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家村是个百年的大村,人口众多。在成立之初,就有了选桑女这个项目。
不过当初生活艰难,他们的选择标准是勤劳节俭,朴素能干,持家有道。至于长相,只要不是太丑,都可以入选候选名单。
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温饱不再是问题,对于相貌要求也越来越高。
直至今天,演变成只有未嫁女子,且14岁以上18岁以下才能参选。说白了就是选最美村姑。
今年进入候选名单的有村长云观海的女儿云锦书,今年刚15岁。罗副村长的孙女,罗敷柔,16岁。尹副村长的孙女,尹培媛,15岁。
还有村里唯一一个外来户周玉海的女儿周雨蝶,14岁。她们四人将角逐今年的桑女荣称。
桑女评选将在祭祖后的第二天举办,届时村民都聚集在村子中央广场,那里将会搭建一个平台用于表演才艺。然后由村民投票的方式产生。
明天就要比赛了,云锦书坐在院子里的竹椅上,仰望天空。
不知是这里的夜太黑,还是星太亮,她总觉得这漫天繁星比以前的那个世界更加美丽。
没错,她是个穿越者。
一阵凉风吹来,她做了一个深呼吸,桑叶清新的气味充盈鼻孔,直至心扉。
这味道即使再闻上几十年,云锦书也心甘情愿。
突然一个头颅映入眼帘,云锦书淡定的说到:“阿远,叫你不要在人专注欣赏时,打扰人家,尤其是在这样黑暗的环境,也就是我,换别人早就喊人了。”
今天是月初,月亮还是月牙形,光线昏暗,看不清他的模样。不过他宽肩厚胸,是个壮实的汉子。
阿远说:“姑姑,我知道了。真没意思,又没有吓到你,你是不是每次都知道我在背后?还有天上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黑隆隆的。明天你就要表演了,今天怎么不趁早好好休息。养精蓄锐。姑姑长得那么好看,一定能夺得桑女称号。然后嫁一个如意郎君。”
云锦书眼含笑意的站起身来看着仅仅比她小两岁的侄子云慕远。
突然眉头紧锁,紧盯着他的背后。
其实,她是真的能看见,因为云慕远的背后有一道金色的光。
从云锦书两岁时第一次看见刚出生的他起,那道光就存在。并且随着他的年龄增长而变得更加耀眼宽阔。所以每次在他捉弄她时,云锦书早就感受到了,因而并不吃惊。
但是此时她发现那道光竟然变小了许多,也暗淡了。
这在她的认知里,说明云慕远要遇到危险或倒霉的事了。不过最后还是应该能化险为夷。
想到这里,她也就不必纠结了。
于是笑着说:“阿远不必担心,姑姑一定能当上桑女的。”
第二天,桑女大会隆重拉开帷幕。中央广场处处张灯结彩。
人们处于节日的欢快氛围里,有说有笑。而后台候选几位则是紧张不已。
桑女称号可不是荣称那么简单,桑女还代表着你可以嫁到好人家,过上阔太太的生活。
对于一个农家女,是飞上枝头当凤凰的事。因为历届的桑女最次的也是做个秀才娘子。
云锦书是第三个上场,她却没心思准备,因为她发现了一个秘密。
此时她正用眼角余光瞥第一位上场的周雨蝶。这个村里唯一的外来户,云锦书也是见过几次的,平心而论论姿色她当是云家村第一美人。
但桑女注定与她无缘。
让云锦书吃惊的是,她的背后也出现了光芒,橘黄色,柔和温暖。
突然出现,纵使云锦书见多识广,也没猜透为何她能突然看见她的气运。
一场表演完毕,毫无疑问云锦书获得了胜利。
晚上,一家人在庭院摆上了筵席,全家为她庆祝。
云观海一把年纪在酒席上拉着儿子云锦添连连碰杯。然后直夸云锦书给家人争气,让他在村里长脸了。
接着和云锦添说,当初真是没白给他起这个名字,在他老的时候添了一个老闺女。
云锦书是他老来得女,与哥哥云锦添年岁相差颇大,所以在小时候,她的玩伴就是侄子云慕远。
云锦书看着发须斑白的老夫,还有佝偻的母亲,心中不禁泛起涟漪。
虽然她并不是他们的女儿,但是他们对于云锦书的爱让她想到了自己的父母,想起了刚来时他们健壮的样子。
想起了穿越前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云锦书穿越前也叫云锦书,不过那时她的名字取自李清照的《一剪梅》‘云中谁寄锦书来’。她是父母手中的珍宝,无忧无虑的生活了19年。
可是就在20岁生日的前一个月,末世突然降临,天地间一夜变成了人间地狱。
魔鬼般的丧尸,伸出它的双爪。父母推开吓呆住的她,拦住丧尸,并嘱托她要好好活下去,不论发生什么。然后就消失在丧尸群里。
从此,云锦书便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为一个馒头和别人打的头破血流,看到丧尸能跑则跑。遇见末世种种不公和伤害,从最初的愤恨到麻木平静。她不想死也不敢死。
后来她终于觉醒了异能,但确实视觉系特殊异能,毫无攻击力,上天又和她开了个玩笑。
她竭力保护自己,坚信能撑到最后。后来发现自己的异能竟然可以看到别人的气运,当然并不是所有人。
最初她发现有的人后面有光,有的人没有。接着发光的人总会在危难时刻帮助她。而且背后光越大越亮的人在末世混的越好,能力越强。
于是她把这个异能称为利己气运异能。
云锦书逐渐的与那些人交好,不经意帮助他们。落魄时,滴水之恩,铭记在心。
后来,云锦书也得到了当初丰厚的回报。
那些人有的觉醒异能,成为一方霸主;有的历经奇遇,再见时已经是天地之分;还有的无能无力,却在关键时刻舍生救她脱离危险。
这样云锦书一个弱女子在末世平安生活了十年,直至遇到他。
末世到来后,世界只有冬夏两个季节。
那是一个酷热的夏夜,即使火辣辣的太阳休息了,室外的温度也高达40度的高温。
在这样的夜,云锦书一般是不会出去的,但是今天她不得不外出给首领四夫人打水。
因为首领对她一个普通人格外照顾,不仅给予她干净的房间,还给她配备了保镖。
外城的居民几乎都是低阶异能者,他们还在明天的温饱安全着想。凭什么她一个普通人独享那么好的条件。难道就因为她是稀少的普通人,物以稀为贵也不带这样的。
那结果只有一个,首领看上她了。
说实话,还真不是。
那个首领在末世刚开始时只是个无名小卒,没有激发异能。在快饿死的时候是云锦书给了他一个馒头,并且多次教他作为普通人的生存之道。后来因为丧尸群大家逃散了。
前段时间,她随大家转移,看见他,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首领。
云锦书四夫人叫去谈心是假,刁难她才是真。说基地不养闲人,要想呆在这里,就要付出劳动。这个四夫人背景深厚,家族势力庞大,是基地当初支持首领上位的重要功臣。
于是,就有了云锦书夏夜打水一幕。
然而这一夜注定是不平静的。
她在回去的路上遇到内城买醉的高阶异能者,被当成那种人,强行被拉到一个角落里。任云锦书怎么解释,挣扎,呼喊都无动于衷。
在她感到绝望时,突然那个人松开了紧抓着衣服的咸猪手,倒下了。
云锦书转过头看着巷口,一个人,浑身被紫色光晕笼罩。
待他走近后,她才看见他的长相,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最惹人注目的是他那双干净明亮的双眼。仿佛黑色的眼珠里闪着一团光,在末世这个麻木呆滞无神的世界,显得更加夺目。
他给云锦书第一眼的感觉是幸福,希望,精力充沛。
穿着黑色棉质的T恤,胳臂上的肌肉将它撑的鼓鼓的,让人担心下一秒它就会被撑破。裸露的皮肤全是黝黑色,安全健康。
云锦书觉得自己再也忘不了他了。他一只手将那醉汉提起就走,全程不发一言。当然也没看云锦书一眼。
此后每天她除了吃饭睡觉,剩余时间想的全是他。
云锦书知道自己的状态不对,甚至恨这样的自己。末世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加重要。
感情,一个29岁的女人对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产生了感情。她在末世已经见过太多的女子被恋人抛弃甚至是利用。
不管在任何时候,感情终会牵绊着女人那颗柔软的心。
云锦书不是喜欢逃避的现实的人,否则,纵使有人帮助,她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她剖析了自己的内心世界,虽然从没经历感情,但她确定自己对她不是由英雄救美的感恩产生喜欢。
这不是她第一次在危险时刻被男人救过,英俊阳刚的,风流倜傥的,平凡普通的等等。但她从未在心里有时刻思念的情绪。
这是除了父母,她对外人的依赖。
她感觉自己很矫情,末世都为生存而努力,自己是仗着别人的施舍过日子,利用别人的善心恩情苟且的活着。还有什么资格谈私人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