但是大部分都被还了回去,只有一双,她鼓起勇气藏了起来。
那已经成为了她最后的依偎。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梆梆梆………”,随后是一个男人大声嚷嚷的声音。躺在被窝里的人缩成了一团,把鞋子抱得更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