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有人在吗?”
公寓的门铃被按响,门外传来了悦耳动人的声音。
“芙兰小姐!”李辉“噌”的一声从床上弹起来,像扑食的土狗一样流着哈喇子飞奔而去开门。
看到迎接自己的是李辉,芙兰不禁有些失望,虽然说蓝羽杰居然是吉椰的一员她很惊讶,但是怎么想她都不觉得李辉也会是吉椰的成员。
“蓝羽杰呢?”芙兰问。
李辉上下打量了一眼芙兰今天的装扮,白色的衬衫打底加上短裤和修身的黑大衣,只能以养眼来形容了。
这腿得有九十厘米吧?李辉咽了一口口水,心想:明知道羽杰是要上班的,居然还挑这个时间过来,芙兰小姐一定是对我有意思!
芙兰扫了一眼公寓内的环境,房间里面贴满了各种摇滚海报,书架上则清一色地摆满了CD和音乐杂志,最为显眼的则是那把挂在墙上的Epiphone吉他,虽然指板上刮满了演奏留下的痕迹,但是吉他本身却被保养得十分光洁,看得出来它的主人很爱惜它。
李辉见芙兰如此在意这些东西,便找了个话题说:“羽杰他从小时候就很喜欢摇滚乐,我还以为他这一次到大城市里来,是为了组建乐队的。”
芙兰扭过头来,问:“听你这说法,他是没有咯?”
李辉惋惜地摇摇头,说:“我也不是很清楚,虽然一方面和他性格有关,他实在是不擅长和别人打交道,另一方面,我想他也有自己的苦衷吧?”
“什么苦衷?”芙兰好奇地问。
李辉微微低头,陷入沉思:“别看羽杰现在只是找了份送货的工作,事实上蓝家啊,可是我们当地很有名的大户人家,据说是传承了上千年的古琴流派。”
芙兰的眼里溢出点点惊讶,真是完全没办法把蓝羽杰和古琴这么典雅的技艺联系起来。
李辉则继续补充道:“不过他们家里面好像很保守,有点传统过头了,以至于摇滚乐在他们家里人看来,是非常低俗粗鄙的东西。虽然羽杰他妈妈很开明,但是他的爷爷奶奶却极力反对,似乎他妈妈因此也还吃了不少苦……”
没想到蓝羽杰身后还有这样的背景,在那样传统的环境下长大,还坚持着一颗想要玩摇滚乐的心,想来也是吃了不少苦头。
“虽然羽杰从来都不会跟我谈论这些,但是我能明白他的,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跟别人谈论摇滚乐也变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吧?所以他才会那么害怕和别人交流啊。”李辉叹息着,装出深沉的忧郁模样,试图唤醒芙兰作为一个女人天生的母性光辉,然后伸出他罪恶的魔爪,一举拿下!
“所以芙兰小姐!我们一起拯救羽杰好吗!”李辉出其不意,想要施展名为熊抱的招数。
然而芙兰反应更为迅速,不经意间施展一招金蝉脱壳,本人早就已经出了门,“那么我先回去了,live屋也要开门,谢谢你跟我分享这么多。”
原来这家伙还藏着这么多秘密,真是令人吃惊。
芙兰出了门,心里面已经有了打算,昨天晚上见识过了蓝羽杰的琴技之后,她有预感,蓝羽杰还是一头还未睡醒的狮子,只要给他一点时间,他绝对会掀起摇滚界的一场滔天巨浪。
哈雷摩托的引擎声咆哮着,如同芙兰想要重登舞台演出的心情一样躁动,她心想:我芙兰看上的乐队,是绝对不会让你跑掉的!
转眼之间,蓝羽杰送完货从一间大厦走出来的时候,一声轻佻的口哨声悠扬入耳:“哟,总算给我找到了。”
“芙兰小姐?”蓝羽杰如芒在背,芙兰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芙兰抛给蓝羽杰一个头盔,得意地说:“这个城市一共也就这么大,如果连一个人都找不出来,我这个live屋的店长就白当了,上来吧。”
蓝羽杰心想要脚底抹油,不了芙兰早已看穿一切,她把车子横在路中央,要挟道:“你要是不上来我就不走了,你也不想引起城市交通瘫痪吧?”
此言一出,对于蓝羽杰而言正是一击正中软肋,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坐上了芙兰的车。
芙兰的车技也是颇为惊人,在见识过了她的鼓技之后,蓝羽杰觉得芙兰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诱人不浅的魅力,不禁羞红了脸。
“我说,关于吉椰的事情,真的只有你一个人吗?”芙兰还是忍不住要问。
蓝羽杰点点头,说:“是……是的,但那只是我个人的爱好而已……”
芙兰一脸尴尬,什么叫只是个人的爱好而已,难道这个家伙是想说,因为他无心而为的举动,就能广大乐迷凭空受到冲击吗?难道这个家伙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埋藏在他体内的才能?
“都是怎么做到的?除了吉他以外的声轨?”芙兰问。
蓝羽杰惭愧地说:“贝斯的话是我自己瞎搞的,难度比较大的小节智能放慢速度弹奏,后期再音轨上提高播放的速度,鼓声方面用的是一个模拟软件,还有的把自己的声音录下来,再把转数音提高和进行修饰。”
芙兰惊讶地说:“你还真是会想,这样下来工作量很大吧?从编曲到录音和后期制作,一首曲子要耗费很大的精力吧?”
蓝羽杰挠挠羞红的脸说:“是很耗时间啊,但是我很喜欢……”
把蓝羽杰拉回live屋,芙兰邀请道:“进去吧,我请客,如何大家一起玩吧,你不是一直都很想要玩乐队吗?我可以给你介绍很多不错的成员。”
蓝羽杰迟疑了片刻,拒绝了:“不……我维持现状就可以了,我一个人的话会舒服一点……”
芙兰怒斥道:“少开玩笑了!如果真的一个人就可以的话,你为什么要用乐队的名义来构建吉椰!你明明就很想和其他人一起玩音乐不是吗!”
犹如一把刺入心间的利刃,芙兰的话痛击着蓝羽杰,“明明内心很想,却又拼命地压抑着,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你难道就愿意一辈子都窝在网络上上传歌曲,连让乐迷们亲身感受吉椰的音乐的心都没有吗?”
“我怎样都和你没有关系吧!不要管我了!”蓝羽杰心如刀绞,果然被芙兰知道了吉椰的真相后,麻烦地一个接着一个到来。
“你就不为吉椰的乐迷们考虑一下吗?你还要忍心欺骗他们到什么时候!像个缩头乌龟一样用厚重的壳包裹自己,用自己为是的努力去掩饰你内心的懦弱,用好不上进的勤奋去遮挡你内心的懒惰,你的音乐真的就那么见不得人吗?”芙兰字字珠玑,每一句话都深深刺痛着蓝羽杰的心。
然而他依旧无动于衷,哪怕内心早已乱成一团,他也还是打不开内心里的结。
看着蓝羽杰仓皇而逃的背影,芙兰再也忍不住了:“如果你愿意的话,吉椰的鼓手就不能由我来当吗!”
愣住了,脚步像是灌了铅一样,怎么也抬不起来。
吉椰的鼓手……芙兰?
蓝羽杰的心跳加速,血液逆流而上涌入大脑,如果吉椰的鼓手能够由芙兰来担任,如果能和芙兰这样技艺高超的鼓手一起同台演出,如果能够将吉椰搬上荧屏舞台……
“啊啊啊!不要再管我了!”蓝羽杰不堪重负,大喝一声之后消失在了茫茫人海。
“可恶!”芙兰嘶声痛喝,结果还是被那小子跑掉了。
芙兰认为,人应该朝着自己想走的方向追赶,这也是她想要的生活方式,任凭谁都会有迟疑困惑的时候,偶尔也会迷失前进方向,但无论如何,都绝对不要向困难妥协,更不能事后再来向自己懊悔!
“绝对!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听到芙兰的声音,黑夹克从live屋里走出来,确认了的确是芙兰之后,扬了扬手中的卡片:“芙兰,有件事情想要和你商讨一下。”
芙兰的视线画面定格在黑夹克手上卡片之上,上面花俏的字体写出的是当前人气正旺的地下乐队名字,而关于印刷在卡片上的内容,则是成员招募……